某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docx
专业 | 权威 | 精品知识共享某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友情提示:欢迎光临小店,本店致力于全行业精品知识共享,所有内容均为Word格式,可自由修改编辑,如果对您生活或工作有所帮助,欢迎下载!为了安全用电,保障本厂职工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安全健康,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 、 电 气 设 备 、 线 路 的 质 量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或 者 行 业 标 准 , 电 气 设 备 、 线 路 的 安 装 、 使 用 和 线 路 、 管 路 的 设 计 、 敷 设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规 定 ;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查、维修须由持专业资格证的电工进行,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体应紧包绝缘皮,有触电危险的设备、线路应设置遮拦和警告标示;四 、 电 气 设 备 和 线 路 应 定 期 检 修 、 试 验 , 检 修 时 , 要 先 切 断 电 源 , 严 禁 带 电 操 作 , 如 果 必 须 带 电 作 业 , 应 有 确 保 安 全 的 措 施 。 五、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装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与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架,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措施。当外借电源时,应首先了解外借电源系统中电气设备采用何种保护,方可确定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七 、 保 护 零 线 宜 用 多 股 铜 线 , 三 相 四 线 制 护 零 线 截 面 不 少 于 相 线 截 面 的 1 / 2 ( 使 用 电 缆 的 除 外 ) , 零 线 上 不 准 加 设 开 关 及 熔 断 保 险 ; 八、零线与设备及端子板连接须牢固,不得虚接,无正式压接端子时,一定要缠绕紧实线端,并加垫压满,端子板的每个螺丝只允许压一个设备的保护零线;九、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作保护零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比双色线作负荷线;十 、 配 电 柜 、 配 电 箱 、 控 制 开 关 箱 内 配 线 要 绝 缘 良 好 , 排 列 整 齐 , 绑 扎 成 束 并 压 接 牢 固 。 各 种 电 气 闸 具 , 如 空 气 开 关 、 过 负 荷 保 护 器 、 漏 电 保 护 器 等 应 完 整 可 靠 , 其 额 定 容 量 应 与 被 控 制 的 用 电 设 备 容 量 相 匹 配 , 各 开 关 接 触 器 应 动 作 灵 活 , 触 点 接 触 良 好 , 不 得 存 在 烧 蚀 等 现 象 ; 十一、具有三个或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装设总开关,各分路开关均应标示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只能做断路开关使用。十二、三相设备的熔丝应一致,其额定电流与负载量要匹配,严禁使用铜铁丝代替熔丝;十 三 、 配 电 箱 、 开 关 箱 必 须 装 设 漏 电 保 护 器 , 漏 电 保 护 器 应 装 在 配 电 箱 、 开 关 箱 电 源 隔 离 开 关 的 负 荷 侧 , 漏 电 保 护 器 额 定 漏 电 动 作 电 流 应 不 大 于 3 0 M A , 额 定 动 作 时 间 应 小 于 0 . 1 S ; 十四、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十五、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现“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十 六 、 配 电 箱 、 开 关 箱 内 禁 止 放 置 物 品 ( 特 别 是 金 属 特 品 ) , 并 应 保 持 清 洁 , 周 围 应 有 足 够 二 人 同 时 工 作 的 空 间 和 通 道 , 箱 前 1 . 5 米 范 围 内 禁 堆 放 物 品 ; 十七、配电线路应采用自动开关作短路保护时,其过电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并能承受短时过负荷电流;十八、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临时用电设备;十 九 、 变 压 器 围 栏 内 应 保 持 整 洁 , 外 廊 4 M 之 内 不 得 堆 放 杂 物 , 也 不 得 在 围 栏 内 种 植 任 何 植 物 ; 二十、库存物品的房间应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禁止使用白炽灯、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在有易燃物品或可燃材料场所,应对日光灯镇流器采用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二十一、库存物品的房间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堆放物品高度离灯管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0.5米;二 十 二 、 有 大 量 蒸 汽 、 爆 炸 性 气 体 存 在 之 场 所 ( 如 油 库 、 浸 油 房 、 喷 油 房 等 ) , 电 气 设 备 和 照 明 装 置 应 采 用 整 体 防 爆 措 施 ; 二十三、手持电动工具(如手电钻)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应做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车间线路不得乱拉乱接,车间非临时线路应用塑胶管保护,临时线路使使用超过一个月,应按正式线路安装;二十四、手提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安全电压,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二 十 五 、 停 用 的 设 备 必 须 拉 闸 断 电 ; 二十六、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二十七、工具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24小时)请电工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二 十 八 、 在 插 入 或 拔 出 插 头 时 , 手 指 不 能 触 及 插 头 的 金 属 插 脚 , 拔 出 插 头 时 , 应 紧 握 插 头 胶 壳 , 不 准 拉 扯 接 驳 插 头 的 软 线 ; 二十九、安全用电禁令:禁止拆装、玩弄电气设备;禁止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内使用;禁止用湿手或金属棒去拨开关电线;禁止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禁止将易燃物、可燃物品放置于用电器上及周围;禁止擅自移动电器安全标志;禁止私自乱接电线;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本文已阅读完毕,欢迎下载、点赞关注-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