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docx
XXXX有限责任公司作业文件文件编号:JG-WI-SC24 版本号:B2标题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共2页第1页1。目的为保证公司对固定资产有法可依,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3.职责3。1 设备责任人负责制顶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台帐。3。2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体系建设。4.内容4.1设备固定资产管理4。1.1 定义:凡单台原购置价值包括出厂价值 、运杂费 、安装费等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设备,均属于固定资产。 4.1。2 以上两个条件缺少其中一个或两个条件都不具备的称为“低值易耗品". 4。1。3 企业自制设备的单价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经过生产运转和验证,达到设计要求的可列入固定资产。 4.1。4 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由设备科统一进行分类、编号,建立“设备固定资产台账”。“设备固定资产台账“可分为"主要生产设备台账"和“特种设备台账”等。 4。1.5 新增设备和自制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设备科应向财务部提供“设备固定资产安装验收移交单”后方能列入“设备固定资产台账 ”。 4.1。6 设备改造完工验收合格后,设备科办理相应的设备增值手续 。 4。1。7 设备科“设备固定资产台账”与财务部“设备固定资产台账"每年核对一次,做到账物一致。4.1.8 对于无任何相关资料的在用生产设备由设备科统一建立“简易设备管理台帐",并设置“简易设备管控表”进行综合管理。4.2 设备的封存与启封 4.2.1 闲置一年以上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申请,经设备科审核, 公司批准后原地封存,并贴上封存标识.通知财务部办理停止提成折旧费用的手续. 4。2.2 设备封存时,必须实行三断电、汽(气)、水擦试干净涂油封存,封存期间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 。 4。2.3封存设备需启封使用时,使用部门必须到设备科办理启封手续,经批准方可启用.通知财务部恢XXXX有限责任公司作业文件文件编号:JGWISC-24 版本号:B2标题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共2页第2页复办理提取折旧费 。4.3设备的报废4.3。1 设备具有以下情况之一,应适时更新,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4。3。1。1 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体结构陈旧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 精度低劣,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价值或不能调出者;4.3。1.2 使用年限未到但因工艺改变或革新不适应现阶段生产要求的;4。3。1。3 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者;4。3.1。4 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路失效,耗能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者;4。3.1.5 自制非标准设备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改装和调出利用者;4.3.1.。6 厂发展规范需要变更者。4。3.2 凡符合以上条件需要报废的的设备由设备科组织生产部等部门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4。3 设备报废未正式批准前,不得拆卸、挪用零件和自行处理,经批准后可估价外售收回残值.设备正式批准报废后,设备科销账,并将报废批准手续报财务部,注销设备固定资产 。编制: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