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制度11051.doc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目的: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定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一、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舍管的安排(房间号、床铺位)。 二、员工要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必须及时上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三、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四、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五、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记小过一次. 六、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警告处分。 部门主管、督导负责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管理员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综合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八、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九、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管理员和督导。 十、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的次日,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一、住宿员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则及处罚条款 1、服从舍管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客厅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电脑等的使用,声音不得太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