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基础施工合同.doc
篇一:路灯施工工程合同书路灯施工工程合同书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茂租乡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茂租乡集镇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2年11月日 竣工日期:2012年12月日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约定工程为一年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五、合同价款工程单价以预算书为准,工程量以实施施工决算量为准.金额(大写):材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rmb万元,¥: 元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准备材料、敷设各种路灯管线、灯具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七、安全责任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3、国家和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十二、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承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篇二:路灯基础及盖板合同工 程 施 工 协 议 书签订地点:唐山曹妃甸甲方(全称):唐山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曹妃甸临港商务区市政路网工程项目部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施工协议。第1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曹妃甸临港商务区市政路网路灯基础及盖板工程1.2 工程地点:曹妃甸3+1.3 工程内容:路灯基础及盖板(含钢筋制作、混凝土浇筑、地脚螺栓安装、基础穿线管预留、盖板模板等。第2条 承包范围 包工。第3条合格。第4条 合同工期4.1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13 年 9 月 25日开工。4.2 完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13 年 11 月 30日完工。4。3 合同总工期为65天,详细阶段工期按照甲方批复的乙方施工方案为准。第5条 合同价款5。1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含税价),即路灯基础(含钢筋制作、混凝土浇筑、地脚螺栓安装、基础穿线管预留等) 140元个,大写 壹佰肆拾元整;盖板(含模板、钢筋制作、混凝土浇筑等) 50元块,大写 伍拾元/块;(上述工程以现场计量及预算审核的工程量进行结算)5.2 本合同单价包括人工费用、临建费用、管理费用、现场经费、工程质量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第6条 工程技术要求6。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6。2 乙方施工所使用的设备、施工工艺,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应符合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要求。6.3 乙方应对收到的任何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详细阅读和检查,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并及时通知甲方,避免由此引起返工而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其施工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6.4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乙方负责.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向乙方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等相关资料。乙方对测量结果的正确性负责,测量结果由甲方测量人员复核,且不因甲方的复核而免去乙方对其测量结果所应承担的责任.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测量资料。第7条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及奖惩7.1 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7.2 乙方应配备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本工程的质检工作,并在工程施工中自觉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和监督。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如无正当原因,未能及时组织验收影响施工进度工期顺延.7.3 完工验收: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书面报与甲方,甲方根据验收规范及相关方要求组织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乙方自提交验收报告后,甲方在7日内组织验收。7。4 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相应的法律责任。7。5 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禁止浪费。如施工不当造成超出预算用料,则浪费材料部分总价款须乙方支付,并从合同总款中扣除.第8条 工程进度8.1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组织人员、设备及材料进场,并积极进行施工准备。工期自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算起.8。2 当工程进度出现滞后时,不论何种原因,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赶工措施以保证工期;如业主或甲方要求提前工期,乙方需无条件接受。8。3 如工程进度出现滞后,且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甲方有权调入其他人员进行施工,相关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第9条 材料设备供应9。1本工程所用材料由甲方供应;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运至施工现场的合理场地后由乙负责保管,乙方签单领用。乙方自行负责周转性机具的使用。9。2本工程除甲供材外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第10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10。1 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10.1。1甲方提供一台挖掘机配合乙方施工。10.1.2 由甲方负责协调监理、业主的关系。10.1。3 甲方负责做好本合同工程的现场施工协调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有权制止乙方不合理现象或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如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法律责任。10。1.4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资源配备、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但不因此免除乙方责任).10.1.5甲方不承担乙方发生的任何形式的所得税。10.1。6 甲方向乙方提供1套相关的施工图纸.10。2 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10.2。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工程项目或进行本合同工程项目分包(包括事实上的分包)或转包。10.2。2 委派有相关资质的人员参加本项目的管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所有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玩忽职守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有义务进行撤换。10。2.3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目标施工计划,保证合同工期。 10.2。4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工人工资或工程费用,如因此纠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立承担,如给甲方造成影响或损失乙方按涉及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2。5 乙方合同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损坏现场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如发生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并负责已完合同工程保修期内的维护。10。2。6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赊欠或租用材料和设备,不得实施任何有损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任何以甲方的名义与外界达成的任何经济往来及承诺,均视为无效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10。2。7 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进度、质量、安全问题,如因此遭到业主、监理工程师或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10。2.8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由乙方负责,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11条 工程计量、结算及付款方式11.1 对乙方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11.2 如乙方不能按要求进行施工、验收及维修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11.3 付款方式:乙方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总造价的70,2013年年底甲方支付乙方至总造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2014年年底无任何质量问题剩余质保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第12条 质量保证金和工程保修期12.1 质量保证金为本工程实际结算款预留5%。12。2 本工程保修期业主验收合格后开始起算,保修期至2014年年底.12.3 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乙方在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代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第13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唐山市仲裁委员会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4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14。1 合同生效: 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本合同即生效.14.2 合同终止: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满本工程价款结清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14.3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篇三:路灯施工安装合同小区路灯施工工程合同书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小区内一期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及高层上泛光照明调试。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3年5月18日竣工日期:2003年6月18日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30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五、合同价款1、金额(大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 元2、灯具价格:另行商定,甲方保留可增加权力,暂定左右(此项费用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敷设各种路灯管线,待管线、灯杠(柱)基础完成 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灯具进工地并安装完毕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通电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元,剩余工程设备款,一年后结清。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书2、合同条件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国家和 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十二、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合 同 条 件词语定义:1. 发 包 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 承 包 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3.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4.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5.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6. 工 程 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7.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8. 工 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的项。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 费 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2. 工 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3. 开工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4. 竣工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5. 图 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9. 索 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 小时或天:本合同是规定按小时计算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第一部分 合同文件第一条、合同文件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1. 工程承包协议1.2. 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 图纸 预算书 施工组织设计能一致的,按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1. 乙方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国家标准、规范;当文件中要求的标准、规范出现不一致时,需即通知甲方,必须采用较高要求的标准及规范,任何因此引致的工程延误及额外支出,乙方需负全责.2.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和在特别工程规范及图纸中都没有清楚指定的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第三条、合同范围甲方提供的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第四条、图纸以甲方确认的图纸为准,同时乙方应研究其他有关文件,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指标,去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第二部分 双方一般责任 2。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及其授权者可对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即予执行。1.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并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三天内给予书面确认.2. 甲方、其代表和甲方指派的人员在合理时间有权随时进入工地,或介入乙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准备工作.3. 甲方、其代表和甲方指派的人员有权对工地随时进行检查,在以下几方面若发现有不符合甲方要求、合同约定及政府有关部门之规定者,甲方代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况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1)施工人员;(2)场地布置;(3)安全措施;(4)工程进度;(5)工程质量。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执行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