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考评实施办法.doc
教育工作考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和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府发号文件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决定(发号),进一步促进我县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牢固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形成全县教育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特制定县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连山林场,东坑、黄沙管委会。 二、考评内容 、履行领导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订本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措施,强化对乡镇教育工作的领导,制订有效措施,切实为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 、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认真制定奖教方案,每年教师节召开教师表彰大会,走访慰问教师。 、学校网点调整。根据城镇化建设及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按相对集中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制定科学的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方案,并积极宣传政策法规,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中小学网点调整方案实施到位。 、保学控辍工作。制定XX乡(镇、场、管委会)保学控辍措施,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乡、村干部及教师切实做好劝学工作,确保学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达到保学控辍控制指标。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由各乡(镇、场、管委会)综治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每学期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至少一次集中整治。 、安全工作。切实承担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定相关制度,落实部门工作责任,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职业培训工作。根据县相关部门当年培训计划要求,积极开展新农民培训,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教育项目征地工作。优先安排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并及时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乡镇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启动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学前一年、二年、三年毛入园率达到规定要求。 10、社会化奖教助学工作。积极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各界人士支持教育发展;制定社会化奖教助学章程,设立奖教助学基金、积极开展奖教助学工作。 11、留守儿童教育。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协同团县委、县妇联,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12、教育教学质量。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学前教育、小学及初中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三、考评程序 、考评时间 每年七月。 、考评办法 ()每年由县教体局根据本方案及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对乡镇政府的教育考核评估细则。 ()各乡(镇、场、管委会)根据县乡镇教育工作评分细则先进行自评。 ()县教育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到各乡(镇、场、管委会)查阅资料,采取听、看、查、访、测等形式逐项评分。 (4)考核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 四、奖惩办法 、县人民政府每年教师节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获教育工作考评前名的乡(镇、场、管委会)进行通报表彰,并授予年度“教育工作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奖金主要用于奖励乡(镇、场、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 、乡(镇、场、管委会)教育工作考评综合得分85分以上为达标,乡镇综合得分84.9分以下的乡(镇、场、管委会)为不达标乡镇。 、考评不达标的乡(镇、场、管委会)在全县通报批评,其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