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pdf
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我院的财务行为和加强医院的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促进我院的事业发展,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 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科各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 、 医院会计制度和有关医院财务管理规定。 必须全面为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事业服务,保证医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第三条财务科在各项财会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以及卫生部有关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定,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建立会计账簿,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处理各种会计事项。第四条医院财会工作的对象是医院的资金及资金运动。财务科通过会计核算、会计检查、会计分析等方法,对医院的资金及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反映和监督。第五条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凡属本期的收益或费用,不论其货币资金是否已经收付,均应作本期收益或费用处理;凡不属于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即使货币资金己在本期收付,均不作为本期收益或费用处理。第六条记账方法为借贷记账法。货币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第七条会计核算年度为公历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第八条财会人员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医院年度预算,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来源渠道并合理使用资金。(二)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记账、结账、报表。(三)认真做好医院经济管理、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对医院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分析,并参与经济决策。(四)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做好对账结账工作。(五)按照经济核算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落实增收节支措施,提高经济管理效益。(六)监督检查医院有关部门的财务收入情况和财产物资的管理核算工作。(七)认真宣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第九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院长的领导下,医院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由财务科统一管理。第十条医院医疗收支实行全成本核算管理。第十一条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第十二条单位预算管理(一)预算编制采取院领导、财务科、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经院领导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后, 由财务科统一掌握执行。(二)收入预算编制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单位的收入。测算时要做到认真细致、实事求是。(三)支出预算编制要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政策和规定,要按照预算弥补年度所有增长因素测算本年度支出需求。(四)收支预算的编制必须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分别轻重缓急, 保证重点的原则, 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十三条年度决算的编制。根据医院预算安排执行情况和财务科资金使用情况,编制年度决算。做到账表齐全,内容完整,准确,账表相符,并附详细的决算说明,由主管院领导和财务科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及时报送主管部门。第十四条收入管理(一)依法组织收入,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调整收费标注项目要及时报送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做到合理合法收费。(二)按权责发生制要求,门诊收费、住院部当日的收入当日上交,当日入账。第十五条支出管理(一)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对各科室消耗的所有材料,水、电、等费用,设备及房屋折旧,职工工资均计入科室成本,努力降低医疗成本,节约卫生资源。(二)医院的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各职能科室预算内的开支,要事先提出用款计划,交财务科审核后执行,超预算或计划外开支,有关科室提出书面报告,由院长批准,交财务科执行。(三)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报院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科学论证,并提出可行性方案,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和购买。(四)各项支出应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科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算,由职能部门负责按有关制度规定办理支出。各项开支凭证必须经有关负责人签字报销。第十六条结余及分配。业务收支结余和专项补助结余分别计算。年末业务收支结余为负数由以前年度事业基金弥补,为正数的按规定30%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70% 转入事业基金。第十七条流动资产管理(一)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不得盲目采购,以免造成积压浪费。(二)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的管理办法,根据各科室实际消耗情况,核定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三)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品储备定额,保证供应,加速周转,防止积压,药品实行进价销售,进价核算。(四)年度终了,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计提坏账准备,对超过规定3 年的应收医疗款报主管部门批准,在坏账准备中冲销。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管理(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三账一卡制度。财务科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账,设备科、总务科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单位负责建卡(台账)。(二)设备科、总务科要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财务科配合进行一次全面性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查明原因, 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 账实相符,账卡相符。第二十一条债权债务的管理。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及时清理往来账。对医院债权要及时清理、及时催收、及时结算, 防止拖欠, 严格控制呆账。 对债务也要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第二十二条专用基金要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工会基金是按月工资总额的2% 按月提取, 对专用基金按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标准办理支出。待冲基金是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购入固定资产形成的积累。第二十三条重视财务分析。每月末要对业务收支、节余情况进行分析对比,用相关的资料与上月比较,与去年同期比较,与年度预算比较。通过对比分析反映出本月是否增收增支,还是增收节支。年终按卫生部要求对医院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分析,真实反映医院财务状况。通过财务分析,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院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第二十四条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医院正常运行发展。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制定、修改,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