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技术方案措施.doc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技术方案措施 (一)系统组成和分布: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由水泵房喷淋泵、闭式喷头、管网系统、预作用阀组、充气设备、供水设备、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等组成。主要用于被保护对象不允许管网系统充水的位置。 (二)系统的主要特点: 1平时预作用阀后,管网充以低压压缩空气或氮气(也可以是空管),发生火灾时,由火灾探测系统自动开启预作用阀,使管道充水呈临时湿式系统。因此,要求火灾探测器的动作先于喷头的动作,而且应确保当闭式喷头受热开放时,管道内已充满了压力水。从火灾探测器动作并开启预用作阀开始充水起,到水流到最远喷头的时间,应不超过3分钟。其时水流在配水支管中的流速不应小于2m/s。由此来确定预作用系统管网最长的保护距离。 2预作用系统将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结合起来,集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的优点于一体,克服了干式系统喷水迟缓和湿式系统由于误动作而造成水渍的缺点。 3预作用系统中火灾探测器的早期报警和系统的自动监测功能,能随时发现系统中的渗漏和损坏情况,从而提高了系统的安全可靠度。其灭火也优于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系统施工方案: 1如项目中标,在接到甲方、监理的通知七天内,组织预埋班组进入工地按施工要求配合土建预埋,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合理配备相应数量的管道技术工人。 2穿墙,穿楼地板套管,配合土建预留、预埋: (1) 凡穿墙楼板的管道、预留洞尺寸应比其管外径大30mm,其位置必须准确,管道在该处应加设套管,穿墙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厚。穿楼台板处套管应高出楼面50mm, (2) 管道的各种接口均不得设在套管内,各种管件不应布置在穿墙洞内。 (3) 预埋、预留等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总包单位专业工程师现场验收,确认并签字后,方可隐蔽。 4由于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所包含的工程量不大,施工安排组成一个独立的给排水作业队,人员安排视工程量大小、施工现场具备的条件,随时抽调人员集中突击此项施工任务。 (四)系统施工技术措施: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技术措施除以下不同外,大体上和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同,相同内容详见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四点:系统施工技术措施相应条款,不同之处,简述如下: 1系统试压和冲洗: (1) 气压试验 系统气压试验介质一般用空气或氮气,气压强度试验压力为1.00MPa。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目测无泄漏、无变形、且压降不超过0.005MPa即为合格;再将压力降至0.30MPa进行气密试验,稳压24小时,压降不超过0.01MPa,即为合格。气压试验过程以及试压结果,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市质检总站专业工程师现场验收,确认并签字。 (2) 水压气动法冲洗 用水压气动法对系统进行冲洗时,应使水、气流动方向与火灾时的水流方向相反,即沿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立管、立管底部排放口流动。 水压气动法冲洗的空气压力不应低于0.70MPa,每次冲洗的用水量为114L。 水压气动法冲洗应按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对容积为114L的水箱注满水;将空气贮罐的气压升至0.70Mpa。 开启水箱与空气贮罐之间的旋塞阀,快速打开水箱底部的旋塞阀,在设有麻布袋的立管底部排放口处,事先检查拦截物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再次冲洗。 2系统管网检查试验要求: 此项内容要求除同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要求相同外(详见(“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之(7)“系统管网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增设以下两点: (1) 系统最末端每一分区最末端应设末端试水装置,还应设有排气阀。 (2) 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喷水时间不应超过3min。 3根据设计和使用要求,对系统进行灭火模拟功能试验。 此项内容要求除同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应要求外,增设以下两点: (1) 压力开关动作,压力罐充水,空压机或排气阀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2) 加速排气装置投入运行。 4系统调试验收 此项内容详见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之(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