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268-7翻译中文版.doc
-作者xxxx-日期xxxxIEC268-7翻译中文版【精品文档】IEC268-1(第二版 1996-02)音频系统设备(第七部分:头戴受话器及耳机)【精品文档】本出版物有效性IEC会定期对其出版物的技术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反映最新技术。有关出版物审核日期的信息可以从IEC中央办获知。修订工作、修订本的发行及修订案等信息可从IEC国家委员会和以下IEC文件中获得:l IEC公报l IEC年鉴(每年出版)l IEC出版物目录(每年出版并定期更新)术语一般术语,请读者参阅第50号IEC出版物:国际电工词汇(IEV),该出版物分章节发行,各章节分别涉及某一特定领域。IEV的详细信息请来咨询。同样参见IEC多国语言词典。本出版物中所含术语及定义均来自IEV或为本出版物的目的特别批准。图形与字母符号经IEC批准的通用图形、字母符号及标志可参见以下出版物: IEC 27:电气技术类字母符号 IEC 417:设备类图形符号-指标、测量、表单编绘 IEC 617:图表及医用电子器械图形符号 IEC 878:医用电子医学器械图形符号本出版物中的符号与标志均来自于IEC27、IEC 417、IEC 617或/与IEC 878,或为本出版物特别批准。由同一技术委员会起草的IEC出版物请读者注意本出版物最后几页,其中列出了由起草本出版物的技术委员会所起草的其他IEC出版物。目 录前 言- 3 -1 总则- 4 -1.1 范围- 4 -1.2 标准引用- 4 -1.3 定义- 5 -1.4 分类、命名与编号- 5 -1.5 终端、控制器、极性的标记- 10 -1.6 使用手册- 10 -2 规格和测量的条件- 10 -2.1 额定条件- 10 -2.2 测量标准条件- 11 -2.3 耦合腔与耳模拟器- 11 -2.4 响度对比条件- 11 -2.5 耳道声压级别测量条件- 12 -3 需阐明的特性及其测量方法- 12 -3.1 电源- 12 -3.2 电阻抗- 13 -3.3 输入电压- 13 -3.4 输入功率- 15 -3.5 声压(级别)- 15 -3.6 频率响应- 16 -3.7 振幅非线性- 19 -3.8 额定气候条件(属于额定条件)- 21 -3.9 外磁场- 21 -3.10 不需要的声波辐射- 21 -3.11 声衰减- 22 -3.12 多通道受话器串音衰减- 22 -3.13 夹力(属额定条件)- 22 -物理特性,导线与连接器- 23 -4特性分类- 24 -附录A- 25 -附录B- 26 -附录C- 27 -附录D- 28 -附录E- 29 -前 言1)旨在就所有电子电气领域的标准化问题促进国际合作,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IEC)是致力于标准化的世界组织,由各国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为此,IEC也出版发行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起草均委托给技术委员会;任何对所涉及的领域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也可参与该起草工作。与IEC相关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参与起草工作。IEC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密切合作。2)IEC在技术方面的正式决定或协议,会尽可能表达所涉及专业的国际共识,因为各技术委员会代表着来自所有有相关兴趣的国家委员会。3)发行的文件以推荐形式供国际使用,并以标准形式出版,在该意义上,这些技术报告或准则为各国委员会接受。4)为推进国际统一标准,IEC国家委员会应在本国和本地区的标准中,尽最大可能透明地使用IEC国际标准。若本国或本地区制定的条款与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有出入,则应在本国条款中予以明确说明。5)IEC提供无标记程序(no marking procedure)进行批复,不对与标准中某条描述一致的任何设备负责。6)应注意该国际标准中提及的某些元件可能含有专利权。IEC不对识别任何类似的专利权负责。IEC 268-7国际标准由第84号技术委员会起草。涉及:音频、视频、视听工程的设备和系统。本标准第二版将废除并替代出版于1984年的第一版,为技术修正版。本标准文本基于以下文件:国际标准终稿(Final Draft International Standard, FDIS)投票报告(Report on Voting)84/417/FDIS100C/4/RVD本标准通过投票的详细信息请参见上表内的“投票报告”。附录A是本标准的一部分。附录B、C、D和E仅属附加信息。1 总则1.1 范围本标准是IEC268的一部分,适用于头戴受话器(headphone)、头戴耳麦(headset)及耳麦(earset)等用于人耳的设备。本标准也适用于设备,如前置放大器(pre-amplifier)、无源网络(passive network)及供电设备(power supply)等组成受话器系统的部分。本标准不涉及:安全。这方面可参见IEC 651方括号中的数字代表附录E中的书目。或其他合适的标准;耳麦传声器的特性。这方面可参见IEC 268-42;助听用耳机或其他相关装置。这方面可参见IEC 118-03;听力计受话器;组成主动护耳(塞、罩)系统的头戴受话器或相关装置。本标准中有些条款可能适用。本标准所阐述应包含在制造厂商的规格书里的特性,还阐述了相应的测量方法。本标准还对耳机进行分类,主要按换能器(transducer)有声连接至人耳的方式分,并配以可用于标记的分类序号。 标准引用以下标准文件包含本标准中引用的条款,成为IEC 268该部分的条款。出版之日起,本版本生效。所有的标准文件都有待修订的可能,因此,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寻找下列文件的最新版。IEC和ISO成员保留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的注册权。IEC 38:1983,IEC标准电压IEC 50(801):1994,国际电工词汇第801章:声学与电声学IEC 68:基本环境测试过程IEC 86:原电池组IEC 指南 106:1989,设备性能评价的环境条件说明指南IEC 263:1982,频率特征和极坐标的绘制尺度及尺寸IEC 268-1:1985,音响系统设备第一部分:总则IEC 268-2:1987,音响系统设备第二部分:一般术语的解释及计算方法IEC 268-3:1987,音响系统设备第三部分:放大器IEC 268-11:1987,音响系统设备第十一部分:音频系统部件互联连接器的应用IEC 268-12:1987,音响系统设备第十二部分:广播及相关用途的连接器的应用IEC 268-15:1987,音响系统设备第十五部分:音频系统部件互联的优选匹配值IEC 711:1981,测量入耳式耳机使用的堵塞耳模拟器IEC 914:1988,会议系统电气和音频要求IEC 959:1990,空气传导助听器声学测量所使用的临时人头及躯干模拟器ISO 3741:1988,声学噪声源声功率级别的判定混响室中宽频带源的精确判定方法ISO 4869-1:1990,声学听力保护器第一部分:声衰减的主观测量方法ISO TR 4869-3:1989,声学听力保护器第三部分:以质检为目的简化测量方法耳罩式保护器的插入损失 定义为IEC 268该部分的目的,以下定义适用于:注:任何装置,从至1.3.15所定义的换能器到电输入使用的连接器,都被认为是换能器。 耳机:通过电声换能器从电信号中获取声振荡,用于有声地与耳紧密连接。IEV 801-27-18 头戴受话器:用头带或下颚带连接的一个或两个耳机,固定带的使用是可选的(如,耳甲式耳机)。 头戴耳麦:附有传声器的头戴受话器。 耳麦:附有传话器的耳机。注:本定义包含在内是因为该术语出现在IEC出版物目录中 插入式耳机:直接接于一个连接部件的小型耳机,如耳模(earmould),可以插入耳道内。IEV 801-27-22,修订版 内耳甲式耳机(intra-concha earphone):适合置于耳甲腔内的小型耳机,其声音出口靠近耳道入口。注:“插入式耳机”的定义修改自IEC 50(801);引入“耳甲式耳机”的定义是因为两类耳机测量方法不同。 耳外耳机(supra-aural earphone):用于耳外的耳机,置于耳廓上。IEV 801-27-23,修订本 外耳甲式耳机(supra-concha earphone):置于耳甲隆起处的耳机。 头戴护耳(耳罩)式耳机(circumaural earphone):耳机含有的空腔,足够覆盖整个耳。IEV 801-27-24 耳壳(ear shell):悬挂在耳上的头戴护耳式的耳机。IEC 914 听诊器式头戴受话器(stethoscopic headphone):插入式头戴受话器,通过连在受话器上的一对硬管与耳相连,整个受话器外形如听诊器。 开放声道式耳机(acoustically open earphone):含有声道连接外界环境与耳道的耳机。 封闭声道式耳机(acoustically closed earphone):含有阻止外界环境与耳道有声连接的耳机。 后封闭式耳机(closed-back earphone):从换能器后端不会向外界环境发出明显声辐射的耳机。 后开放式耳机(open-back earphone):从换能器后端会向外界环境发出明显声辐射的耳机。 分类、命名与编号应采用以下命名与分类编号:268-7-IEC-XXXX-NNRN-N其中:-267-7-IEC是标准前缀形式(见IEC指示的第三部分,4)-X(第一个字母)表示换能器的工作原理(principle):D-电动(动圈)(electrodynamic (moving coil));E-驻极体(自极化)(electret (self-polarizing));F-压电(聚合物)(piezo-electric(polymer));M-电磁(动衔铁或膜片)(electromagnetic (moving armature or diaphragm));P-压电(陶瓷)(piezo-electric(ceramic));S-静电(外极化)(electrostatic(externally polarized));-X(第二个字母)表示耳机类型(见图1):C-耳罩式;E-内耳甲式;H-耳壳式;I -插入式;M-外耳甲式;S-耳外式;T-听诊器式;-X(第三个字母)表示耳机与耳道连接的特性:L-开放声道;S-封闭声道;-X(第四个字母)表示向外界环境发出声辐射的特性:-后封闭(见);-后开放(见);图2展示了4种可能,按第三、第四个分类字母进行说明。-NNRN(第一个数字)用“尾数和指数”形式表示阻抗,以欧姆为单位(如,8表示为“08R0”,32表示为“32R0”,600表示为“06R2”);-N(第二个数字)给出通道数。按以上规则编制的编号可用于标志上。耳机类型声音封闭式耳机(最小漏音)声音开放式耳机(可控漏音)耳用扬声器耳罩式耳外式外耳甲式图1-各类耳机的垂直剖面图及其与耳廓/耳道入口的空间关系耳机类型声音封闭式耳机(最小漏音)声音开放式耳机(可控漏音)耳用扬声器内耳甲式插入式耳塞与换能器间含传声管的插入式(如助听用听诊器式耳机)图1(续)耳机类型后端封闭式(从换能器后端不会向外界环境发出明显的声辐射)后端开放式(从换能器后端会向外界环境发出明显的声辐射)封闭声道式(阻止外界环境与耳道的声连接)开放声道式(连接外界环境与耳道的声通道)注:箭头代表声音流或漏音图2-该图展示了四种可能结构:开放声道式、封闭声道式、后端封闭式、前端封闭式 终端、控制器、极性的标记对终端及控制器标记的要求见IEC268-1,对极性标记的要求可见IEC268-2。另外,若耳机有左右耳分别的,应在耳机上分别标明“左(L)”与“右(R)”。如果有颜色进行标记,则“右”耳机应做红色标记。 使用手册使用手册应包含以下信息:-连接器连接分配(connector contact assignments)(见IEC268-11)-控制器及开关转换器(若有)-传声器(若有)-耳机互联图示(若耳机不止一只)-分类编码(见1.4)-受话器类型描述安全使用头戴受话器的信息也应标明,可使用以下措词:“为避免可能的听力损害,请勿长时间以高音量使用耳机。在需根据声音进行判断的情况下,如驾驶、骑行或任何类似情形,请勿使用头戴受话器。请依据以下方式调至合适的音量:使用耳机时,以正常音量说话,你仍能听见你自己的声音。”如果头戴受话器附有其他附件,还应提供附件信息:-前置放大器与/或无源网络;-受话器(用于无绳系统);-电源;-其他部件,如磁性拾音装置(magnetic pick-up devices)。2 规格和测量的条件 额定条件“额定条件”和“特性额定值”的解释参见IEC268-2。受话器的额定条件有:额定阻抗;额定源电动势(或功率,见3.4);额定噪音电动势(或功率,见3.4);额定源阻抗(见注);额定频率范围;额定长期最大输入电压(或功率);额定永久噪声最大源电动势(或功率);额定电源电压(若有);额定气候条件(温度、湿度、气压);额定损坏极限源电动势;额定夹力。这些值来自制造厂商的规格书,不需测试;他们可作为测试其他特性的基础。气候条件可参见IEC268-1,详细信息见IEC68和IEC指南106。注:大多数类型受话器的性能不取决于源阻抗。然而,为实现不同阻抗的受话器在声压输出级别上与其他设备上单耳受话器的输出匹配良好,目前IEC268-15还是规定源阻抗为120,该值介于现有受话器可能阻抗的最高值和最低值间。因此,生产厂商应标明额定源阻抗,特别是当出于某种原因,其值不是120。这点很重要! 测量标准条件若满足以下条件,则可认为受话器是在测量标准条件下工作的:a)至少一只受话器应以额定夹力接于相应的耦合腔或耳模拟器。b)馈以标准测量频率的正弦电压,与额定源阻抗串联。电压应使耦合腔或耳模拟器内产生94dB的声压级别(基准值:20µPa)。除非另有规定,标准测量频率应为500Hz。输入信号应馈给在一点上,该点刚好是在受话器工作时,放大器或其他设备信号的馈给处。该点可能是附加设备,如前置放大器,的输入端。另种情况是,制造厂商把这个条件阐述为,在纯电阻中消耗功率1mW的一个信号电压,其消耗量等于所测量耳机的额定阻抗。注:静电式、压电式、驻极体式及无绳式头戴受话器都在本标准范围内。信号可以通过红外线、无线电、光导、磁导传送(可直接传送至换能器或传至磁性拾音装置和放大器)。通过指明(馈给传输单元的输入信号)将产生的声压级别而不是其在额定阻抗下的功率,这样,处理这类受话器会更容易。c)除非制造厂商另有规定,音量控制器应设置在最小衰减档位。对加装前置放大器的受话器及无绳受话器来说,厂商应说明测量中所使用的增益控制器的参考档位。其他控制器应置于所指定的“正常”档位,否则应予以说明,最好是处于那些能给出最大频响范围的档位。平衡控制器的设定应使各通道终端的电压一致。串音控制器应设在最小串音档位。d)若受话器需要电源,则应馈以额定电压及额定频率。 耦合腔与耳模拟器制造厂商使用耦合腔或耳模拟器确定受语器或受话器规格书的印刷内容,所使用耦合腔或耳模拟器的类型应予以说明。如果采用人头模拟器或人头及躯干模拟器(HATS)结合合适的耳模拟器,则测试结果中应予以说明。 响度对比条件受话器对给定电信号的反应可能取决于受话器声音响度与没有电信号的参考声场中响度的主观对比。双耳道的受话器应按以下方式工作:各耳道馈以不相关的信号,两个信号具有相同频谱与振幅,并同时施加于两个耳道。 自由场对比条件若满足以下条件,则认为受话器在自由场对比条件下工作:a)按制造厂商的指示或按相应受话器型号的正常配戴方法,由测试人戴上受话器。有必要按制造厂商的指示进行调整,以使受话器机位正确,且夹力接近额定值。b)参考声场模拟出渐进平面波(progressive plane wave)。若无测试人,则音频信号在指定参考点应有给定的频宽及声压级别。自由场对比条件的实验细节参见附录B。 扩散场对比条件若满足以下条件,则认为受话器在扩散场对比条件下工作:a)按制造厂商的指示或按相应受话器型号的正常配戴方法,由测试人带上受话器。有必要按制造厂商的指示进行调整,以使受话器机位正确,且夹力接近额定值;b)参考声场模拟出ISO3741中描述的扩散声场。若无测试人,则音频信号在指定参考点应有给定的频宽及声压级别。扩散场对比条件的实验细节参见附录C。使用混响室产生的扩散场适合耳道探头测量,但由于较长混响时间,不适于主观响度级别对比。 耳道声压级别测量条件当满足自由场对比条件()或扩散场对比条件(2.4.2)以及以下列出的条件,则可认为受话器是在耳道声压级别测量条件下工作的:根据附录A的要求,将一小型传声器置于测试人的耳道内,其声音入口至少距耳道入口4mm。以上条件实验细节参见附录D。3 需阐明的特性及其测量方法 电源如果受话器需要电源,制造厂商应对以下项目予以说明:-电源类型(交流或直流);-电源额定电压及频率或频率范围(见IEC38)与/或电池类型(见IEC86)。这些是额定条件(见2.1);-电源最大功率。若除信号外需要或可容小量直流电的受话器不被认为是需要电源的。然而,允许的最大或要求通过的直流电的限度应予以指明。 电阻抗(electrical impedance) 额定阻抗(属额定条件:见2.1).1 特性解释为实现匹配的目的,制造厂商会说明纯电阻值。所选的额定阻抗应使额定频率范围内的最小实际阻抗的模数(modulus)不小于额定值的80%。若在0kHz至20kHz频率范围内阻抗值小于额定值的80%,则应在规格书内说明。 阻抗/频率特性.1 特性解释阻抗模数可表示为频率的函数。3.2.2.2 测量方法a)受话器应在标准条件下进行测量。b)信号为正弦电压或振幅恒定的可变频率电流,且信号应足够弱以保证受话器是在线性区(linear region)内工作。c)阻抗模数的测量至少应覆盖20Hz至20kHz的频率范围。d)结果应用频率的函数曲线图表示。信号电压或电流的值应予以说明。 额定阻抗(属额定条件).1 特性解释制造厂商使用其所指定的源阻抗以使受话器正常工作。注:注 输入电压 额定源电动势(属于额定条件).1 特性解释制造厂商指定的最大均方根电压值(节目信号的峰值)应在重放正常节目信号时,通过额定源阻抗馈给受话器。注:1 与目前IEC268-15中的匹配标准一致的受话器注。2 应注意,有必要劝阻以可能对听力造成损害的声压使用受话器。额定输入电压应最好不超过特性电压(见注2。 输入电压的极限值(limiting values of input voltage).1 特性解释若噪声信号模拟正常节目素材(见IEC268-1),将之加以截幅(with additional clipping),以每60秒10周期后用120秒时长的零信号隔开的频率(10 periods of 60s, separated by periods of zero signal of 120s duration)施加给受话器,此时,额定长期最大源电动势(额定条件)是通过源阻抗的最大电压。该电压在受话器的可容范围内,不会对其造成永久性损害。若噪声信号模拟正常节目素材(见IEC268-1),将之加以截幅,以100小时的连续周期频率(a continuous period of 100h)施加给受话器,此时,额定最大永久噪声源电动势(额定条件)是通过源阻抗的最大电压。该电压在受话器的可容范围内,不会对其造成永久性损害。.2 测量方法注:由于属于额定条件,除了制造厂商进行测量,严格来说是无需测量。以下方法经标准化,鼓励所有制造厂商使用相同的方法,也可用于试验室对制造厂商的规格书进行认证。a)须用到以下设备:- 在指定瞬间,可开可关的计权噪声信号源;- 截幅网络;- 功率放大器;- 连接放大器和受话器的辅助设备;- 若在放大器或辅助设备中没有,则需与源阻抗阻值相同的电阻;- 需测量的受话器,使其在无阻隔的空间中自由发声放大器输出端的截幅噪声信号应符合IEC268-1中描述的频数分布(frequency distribution),以及峰值-均方根比(peak-to-r.m.s ratio)在1.8和2.2间。放大器应提供至少2倍于长期最大源电动势的额定值的输出电压,且不进行截幅,总谐波失真小于10%。b)为确定额定长期最大源电动势,应在额定气候条件下,电动势以每60秒10周期后用120秒时长的零信号隔开的频率通过额定源阻抗馈给受话器。然后,受话器应贮存在类似气候条件下至少4小时。c)为确定额定噪声电动势,应在额定气候条件下,电动势以100小时的连续周期频率通过额定源阻抗馈给受话器。然后,受话器应贮存在类似气候条件下至少24小时。d)若在贮存期后,受话器特性相对于规格书上所描述的特性没有明显改变,则可以确定长期最大源电动势的额定值,或额定噪声电压。注:不建议采用同样的受话器样本对两个特性进行认证,因为两次测量可能会对受话器造成严重损坏。 特性电压.1 特性解释以500Hz频率的正弦源电动势通过额定源阻抗馈给受话器,在耦合腔或耳模拟器中能产生为94dB(基准值20µPa)。注:选择500Hz的频率是为了避免膜片共振(diaphragm resonance)、漏音以及在耦合腔或耳模拟器中产生其他频率的驻波(standing wave)。.2测量方法a)受话器在标准条件下测量。b)以500Hz频率的正弦源电动势通过额定源阻抗,然后调整声压,直至在耦合腔或耳模拟器中产生的声压为94dB(基准值20µPa)。c)记录测得的源电动势,并在测量结果中注明。 保护装置.1 特性解释a) 正弦源电动势的保护电压通过额定源阻抗,源阻抗上有一保护装置可保护受话器免受损害或保护使用者免受因声压过大造成的伤害。注:1 如果该电压受频率影响,则两者关系应用曲线表示。2 在某些国家,公用电话系统的过度声压级别(“声震”)限制是126dB(基准值20µPa)b)装置工作时对受话器产生的声压的效果(若有)c)装置工作时对受话器阻抗的效果(若有)d)损坏极限的源电动势,即保护装置损坏前可容的最大源电动势。该项属于额定条件。.2 测量方法a)受话器应在标准测量条件下,信号应为可变电压和频率的正弦信号。b)在标准参考频率下,源电动势不断增加直至保护装置启动,给受话器灵敏度带来至少1dB的变化。记录该电压值,然后,分别在比记录电压值高或低1dB的电压下,对阻抗及声压级别进行测量。注:在高于记录值1dB的电压下,测得的阻抗可能非常高或非常低,测得的声压可能非常低。c)若有必要,以其他频率重复以上测量。d)源电动势增加至损坏极限的源电动势额定值,所产生的任何损坏若与规格书描述不符的,应予以记录。e)若有必要,以其他频率重复测量。可能需要修好损坏部件或测量其他样本。f)测量结果可用表格或曲线表示。 输入功率从源设备输出的信号直接馈给受话器,受话器的特性的对应,表达如下:-额定输入功率;-额定长期最大输入功率;-额定噪声功率;-特性功率;-保护装置的特性a)与d)(见.1)。规格书上的功率描述可从相应的电压(3.3)及额定阻抗推出。 声压(级别)注:为避免连续重复“声压与/或声压级别”,使用缩写“声压(级别)”。 特性解释a)最大声压(级别)是以500Hz频率的正弦电压通过串联的额定源阻抗馈给受话器,使受话器在耦合腔或耳模拟器产生的声压(级别)。b)工作声压(级别)是以500Hz频率的正弦电压通过串联的额定源阻抗馈给受话器,使受话器在耦合腔或耳模拟器产生的声压(级别)。电压经过纯电阻(相当于受话器额定阻抗)后,消耗1mW功率所需的阻值是该源阻抗阻值。注:若信号不从源设备直接馈给耳机,则受话器与该特性无关。 测量方法a)受话器在标准条件下测量,与额定源阻抗串联,并馈以500Hz的额定源电动势的正弦信号。b)记录耦合腔或耳模拟器的声压(级别),并按中的a)结果予以说明。c)再调节源电动势,使通过受话器输入连接器的电压经过纯电阻(相当于受话器额定阻抗)后,消耗1mW功率。d)记录耦合腔或耳模拟器的声压(级别),并按中的b)结果予以说明。 频率响应注:本标准中叙述了几种不同测量频率响应的方法,因为目前还没有普遍适用的方法。用耦合腔或耳模拟器测量相对简单,但结果可能带有一定主观估测。他们非常适于生产测试,质量控制及商业规格书。两种主观估测的方法会产生不同结果,就如测量两种类型的耳道声压级别也会有不同。这些方法比用耦合腔测量更费时,但对产品开发及小批量特种品生产很有作用。目前没有较客观的方法能绘出耳机的平坦频率响应特性曲线(flat frequency response characteristic),通常是靠主观判断,绘出宽频带无色曲线(wide band uncoloured reproduction)。 耦合腔或耳模拟器(包括人头与躯干模拟器(HATS)的频率响应.1 特性解释若受话器在标准测量条件下,与额定源阻抗串联,并馈以可变频率的正弦电压,则耦合腔或耳模拟器中的声压(级别)的变化可表示为频率函数。所使用的耦合腔或耳模拟器应在结果中说明。注:该特性的值也可以通过采用窄、宽频带或脉冲信号的噪声信号测量推出。如果采用其中一种信号,试验室有责任证明测量结果与采用正弦信号测得的相同。.2 测量方法a) 受话器应在标准条件下进行测量,与额定源阻抗串联,并以额定源电动势馈给可变频率的正弦源。b)频率变化范围至少覆盖受话器的额定频率范围(见),并记录下各频率的声压(级别)。该记录应采用全自动形式,且使用扫频或步进频率源,通过表格记录器或绘图仪记录。应对表格记录速度及分辨率进行设置以得到所需精度的结果。注:如果扫频方向影响到了测量结果,则测量中的扫频应从低频率到高频率,并在结果中说明c)结果用曲线表示。如果以分贝为单位的声压级别-频率曲线是绘在对数标尺上,则标尺长度优先选用50dB的长度等于10单位频率的长度(见IEC268-1及IEC263)。 自由声对比频率响应.1 特性解释参考自由声场的声压除以馈给受话器源电动势所得的商。该关系表示为频率函数,其中要求受话器产生的声音响度主观上等于自由声场中的响度。.2 测量方法(直接法)采用此测量方法需由测试人同时戴上欲测量的两只耳机(见附录D),且两只耳机有足够相似的频率响应以达到测量精度。注:通常,响应相似度在2dB内可满足测量精度。a)受话器应在自由场对比条件下(见及附录B)b)测试信号是经1/3倍频程带宽过滤的粉红噪声,至少覆盖额定频率范围。每个频带下,测试人依次听自由场下未戴受话器的音和戴上受话器的音。调节馈给与额定源阻抗串联的受话器的源电动势,使其响度一致。该调节可由测试人或测试监管员进行,或由电脑自动控制。c)经实践证明,可按以下顺序进行测试:首先使频带中心处于1kHz处,然后提高频率,至少达额定频率范围的上限,然后不断降低中心频率,至少达额定频率范围的下限,再提高中心频率至1kHz的频带。d)应至少让八名测试人重复测试。每个人的测试结果会因头型、耳廓形状及大小有所偏差(见附录D)。e)所有人的测试结果在每个1/3倍频程中取平均数,受话器自由场对比频率响应的结果表示为条形图。每个频带下,结果的标准偏差应在图上表示出来。图形标尺长度优先选用50dB的长度等于10单位频率的长度。.3 测量方法(替代法)受话器的自由场对比频率响应按.2中描述的测量,由至少16人的专门小组作为其他受话器测量的响度对比参照。参考受话器应馈以噪声电压,且电压等于直接式测量中所测得的电压。测量应在安静的房间进行,结果计算方式依照3.6.2.2,且指明所采用的测量方法为替代法。注:若测量受话器与参考受话器的特性相似,则该方法的精度更高。 扩散场对比频率响应.1 特性解释参考扩散声场的声压除以馈给受话器源电动势所得的商。该关系表示为频率函数,其中要求受话器产生的声音响度主观上等于扩散声场中的响度。标准参考频率的值通常以分贝为单位。.2 测量方法(直接法)采用此测量方法需由测试人同时戴上测量的两只耳机(见附录D),且两只耳机有足够相似的频率响应以达到测量精度。注:通常,响应相似度在2dB内可满足测量精度。a)受话器应在扩散场对比条件下(见2.4.2及附录C)b)测试信号是经1/3倍频程带宽过滤的粉红噪声,至少覆盖额定频率范围。每个频带下,测试人依次听扩散场下未戴受话器的音和戴上受话器的音。调节馈给与额定源阻抗串联的受话器的源电动势,使其响度一致。该调节可由测试人或测试监管员进行,或由电脑自动控制。c)经实践证明,可按以下顺序进行测试:首先使频带中心处于1kHz处,然后提高频率,至少达额定频率范围的上限,然后不断降低中心频率,至少达额定频率范围的下限,再提高中心频率至1kHz的频带。d)应至少让八名测试人重复测试。每个人的测试结果会因头型、耳廓形状及大小有所偏差(见附录D)。e)所有人的测试结果在每个1/3倍频程中取平均数,结果的条形图表示受话器扩散场对比频率响应。每个频带下,结果的标准偏差应在图上表示出来。图形标尺长度优先选用50dB的长度等于10单位频率的长度。.3 测量方法(替代法)受话器的扩散场对比频率响应按.2中描述的测量,由至少16人的专门小组作为其他受话器测量的响度对比参照。参考受话器应馈以噪声电压,且电压等于直接式测量中所测得的电压。测量应在安静的房间进行,结果计算方式依照3.6.3.2,且指明所采用的测量方法为替代法。注:见.3注。 自由场和扩散场耳道声压级别频率响应.1 特性解释a)自由场耳道声压级别频率响应指的是当测试人暴露在一自由声场中,其耳道中的声压级别;其中,频率响应是在耳道中测量受话器所产生的声压,取一组测试人员的平均数。b)扩散场耳道声压级别频率响应指的是当测试人暴露在一扩散声场中,其耳道中的声压级别;其中,频率响应是在耳道中测量受话器所产生的声压,取一组测试人员的平均数。注:1 这些特性不适于不允许在耳道中测量声压级别的受话器结构。2 一般,两个特性不一定能得相同的结果。目前,该测量不一定能与结果相关联,也不一定能与其他测量结果准确关联.2 测量方法(直接法)采用此测量方法不需由测试人同时戴上测量的两只耳机。a)受话器应在自由场或扩散场对比条件下(见.2或3.6.3.2及附录D)b)测试信号是经1/3倍频程带宽的粉红噪声,覆盖至少额定频率范围(见)。每个频带下,对测试人耳道中的小传声器的输出电压电平的测量可通过处于合适中心频率下的1/3倍频程滤波器进行(见2.5及附录A)。声压级别不应超过85dB(基准值20µPa),但级别应够使传声器的过滤信号达到至少10dB的信噪比(signal-to-noise)。注:需使用具有足够长的积分时间常数(long integration time-constant)的仪表,以保证传声器输出电压的测量达所需精度,且每次测试信号馈给的时间应足够使仪表达到稳定的读数状态(见附录D)。c)由测试人小心地戴上受话器,断开声场生成系统的测试信号,馈给欲测量的受话器。对信号级别进行调整,使用1/3倍频程频带的噪声,频率处于500Hz上,这样,同频带的声场下,经过滤的传声器输出信号级别可控制在3dB内,按上述b)项测量。然后对每个1/3倍频程频带下经过滤的传声器输出信号级别进行测量,按b)项。d)测试人摘下受话器后立即替换受话器。然后重复c)项中的测量。e)去除受话器,测试信号恢复至声场生成系统(sound-field generating system)。重复b)项测量。f)对比c)项和d)项的测量结果,如果在任一1/3倍频程频带下,相差超过2.5dB(比如,因为受话器配戴方式),需重复整个测量过程。注:1 对一些人来说,声场测量连续不一致。这些人则不适合做测试人。2 受话器配戴方式的不同可能导致测量结果差异超过2.5dB。g)b)项和e)项的测量结果与c)项和d)项的测量结果均取算术平均数。每1/3倍频程的耳机频率响应可由下式求得:其中:Lf为相对频率响应,指的是在500Hz的响应(dB);Le为耳机经过滤的传声器输出信号电压电平(dB);Ls为声场经过滤的传声器输出信号电压电平(dB);(LeLs)500为Le和Ls在500Hz频带上之差(dB)。h)应至少让八名测试人重复测试。最终结果取各频带下Lf的算术平均数。这些结果可用表格或曲线表示,标尺优先选用50dB与10单位频率相同的长度。注:1 若对比测试表明以上测量不会带来过大的误差,则测试信号可能是宽频带噪声而不是1/3倍频程频带噪声。使用宽频带噪声应在结果中指明。2 结果中应包含测试人员的具体数量(若不是八名),并说明各频带下结果标准偏差。.3 测量方法(间接法)除了声场由受话器替代,其他测量方法与受话器调校。可让16名测试人员参与,以提高精度。使用间接法及调校的受话器类型应在结果中说明。 额定频率范围(属额定条件).1 特性解释制造厂商指定的输入频率范围,且由受话器重放。制造厂商应说明极限频率选择所基于的标准。注:目前基于平坦、或固定的频率响应偏差的频率范围(frequency range based on deviations from a flat, or defined, frequency response),不太可能为其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