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铁路PPP项目施工环保水土保护目标及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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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际铁路PPP项目施工环保水土保护目标及措施.doc
城际铁路PPP项目施工环保水土保护目标及措施1.1.环保、水保目标符合国家、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及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的环保、水保方案实施,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1.2.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建立与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行的环保、水土保持体系,同当地环保部门协作,无条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环保政策、法规,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施工环保、水土保持体系见图1.2-1。图1.2-1施工环保、水土保持体系图1.3.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管理机构1.3.1.领导小组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的施工环保、水土保持领导小组。见图1.3.1-1。1.3.2.人员配置指挥部环水保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制定环保方案和措施,并检查和监督措施的落实。各架子队配备2名兼职环保监察员,负责协助环保工程师工作,并在施工中执行环保方案和措施,及时反馈环保信息,为环保方案和措施的调整提供资料。组长:指挥长副组长:党工委书记、安全总监、总工程师环保、水保工程师各架子队队长(兼环保、水保监督员)生活营区环保监督员图1.3.1-1施工环保、水保管理机构图1.3.3.实行环保水保工作责任制指挥长对施工环保、水土保持工作负全责,其职责是:监督检查各部门环保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环保措施是否有效、全面、是否存有隐患,进行宏观控制。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施工环保措施、工作制度,并检查各项目经理部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环保工作动态和指导下级工作。工作上一级报一级,确保环保工作不留于形式,使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1.4.施工环保、水土保持达标标准施工环保、水土保持达标标准具体见表1.4-1所示。表1.4-1环保、水保主要控制指标序号检查项目控制标准1噪声排放1、排放同时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规定等要求。2、施工场界噪声限值:6:0022:0070dB;22:006:0055dB。2生产、生活污水排放1、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2、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5日生化需氧量即BOD560mg/l、化学耗氧量COD150mg/l,污水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3固体废弃物1、节约材料、控制废弃物的产生。2、废弃物分类存放,提高废弃物的回收率。3、充分利用钢材、木材等下角料。4扬尘1、施工扬尘符合地方有关标准。2、施工时目测1.5m以上无扬尘。5运输遗洒运输的材料、渣土、垃圾等无遗洒。6化学危险品泄漏1、尽量减少化学物品的使用,控制化学物品泄漏。2、试验用的化学试剂、混凝土施工外加剂等不遗洒、泄漏。7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杜绝施工现场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8资源能源1、节约资源能源、降低材料消耗。2、水电消耗不超过定额预算,尽量节约;钢材、水泥、木材不超过定额预算,尽量回收利用上一工序的废弃料。1.5.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施工中严格按规定进行施工,禁止乱挖乱掘破坏当地的植被,同时制定有效的措施,保证当地的自然环境。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重点:施工噪声、振动、污水、扬尘、施工固体废弃物管理控制,工程跨越的主要河流水体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等。针对实际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1.5.1.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组织措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国家、地方的环保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施工期加强管理,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区域内,规定施工运输车辆路线,禁止车辆随意行驶,严禁对施区域周围草地植被的破坏,取土场开挖时,将030cm表层土剥离后单独存放并防护,施工完毕,对各取土场平整并覆盖表层土,恢复植被,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恢复植被。对所有临时用地(包括施工便道、材料堆放和施工营地等)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将收集的熟土覆盖,恢复植被。运送砂土车辆必须覆盖篷布;在大型取、弃土场工程施工场地等严重扬尘工点,采用施工围栏和定期洒水降尘措施。施工营地的施工工点设置旱厕,定时清掏外运;对含油污水排放量较大的工点应增设小型隔油池、集油池,集中收集后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对施工营地人员的生活加强管理,避免乱排乱倒;堆料场存放水泥等建材时必须设蓬盖,必要时设围栏。施工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避免乱洒乱排,集中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根据工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情况,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合理安排工序,及时清运废弃的土方。对已完坡面工程应及时植草绿化,加强坡面覆盖率,减少土壤被雨水冲刷。路基施工时应及时掌握雨情,作好大雨之前的防护措施,避免易受侵蚀或新填挖的裸露面受到雨水的直接冲刷。对施工临时用地,应本着因地制、经济合理的原则,尽量少占地或不占良田、耕地,并注意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当工程跨越村庄和水源地时应先将排水措施和拦挡措施布设好,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排水设施,并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1.5.2.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综合措施1.5.2.1.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水保的法律法规深入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和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布设各项环保水保措施,做到工程措施、植树种草的生物措施以及复垦利用措施相结合;治沟与治坡、防护治理与利用相结合。1.5.2.2.接受当地环保组织监督充分发挥指挥部环保、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的作用,安排专人负责与当地相关环保部门联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环境监测,调查和掌握环境状态,督促全体职工自觉做好环保工作,并无条件接受甲方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1.5.2.3.建立检查落实制度,奖优罚劣提高认识,重视环保;加大力度,重在落实。根据有关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技术细则规定,制定检查制度,不断完善,认真抓好落实。并建立“三级”检查落实制度,即领导层抓全面,管理层抓重点,实施层抓具体落实。引入奖罚机制,把环保、水保工作与工资、奖金挂钩,根据检查落实情况,进行奖优罚劣。设立环保水保基金,用于环保设施建设。内部建立“包保责任制”,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表彰先进,惩处后进,加强环保工作的落实。实行“环保水保否决制”,即施工作业活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得开工,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的工程不得评优,单位、个人不得评先。1 格落实“无条件服从制”,即无条件地接受环境保护监测单位的指导和监督。1.5.3.施工环境保护具体措施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护和改善作业现场的环境,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林木、植被及地下水资源的保护,是施工中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重点。需砍除树木和其它经济作物时,事先应征得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部门、所有者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征地范围和数量丈量用地,严禁超范围占用土地和水面。施工中弃土、排污等按设计文件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对有害物质(如燃料、废料、垃圾等),按规定进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防止对动、植物造成损害。1.5.3.1.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措施施工便道、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石料堆放和材料加工场及取(弃)土场等一切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布置在指定规划的区域内,尽量选择裸露的荒地修建生产、生活设施。为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对铁路两侧的永久用地,按照设计要求采用撒种草籽,防止水土流失,移植草皮,恢复植被等措施,维护和改善生态平衡系统。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在施工现场各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生活区周围铺植草皮。铁路景观绿化应结合沿线的特点,体现“景观路、生态路、旅游路”的特色,淡化人工痕迹,使铁路融入周围景观,协调一致。植物选择坚持“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草种为主,谨慎引种外来物种”。1.5.3.2.设置环境监测点施工中,严格按招标文件和相关规定,设置环境监测点,以监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当地的环境。1.5.3.3. 环境影响敏感区保护线路经由或临近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区、湿地保护区、文物古迹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影响敏感区时,应尽可能考虑绕避措施,实在难以绕避时,必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有关边界线、标示牌的设置,限制人员、机械的活动范围,严禁有关人员偷猎动物和采摘、践踏及随意铲除植物等。施工期间全体施工人员要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令,做好自然区内的动植物保护工作,特别是珍稀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保护野生植物的措施自觉执行和接受国家、省及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精心保护原有植被。对本工程沿线的有价值植物作到尽力维护,必要时采取迁移保护,工程完工后恢复。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按规定线路行驶,在划定的范围内作业,严禁碾压破环植被。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建设区域沿线有其它重点保护植物要尽快报告省、市林业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组织挽救,移栽它处。严禁擅自毁坏重点保护植物。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严格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宣传,加强施工人员爱鸟护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制定相关规定和监管制度。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伤残、猎杀野生动物,对违章者追究法律责任。施工期间为动物提供迁移或游串通道;如野生动物发生意外时,给予必要的救助并及时通知相关管理保护机构;污水及霉变食物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按防止污染及卫生要求进行处理,防止对动物造成伤害。不在野生动物栖息地建造临时工程和设置取土场。1.5.3.4.水污染的防治施工过程中对水的污染主要是施工产生的污水,污水中含悬浮物、油类物质、石屑及石粉。溶蚀性废水。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产生的污染,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污染,劳动力高度集中产生的污染,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产生的污染将对水源产生较大影响,在施工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源不受污染。施工现场修建沉淀池和气浮池,先将污水排入沉淀池,除砂的进入气浮池内,除去悬浮物、油类物质并进行中和处理,检测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河流。现场存放油料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防油毡等措施。在使用过程中,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防止土壤受到污染。施工现场100人以上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设置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工地临时厕所及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并尽可能利用既有建筑物内的水冲式厕所,同时做好防蝇、灭蛆工作。化学用品、外加剂等应库内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污染环境。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监测,配合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搞好舆论宣传和监督工作,加强对沿线施工废水的控制,发现新的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水质恶化。1.5.3.5.大气污染的防治施工期间的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是大功率的设备,且施工场地又是一个相对封闭而狭长的空间,车辆设备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在场内会扬起尘土,在场内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这些均会破坏施工环境,影响空气质量。以及为避免对当地人员和房屋、树木、农作物等造成损害,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施工现场的空气污染进行防治。选择低污染的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在运输、储存水泥和粉煤灰等易飞扬物时,采取覆盖、密封、洒水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扬尘。在弃碴运输道路上采用专人洒水管理,保持道路不起灰尘。车辆进出工地不得超限运输,防止沿途撒、漏。在混凝土拌和站、水泥库等对环境有重要影响的设施布置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季节风向,采取远离居民区并在拌和站的进料仓上安装除尘装置,控制粉尘污染。严禁在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及有毒废料(废机油、废塑料等)。生活营地使用清洁能源,保证炉灶烟尘符合标准;对施工机械车辆加强维护,以减少废气排量;对汽油等易挥发物品要密闭存放,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2 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清扫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1.5.3.6.施工扬尘、噪声、振动和光的控制施工噪声主要包括施工现场、机械作业和车辆运输时产生的噪声。为减少噪声影响,机械设备选型配套时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尽可能采取液压设备和摩擦设备代替振动式设备,并采取消声、隔音、安装防震底座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到环境保护标准要求。施工运输车辆在运料过程中,对易飞扬的物料用篷布覆盖严密,且装料适中,不得超量,车辆轮胎及车外表用水冲洗干净,保证工程运输通过的地方道路、施工便道及料场的清洁。为减少噪声等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中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作业辐射噪音强的施工机械如搅拌机等在夜间停止施工作业,夜间施工时大型运输车辆尽量绕开村庄行驶。合理安排工序,夜间施工要尽量降低噪音;搭设机械棚,将施工中声音较大的机械放入室内。夜间施工机械车辆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尽量不开大灯;场内照明灯的照射方向也要注意不要直射居民区。1.5.3.7.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措施设专人对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负责鉴定、统计、收集、存放和外运销毁。对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做到不漏项、收集及时、存放集中,存放处做到全封闭,并防止渗漏。定期对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场所和施工部位跟踪监测,及时收集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遵循有关部门的规定,运到指定的场所或单位进行销毁,并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泄漏。1.5.3.8.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措施便道的修建,要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田,做好土石方调配方案,减少弃土、取土,修筑好便道两侧的排水系统,保证地表径流的畅通,减少和避免边坡的冲刷。在可能的条件下,便道尽量考虑与乡村道路相结合,以减少水土流失。生产、生活设施修建,要尽量避免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生活场地范围内要做好集水、排水工作,不阻塞地面径流自然通道,防止壅水和场地冲刷。施工中修建的临时设施,工程交验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拆除,并尽可能恢复原有地形、地貌。1.5.3.9.风沙地区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保护绿色植被和花草树木,不乱砍乱伐。确实因施工需要破坏植被地段,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渣土要及时清运,集中堆放的采取覆盖并保持其表面湿润或固化处理.施工临时堆放成梯形,土堆两侧用铁质围挡进行防护,并在土堆表面用防尘网进行遮盖,以防风蚀。对于植被稀少或无植被的地段,就地规整成方并加以覆盖(石块或混凝土),防止出现新的沙源。对于有植被地段,就地平整并加以覆盖原土,恢复植被,防止出现新的沙源。在汽车运输中对易飞扬物料,用帆布遮盖严实,且装料时不得超限。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未运出或回天之前,采用覆盖或洒水等有效保护措施,禁止风沙扬尘进入空气中。在大风沙天气下,禁止一切会产生扬尘的施工项目。1.5.3.10.完工清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完工清场工作依据完工一段、清理一段、防护一段的工作原则进行。每当一段工程完工之后,对现场施工临时工程进行拆除,拆除的废物运至弃土场。清场工作加强对施工过程中遗留的污染源进行彻底调查,对固体污染物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场进行掩埋,不得就地处理。严禁现场焚烧固体污染物。临时用地工程进行复耕还种处理,并对施工过程中破坏原有植被的区域进行绿化。完工清场工作由负责本段工程的责任人执行,监督、检查完工清场工作情况,并将完工清场工作过程记录归档。1.5.4.水土保持内容及具体措施1.5.4.1.水土保持内容水环境保护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时应防止对原地层造成大的破坏,确保当地居民的生活用水;废水排放前要经过处理并排放到远离居民生活用水区,并由负责环保部门定期联系当地环保监督部门对水质进行检验,确保当地水质不被污染。生态环境保护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在施工准备阶段,要对现场拌和站的设置、弃土场的选择、施工便道的设置等进行进一步的调查,详细掌握第一手资料,以“减少植被破坏,少占草场”为原则,合理规划临时用地,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用地。弃土场的设置与防护施工弃土主要是路基、桥涵基坑挖方弃土。弃土场的选择应征求当地政府及村镇的意见,本着少占草地的原则。优先选择在地形低洼、不易受河流、沟渠等地表径流冲刷的山间沟谷荒地作为弃土场。施工时严格按批准的弃土规划有序堆放和利用,并按照设计规划作好防护。1.5.4.2.水土保持具体措施1.5.4.2.1.路基工程施工水土保持措施在路基施工过程中,边坡开挖之前,先行修筑排水沟,防止水流对边坡的冲刷。路堤填筑是自下而上分层进行,边坡开挖(填筑)后立即进行防护处理,分段开挖分段防护,以减少边坡的裸露时间。没有支挡的边坡要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施工防护。砂石料场地必须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使用。在施工中,注意保护树木、花草。施工时争取少砍树或不砍树,不随意超出设计规划界限。路堤成型后及时施作防护工程或植被。在路基施工过程中,设计的排水沟未能形成贯通时,先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证施工期间雨水排放畅通。加强路基排水系统设置,并与桥梁等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保证路基工程周围排水通畅。对临近城镇路基边坡尽量采取灌草、截水骨架内灌草或喷混植生等绿色防护。土石方施工配置洒水车洒水,尽量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挡墙等构造物基础施工,对基坑开挖的土、石不得弃于河内,要设防护后弃土,防止遇雨时流入河内。基础施工完成,及时对基坑进行回填防护,防止基坑被冲刷。土石方调配中,尽量以挖作填,无法避免的弃土堆或取土坑采取集中取弃,且在弃土堆和取土坑坡上采取灌草防护。弃渣占用旱地时,弃后必须复耕,当占用荒地时,也整平预留复耕条件或种草绿化,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并保护碴体稳定。沿较开阔沟谷一侧堆砌时,须流出水路,坡脚设混凝土或浆砌片石挡墙防护,挡墙高度按高于50年洪水位设计。弃碴采用M10浆砌片石拦碴挡墙,墙身设泄水孔,碴底预埋透水软管,采用先挡后弃的办法,以充分发挥挡碴墙水土保持防护效能。工程竣工后,必须拆除临时设施和生活设施,对拆除后的场地和垃圾要进行平整和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造成水土流失。路基边坡采取植物措施和必要的工程防护措施,并对工程征地拆迁范围内的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根据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采取措施,以便合理保护植物资源。1.5.4.2.2.桥梁工程施工水土保持措施桥梁基础弃渣按设计要求弃置,决不能堵塞河道或倾入河床。在河床内施工、采取砂砾材料,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的有关规定,同时防止对河流状态造成改变,防止弃土、弃渣淤积河床、污染河流水质。1 碴部分由路基专业处理,其余均堆放在弃碴场进行堆放。1.5.4.2.3.大临工程施工水土保持措施大临工程中的施工便道设计和施工,力求做到少占良田耕地,绕避不良地质地段,在可能的条件下,尽量考虑与地方道路或乡村的机耕道相结合,并做好土石方调配,减少弃土、取土,对填挖不平衡地段产生的弃土,有必要的支挡防护措施,修筑好便道两侧的排水系统,保证地面径流的畅通,减少和避免边坡的冲刷,保证施工运输正常运营,保持水土。在施工过程中,还注意道路的养护和水土流失的控制,防止人为因素加剧其水土流失的程度。在少雨季节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杜绝尘土飞扬,污染周围空气。弃渣、土场选址依据设计文件规划或与地方有关部门协商,结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并对弃土场进行安全评估,做到万无一失。砟场一般选择在坡度较缓、易于形成坡度开发山坡荒地处,避开大面积汇水地带的滞留谷地,并避免下游有重要设施或集中居民点。1.6.临时用地复垦方案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国务院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恳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恳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等文件的要求,严格按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做好土地复垦工作。使用临时用地要报经当地国土、水保等部门批准,使用临时用地要尽量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能占劣地的不占好地,并签定临时用地协议。临时用地要严格按原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104号)文件,加强土地复垦工作。要严格按设计编制的并经自治区国土厅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具体复垦措施为:主体工程施工主体工程施工时,需要先剥离表层熟土,集中堆存、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把剥离的表层熟土回填至周围的临时用地复垦区内,或用作路基边坡和护坡网格内以及线路两侧绿化带的覆土改造。 取、弃土场土地复垦 先剥离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在碴场两侧,取弃土工作完成后,利用剥离的熟土进行复垦,并按设计修建土地复垦区的排灌系统。 施工便道土地复垦 施工便道应利用已有的乡村道路或其它道路,减少新建施工便道对土地的占用,对能复垦的施工便道进行翻松、平整,利用主体工程表土或周边客土进行复垦。 施工场地土地复垦 施工场地选址时,在满足就近使用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利用周边的闲置场地或未利用地,减少临时工程的占地。施工场地平整时,应先剥离表层土暂存,并做好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完工后,将暂存的表层熟土重新覆盖,用于复耕。生物化学措施 在复垦后的土地,采取一定量的生物化学措施,生物化学措施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恢复植被和环境优化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