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doc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危险作业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精品文档】第 7 页危险作业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一、动火作业风险分析1 易燃易爆有害物质: 将动火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储罐动火,清除易燃物,罐内盛满清水或惰性气体保护。 设备内通(氮气、水蒸气)保护。塔内动火,将石棉布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进入受限空间动火,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2 火星窜入其它设备或易燃物侵入动火设备 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道并加盲板可靠隔断,挂牌,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3 动火点周围有易燃物 清除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清除易燃后予封闭。电缆沟动火,清除沟内易燃气体、液体,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4 泄漏电流(感应电)危害 电焊回路线应搭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它设备搭接,禁止穿越下水道(井)。5火星飞溅 高处动火办理高处作业证,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注意火星飞溅方向,用水冲淋火星落点。6气瓶间距不足或放置不当 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地点之间均不小于10m。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溶解乙炔气瓶禁止卧放。7 电、气焊工具有缺陷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8 作业过程中,易燃物外泄 ,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料、串料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9 通风不良 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应遮盖,密封下水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得有用溶剂等易燃物质的清洗作业。 采用局部强制通风;10 未定时监测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必须重新取样分析。采样点应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至动火结束。动火过程中,中断动火时,现场不得留有余火,重新动火前应认真检查现场条件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不得动火。11 监护不当 监火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监火人随时扑灭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作业,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12 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当 动火现场备有灭火工具(如蒸汽管、水管、灭火器、砂子、铁铣等)。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进行预启动状态。13 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下釜、高处、抽堵盲板、管道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14 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二级动火作业证。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分析1 隔绝不可靠 与该设备连接的物料、蒸汽、氮气管线使用盲板隔断,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拆除相关管线。2 机械伤害 办理设备停电手续,切断设备动力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专人监护。3 置换不合格 置换完毕后,取样分析至合格。4 氧气不足 设备内氧含量达1821。5 通风不良 打开设备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 采用强制通风。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采用管道空气送风,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严禁通入氧气补氧。设备内温度需适宜人员作业。6 未定时监测 作业前30min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采样点应有代表性。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7 触电危害 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风作业应小于等于12V。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8 防护措施不当 在有缺氧、有毒环境中,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扒渣服 耐酸靴 耐酸手套 护目镜。9 通道不畅 设备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10 监护不当 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监护人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不得脱离岗位;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作业。11 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当 设备外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12 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动火、高处、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13 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14 设备内遗留异物 设备内作业结束后,认真检查设备内外,不得遗留工具及其它物品。三、临时用电作业1 违章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气安全作业证。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 2.5 米,道路不低于5 米。所有临时用电线路,不得采用裸线。临时用电线路架空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2 电缆损坏 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设深度大于 0.7 米。3 配电盘、配电箱短路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4 防止设施损坏 临时用电设施应有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应符合要求。5 防止火灾爆炸 所使用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须达到相应的防爆要求。6 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四、高处作业1 、作业人员不熟悉作业环境或不具备相关安全技能 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按高处作业证内容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2 、作业人员未佩戴防坠落防滑用品或使用方法不当或用品不符合相应安全标准 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拴安全带,穿防滑鞋。作业前要检查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作业中应正确使用。3 、未派监护人或未能履行监护职责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4 、跳板不固定,脚手架、防护围栏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应符合相关安全规程。5 、 登石棉瓦、瓦檩板等轻型材料作业 在石棉瓦、瓦檩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作业。6 、登高过程中人员坠落或工具、材料、零件高处坠落伤人 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空中抛接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7 、 高处作业下方站位不当或未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高处作业正下方严禁站人,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8 、与电气设备(线路)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未采取有效的绝缘措施 在电气设备(线路)旁高处作业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9 、 作业现场照度不良。 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10、无通讯、联络工具或联络不畅 30米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讯、联络工具,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并将联络相关事宜填入高处作业证安全防范措施补充栏内。11 、作业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职业禁忌症或健康状况不良 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酒后人员及其他健康状况不良者,不准高处作业。12 、大风大雨等恶劣气象条件下从事高处作业 如遇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象条件应停止高处作业。13 、涉及动火、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动火、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14 、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证。五、(大型)吊装作业风险分析1 、无证操作 吊装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2 、指挥混乱 非紧急意外情况下,现场专人统一指挥,信号明确。3 、无警戒线或警示标志 有完善的吊装方案,划定警戒线,设置安全标志,禁止非施工人员入内。4 、作业条件不良 夜间作业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遇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象条件,须停止作业。5 、未严格执行吊装作业“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超负荷或物件重量不明不吊;斜拉重物不吊;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不吊;重物下站人不吊;重物埋在地下不吊;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吊;棱刃物件没有放垫措施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重物超过人头不吊。6 、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吊装过程中如需阻断道路交通,应办理断路作业证。吊装现场,作业人员登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应办理高处作业证。涉及其他危险作业须办理相关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