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综合系统布线工程施工合同.doc
_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MYKJ(2004)建第 号签订日期:二OO四年六月 日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A公司 (以下称甲方)承包方:B公司 (以下称乙方) 经招标甲方现将A公司办公楼等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A公司办公楼等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二、工程地点:A公司厂区内。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A公司办公楼等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第二条 工程期限1、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总日历工期为35天。 2、由于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记录,自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报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工期则相应顺延。 3、乙方必须按工期编制出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网络计划和关键控制日期表提交甲方,甲方以此为依据检查乙方的施工进度,如达不到要求,甲方将督促乙方加班加点完成进度。 第三条 合同总价和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总价按中标价99.8万元包干(即人民币玖拾玖万捌仟元整),此价格为本工程最终结算价,在施工期间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此价格均不得调整。 第四条 物资供应一、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二、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附有合格证或试验报告。乙方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进行复验,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并保存复验纪录。 三、进场的设备、材料,供应方应提供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并委托A公司进行检验和验收。对于不合格材料,乙方不得使用,并由此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GB/T50321-2000、DB44/114-2000所规定的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二、乙方在施工中应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现场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和报表。 四、隐蔽工程具备隐蔽条件后,乙方应自检合格并做好记录,并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签字验收。如现场监理工程师未能按时到场检查,乙方有权检查隐蔽,但应做好隐蔽检查记录,甲方应予以确认;如甲方事后提出复查时,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并重新验收,其费用由乙方负责。五、已完工的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六、本工程全面完工后,由乙方提出竣工验收通知,甲方接到通知后十天内组织交工验收。乙方按××总公司规定整理交工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含竣工图二份)。交付给甲方,甲方在交工验收证书上签字后返回乙方一份,存档备查。 七、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负责保修,保修期及有关责任按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如发生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属设备、材料缺陷及施工质量问题时,由乙方无偿修理。第六条 售后服务及培训1、乙方接到甲方要求服务电话后,先提供电话支持,在甲方要求现场解决时,乙方要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超过4小时还未到现场的,用户有权请第三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具体费用(以维修发票为依据)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综合布线和网络的培训。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审核乙方进度报表,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开工前申请办理好建设工程许可证,做好施工界区的“四通一平”,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将水电源接到指定地点。 3、协助办理动火证和施工人员、车辆进出场证。 4、负责审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5、组织施工图纸会审、签署会议纪要,并在五天内送有关单位。 6、负责协调乙方与相关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有权对乙方的施工队伍进行监督,有权对不能满足甲方管理需要及安全、质量、进度要求的现象提出警告,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部分合同工程,直至取消全部合同工程。 7、派出 同志为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办理工程签证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审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1、严格遵守A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断路、断水、动土、动火等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经A公司相关的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确保生产及施工的安全。2、遵守A公司厂内对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和环保的管理规定,沿道路施工包括道路边堆放材料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明显标志,做好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乙方的工作不对其它建、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成品、半成品造成损害。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对上述物品的损坏和对人员、车辆等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料在每天下班前需清理干净,保持办公楼道的干净、整洁。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准备计划一式三份报甲方。工程正式开工后,每月22日向甲方报下工作月(本月23日至下个月22日)进度计划,并向甲方报本工作月(上个月23日至本月22日)工程进度完成月报表。5、有义务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交叉施工的工作,在交叉施工期间做到随叫随到。 6、已完工的工程,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按规定清理好场地。7、根据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如发生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属施工程质量问题时,乙方接到通知后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7、竣工后5天内乙方退场完毕, 退场前自行清理临时设施和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甲方委托第三方清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在结算时扣回。 8、 竣工验收后20天内向甲方报送本工程结算书。 9、执行A公司办字200089号文关于工程签证、预(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结算。10、自行办理地方政府规定的手续,如有困难,甲方予以协助。 12、派出 同志为施工现场总代表,处理日常事宜。 第八条 工程价款拨付 合同签署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工程进度达到6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余款待办理结算后支付5%,留5%作为质保金5%。竣工验收满一年后,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证实没有质量问题后,将保修金一次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执行中,由于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责任方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 二、由于乙方原因使合同工期拖延,每逾期一天,按500元/天偿付违约金。 三、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尾款或没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广东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实施细则中有规定处理。 四、本工程不得转包,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其它工程如需分包时,必须报甲方同意,分包工程最多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20%,否则甲方取消乙方该工程的承包资格,追回已付给的工程款,并按合同总价的20%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按下述原则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设施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1、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厂区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入厂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办理入厂证后,才能进入厂区施工。2、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A公司QG/MPCC 13-99安全行产管理标准的规定。3、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编写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制定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报A公司监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A公司××号文关于印发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安全管理标准的通知中的各项规定,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6、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第十四条 附则一、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书面答疑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主合同相冲突的,以主合同为准。 三、本工程委托A公司××部门对本工程建设实施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服从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四、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时,提请有关部门裁决。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六、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12份,甲方执10份;乙方执2份。发包方: A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 承包方:B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经 办: 经 办: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二OO四年六月 日9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