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中科技: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PDF
公司代码:603516 公司简称:淳中科技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1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性、准确、准确性性、完整完整性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1.3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 1.41.4 本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1.5 董董事会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公司基本基本情况情况 2.12.1 公司简介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淳中科技 603516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付国义 欧阳胜蓝 电话 010-53563888 010-53563888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5层 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5层 电子信箱 2.22.2 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1,405,738,943.32 1,462,256,746.72 -3.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35,178,212.67 1,066,228,834.93 -2.91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70,383,982.68 205,754,899.10 -17.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12,638.05 27,705,195.44 -3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048,121.45 23,721,891.27 -49.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598,428.45 8,770,107.96 237.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8 2.72 减少0.9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6 -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6 -37.50 2.32.3 前前 1 10 0 名股东名股东持股持股情况表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4,81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何仕达 境内自然人 28.56 53,217,920 0 质押 19,000,000 张峻峰 境内自然人 11.08 20,653,920 0 无 黄秀瑜 境内自然人 5.32 9,918,800 0 无 余绵梓 境内自然人 2.58 4,800,900 0 无 天津斯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 2.04 3,806,495 0 无 青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骓旭照九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62 3,019,845 0 无 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佳利和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42 2,650,000 0 无 冯小红 境内自然人 1.03 1,913,000 0 无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其他 1.00 1,865,000 0 无 冯伟权 境内自然人 0.69 1,280,000 0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天津斯豪为淳中科技员工持股平台,何仕达先生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42.4 截至报告期末的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总数、前股东总数、前 1 10 0 名名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情况表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2.6 在半年度报告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第三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