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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农村赈灾的历史考察摘要:建国初期湖北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为保障灾区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生产,各级人民政府围绕“生产救灾”这一中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赈灾,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研究这一时期的农村赈灾工作,可为今天赈灾事业提供借鉴。关键词:建国初期;湖北农村;赈灾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29003402一、建国初期湖北农村的灾害情况1949 年入夏至秋,阴雨不断,加之战争对各种水利设施的破坏,河堤失修,千疮百孔,以致洪水破堤,泛滥成灾。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被灾人口近 300 万,其中灾情最严重的黄梅一县即有 60%的土地被淹,监利淹地 57%,其他如沔阳、 潜江等地也有部分地区受灾,全省受灾田地达 400 余万亩,减产粮食折合大米 1 161 480 000 市斤。1949 年非灾区虽收七成,但至阴历年底缺粮人口有 10%;到 1950 年春已增至 20%左右,缺粮人口有 2 806 814 人,人均约缺粮两个月,如按平均每人每天食米1.4 斤计算,全省春季缺粮共 2 105 110 505 市斤1。另据中共中央中南局农村工作部的统计,19501953年湖北农村的 灾情(如表 1)。虽然各级人民政府在灾害发生后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尽一切努力,想尽一切办法顽强赈灾,使灾害的影响大大缩小,但由于灾害过重,加之长期战争的消耗,群众积蓄极少,毫无抗灾能力。二、农村赈灾的主要措施如此严重的自然灾害,对刚刚建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赈灾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政府的威信,因此,中央及各级人民政府对赈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1949 年 12 月,政务院发布了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指出:“生产救灾关系到八百万人的生死问题,是新民主主义政权在灾区巩固存在的问题,是建设新中国的问题之一。 ”并要求各地政府“应给予灾民或合作社一部分贷款,并拨出一部分救济粮扶助灾民进行生产自救。 ”1950 年 1 月 9 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发出关于生产救灾的补充指示,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救灾负起高度的责任,不要饿死一个人。 ” 1950 年,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确立了“生产自救,节约渡荒,群众互助,以工代赈,并辅以必要的救济”的灾害救济方针。从湖北省农村赈灾工作来看,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1.结合反霸、减租退押、土地改革,及时分配斗争果实,发动群众进行生产自救。 1950 年湖北有 600 万以上的农民(包括了极大部分灾民在内)卷入了这一运动,全省所获斗争果实折米约 3 亿斤,平均每人可分 50 斤;收回被非法夺佃的田地仅据襄阳、沔阳两专区初步统计即有 17 152 亩,并有些农民分得农具、耕牛和房屋1。1951 年春,全省土改、反霸斗争果粮约 4 亿斤以上,银行收兑黄金约 9 000 两,银元约 9 000 万元2 。通过运动,使大部分灾民得到果实,部分解决了群众渡荒口粮和生产资料的困难,发展了春耕生产。2.大力发展副业和手工业生产,开展生产赈灾运动。政府把全劳力和半劳力发动起来,基本做到了“村村无闲人,家家有副业。 ”据监利县统计,1950 年,该县成立了纺织组 250 个,共包括 4 006 户;织布组 10 018户;打柴组 1 009 个;打鱼组 556个,共包括 635 户、3 645 人,其生产所得足以解决灾民生活。据不完全统计,1950 年元月至 5 月,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收购土产山货计土布 65 万余匹,桐油 265 万桶,向外推销土产总值约为73亿元(旧币,下同),折米合约700万斤,全省20万以上的人口从土产生产中得到了约 3 个月的粮食3。3.发放农贷扶助和组织灾民生产自救。1950 年春荒中省府发出春耕贷粮 2 000 万斤、耕牛贷粮 500 万斤,另据不完全统计,各专县拨发耕牛贷款 57 500 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4月拨下水利贷粮 300 万斤,6 月又拨旱种贷粮 800 万斤。 另外,湖北省分行发放渔业贷款 20 亿元,合作贷款 37 亿元,下半年农田水利贷款 54 亿元,麦种贷款 40 亿元,其他冬季农作物种子贷款 26 亿元,副业生产贷款 38.18 亿元(下半年专县政府逐级在地方粮中增拨的农贷尚未统计在内),使灾区冬耕种子和副业生产资金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1951 年,全省共使用各种农贷粮 47 715 000 斤,贷款 223 亿元,给予灾区很大支援1。4.以工代赈。 1950 年,湖北全省有江汉干堤及民堤工程计2 640 万余公方,中央及省拨发工粮 7 160 万斤(水灾区各专县从地方粮中拨出的工粮、地富负担的堤粮尚不在内),各处工程一般经历了五至七个月的时间,在工程大的地方,如沔阳县和黄冈专区境内,每天各有上十万民工在堤上,平均每天每人可挑12方土,可得粮食米36斤,除本人外还可维持12.5口人的生活。 特别是在水灾重灾区,至少有 50%以上的灾民生活是靠修堤度过的。 1950年全省有百万以上的灾民参加堤工,获得工粮的救济。1951 年全省仅干堤、民堤水利工程方面,共使用粮款折粮92 793 418斤,在全省范围内可解决100万人3 个月的生活 1。5.开展社会互济互助。 主要有以下4种形式:(1)自由借贷。如浠水县东河村,该村农会在减租结束后抓紧宣传春耕生产十大政策,倡导农民间进行自由借贷,中农李玉美自动拿出140 斤大米,借给 5 户贫农。在他的影响下又有 5 户中农自动拿出 15 斤花绒、1 石谷,借给 7 户缺粮的农民,帮他们解决生产困难。此外,在减租中得到果实的一些佃中农,也自愿借出大米 1 728 斤,共解决了 370 人的春荒困难4。 (2)斗争果实多的乡对斗争果实少的乡的互助。如远安县双泉乡较其他乡贫苦,果实较少,即由果实多的仙北乡助谷 1 000 斤,部分解决了该乡的春耕困难2。 (3)非灾区对灾区的互助。 如汉川县 1950年受灾后,该县城东、南河等非灾区有计划地安置城西、城北等灾区灾民,发起“一碗米” 、 “一只瓜”等运动,帮助急救。(4)有劳力的与无劳力互助。如京山县花园乡在生产互助组的基础上,组织代耕队,为烈军属代耕,并进而为老弱孤寡户代耕2。6.节约度荒。有的“以菜代饭”,有的“以稀饭代干饭”,有的“改三顿饭为两顿饭”,开始只在少数地方实行,渐渐普遍都实行了。 有的地方还采用代食品,如应山县三桥等 6 个乡一个月采集瓜豆叶等共达 3 万斤以上,在生活上起了很大的辅助作用。通过贯彻“节约渡荒、细水长流” ,很多灾民做到了“冬季不吃秋收粮,留到明年渡春荒。 ”57.发放救济。 1950 年在灾荒严重的各阶段,湖北省府先后拨发救济粮 33 321 646 斤,款 749 951 500 元(各专县所拨地方粮尚无完整统计,仅荆州1个专区,即拨出地方粮1 302 054斤)进行急赈和救济。 1951年为解决群众的春荒和冬荒生活困难,省府共下拨救济款 1 386 000 万元,各专县共拨款 6 906 608645 元,粮 4 900 926 斤,总共拨款 20 766 608 645 元。1952 年省府对重灾区7%,轻灾区5%的老弱孤寡等拨下救济款 200亿元1。三、农村赈灾的经验与不足建国初期,湖北农村的赈灾工作具有鲜明的特色,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经验:1.积极的赈灾理念。当时,党和政府在农村坚决贯彻生产自救的既定方针,灾区仍以生产赈灾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重中之重是建立一套生产自救帮扶体系,把赈灾与组织生产紧密结合起来,这就使灾民认识到,要摆脱困境最根本的要靠劳动自救,从而推动其积极参与生产建设。2.多元化的赈灾主体。 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在开展农村赈灾工作时,充分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靠社会合力来解决农村灾民的困难。 救助灾民时,民政、 财政、 贸易、 农业、水利、卫生等部门以及人民团体、部队都参与其中。在开展互助互济运动中,有灾区群众之间的互助互借,有有劳力对无劳力家庭的互助,也有非灾区群众、 城镇机关及居民对灾区的自愿捐赠。赈灾主体的多元化,便于发挥合力的作用。3.多种手段综合调控的赈灾方式。不仅在政治、经济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依靠政策手段来解决,以及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把农村灾民组织起来,依靠组织手段来运作;而且还动用了思想和文化手段,以解决其深层次的思想问题。 如在救济款粮发放中,启发群众讨论,并用回忆、对比、算账、诉苦等方法解决群众的依赖、平均分配思想。当然,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农村赈灾运行中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政府在农村赈灾方面投入的资金严重不足。建国之初,各项事业百废待兴,财政困难,尽管政府拿出相当的财力进行赈灾,但仍不能满足灾区群众的需求;同时,救济标准过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次,缺少必要的立法措施的保障。尽管存在上述的缺陷,总体上,在人民政府领导下,使灾民生活有了一定保障,为灾区农副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对稳定建国初期的社会秩序,对提高党和政府的威望,都起了重要作用。像中国这样的一个人口众多、灾害频发的发展中国家,在灾害发生后,必须动员社会结构中各个系统的力量和依靠他们之间的互动与支持;同时,必须把赈灾与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以生产为中心帮扶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根本上使灾民树立重建家园的信心,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参考文献:1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历年来的赈灾工作和今后意见(1953 年)R.湖北省档案馆藏,SZ67-1-180.2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 1951 年春季农村生产赈灾报告(1951 年)R.湖北省档案馆藏,SZ67-1-84.3湖北省民政厅.1950 年民政工作报告(1950 年)R.湖北省档案馆藏,SZ67-1-32.4浠水东河乡农民互助互济解决春耕困难N.长江日报,1950-05-03(3).5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两年来生产赈灾工作总结报告(1951 年)R.湖北省档案馆藏,SZ67-1-84.(责任编辑/ 李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