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运行管理之供热管网维修技术规程.doc
供热运行管理之供热管网维修技术规程(北京宏源兴业暖通技术有限公司)目录前言1 总则2 术语3 维护、检修人员及设备3.1 维护、检修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3.2 维护、检修用主要设备与器材3.3 备品备件4 主要设备的维护、检修4.1 一般规定4.2 管道与钢支架的维护、检修4.3 阀门的维护、检修4.4 补偿器的维护、检修4.5 法兰与螺栓的维护、检修4.6 换热器的维护、检修4.7 水泵的维护、检修4.8 除污器的维护、检修4.9 站内低压用电设备的维护、检修4.10 热工仪表及监控设备的维护、检修5 管道的防腐、保温,土建结构及附属物的维护、检修5.1 管道的防腐5.2 管道的保温结构5.3 土建结构6 供热管网的运行维护6.1 一般规定6.2 维护质量要求7 供热管网检修及验收7.1 一般规定7.2 检修前后的停运和启动7.3 法兰连接式阀门的更换7.4 焊接式阀门的更换7.5 阀门盘根的更换7.6 法兰垫的更换7.7 管段的更换7.8 波纹管补偿器的更换8 故障处理8.1 一般规定8.2 故障处理的前期准备9 检修技术资料及归档9.1 检修项目的技术管理附录 A 热力站主要设备的维修A1 热力站主要设备附件的维护、检修A2 热力站内常用换热设备的检修附录 B 一般设备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本规程用词说明1 总则1.1 供热运行管理中为保证供热管网的维护、检修工作规范、合理,确保热力系统安全运行,结合我市供热管网实际制定本规程。1.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宏源兴业暖通技术有限公司所属供热运行管理项目部的热力管网、泵站和热力站的维护、检修及事故抢修。1.3 本规程供热管网的工作参数限定为:工作压力 P 不太于 1.6MPa(表压),介质温度 t 不大于 130的热水供热管网。1.4 管网的检修工作应符合原设计要求。1.5 执行本规程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1热网维修热网的维护和检修。本规程中简称维修。2.2热网维护供热运行期间,在不停热条件下对热网进行的维护工作。本规程中简称维护。2.3热网检修在停热条件下对热网进行的检修工作。本规程中简称检修。2.4供热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本规程中简称热网。2.5庭院管网由热力站二次线出口至各入户管道井间的管网均视为庭院管网。2.6一次管网由热源出口至换热站或混水泵站间的管网均视为一次管网。3 维护、检修人员及设备3.1 维护、检修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3.1.1 根据城市热网长度(或供热面积)划分若干维护、检修区域,并设置相应的维护、检修机构,负责本区域的维护、检修工作。3.1.2 供热管网的维护和检修人员应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进行维护、检修工作。供热管网维护和检修人员必须熟悉管辖范围内的管道分布情况、设备及附件位置。维护、检修人员必须掌握管辖范国内供热管线各种附件的作用、性能、构造以及安装操作和维护、检修方法。3.2 维护、检修用主要设备与器材3.2.1 供热管网的维护检修部门,应备有维护、检修及故障抢修时常用的设备与器材。3.2.2 维护、检修的常用设备与器材主要有:1 工程抢险车:应配有抢修用发电机、电气焊设备、潜水泵、风机等;2 工程升降设备;3 可移动电源;4 抽水设备;5 电、气焊设备及烘干箱;6 简单起重机械及常用工具;7 照明、降温用具及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8 必要的通讯联络工具。3.3 备品备件3.3.1 备品备件包括配件性备件、设备性备品和材料性备品。凡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的零件、部件或特殊器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备品备件范围。1 在正常情况下不易磨损,一般检修不需要更换,但一旦损坏将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直接影响主要设备的安全,必须立即更换。2 零部件一旦损坏后不易修复、购买、制造,或其材料特殊,恢复生产时急需。3.3.2 检修用备品备件应符合下列管理原则:1 特殊备品备件可提前购置。易耗材料及通用备品备件,由使用单位参照历年耗用量或按照维护、检修备件定额准备库存量。2 加工周期较长的备品备件须提前准备。3.3.3 备品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且具备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书。3.3.4 备品备件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管道设计工作参数。3.3.5 备品备件的保管应严格按照有关物资保管的规定执行。存放时间超过一年(钢管除外)的,必须经检测合格,否则不得使用。受损的备品备件,未经修复、鉴定不得使用。4 主要设备的维护、检修4.1 一般规定4.1.1 运行中的设备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当达不到本章的要求时应进行维护、检修。4.1.2 在供热管网上安装的设备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其工作参数应符合供热管网要求4.1.3 更换设备和附件时,易磨损、老化、变形、腐蚀的设备附件应选用新品。4.1.4 在热网中严禁使用普通铸铁制品;泵站、热力站一次热网的总进、出口阀门必须符合供热管网的参数要求。4.1.5 管道与设备间的连接可采用法兰连接。除 DN 20mm 的管件可采用螺纹连接外,管道间的接口均应采用焊接。螺纹连接的管件应采用钢制品,不得使用铸铁异型管件。4.1.6 供热管网中的所有热力设备、管道均应有良好的保温结构。4.1.7 热力站内的主要设备维修按附录 A 的有关规定执行。4.2 管道与钢支架的维护、检修4.2.1 供热管道所用管材,应采用无缝钢管或螺旋卷焊钢管。管道钢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 的要求。4.2.2 更换后的管道,其标高、坡度、坡向、折角、垂直度应符合原设计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 的要求。4.2.3 管道翻修完毕后,翻修段应进行水压试验。当不具备水压试验条件时,必须进行100%拍片。水压试验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的有关规定执行。4.2.4 管道外观检查应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的要求。4.2.5 管壁腐蚀深度超过原壁厚的 1/3 时,必须更换管道。4.2.6 管道的保温层应完整,保温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4.2.7 直埋管道应满足下列要求:1 直埋管道宜采用标准的钢管预制成的保温管。保温管的防腐层、保温层应符合设计要求。2 直埋管道的埋设深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管道中心距、管底土质及填土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3 直埋管道的保温、防水外壳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保温管GJ/T114 的技术要求。4.2.8 钢支架的维护、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固定支架应安装牢固、无变形,应能阻止管道在任何方向与固定支架的相对位移,且能承受管道自重、推力和扭矩。钢支架基础与底板结合应稳固,外观无腐蚀、无变形。2 滑动支架的基础应牢固,外观无变形和移位。滑动支架不得妨碍管道冷热伸缩引起的位移,应能承受管道自重及摩擦力。3 导向支架的导向接合面应平滑,不得有歪斜卡涩现象,并应保证管道只沿轴线方向移动。4.3 阀门的维护、检修4.3.1 阀门更换安装前,应检查核对出厂检验单,出厂前未检验的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 的规定进行解体检查(焊接蝶阀、球阀避免解体),更换密封材料,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3.2 阀门维护、检修后应达到下列要求:1 阀门阀杆应能灵活转动,无卡涩歪斜,铸造或锻造部件应无裂纹、砂眼或其他缺陷;2填料应饱满,压兰应完整,有压紧的余量。法兰螺栓的直径、长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螺栓受力均匀,无松动现象;3 法兰面应无径向沟纹,水线完好;4 阀门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涩,油脂充足。液压或电动部分应反应灵敏。4.3.3 阀门公称压力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不低于1.6MPa。4.4 补偿器的维护、检修4.4.1 波纹管补偿器的维护、检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波纹管补偿器进行予拉伸试验时,不得有不均匀变形现象;2 波纹管补偿器安装前的冷拉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 波纹管补偿器安装与管道的同轴度保持在自由公差范围内。安装方向符合规定要求;4 波纹管补偿器安装完毕后,应松开预拉伸紧固螺栓后方能投入运行;5 对有排水装置的波纹管应保证排水丝堵无渗漏。4.4.2 套筒补偿器(包括普通盘根式和柔性填料式)的维护、检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更换套筒补偿器时,安装长度及补偿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 套筒组装应符合工艺要求,盘根规格与填料涵间隙应一致;3 套筒的前压紧圈与芯管间隙应均匀,盘根填量应充足,满足压紧圈的压紧要求,不出现明显偏差,无卡啃现象;4 螺栓应无锈蚀,并涂有油脂保护;5 柔性填料式套筒填料量应充足。4.5 法兰与螺栓的维护、检修4.5.1 法兰连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 的要求。4.5.2 法兰密封面的光洁度应达到设计要求,严禁碰撞或敲击。结合面不得有损伤。在安装前必须对密封面进行检查,当接触不好时,必须进行修整或更换。4.5.3 选法兰时宜选用标准法兰,不宜选用非标准法兰和使用拼焊成型的法兰。4.5.4 法兰的型号应按管网设计公称压力选用。4.5.5 法兰盘上的螺栓孔的中心偏差不宜超过孔径的 4%。4.5.6 凸凹法兰应自然嵌合,连接法兰的螺栓的螺纹部分应无损伤。4.5.7 法兰垫片的内径应大于法兰内径 23mm,外径应同法兰密封面的外缘相齐。垫片不宜出现接口,必须接口时,应要用嵌接。4.5.8 法兰螺栓紧固后,每个螺栓都应与法兰紧贴,不得有缝隙。4.5.9 连接法兰的螺栓宜露出螺母长度 23 扣。所有螺帽应在法兰同一侧上,应采用同一规格螺栓。4.5.10 法兰接口应安设在检查室或管沟内,不得埋在土中。4.5.11 法兰垫片的选择应满足管道输送介质的温度压力要求。4.5.12 法兰连接严禁使用双层垫片,垫片厚度与材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5.13 螺栓和螺母的螺纹应完整,丝扣不得有毛刺或划痕,不得有裂口。4.5.14 螺栓和螺母应拧动灵活,螺母不得锈蚀在螺栓上。4.5.15 螺母材料的硬度应小于螺栓的硬度。螺栓和螺母应配合良好,无松动、咬扣现象。4.6换热器的维护、检修4.6.1板式换热器维护、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4.6.1.1维护、检修后,应进行1.5倍工作压力持续30min的水压试验,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 4.6.1.2压紧尺寸不得小于设计给定的极限尺寸;4.6.1.3密封垫片应满足流体介质参数的要求;4.6.1.4应按照工艺要求组装,不得有串流现象。4.6.2板式换热器的检修4.6.2.1板式换热器在运行中泄漏时,不得带压夹紧,必须泄压至零后方可进行夹紧至不漏,但夹紧尺寸不得超过装配图中给定的最小尺寸。(各站最小尺寸见热力站规范表)4.6.2.2板式换热器打开时,如温度较高,应待降至室温后再拆开设备。拆开时应防止密封垫片松弛脱落。4.6.2.3板式换热器的板片应逐片进行检查与清理,一般的洗刷可不把板片从悬挂轴上拆下。洗刷时,严禁使用钢丝、铜丝刷等金属刷,不得损伤垫片和密封垫片。4.6.2.4严禁使用含CL-的酸、及强酸溶剂清洗板片,板片洗刷完毕后须用清水洗干净。4.6.2.5板式换热器更换密封垫片时,应用丙酮、丁酮或其他酮类溶剂融化垫片槽里的残胶,并用棉纱擦洗干净垫片槽。4.6.2.6贴好密封垫片的板片应放在平坦、阴凉和通风处,上面用板片或其他平板压住垫片,自然干固4h后方可安装使用。非采暖期板片应加紧存放。4.6.2.7板式换热器夹紧时,夹紧螺栓应对角轮换拧紧,两夹紧板内侧上下、左右偏差不应大于10mm,当压紧至给定尺寸(一般为最大夹紧尺寸)时,两夹紧板内侧的上下、左右偏差不应大于2mm。4.7水泵的维护、检修4.7.1运行维护:运行期间要有专人定期巡视,电机定期添加润滑油,对以下几种情况及时处理:a、漏水严重:轴封漏水严重,超过规定渗漏量时,适当调紧轴封压盖,如漏水还比较严重,应停泵重新更换、添加轴封盘根。b、声响、震动过大:检查地脚螺栓,如有松动,适当调紧。检查泵基础,如有损坏或震裂,进行修复或加固。c、如有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停机检查。d、冷却水系统畅通,流量适中。轴封滴水频率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机械密封的水泵,禁止机封中粘有油迹。出现机封漏水严重时应停机进行更换。、当固定机封的橡胶套出现老化时,应对机封进行整体更换。4.7.2停热检修:停热后,泵解体检修。检查叶轮、轴及轴承等零部件的磨损情况,对磨损严重,影响运行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要求检修过程中各部位保持清洁。需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安装时各部位密封严密。4.7.2.1叶轮、导叶表面应光洁无缺陷,轮轴与叶轮,轴套、轴承等的配合表面应无缺陷,配合应符合设计要求。4.7.2.2泵轴的径向跳动值不应大于0.05mm 4.7.2.3装配好的水泵应手动盘车,其转子转动应灵活,不得有偏重、干涩、摩擦等现象。4.8除污器的维护、检修4.8.1停热检修:停热后,除污器解体检修。打开除污器的手孔、顶盖清除内部污垢及除污网内污堵,对损坏严重的除污滤网按原型进行更换。检查除污短管,拆除盲板,清扫内部异物。4.8.2运行维护:运行期间,除污器两端压力表压差接近或大于0.02Mpa时,打开除污器旁通管阀门,关闭除污器两端阀门,打开除污器的手孔、顶盖清除内部污垢.清理完毕后,打开除污器两端阀门,关闭除污器旁通管阀门4.9站内低压用电设备的维护、检修4.9.1检修维护要求:4.9.1.1对站内的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标校、大修后,以及预防性试验时,其试验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9.1.2各项技术管理资料应完整,颜色、标示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9.1.3低压配电装置所控制的负荷必须分路清楚,应避免一闸控制多路。重要负荷与一般负荷应分开。4.9.1.4低压控制电气的额定容量应与所控制的负荷相适应,各电气保护元件的选择和整定均应符合动作选择性的需要。4.9.1.5带有灭弧罩的电气设备,其三相灭弧罩瓷件必须完整无损。4.9.1.6电器元件应固定牢固,电器接线螺栓、螺钉等应无锈蚀,焊点应牢固可靠。4.9.1.7电器金属外壳应接地良好,按钮操作应灵敏可靠。4.9.1.8接地体的校验应每两年测试一次,阻值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4.9.2电器控制箱(柜)、配电箱(柜)检修:各站的电器控制箱(柜)、配电箱(柜)和测试设备全部吹除内部积灰。检查电器原器件,如有松动或损坏进行修复或更换。对内部裸露线头或相邻太近有短路危险的线路进行处理,消除影响用电安全的隐患。对箱(柜)外部清扫干净,严禁用水冲洗。4.9.3测试设备、保护系统检修:检查测试设备、保护系统各器件,如有损坏进行修复或更换。4.9.4电力电缆:测试电力电缆的绝缘性能,交流工作经验填写记录,对绝缘性能较差,不能保证用电安全的线路进行更换,用电线路安全可靠,无漏电、漏油及过热现象。4.9.5变压器:专人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变压器箱封闭严密,锁具齐全。停热期间积极与供电维修部门联系,进行测试。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按照供电部门的标准规定,定期进行检测。4.10热工仪表及监控设备的维护与检修4.10.1运行期巡视4.10.1.1温度表:运行期定期巡视,及时清除套筒表面污垢,表座定期加油,发现问题及时校验更换。4.10.1.2压力表:运行期间对压力表定期巡视,及时清除套筒表面污垢,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表停止使用,进行修理校验或更换新表: a、有限制钉的压力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制钉处。无限制钉的压力表,无压力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的半数。b、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c、没有铅封、铅封损坏或超过校验使用期限。d、因其它原因,使压力表失去准确性。4.10.2停热后校验:停热后,将所有温度、压力表拆下,认真擦拭,清除表面灰尘,然后由公司统一安排校验。送检前各表背面应标记所属站及具体安放位置,校验合格后再安放原位。 4.10.3温度表、压力表安装温度表、压力表校验合格后安装,先检查各表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坏。安装时,各表座内先加油,保证仪表测量的准确性及精度。4.10.4监控设备的检修4.10.4.1供热期间,应加强对热量表、内外室温计、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远程设备等监控设备的巡查,发现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由专业人员处理。4.10.4.2非供热期间,根据说明书,对上述监控设备进行保护保养,并根据冬季运行中的使用情况及使用年限由专职专业人员决定是否对其检修和校验。检修工作由专业人员操作。需校验的,由公司统一送指定部门校验。4.10.4.3标准:监控系统各部位反应灵活、数据准确,符合设计要求。5 管道的防腐、保温,土建结构及附属物的维护、检修5.1 管道的防腐5.1.1 涂漆的品种、性能、颜色,涂刷层数及表面标记等应符合设计规定。5.1.2 涂漆采用沥青玻璃布做加强防腐层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 的要求。5.2 管道的保温结构5.2.1 管道的保温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5.2.2 管道及其附件均应有完好的保温结构,保温外壳完整、无缺损。5.3 土建结构(管沟、井盖、爬梯)5.3.1 土建结构外表面无破损,小室、管沟等内部清洁,便于维护、检修。应定期检查土建结构的完好情况,不得有渗漏、积水泡管。5.3.2 地沟盖板、检查井顶板及沟口过梁不得有酥裂、露筋腐蚀和断裂现象。5.3.3 热力检查室的井盖应有明显标志,位于车道上的检查室重型加强井盖。5.3.4 井盖不得有损坏、遗失现象。更换井圈时,宜高出地面 10-20mm。5.3.5 检查室爬梯应无腐蚀,不缺步,爬梯扶手应牢固、无松动。6 供热管网的运行维护6.1 一般规定6.1.1 供热管网每天至少应全面检查一次,供热运行期间、雨天和新投入运行的管道,应加强巡检,适当增加巡检频次,并将巡视维护情况及时填报运行日志。6.1.2 进入管沟、井室或高架管道维护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必须有一人进行监护。6.1.3 运行人员在执行维护任务时,应按任务单操作,不得碰动管道上的其它设备和附件。6.1.4 运行检查主要有下列要求:1 供热管道设备及其附件不得有泄漏;2 供热管网设施不得有异常现象;3 小室不得有积水、杂物;4 外界施工不应妨碍供热管网正常运行及检修,管道红线1.5米内不得擅自施工。6.1.5 较长时期停止运行的管道,必须采取防冻、防水浸泡等措施,对管道设备及其附件应进行除锈、防腐处理。热水管线夏季停止运行后,应充水养护,充水量以保证最高点不倒空为宜。蒸汽管线在冬季性停止运行后,应将管内积水放出,泄水阀门应保持开启状态。6.2 维护质量要求6.2.1 套筒补偿器法兰盘、螺栓,阀门丝杠、传动齿轮等裸露的可动管道附件,应保持一定的油量,拆装、伸缩自如,操作灵活。6.2.2 阀体外表面、泄水管、支吊架及爬梯等管道裸露的不可动部分,应无锈、无垢、整洁,涂有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防护漆。6.2.3 螺栓、阀门传动装置等处应保持一定的油量,拆装、伸缩自如,操作灵活。6.2.4 温度表、压力表应灵敏、准确、无缺损。6.2.5 井盖完好,安装稳固。6.2.6 小室应保持清洁、无积水。7 供热管网检修及验收7.1 一般规定7.1.1 担任运行管理、检修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检修人员,应熟悉所检修项目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7.1.2 检修人员必须根据检修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检修方案。7.1.3 检修中要严格执行检修质量标准。7.1.4 检修时应注意下列安全要求:1 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检查与供热运行管段是否切断,确保安全;2 在检查室内操作时,井口必须有专人看守并设置围栏。进入小室和上下架空管道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发生坠落事故;3 使用检修工具时应把牢,用力均匀,并有安全防坠措施,防止脱手伤人;4 使用起重设备安装与拆卸管道时,起重设备应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起吊时应有安全措施。严禁将重量加在管道上,也不得把千斤顶架设在其它管线上;5 高空检修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传递工具时,不得上下抛掷;6 在小室内作业时,照明用电电压必须在 24V 以下,电源、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有专人监管;7 管沟和井室内检修蒸汽管网须有通风降温措施。7.2 检修前后的停运和启动7.2.1 供热管网因检修而发生的停运和启动操作,必须按批准的方案进行。7.2.2 当停止热水管网运行需关闭几个阀门时,应成对操作,先关供水阀门,后关回水阀门。关闭热水管线阀门时,关断时间不应小于表 7.2.2 的规定:表 7.2.2 阀门口径(mm)关断时间(min)DN200DN500 以下3DN500 以上57.2.3 被检修的供热管线停止运行后,应观察与正在运行的相连管道是否有串水串汽现象、运行管段未端是否有积水,以及管道上各种附件和支架的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7.2.4 管道启动前,应仔细检查有关维护、检修的质量,经检查符合启动要求后方能启动。7.2.5 停热检修完成后,热水管线应根据热源厂和换热站补水能力充水,严格控制阀门开度。干线充水应由热源厂(换热站)向回水管内充水,回水管充满后,通过连通管向供水管充水,充水过程中应检查有无漏水现象。7.2.6 在充水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排气情况,待空气排净后,将排气阀门关闭,并随时检查供热管网有无泄漏。7.2.7 对于混水直供(或换热间供)的二次网,当压力接近运行压力时,应冷运行2小时,无异常现象时再开启热力站进出口阀门。7.2.8 热水管线投入运行后,应对阀门、套筒压兰、法兰等连接螺栓进行热拧紧。7.2.9 热水管网在充水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排气情况,待空气排净后,将排气阀门关闭,并随时检查管网有无泄漏。7.2.10 热水供热管网升温,每小时不应超过 20。在升温过程中,应检查供热管网及补偿器、固定支架等附件的情况。7.2.11 热水管线在所有干、支线充满水后,由生产调度联系热源厂启动循环水泵,开始升压。每次升压不得超过 0.3MPa,每升压一次应对供热管网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新检修、维护的管段及设备。经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升压。7.3 法兰连接式阀门的更换7.3.1 安装的阀门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证明,否则应进行解体检查,加足盘根并进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能安装使用。7.3.2 阀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外观检查:1 零件应无缺损、裂纹、砂眼,通道应干净;2 阀门法兰孔与管道法兰孔应一致;3 阀门法兰面应平整、无径向沟纹,水线应完好。7.3.3 阀门安装前应核对型号,并根据介质流向确定其安装方向。7.3.4 法兰或螺纹连接的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7.4 焊接式阀门的更换7.4.1 在切除旧的焊接阀门时,应确保阀体完整。阀门两端应留有 150200mm 管段。7.4.2 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焊接前蝶阀应关闭阀板;球阀应处于开启状态。焊接时电焊机接地线必须塔接在同侧焊口的钢管上,防止电流穿过阀体损伤密封面;2 焊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焊接应力;3 焊接质量应符合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的要求;4 阀门安装在立管时,应向已关闭的阀板上方注入不少于 10mm 的水;5 焊接方式及焊条应根据阀体材料选择,或按阀门供货厂家技术要求选用;6 完成焊接后,所有飞溅物应清理干净,并进行 23 次完全的开闭以检查阀门是否能正常工作。7.5 阀门盘根的更换7.5.1 使用的盘根应满足管网运行介质参数的需要,且必须保持清洁。热力管网宜选用带铜丝高压石棉石墨盘根;盘根规格应与阀门填料箱尺寸配套。7.5.2 加盘根前,应将阀门填料函内的旧盘根掏净。新盘根加满后,最外圈应平整无损。7.5.3 旧盘根掏净后应对阀杆、压兰及填料函进行检查,阀杆表面应光洁平整,无腐蚀磨损现象,压兰应完整,无变形腐蚀,压兰与阀杆、阀杆与填料函以及压兰与填料函之间间隙符合规定要求。7.5.4 盘根头应切成 45°斜面,且斜面与阀杆表面垂直。接头必须平整,无空隙、突起。加盘根时应一圈一圈依次填入,相邻两圈接头应错开90º180º,每圈盘根应只有一个接头。7.5.5 压紧盘根时,压兰螺栓必须同时上紧,螺栓松紧应一致,压兰与阀杆之间的缝隙应均匀。7.5.6 填料函应加足盘根,压兰压入填料函深度以1/3为宜,且不得与填料函啃住。7.5.7 压兰以外的阀杆部分,特别是罗纹段应除锈后涂抹润滑脂(油)。7.5.8 铰链螺栓安装前应除锈涂抹润滑脂(油)。7.5.9 安装操作时,特别是掏挖旧盘根时不得划伤阀杆。7.5.10 在松卸锈蚀的铰链螺栓前,可用煤油浸透。用手锤敲打螺栓及螺母周围时,不得损坏螺纹。对难以拆卸的螺母,可用氧炔焰加热螺母后将其拧出。7.6 套筒补偿器的更换7.6.1 新套筒补偿器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7.6.2 更换前应对外观进行检查。盘根量应充足,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芯管应无划痕。7.6.3 安装前应对套筒按设计要求进行预拉伸。芯管端部与套筒内挡圈之间的距离应大于管道的冷收缩量。7.6.4 安装时,套筒与管道中心的偏差不应大于自由公差;焊接时,应先焊芯管管端,后焊套筒端,芯管端不得有折点。7.6.5 安装完毕后,应对芯管打光上油。试运行期间必须进行热拧紧,观察能否正常伸缩。当不能正常伸缩时,必须重新安装。7.7 波纹管补偿器的更换7.7.1 波纹管补偿器安装前,应按产品说明及设计要求进行拉伸和预压缩,不得有变形不均匀现象。7.7.2 更换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波纹管部分不得有凹痕、划伤、起弧点和焊接飞溅等缺焰。7.7.3 波纹管补偿器,应按产品说明进行安装。7.7.4 波纹管补偿器应与管道同轴安装。偏斜不应大于自有公差。7.7.5 波纹管补偿器不得用于补偿安装误差引起的位移。安装后的波纹管不得有扭转。7.8 法兰垫的更换7.8.1 换法兰垫时应清除法兰面上的旧垫片及杂物,水线应清晰。严禁将法兰面划伤,出现严重伤痕的必须更换法兰。7.8.2 法兰垫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使用前涂机油和黑铅粉。安装前应对正法兰中心,严禁使用双层垫。7.8.3 法兰垫内径应大于法兰内径 23mm,外径不得小干法兰突起部分。7.8.4 法兰螺栓应除锈、涂抹润滑油(脂),螺母下面应使用垫圈。螺栓紧固受力应均匀一致,紧固后丝扣外露长度应为 23 倍螺距。7.9 管段的更换7.9.1 更换管段时应将更换或加装部分的保温层拆除,查明有无焊缝。当加装部位尺寸允许时应尽量减少焊缝;当更换部位尺寸不允许时,两管焊缝间距应大于管子外径,且不小于 150mm。焊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 的规定执行。 7.9.2 管材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并符合管网设计规范要求。7.9.3 钢管的切割可用机械切割或乙炔氧气切割,不得用电焊切割。切割后应除去已熔化的金属和管端的氧化皮及毛刺,切割平面应与管道中心线相垂直。7.9.4 管道连接前或管道与连接件安装前应将管道和管件内部清扫干净。7.9.5 被焊接件的焊接面及坡口处不得有氧化皮、铁锈、油污筹。不同管径的管道焊按时,如两管外径相差不超过小管径的15%,可将大管端直径缩小至等于小管直径后对口焊接,此时,装配后缩口中心位移不得大于 5mm。当两管直径相差超过小管直径的 15%时,应使用机制大小头焊接。7.9.6 钢管对焊时,相邻两道焊缝的距离应大于管外径,坡口形式、焊缝及壁厚差别的修整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 的规定。7.9.7 发现有裂痕或焊接处管子位移超过有关规定时,焊缝应切除重焊,严禁用敛缝的方法消除焊缝缺陷。当焊缝的焊渣及金属末没有完全去除时,不得重焊。7.9.8 安装有缝钢管的管道,应使其纵缝位置处于管道水压试验时易于检查的方向。7.9.9 管道上法兰需要更换时,必须将此法兰和其同侧的接管一同更换。7.9.10 更换整个管段时,新换的管段与相邻两侧原有管道的中心线应保持一致。管道不得有变形。7.9.11 更换直埋管道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范JCC/T81的规定执行。7.10 波纹管补偿器的更换7.10.1 波纹管补偿器更换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预拉伸或预压缩正常。波纹管部分无凹痕、划伤、起弧点和焊接飞溅等缺陷。7.10.2 波纹管补偿器,应按产品说明进行安装。7.10.3 波纹管补偿器应与管道同轴安装。偏斜不应大于自由公差。7.10.4 波纹管补偿器不得用于补偿安装误差引起的位移。安装后的波纹管不得有扭转。8 故障处理8.1 一般规定8.1.1 对维修人员应实行区域维修责任制或设备管理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发现供热管网故障应及时处理。8.1.2 当发现故障时,应按不影响供热的原则制定处理方案。在必须停热抢修的情况下,应尽量缩短停热的时间。8.1.3 应根据事故预想,提前作好故障抢修预案。8.1.4 主要设备的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可按附录 B 执行。8.2 故障处理的前期准备8.2.1 故障处理的前期准备包括现场保护、故障分析、制订处理方案。8.2.2 运行或巡检人员可根据故障情况一面向调度和主管部门汇报,一面进行必要的现场处理;当不明故障原因时,应派人在故障现场监护,不得随意处理。8.2.3 故障发生后,管理部门及技术、调度、安全部门应在充分检查分析的基础上,找出故障原因,制定切实可靠的处理方案,并做好故障原始记录。8.2.4 故障原始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1 故障情况(包括必要的数据);2 故障原因分析;3 处理方案(包括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4 故障处理总结(包括处理结果及故障带来的启示等)。9 检修技术资料及归档9.1 检修项目的技术管理:9.1.1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关键位和隐蔽工程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查合格并填写“设备修理关键、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单”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9.1.2 检修完成后,由运行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质检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检修质量验收单”;9.1.3 检修项目验收合格后,可进行项目的结算,并填写“设备检修工程预结算审查意见书”;9.1.4 项目通过验收并结算后,由施工单位填写“检修项目完成报表”。以上表格均作为技术资料存档;9.1.5 检修应严格按照规定填写检修记录及验收记录,并存档保存。附录 A 热力站主要设备的维修A 1 热力站主要设备附件的维护、检修A1.1 一般规定运行中的设备当达不到本规程的要求时,应进行维护、检修。维护、检修后的设备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A1.2 换热器的维护、检修A1.2.1 管壳式换热器(包括浮头式换热器、波纹管式换热器、列管式换热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 管束与管板的胀接应无腐蚀;2 挡板与管束接触应紧密,壳侧流体无短路现象;3 换热管内外应无严重结垢现象;4 水室与管板应封闭严密、无泄漏,管束不得有穿孔或破裂;5 管程和壳程的阻力损失不应超过设计值的 10%;6 一、二次水不得有串水现象;7 应有的安全装置必须完好;8 温度和压力指示表应完好。A1.2.2 板式换热器维护、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维护、检修后,应进行 1.5 倍工作压力持续 30min 的水压试验,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2 压紧尺寸不得小于设计给定的极限尺寸;3 密封垫目应满足流体介质参数的要求;4 应按照工艺要求组装,不得有串流现象。A1.3 水泵的维护、检修A1.3.1 叶轮、导叶表面应光洁无缺陷,轮轴与叶轮、轴套、轴承等的配合表面应无缺陷,配合应符合设计要求。1.3.2 泵轴的径向跳动值不应太于 0.05mm。A1.3.3 装配好的水泵应手动盘车,其转子转动应灵活,不得有偏重、卡涩、摩擦等现象。A1.4 水处理设备的维护、检修A1.4.1 固定床水处理设备的维护、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离子交换器本体内壁的防腐涂料、衬胶或衬玻璃钢不得有破损或脱落;2 进水装置水流分布均匀,水流应不直接冲刷交换剂层;3 应确保再生液均匀地分布在交换剂中;4 进、出孔眼应通畅;5 底部排水装置应山水均匀,无偏流和水流死区,不得使交换剂流失;6 观察孔、入孔应严密封闭,无泄瞩。A1.4.2 浮动床水处理设备的维护、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上部装置中的滤网不得被破碎的树脂堵塞;2 下部装置在运行时布水均匀,当再生与反洗排出废液时树脂不得漏出;3 空气管上的水帽或滤网无破损;4 窥视孔应能清楚地观察交换器内部树脂的数量与活动情况。A1.5 除污器的维护、检修A1.5.1 通过除污器后水应不含杂质和污垢。A1.5.2 除污器的位置应按介质进出口流向正确安装,排污口朝向位置应便于检修。A1.5.3 立式直通除污器的出水花管孔不得堵塞,卧式除污器的过滤网应清洁。A1.5.4 出水花管滤网不得受腐蚀或有脱落现象。A1.5.5 除污器的承压能力应与管道的承压能力相同。A1.5.6 立式除污器的排汽阀应操作灵活,手孔密封,不应有漏水现象。A1.5.7 卧式除污器滤网应能自由取放,不得强行取放。Al.5.8 滤网孔限应保持 85%以上畅通,流通面积低于设计的 80%时应及时清洗。A1.5.9 自制的除污器应有计算文件备查。A1.6 站内低压用电设备的维护、检修A1.6.1 对站内的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标校、大修后,以及预防性试验时,其试验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A1.6.2 各项技术管理资料应完整,颜色、图示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A1.6.3 低压配电装置所控制的负荷必须分路清楚,应避免一闸控制多路。重要负荷与一般负荷应分开。A1.6.4 低压控制电气的额定容量应与所控制的负荷相适应,各电气保护元件的选择和整定均应符合动作选择性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