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监理规划1.doc
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区级示范园核心区监理规划依据“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区级示范园核心区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区级示范园核心区道路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根据监理合同要求,依照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规、规定、办法,结合监理标段工程特点,为使施工监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区级示范园核心区工程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监理规划。一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一、概述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区级示范园核心区进行道路施工分别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通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二、设计规范及依据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2、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3、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4、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5、本道路工程测量资料;6、本道路工程地质勘察报告;7、项目业主提供的本道路红线及规划断面资料。8、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9、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10、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1、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布的规范和规程。三、主要技术标准1、类别:城市主干路II级2、技术行车速度:40km/h3、路面等级:高级路面4、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二 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的总目标是:在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过程中实现造价控制合理化,质量控制程序化,进度控制形象化,安全监理制度化,环保监理标准化,信息管理网络化,合同管理科学化,关系协调法制化。最终达到本标段全部工程符合验收标准。1 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建设部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综合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优良标准。2进度控制目标: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作好施工进度的动态控制,满足建设单位对工期阶段性目标的要求。3造价控制目标:根据监理合同,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对工程投资实施有效控制,使工程总价控制在施工承包合同及协议确定的价款内。三 监理工作的依据1 国家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2 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国家、交通部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各项规定。3 国家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设计及施工规范、规程、试验检测规则及有关“验标”和竣工验收办法等。4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文件、技术标准。5、经批准的本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6、建设单位与承包人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7、建设、设计、承包和监理单位各方联席会议纪要。8、建设单位向承包人下达的年度、季度施工计划。9、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各种管理办法和法规。四 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合同规定的从施工准备至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进度、造价三大控制工作及安全监理、环保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关系协调工作。五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一)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根据本项目监理工作的范围和特点,本项目监理部拟采取直线监理组织机构的形式,较适合本项目的管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设置桥梁结构、水电、测量、试验、合同计量等专业监理工程组,在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实施工程的合同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如下: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测量见证取样监理道路结构安全监理合同信息造价监理材料试验监理组注:以上所有人员均身体健康,年龄小于65岁.根据现场需要,在各专业配备适当的现场监理员。4 管理模式监理部在整个监理阶段实行总监负责制、专监责任制的两级管理模式,工程监理严格按照监理程序操作。公司专门机构将密切配合驻地办做好各项监理工作,定期巡查现场,解决驻地办遇到的重大问题,自上而下形成一个有序的管理体系,确保监理任务圆满完成。六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项目监理组织人员及分工在本项目监理人员的投入上,根据相关职能专业进行配置,数量要求能满足工程正常监理工作开展的需要,能确保监理工作质量,实现本项目监理工作目标。在工程开工后根据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可对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适当的调整或补充,人员的调整或补充均是以保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质量为目标。总监理工程师:由我公司一名承担过多个类似项目监理工作的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级项目总监、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担任。路桥结构专业监理:主要负责本工程道路结构等部分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控制工作。工程测量专业监理:负责本工程的测量控制工作。材料试验专业监理:负责本工程进场原材料及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工作。合同信息管理专业监理:负责本工程的日常文件往来、合同管理、档案资料等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1)监理机构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根据施工组织的要求决定各专业上场的顺序及人员数量,并按上岗人员的专业及特长安排工作;工作均衡度由总监根据需要调配,监理人员有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2)保证到位监理人员的数量,上岗安排服从各专业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并满足工程监理的需要。监理人员做到相对稳定、不随意更换,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如需调整应书面报委托人同意。(3)在本段工程监理期间,不经委托人同意决不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并保证在职在岗。七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如下:1 总监理工程师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工作,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调配人员; 审查工程分包单位资质;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例会,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审查并签署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审查并签发单位工程停工令、复工令、工程付款凭证和工程结算书; 主持或参与处理变更设计事宜; 主持或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组织编制监理月报、季报、年报,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 审查并签认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申请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主持整理项目监理资料; 定期巡视施工现场。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时,临时主管驻地办的日常工作。3 监理组长职责驻地办下设的监理组设组长一名,由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专业工程师兼任,组长除承担专业工程师的岗位职责外还应承担下列职责 参加设计技术交底、文件会审,组织一般工程的施工图现场核对,对变更设计优化方案提出意见; 参与编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并指导监理人员实施;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组内监理人员的工作,查看监理人员的监理日记、工作记录、各类台帐的填写和建立情况。督促监理人员执行建设单位和驻地办制定的管理办法; 检查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并将意见报总监; 安排月度旁站监理计划,对本组工程范围进行巡视; 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参加重点隐蔽工程检查,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对工程质量事故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方案处理; 对管内施工单位季、年度验工所报的完成工程数量进行审查; 审核签认重点分部工程和一般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参加工程预验收或初验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监理组的监理月报及有关报表,并按时报送; 定期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召开的组长会议,定期召开管段工地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全组监理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情况; 组织本组监理人员进行监理业务学习,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其他工作。4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核对设计图纸; 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 审核管段内施工单位提出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组长报告; 负责本专业工序、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检查工程试验检测资料及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及出厂证明、材质化验单。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进场材料的试验分析; 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查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 做好监理日记。5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核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进行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并向专业工程师报告; 做好监理日记。八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三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控制三者之间是相互关联又相互矛盾的,本站的监理工作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通过严格、科学、公正的监理,力争三大控制达到最佳结合,全面完成监理工作的总目标。1 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为实现质量控制目标采取的监理工作基本方法是:审查、巡视、检查、测量、旁站、见证、见证取样检测和平行检验(即抽检)等。具体措施如下:(1) 事前控制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不符者要求总包人撤换;掌握、熟悉质量控制的基本技术依据:设计文件、国家、建设部、交通部现行规范、规程和质量、技术标准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桩,对水准基点、中线贯通情况和控制点等测量资料进行复核,现场检查桩位是否稳固、可靠,审核承包人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测量资料、控制桩位等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并将复查成果报送委托人;负责组织开工前对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优化,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应书面报告委托人并建议设计更正。施工图的核对与优化是监理工作事前控制的重点,监理机构将严格执行施工图未进行现场核对、优化的工点不准开工;对照委托人提供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标段工程、重点工程、控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承发包合同及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是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场地布置是否合理及是否满足今后施工的要求;严格检验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质量。监理措施是检查出厂合格证及有关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承包人的复检资料,并按规定频率进行见证检验及平行检验(即抽检),如有疑异应在委托人指定的试验室,对原材料、各类试件取样抽检或复检。对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禁止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坚决清离出场;查验施工单位进场的检测仪器设备和计量工具,审核度量衡的定期检验资料,保证检测和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查验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资质。主要考核的内容是: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试验室的管理制度、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等,试验室的设备及人员配置应满足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2)事中控制严格执行工序交接验收制度必须严格按规范对每道工序、各个部位进行规定的质量抽检和现场监督,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工序控制是事中控制的重点,其监理措施是保证监理人员数量,保证检测仪器到位、保证抽检、见证和巡查密度,必须使每道工序处于受控状态;严把隐蔽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由监理工程师负责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对隐蔽工程各种表格、记录的内容必须查看和现场核对,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监理人员控制到位,对重点难点工程加强监理,对路基、桥梁、隧道关键部位及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监督承包人认真处理,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重要及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委托人。在接到承包人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后,监理人员及时到现场检查、签证(不允许超过48小时)做到不漏检、不补检、不委托承包人代检;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强化工序的检查、验收工作。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桥梁、隧道、高路堤、深路堑重点加强监测和抽查,发现问题如实作出监理记录,并通知承包人纠正;施工过程中,凡进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一律按质量事前控制第款监理;对桥支挡建筑物等重要结构及隐蔽工程的砼灌筑,路基摊铺、碾压、检测等工程实体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制取检查试件,并监督检查试件的制作。对路基压实质量,钢结构、砼及钢筋砼结构进行抽样检查和试验;依据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认真行使质量监督权和质量否决权;巡视检查承包人的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现场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质量技术措施是否落实,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配合委托人搞好联合创优,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建立并执行预防质量事故制度,一旦发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严格执行工程检查签认制度、监理日记制度,建立完备的监理工作台帐,做到工程质量可追溯。(3)事后控制按验标规定,对承包人自评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复查认定,按期书面报送委托人;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并提出监理意见。根据施工单位的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由现场监理机构约请设计、建设、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及质量评定,提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按委托人要求参加或组织工程初验有关工作,对合同范围内初验报告提出监理意见。参加委托人组织的竣工交接验收工作。编写合同范围内的监理工作总结,全面整理监理工作的技术文件、资料,进行分类、归档,以备日后有据可查,监理工作总结报送委托人;保修期的质量控制按专用条款约定执行。2 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进度控制的基本方法是检查、对比、分析、调整,以确保总工期的动态管理方法。主要措施如下:(1)事前控制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实施总进度计划。审核的原则是:总进度计划必须确保工期总目标,进度计划应合理、可行;审核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案。主要审核施工方案的用工、耗时是否与总进度计划协调一致,分时段材料、设备供应是否满足进度计划的要求;调查施工场地及预制场地是否按计划完成;依据承发包合同及承包人的投标承诺,核对实际投入施工的人力、机械设备是否满足进度要求,核对工程分包情况是否与合同相符;建议各标段推行网络计划管理,明确施工的关键线路。(2)事中控制审查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季度计划,并上报委托人,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月计划;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和委托人下达的季、年度计划组织施工,每月向委托人报告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审核承包人的进度表是否真实,并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如有滞后,及时协同承包人分析原因,找出对策,监督承包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弥补,并报告委托人;建好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委托人报告;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及签证;对非施工单位主观原因引起的停、窝工应在监理日记中如实记录,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以尽快排除;严格执行工地例会制度,根据需要及时召开现场协调会,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有关问题;抓好重点工程的进度控制。本项目按合同文件要求8个月(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完工。对桥梁应重点监理,准确了解工程实际进度,并单独建立进度监理台帐及图表,进行统计、对比、分析,如有滞后,及时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委托人,确保控制工程总工期,并力争提前。(3)事后控制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分析原因、采取弥补措施或调整计划;进度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必须保证工程的总工期不突破;根据批准的进度调整计划,及时审核调整后的设备、物资供应计划。3 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目标;信守合同,科学、公正地实施监理,保证达到“三控制”目标,并对施工承发包合同的其它工作(工程暂停及复工、变更设计、费用索赔、工期延期、合同争议等)进行管理,作到以合同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方法:(1)对施工承发包合同的管理主要是实施“三控制”即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其内容和方法已在1、2、3项中陈述。(2)其它工作:主持工地例会和施工阶段的有关会议,并签发会议纪要;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延长或费用索赔要求,应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报经委托人批准后发出通知,如双方有争议需提请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时,公正、真实地提供有关证据;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单位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是否按合同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建议委托人撤换;检查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承包单位不称职的一般管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无条件调换。对承包单位现场指挥不力、不职称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建议委托人依合同约定进行调换;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和质量,监理工程师应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有关费用;督促委托人及时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承诺;总监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对照检查合同有关条款的执行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并定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4 信息管理信息管理目标: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实施信息网络化管理,快捷地为合同双方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以实现工程项目“三控制”目标;做好信息的分类归档工作,为工程实施的全过程留下完整、真实的档案资料。信息管理的内容和方法:(1)制定信息管理制度,驻地办配备专人分管信息工作,实施网络化管理。信息管理必须作到信息准确、反馈及时、资料完整;(2)建立健全信息台帐,包括:人员、设备、制度、质量、造价、进度、安全及其它过程控制内容:(3)及时向委托人提供监理阶段性成果的文件:(4)严格执行各项检查签证制度、监理日记制度、工作台帐等制度,为工程建设留下完整的、初始的文字依据;(5)信息、资料均应以文字为凭、数字为据,作到凡事有据可查;(6)随时完成委托人委托的信息调查。5 组织协调组织协调目标:通过协调监理与委托人、监理与承包人、委托人与承包人、监理机构内部及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中的各种工作关系,使之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质量、进度、造价“三控制”目标。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法:(1)主要是协调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与委托人:在合同授权的范围内对委托人负责,主动为委托人服务,信守承诺、勤奋工作、圆满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所有任务;协调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遵循“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依据施工承发包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平地与双方协商,妥善处理争议,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在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时,监理机构将实事求是的提供作证材料;与承包人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合同严格监理,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实施有效控制;作好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之间的协调,主要是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共同完成监理总目标。监理工作实行总监负责制,所有监理人员都要服从总监的分配,在总监授权的范围内尽职尽责;协调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中的各种工作关系:主要工作是协调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监理应主动征询和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约请设计单位参加隐蔽工程、重点工程验收、竣工预验收等。负责主持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报告委托人。(2)在外部条件协调工作中,承担收集、提供事实材料的义务,并积极协助委托人做好对外协调工作。6 文明施工、水保、环保的监控实施方案(1)文明施工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场地应有必要的标识、材料堆放整齐并符合规范要求;施工不污染周边环境,食、宿、场所清洁、卫生、排水良好,符合有关安全、通风、采光及防火的要求。监控方法及措施:在巡检和专项检查中应检查文明施工情况,及时制止不文明施工和行为;(2)水保、环保监控监控重点为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噪声及水污染。监控方法及措施如下:现场核对设计单位对工程的环保、水保设计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委托人提出,并敦促设计单位补充、完善和修改环保、水保、设计方案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水保、环保措施;施工排水必须设置与排水量相适应的污水沉淀池,含油废水不能直接排入河渠,严禁各类施工废水排入城乡饮用水源的取水口上游;工地的生活垃圾必须集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或深埋,不准倒入江河、水渠,避免污染水体、淤积河道或排灌系统;弃土、弃碴的运送车辆应加盖,并运至规定的弃碴场,施工中产生的有毒废液、废碴需按环保要求处理后方能弃入碴场,以免污染环境;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做好弃土(碴)场支挡工程及边坡植草等工作;路基施工时应注意不影响既有地表排水和灌溉系统;本监理项目内地下水发育地段较多,对地下水的治理应尽量避免破坏当地水源及溉灌;根据施工地点分别执行公路边界噪声限制标准及其测量方法、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及城市区域噪声环境标准,采取相应措施。在居民区强噪音和强振动的施工作业夜间应停止,邻近学校时应尽量利用双休日进行;注意文物保护,施工开挖中如发现文物,应严格保护现场,并报有关文物管理部门;环境保护是造福子孙、功在千秋的事业,监理工程师在专业监理中必须兼顾环境保护监理,驻地办定期组织巡检与专项检查,加强环境保护的监控力度。7 安全监督、地质监理实施方案安全监督目标:严格执行2003年国务院以393号令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中重点监督完善和落实安全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力争施工期间无险性以上行车事故、无大、重大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安全监督的方法和措施:(1)施工安全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完善、是否落到实处;督促承包单位针对本工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控制的重点就是制度化、经常化,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在工程地质不良地段,施工方法及程序必须严格按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严防因施工不当诱发地质灾害;定期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状态;检查施工单位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火工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委托人。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人身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检查施工单位的场地布置是否合理。其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将房屋布置在受洪水、泥石流和塌方、落石等自然灾害威协的地区,严格监督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监督施工单位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向作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要求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既有施工行车、公路交通安全本项目施工及材料运输将采取普通运输,应认真按公路交通有关规定做好行车安全工作;在既有道路旁进行影响路基稳定的基坑开挖及路基施工时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与有关部门做衔接工作并达成书面协议,监督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报有关部门;在既有工业、民用建筑物及公路附近需要实施爆破作业时,应采用控制爆破并加强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及财物安全;跨越既有公路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事先与路政管理部门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及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地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地质预报方案,检查施工单位地质预报设备到位及专职人员到场、技能等情况,施工中督促地质预报专职人员认真按批准的方案进行预测、预报,发现问题立即按设计及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置。地质监理工程师要作好对施工单位地质预报人员的指导,督促他们做好地质资料的记录及整理分析,并经常组织地质专职人员对已获得的资料研究、讨论,以提高专业技能,为现场作业提供准确有效的指导。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按规定向相关人员和部门汇报。8 控制工程、重点工程的监理措施和关键工序的控制方法控制工程、重点工程质量控制方法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为达到本工程预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等级,认真作好以下几点: 1、三严格(1) 严格遵照国家的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2) 严格把好原材料及构配件和有关设备的入场关。(3) 严格监理工作的程序化管理。2、四认真(1) 认真熟悉、消化施工图纸资料。(2) 认真作好轴线、标高及垂直度的复测检查工作。(3) 认真作好工程隐蔽和关键部位的跟踪检查把关。(4) 认真跟踪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范和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实施。3、五做到(1) 做到只要现场在施工,就必有监理工程师蹲驻现场跟踪监控检查。(2) 做到未检验的可疑原材料,决不允许用于工程上。(3) 做到只要有对工程质量留下可能的隐患,就决不轻易放过。(4) 做到只要前一道工序未能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就决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5) 做到现场监理人员为确保工程质量,必须具有铁石心肠,高度的工作责任感。4、加强现场质量控制的手段(1) 严格图纸会审,把好施工图设计质量关。(2) 配置好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工具。(3) 加强监理对现场质量的程序化管理。(4) 监理公司定期一月或不定期地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理工作,并适时的征求业主对现场监理工作人员的意见。(5) 进一步编制好“监理实施细则”,规范和强化现场监理工作。5、工程质量控制的几种方法(1)检查(旁站)施工过程中驻地监理人员将“盯”住施工现场。对施工工序、施工质量和技术问题随时检查,检查承包商的施工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所用原材料和混合料比是否合理,及时发现质量事故苗头和质量缺陷,以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以工序质量保证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 检查工作还包括:各级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或施工方法进行巡视、抽查、专项检查和定期现场检查。 根据工程重要程度和难易程度,将现场检查分为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性旁站和一般检查。 监理工程师对上述三种检查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结合使用,灵活性掌握,项目监理工程师每天应提交每日工作计划。 (2)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过程,对工程线位和几何尺寸进行监控和检查,主要工作是按合同规定对工程的线位进行检查和校核,测量结果不合格者不准开工。在施工中驻地监理工程师有责任随时检查、抽查、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测量数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因测量有误而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 (3)试验 监理工程师对每道工序的监理,包括材料性能、各种混合料的配比都要有试验数据,通过采用数据说话来认定已完成工程是否合格并作为调解纠纷、技术方面争议的证据。在审定施工方案、工艺、变更设计等重大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必须依据独立的试验数据,判断是非曲直,并对承包商提出有价值的指导意见。试验数据十分重要必须妥善保存慎重对待,它是检查质量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监理工程师要对重要项目、重点工序、重点环节、应重点检查控制、严格要求、不留后患。人力、机械、材料准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验认可材料,不准采用。施工工艺未经批准,不准采用。前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后一道工序不准进行本工程重点为路基工程,主要质量控制措施如下:.路堤基底应清除草皮、树根;池塘洼地应排水疏干、清除淤泥;对耕地或松土应先压实后填筑;.路基基底压实度及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软基处理采用换填片石,处理后的地基压实质量按设计和规范规定进行检验,达到要求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路基填料应符合公路路基设计规范的规定;. 压实度应符合公路路基设计规范的要求;. 基床表层及底层厚度应符合验标规定;. 填料及压实度符合设计及验标要求;. 开挖前应作好截、排水和安全措施,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九 监理工作制度1 监理机构参与的管理制度(1)技术交底制度。由建设单位组织与主持,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部门参加。(2)施工图会审制度。由建设单位组织与主持,设计、施工、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参加。(3)变更设计制度。工程变更设计按交通部和建设单位的文件及监理合同办理。监理工程师必须监督有关人员完善变更设计手续并自己建立台帐。(4)计量支付制度。计量支付按交通部和建设单位有关文件、监理合同的约定办理计量支付。(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按交通部有关规定办理。发生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工伤事故或其他危急情况,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监理工程师和组长参加调查,质量大、重大事故由总监或公司派员参加调查,现场监理机构对批准的处理方案负责监督实施。2 以监理机构为主的管理制度(1)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制度。各施工标段的开工报告由建设单位审批。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由总监审批。施工单位于开工前510天向监理机构申请,经监理工程师认定已具备开工条件,总监必须及时批复,不得影响施工。(2)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验和复验制度。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并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严禁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3)工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监理人员要严格按验收标准检查施工单位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发现有问题要及时签发质量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纠正,质量不合格立即签发暂停工令,督促施工单位返工处理。要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按“验标”质量标准做好工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并及时检查、验收,在相关质量验收记录上签署监理单位的验收意见,单位工程初验前组织现场验收。(4)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须经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签证后方准隐蔽。在隐蔽工程检查中,应遵循以下条款:隐蔽工程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填妥工程检查证及有关附件后,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动较大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还应通知勘察设计单位驻现场代表参加检查、确认;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因未及时隐蔽且遇天气变化,如暴雨、洪水等情况时,应重新确认,对长期停工的工程,在复工前,应重新检查签证,以防意外;隐蔽工程为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工程日志簿内,待改正后经重新检查确认合格,方进行签证;隐蔽工程不得委托代检。(5)工地例会制度。按监理规范要求,总监或监理组长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约请建设、设计单位派员参加。(6)监理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进场后,由总监分施工标段召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技术主管、质检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及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一、通报监理情况,理顺各方工作关系;二、明确监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配合方式,以便监理按规范操作;三、宣讲国家及监理合同授予监理的职责、义务、权利和责任;四、确定旁站监理范围、程序和方式;五、征求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达到监理工作有序开展的目的。(7)监理巡查制度。监理巡查制度是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主要方式,总监、副总监每月不少于两次,监理组长每月不少于三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周不少于两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整改。(8)旁站监理制度。监理员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按驻地办或建设方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从事现场监理旁站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做好旁站记录。3 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监理机构在现场设定后,通过摸底调查,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制定内部管理办法,明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职责,拟定监理内部管理工作制度。(1)监理工作会议制度监理部每月召开一次监理会,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计划。监理部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检查监理人员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监理部每季召开一次全体监理人员会,传达贯彻上级和建设单位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并以会代培,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2)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按建设单位要求按时认真编写监理月报、季报、年报、有关纪要及专题报告等。凡发生一般性施工违规现象且对工程质量产生了不良影响或造成工程返工,监理工程师要作好记录记入监理日记,同时向监理组长汇报。凡构成工程质量事故,监理组要及时用书面形式向驻地办报告,驻地办要立即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写出专题报告。(3)监理工作奖罚制度现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延误检查签证者,根据情节轻重,每发生一次给予罚款50-200元。由于现场监理工程师因失职、监理不力和疏忽漏监等原因而造成工程返工,第一次对责任人予以警告并责令书面检查。如再次发生应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凡发现监理人员对数据、报告、资料弄虚作假者,对不合格工程签字认可为合格工程者,要立即清退。由于总监渎职或过失造成质量事故时,由公司进行处理,其余人员的处罚由驻地办按有关条款处理,并报公司备案。抓典型、树样板、培养先进监理组和先进监理工程师,用典型引路的方法,带动整体水平的提高。监理部将组织一次评选先进监理组和先进监理工程师的活动,评选结果报送公司审定后给予表彰奖励。严格按照达成建指管理办法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4)监理人员考勤制度由监理组长负责填写考勤记录,监理人员休假要事前提出申请,由监理组长统筹安排,报总监审定后执行。(5)监理文档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