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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司法考试模拟冲刺试题集5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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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司法考试模拟冲刺试题集5辑.docx

    2022司法考试模拟冲刺试题集5辑2022司法考试模拟冲刺试题集5辑 第1辑 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B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D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正确答案:BB。 某甲准备开一家饭店,并询问需要取得所在市的工商局、卫生局、消防局等行政部门的许可。根据行政许可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合法的是( )A该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工商局统一行使原来由三个部门分别行使的许可权B该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三个部门在同一个办公地点联合集中办理许可C该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工商局统一受理许可申请,然后由工商局转到其他两个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D该市人民政府决定仍然由三个部门分别在各自的办公地点办理许可事宜正确答案:AA行政许可权 A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应该由省级人民政府来决定,经国务院批准。 甲(广东人)1998年在广西因抢劫被判刑,在浙江服刑。服刑期间广西公安机关发现与前罪有牵连的另一犯罪,即吴某曾经伙同他人在江西盗窃财物数额巨大。对此应如何处理?A应由服刑地浙江省的相应法院审理B应由广东省的相应法院审理C应由犯罪地江西省的相应法院审理D应由前罪审判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相应法院审理正确答案:D 关于法的价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的价值不是以人受制于法律,而是以人作为法律的本体这一关系得以存在的B法的价值的研究必须采用价值分析和价值判断的方法对应然法进行分析,不必包括实然法C法的事实判断不仅解决客观存在的法律究竟是怎样的问题,它还主张追问法律应当怎样的问题D法的价值判断随主体的不同会呈现出相关的差异,而法的事实判断必须经历"历时性"的考验,由社会来取舍、选择正确答案:A考点法的价值解析法的价值是指法这种规范体系有哪些为人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它不是以人受制于法律,而是以人作为法律的本体这一关系得以存在的,所以A正确。法的价值的研究必须采用价值分析和价值判断的方法对应然法和实然法进行分析,法的事实判断仅解决客观存在的法律究竟是怎样的问题,并且法的价值判断必须经历"历时性"的考验,由社会来取舍、选择,而不是法的事实判断。所以BCD错误。 若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死刑,王某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依法定程序应如何处理?( )A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3 日内报高级人民法院复核B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应当发布执行命令C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应当提审或发回重审D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正确答案:ACD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程序。刑诉解释第275条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发回重审”因此。ACD三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处和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此,自2022年1月1日起,各高级人民法院就不再拥有对于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高级人民法院没有权力发布执行死刑的命令,故B项错误。 请问司法考试过了如何领证?领证当然是去你报名的那个司法局领。.要求向当地司法局提供以下材料:1、本科或者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4、书面成绩单,这个在当地司法局有,不用你本人提供;5、2寸蓝底相片4张;6、去司法局以后填写3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3份;7、至于交费是证书下来以后的事情了。 2022司法考试模拟冲刺试题集5辑 第2辑 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不能适用简易程序B在法庭上,必要时才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C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教师会见未成年被告人D对未成年人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正确答案: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5条规定,少年法庭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4条及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所以。A项错误。第25条规定:在法庭上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未成年被告人在法庭上可以坐着接受法庭调查、询问,在回答审判人员的提问、宣判时应当起立。所以,B错误。 招标人甲欲完成一项招标工作,则依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以下哪些活动是必须的?( )A招标人甲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或寄送招标邀请书B招标人甲应当编制相应的招标文件C招标人甲组织潜在投标人勘查项目现场D招标人甲要求潜在招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正确答案:AB招标程序招标投标法第16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第18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第19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第21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选项A、B是招标人招标时必须进行的行为,选项C、D则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由招标人自行选择,而非法律强制进行的工作。 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正确表达了法律与国家的关系?( )A法律是确定国家形式、组织国家机构的章程B法律是执行国家职能的有效工具C法律的性质,直接取决于国家的性质D法律的发展、变化受国家发展、变化的影响和制约正确答案:ABCD略 我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目前大四.但是想考司法考试.我想问一下有经验的前辈.像我这样的学生.在备考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要怎样选择备考书籍.希望前辈们能详细的解说一下.谢谢!我也是非法律专业的,刚刚开始备考,呵呵。把自己的体会跟你分享一下:1.首先要找好资料。建议先选用司法部的三大本、法规汇编、历年真题目、万国08年专题讲座、一些网上的理论班音频资料。2.要有计划的进行,“司法考试有计划不一定能过关,但没有计划是一定不能过的”。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由它的信息量大、学科众多、考察细致的特点决定的。要想挤过司考的独木桥,务必科学安排进度,做到游刃有余,不慌不忙,不至于到考前的最后时刻火烧眉毛,仓猝应战。 国际上为了防止气候变化,多个国家共同制定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列各项不符合公约规定的是哪项?( )A对所有缔约国的义务、发达国家的义务以及发展中国家的义务作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规定B规定了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具体减排目标C公约规定了“集团方式”,除了发达国家集团达到减排总额,集团内部国家也要达标D公约规定了“排放权交易”和“绿色交易”作为发达国家减排折算达标的方式正确答案:C公约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将缔约国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了划分:24个发达国家和欧盟被列入“附件二”,11个东欧国家和“附件二”国家被列入“附件一”。公约对所有缔约国的义务、“附件一”国家的义务和“附件二”国家的义务分别作了规定,其防止气候变化的主要措施是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因此,选项A正确。京都议定书进一步规定了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具体减排指标。为了促进目标的实现,京都议定书还规定了三种减排折算方式,包括“集团方式”,即只要有关集团达到减排总额,不管集团内部成员国的排量增减;“排放权交易”,排量超标的国家可以向其他排放量低于自身额度的国家购买其低于限额部分的排放量,使总量达标;“绿色交易”,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资助在发展中国家营造森林或转让有关绿色技术,从而相应地抵消其部分排放量。选项C对“集团方式”理解不当,因此错误,当选。 调解协议生效后,张名父母一直不履行调解协议。因此,李刚之父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张名父母经营的小饭店生意不景气,已几个月没有收入,且家中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李刚之父表示不撤回执行的申请,但可以等一段时间再执行。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驳回李刚之父的申请;B裁定中止执行C裁定终结执行D裁定不予执行正确答案:B2022司法考试模拟冲刺试题集5辑 第3辑 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原则主要是指减让:( )A反倾销税B反补贴税C进口关税D出口关税正确答案:C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原则关税减让原则,主要是指进l2关税减让。进口关税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出口量,尤其是高关税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他国商品的进口,故减低进口关税是真正实现贸易走向自由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故应选C。 李某赶着马车运货,某食品店开业燃放爆竹(该地并不禁止燃放爆竹),马受惊,带车向前狂奔,李某拉扯不住,眼看惊马向刚放学的小学生冲去,张某见状拦住惊马,但是被惊马踢伤。关于张某的损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B李某和食品店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如李某无力赔偿,张某有权要求小学生的监护人适当补偿D李某承担赔偿责任,食品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C “宝乐”为中国驰名商标,该公司产品为塑料玩具下列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 )A新潮时装有限公司以“宝乐”作为本公司时装产品商标使用B中达玩具有限公司6年前抢先以欺诈手段从某巴黎公约成员国注册取得“宝乐”商标并使用,宝乐公司6年内从未要求该国撤销其注册并禁止其使用C东风进出口总公司与某百货商场签订协议,由前者经销后者生产的假冒“宝乐”牌塑料玩具D桌巴黎公约成员国著名跨国玩具公司在本国境内使用“宝乐”商标作商品装潢使用正确答案:ABCD62答案:A、B、C、D 考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讲解: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 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 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52条以及巴黎公约有关规定可知本题的4个选项均为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其中应注意:以欺诈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被侵权者请求撤销的年限不以5年请求期为限。依此,可知A、B、C、D均为正确答案。 (本题22分)案情:2022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22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22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22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22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22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1法院对于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如法院对证据合法性有疑问,应当如何进行调查?3法院对尤某的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否已经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什么?4现有证据能否证明何某构成犯罪?为什么?5如何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法院认定何某辩护人提供的4份书面材料不具有关联性是否适当?为什么?:0 分 :暂无正确答案:暂无 关于法律法规与规章之间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下列哪些选项?( )A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平等效力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D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正确答案:ABCD立法法第79条、第80条。 田山是和平公司的销售人员,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2022年12月11日晚,田山利用没有被收回的保险柜的钥匙,翻墙进入和平公司,将公司保险柜中的公章偷盖在空白纸上,后将这些纸制成和平公司空白合同书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和平公司对此并不知晓。对该合同的性质认定不正确的是:( )A效力待定B无效C可撤销D成立并生效正确答案:ABC考点表见代理解析田山本来有代理权限,虽已被解除,但其行为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和平公司对此有过失。田山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2022司法考试模拟冲刺试题集5辑 第4辑 甲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管理人拟定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但经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决议未通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由人民法院直接裁定B须二次表决,如仍未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C债权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D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正确答案:BD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566条关于债权人会议通过事项的处理与对人民法院裁定申请复议的相关规定,BD选项正确。 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正确答案: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这条规定,下列哪些理解不正确?( )。A这一条的内容是法律规则B一切民事案件均可以优先适用这一条文C这一条的内容所反映的是正义的价值D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可以采取"个案平衡原则"适用这一条文正确答案:ABC考点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法的价值解析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民法通则第7条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或法律后果。据此,选项A错误。 该条规定的是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该原则体现的是秩序价值,而非正义价值。据此,选项C错误。秩序的位阶低于自由、正义等法价值,而民法通则同时规定了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体现自由、正义价值),因此选项B错误。 该条表明,应当正确处理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而处理该利益关系当然可以采取"个案平衡原则". 中国的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一级食糖的买卖合同。贸易术语为CIF。巴西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于2022年5月完成装运并发货。中国买方在目的港接收货物时,发现食糖的质量实际上仅为二级,低于合同所规定的要求。依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A货物越过船舷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故卖方不承担责任B买方应先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C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减价D只有在食糖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可以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正确答案:A依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术语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的,但是,所谓风险是指货物因外界因素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不包括货物自身的质量瑕疵,A错。由于买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因而应当接收货物,但接收不等于接受,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8正确。当货物与合同不符时,无论货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以要求降低价格,C正确。根据公约的规定D也正确。根据题意选择不正确的为A。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有:( ) A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工作内容是甲安排乙在衣服中夹带黄金交于广州某人 B某公司招聘启事中称“拟招聘文秘人员3名”。3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 C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保护条款 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正确答案:AB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A、B项应入选。根据第21条规定可见试用期条款是任意 条款,缺少不会导致合同无效。D项不选。C属于缺少必备条款。 下列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有:( )A癌症病人甲某要求丈夫对其实施“安乐死”B乙某经被害人承诺不追究责任而将被害人手打断C丁女同意警察钱某与之发生性关系,只要钱某将其丈夫从监狱中释放出来;但是发生性关系后,钱某并没有释放其丈夫D丙某哄骗小孩价值千元的玩具正确答案:C排除犯罪事由依承诺(同意)排除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行为,有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承诺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承诺(同意)是出于自愿,不是受胁迫、欺骗;三是承诺的内容必须是个人能够处置的个人利益,不能损害国家或者社会的利益。2022司法考试模拟冲刺试题集5辑 第5辑 下列关于计算机软件登记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未登记的软件不受著作权法保护B软件实行自愿登记,仅具有初步证据的效力C软件实行自愿登记,经登记就确定该软件著作权归登记者所有D软件实行强制登记,经登记就确定该软件著作权归登记者所有正确答案:B考点软件登记解析软件是作品,一经创作就自动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软件实行自愿登记,登记仅具有初步证据的效力,他人有相反证据的,可以推翻。 张某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一些状况不满,想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主张权利。现咨询于刘律师,下列说法应当给予否定回答的是:( )A张某主张查阅、复制公司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公司有权以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张某的查阅申请,但张某可以向法院要求公司查阅B若张某持有的出资比例占到表决权的110以上。则张某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且在一定条件之下,张某有权主持和召集股东会定期和临时会议C若张某对公司的分立的股东会决议坚决反对,则张某有权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 日内向公司主张收购其股权,达不成协议时,张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D若张某认为董事会成员在经营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起诉董事会要求赔偿正确答案:ACD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对于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采用严格的程序规定,查询其他事项则没有程序要求,并非必须,故A错误。 第40条第2款规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l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41条第3款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l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故B正确。 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的时间是60日内,故C错误。 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董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此时起诉的是董事,故D错误。 对代表的罢免与补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代表由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罢免B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参选选民的过半数通过C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D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实行差额补选正确答案:AC考点代表的罢免与补选解析B项,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通过。D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故选AC为正确项。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是那些呢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对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后,印发了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目的是为了建立和规范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提高和保障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队伍素质。 对法与国家的关系有如下几种表述,哪几项是正确的?A.法律形式直接受国家形式的影响B.国家的存在以法的存在为前提条件C.法律规定国家的性质及组成,国家的性质决定法律的性质D.国家机构必须依靠法律来组织、建立和发展ACD所考知识点为法与国家的关系。法与国家关系密切,法律的产生、存在和发展,以国家为前提条件;法律的性质、特征直接由国家性质与特征决定,法律形式直接受国家形式影响;法律的贯彻实施必须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法律规定国家的性质及其组成,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国家机构必须依靠法律组织、建立和发展。B的国家的存在以法的存在为前提条件显然颠倒了法与国家的关系。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有关案件旁听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的是( )A某甲是某抢劫案的目击证人,参与旁听该案的审理B某乙涉嫌侵吞公司财产,因为涉及公司秘密,经公司申请,某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某乙的近亲属可以参与旁听C某丙是某强奸案的法医,担任鉴定工作,可以参与旁听法庭审理D某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某丁是人民法院一名审判员,但是不负责与该案有关的任何工作,他为了观摩学习可以去法庭旁听正确答案:ABCD本题考查有关人民法院旁听的制度。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第122条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由以上两条的规定可以看出,A、B、C、D四个答案的做法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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