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教师法》复习题及答案.doc
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教师招聘考试教师法复习题及答案【精品文档】第 5 页教师招聘考试教师法复习题及答案1、教师法制定和实施的时间分别是什么?答:制定时间:1993年10月1日 实施时间:1994年1月1日2教师法的适用对象是什么?答: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3、教师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4、依据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答:(1)进行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5、依据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答:(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6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有哪些?答: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7、申请教师资格需要哪些程序?答(l)本人提出申请;(2)提交证明材料:A、学历证明或教师资格考格合格证明;B、身份证明;C、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D、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或工作单位、学校出具的本人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的鉴定证明材料;(3)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8依据教师法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用有试用期吗?答: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有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9、依据教帅法规定各级帅范学校毕业生必须从事教育工作吗?答:教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另外,我省规定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服务期自毕业参加工作之日起不少于5年,任教服务期未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不得聘用,任教服务期满后,要求调离教师岗位的,须经行署、省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批准。10依据教师法规定,学校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吗?答:教师法第十七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 11、在什么情况下,公民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答: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12、在什么情况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答:有下列情形之一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13。丧失教师资格的教师能否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答: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14教师被撤销教师资格后有何影响?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15、教师考核的内容是什么?答:考核的内容: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16、教师考核的原则有哪些?答:原则:客观、公正、准确。17、教师考核通过哪些途径?答:途径:听取教师本人、学生、其他教师的意见。18、教师考核的后结果有哪些?答:考核的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19、依据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哪些待遇?答:(1)教师工资水平: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年提高;(2)教师享受的津贴: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3)教师住房问题的解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4)教师的医疗保障: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5)教师退休所享受的待遇,教师退休或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20、教师违反哪些规定,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答: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21、教师法对教师的身体和使命是如何规定的?答: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算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22依据教师法,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什么,答:(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发其以上学历;(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取得初级中学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4)取得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本.文,来.源,于.贵,州.学,习.网,www.gzu 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有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3、依据教师法,教师享有哪些津贴?答: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24、依据教师法,教师退休后享受的待遇有哪些?答:教师退休后或退职后,享受国家现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安徽省规定,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教师,退休时按原工资的100计发退休金;25。依据教师法,城市教师在住房方面有哪些优惠?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26 教师法对于拖欠教师工资行为,规定怎样处罚?答:拖欠教师工资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27教师法对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的人员,规定如何处罚?答:对于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