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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治校法律知识讲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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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治校法律知识讲座.docx

    依法治校法律学问讲座慕义寨小学2021年9月依法治校法律学问讲座同志们,今日我们在这里举办依法治校法律学问讲座。依法治校,就是指依法治理学校的意思。学校的管理者依据法治的原那么,通过建立完善标准, 运行畅通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学校实施管理,调动老师和学生的一切主动因素开展工作,充分, 切实保障学校, 老师和学生的正值权益。及以法治校和以罚治校是不同的的概念。今日和大家共同学习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学生在校人身损害的有关问题,二是处理学校内外部关系涉及的局部法律问题。首先,我们共同学习学生在校人身损害的处理。学生在校人身损害的处理学生损害事故的处理核心内容就是损害责任的划分。要想精确地了解和驾驭学校和学生之间发生纠纷时的责任划分,首先我们应当了解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损害发生的归责原那么。一, 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依据其调整的法律关系可分为刑法学, 民法学, 和行政法学三大类。分别是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一个事务,可能单纯成立一种法律关系,也可能构成多种法律关系,如老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假如情节严峻,造成了损害,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或依法起诉,就构成刑事法律关系,被害人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致害人及受害人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教化行政部门依法开除老师公职的行为,及老师成立行政法律关系。学校及学生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构成民事法律关系。成立法律关系必需有相应的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存在于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也可以存在于法人和自然人之间。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实力和民事行为实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义务的组织,以团体或单位的形式存在。法律规定,学校自批准设立或登记之日起获得法人资格。自然人可分为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无民事行为实力人。划分标准,大家记住10岁和18岁就行了。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指年满十八周岁的人,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指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这类人只能独立实施及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超过其年龄智力的行为为效力待定行为。无民事行为实力人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他们民事行为实力,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民事权利。学校接触效劳的对象主要就是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和无民事行为实力人。由于学校接触对象的特别性,很多社会人员和家长认为,家长把学生送到学校,学校就是学生的监护人,因此得为学生在校发生的一切事情负责任。监护依据设立的方式分别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托付监护。依据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的概念,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学校受家长托付对学生实施教化, 管理和爱护义务,没有明确的司法说明,但现代一些法律理论还是义为学校和学生的关系是托付监护关系,尤其是寄宿制学校,托付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但即使是托付监护关系,最高法院民通意见的说明,托付监护无论是全权托付,还是限权托付,托付人也就是法定监护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行为承当民事责任,被托付人只有在确有过错时,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 学校及学生间人身损害的归责原那么在民事纠纷中责任的归责原那么有三种。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和公允责任。过错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承当的根本原那么,即要求民事主体承当及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除特别规定外,均适用过错原那么。公允责任:民法通那么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依据实际状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民法通那么第123条 “从事高空, 高压, 易燃, 易爆, 剧毒, 放射性, 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四周环境有高度危急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假如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成心造成的,不承当民事责任。除以上三种法学上的分类,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另外一种原那么,推定过错责任。民法通那么中对过错推定责任的阐述方法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 悬挂物发生倒塌, 脱落, 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全部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即只要有危害结果的存在就先假定民事主体有过错,需对自已无过错承当举证责任。我们看一下,对于学生在校发生的侵权责任民法中是如何阐述的。民通意见第160条,“在幼儿园, 学校生活, 学习的无民事行为实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损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赐予赔偿。高院人身损害法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化, 管理, 爱护义务的学校, 幼儿园或者其他教化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遇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当及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遇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学校, 幼儿园等教化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依据以上法条,我们可以认定,学校及学生之间的民事纠纷根本上适用过错责任,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学校有过失。在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的状况下,也适用公允责任。往往在实践中,法官也不肯定对法律驾驭娴熟,因此,当我们遇到诉讼时,肯定要据理力争。案例:【案情】 原告顾良及被告杨晨均系被告某学校的学生。1995年 11月 17日下午,学校的体育老师同时给两个班级的学生上体育熬炼课,支配学生进展地滚球练习。在练习过程中,原告及杨发生相撞,导致原告眼, 脸部受伤。经法医临床学鉴定,原告左眼损伤己达10级伤残程度。 原告认为是学校支配课程不合理,管理措施不严谨,杨练习动作不精确所导致,故两被告应对他的受伤负责。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 养分费, 交通费, 鉴定费, 监护人误工费, 伤残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46066.3元。法院认为:依据查明的事实,原告所受损害是在上体育熬炼课期间,依据老师的布置进展运动练习过程中,及第二被揭发生相撞事故导致。就原告而言,学生按老师的要求进展体育熬炼,不存在过错的状况;反过来,就第二被告而言也是同理。因为他们都是无民事行为实力的学生,主观相识对事物开展过程中的推断实力本身就不健全,因此在体育运动过程中,要求他们完全预知授课内容有无危急,并依据老师要求进展而没有偏差,明显是不合理的,即使有完全行为实力的成年人也不能保证其每次运动都不发生事故,我们又怎能苛求学生呢?该老师的授课,是依据教化局审核批准的教学大纲进展的,并无偏差或越轨之举;及此同时,整个事故是在瞬间发生的,因此,要求老师刚好实行措施保证防止等也是不切实际的要求。所以此事故的发生属意外事务,三方均没有过错。推断学校有无过错时,我们要防止不从个案的具体状况分析,而是认为学生只要在学校发生了事故,学校就应承当过错责任。这种相识及实践,是及过错责任原那么相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第13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判决如下:一, 学校给付顾人民币16576元。二, 杨给付顾人民币5712元。案件受理费3706元, 鉴定费700元,合计人民币44O6元,由顾负担人民币880元,学校负担人民币2206元,杨负担人民币1320元。 本案是意外事务,当事人都无过错,在这种状况下,适用公允原那么,不但是合理的,而且也是必要的。法院最终也是依据公允原那么,判决由当事人酌情分担原告的损失,并且判决的用词是“给付而不是“赔偿。这个案例适用的是公允责任原那么。  三, 须承当民事责任的两种状况我们了解到,学校对学生在校的人身损害赔偿承当过错责任。那种哪种状况是学校有过错呢,民法中的有过错一是指不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二是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也就是说,只有学校出现没有履行相关义务和侵害学生权利时,才应当承当赔偿责任。1, 学校应当对学生履行的法定义务。教化法义务教化法河北省义务教化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方法老师职业道德标准都有具体的相应规定,尤其是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方法特别具体地提出学校平安工作方面的要求。原有法条,各学校领导可自学,我简洁归纳汇总为以下几个方面:1, 遵守法律。遵遵守法律律, 法规;贯彻国家的教化方针,执行国家教化教学标准,和教化教学相关的标准性文件规定。2, 设备设施平安。供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的学校,保证场所和场所内全部设施设备平安。墙体, 栏杆, 体育设施, 试验室的设施装备等。3, 平安教化和管理到位。学校应当建立, 健全平安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展平安教化,加强管理,刚好消退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实行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平安。4, 不侵权。有合格的从教人员,从教人员行为符合标准。敬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 变相体罚或者其他羞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聘用曾经因成心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化工作的人担当工作人员。这种人员即使对学生进展了职务以外的侵权活动,学校也是要承当责任的。5, 维护和爱护受教化者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中,不好把握,难以划分责任的情形就是学校的平安教化和管理义务。很抽象。并且,汶川地震出现反面人物范跑跑后,在老师职业道德标准和吉林省义务教化条例中增加了爱护学生的条款。但参与这样的条款,并不是说学生在校人身损害过错责任的归责原那么有所变更,学校对学生的平安管理和平安爱护是一般性平安爱护,不是特别性平安爱护义务。适用到司法实践中就是看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平安留意义务。什么是学校平安留意义务?学校平安留意义务是指教化工作者应当以爱护受教化者的生命平安为前提,在运动, 实习, 组织活动及课堂教学等具体教化活动中,预料可能出现的危急因素, 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刚好发觉事故发生隐患,合法, 慎重, 合理配置地实施教化活动,预见和防止校园损害事故出现的义务。合理范围内的平安留意义务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法律中始终没有具体规定,只在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方法第35条第二款提到“学校老师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发觉学生行为具有危急性的,应当刚好告诫, 制止,并及学生监护人沟通。由于受教化者大都是未成年人,他们在认知和预见方面还存在肯定缺欠,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有这样一种观点,校方对于学生身体, 生命的平安,负有防止发生侵害行为的平安留意义务。这种留意义务主要存在于具有内在危急性的教化活动中。因此,实施该类教学活动时,如未尽平安留意义务,导致事故发生学生受到损害时,老师应负过失责任。学校那么以老师过失为根底承当相应赔偿责任。平安留意义务包括危急结果预见和危急结果回避。危急结果预见要求学校一是对教化活动中存在的损害危急性进展预见。如化学试验的操作, 试验品的保管等,二是留意收集学生在校综合信息,对学生危急性指数作出推断及预防;如学生具有不宜从事某种体育运动的特别性体质, 心理出现异样波动,可能有危及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康的行为等。三是预见应依据学生年龄以及教化活动的性质。体育活动是否及学生年龄身体相适应等,年龄越小, 内在危急性越高的教化活动,危急留意的程度越高,所实施的预防措施要求越高。四是预见应依据一般老师之教化, 社会生活学问,经验推断。危急结果回避是指履行充分说明的义务,采纳通俗的语言告知教化活动性质, 危急性, 考前须知;并且实行一切平安爱护, 防范措施。一是制定教学活动中有效, 平安的管理及组织方案。二是危急结果出现的应对措施,指导及组织及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学生出现损害或将损害程度降低最低程度。上课期间未尽平安留意义务的案例:案例:某小学二年级的美术老师李某,要求学生上手工课时每人带一把剪刀,但没有对学生所带剪刀做任何要求。在上手工课时,李某正在教室的后面指导学生,坐在教室前面的某甲8岁因遗忘带剪刀,无法完成李某布置的作业,于是向同桌的某乙8岁借,某乙不借,两人争夺起来,不幸,某乙的剪刀扎入某甲的左眼,由于某乙所持的剪刀是既尖又锐利的张小泉剪刀,结果导致某甲左眼被摘除。某甲的监护人将某乙的监护人和学校告上法庭,要求承当赔偿责任。法院认定,10岁以下的儿童持剪刀上手工课,比一般课程的危急度增大,但李某组织手工课时,没有尽到必要的留意义务,既没有对学生所携带剪刀做特别要求,譬如,要求学生携带圆头的手工剪刀,也没有实行任何措施防止危急的发生,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主观过失。因李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故判决学校对某甲的损害承当主要责任并赔偿某甲损失。案例分析:老师及其他职工在负有组织, 管理学生职责期间,发觉学生行为具有危急性,应进展必要的管理, 告戒或者制止。学校, 老师对学生管理不善,以及老师维护课堂秩序不力,视察课堂动静实力缺乏,因此学校, 老师有过错,依据学生损害事故处理方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教化行政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学生损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分别赐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案中的学校应承当责任。课余时间未尽平安留意义务的案例:A, 中午没到上课时间,但老师和局部学生已在教室中,两名学生用小食品袋中的剑打着玩,老师没有留意,或留意到没加制止。在打闹中一名学生把另一名学生的眼睛戳伤,导致十级伤残。受害人将致害方和学校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学校承当40%责任。承当的缘由是虽然是中午非教学活动时间内,但儿童不能预知自己行为的危急性,老师发觉没有刚好制止,所以没有尽到平安管理义务,所以承当责任。学生课间玩的嬉戏,发觉有危急肯定有刚好制止,没有制止,承当相应责任。B, 下课时,几个男孩在操场上玩起了跳山羊嬉戏,学校几名老师发觉后,因不是自已任课班级学生,未加制止。一个男孩在跳的过程中摔倒,造成骨折。学校认为下课期间学生自己玩嬉戏,不应当承当责任。家长起诉,法院调查认为,学生是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不能相识到自己行为的危急性,学校老师已发觉学生在做具有肯定危急性的嬉戏,没有刚好加以提示和制止,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平安留意义务,因此应当承当主要责任。学校没有管理好物品未尽平安留意义务的案例:13岁的小刘及12岁的小张均系湖南省益阳市某联校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一天中午下课后,小刘及小张等同学一起到学校礼堂旁的乒乓球台相互玩耍。小张发觉礼堂一角放着一张破旧不堪的竹凉床,于是从竹凉床上拆下了两块一米多长的竹篾片,从小张手中取下一根,两人手持蔑片,对打着玩。正在教室里午休的学生干部小赵听到后,对两人的行为提出指责并予以制止。两人没听,不一会,小刘爬上球桌,及小张对打,不料手持的竹篾片刺中了小刘的左眼,造成眼球摘除,经法医学鉴定,构成六级伤残。 小刘父母将学校连同小张一起告上法庭。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小刘因伤所受的各项损失由小张赔偿60%,乡联校赔偿40%。 一审判决以后,乡联校不服,以学校对事故的发生无任何过错,不应承当赔偿责任为由提起上诉。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 张在课余时间做危急嬉戏,不听学生干部劝阻,放任自己的行为,导致刘受伤,加害人小张对此损害后果应负主要责任。刘作为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对做危急嬉戏可能造成的后果应具有肯定的认知和预见实力,但其不听劝阻,放任自己的行为,主观上有过错,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应承当肯定的责任。乡联校有义务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公共活动场所的管理,因学校疏于管理,未将闲置于礼堂内已破损的竹凉床刚好清理,客观上为刘, 张做危急嬉戏供应了条件,乡联校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过错,亦应承当相应的责任。据此判决学校小张承当50%责任,学校承当30%,小刘自已承当20%责任。2, 学校和老师简洁出现的对学生的侵权行为1侵扰学生的受教化权。违反免试入学的,6周岁入学年龄限制,对不到中心校幼儿园进展学前一年教化的,开除义务教化段学生的。对初三学生劝退的,中学开除学生不办理开除手续又制止学生上学的。省教化厅接访某重点中学案例:对高三学生做开除处理,未办理相应手续,家长求情后,保存学籍,责令学生到外校借读,一年后学生没有考上高校,家长上访,提出巨额赔偿恳求,并扬言通过国际媒体呼吁2侵扰学生的人格权。人格权包括及身体权, 名誉权等。侵扰学生名誉,羞辱性语言辱骂学生;侵扰隐私权,公开学生的信件等;侵扰人格尊严,强制搜查学生身体和物品的;侵害生命, 身体和安康权体罚学生造成身体等。3财产权。强制乱收费。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第二种是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 效劳等方式谋取利益的。4对法律规定应当公开内容的知情权。教化部公布的学生损害事故处理方法对学校应承当赔偿责任的12种状况不承当责任的6种状况都进展了说明。在处理12种不承当责任的状况中,我们还要充分考虑是否适用公允责任的情形。学校领导可自已学习。四, 承当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履行法定义务和侵权的干脆后时就是承当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承当的方式包括停顿侵害, 复原名誉, 消退影响, 赔礼愧疚, 经济赔偿等。我们通常只重视发生经济赔偿的事务。经济赔偿的范围: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削减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 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养分费等。医药费为法庭庭审完毕前实际发生的费用。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须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丢失劳动实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 残疾协助器具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 接着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 护理费, 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依据抢救治疗状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峻后果,受害人恳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且一般状况下法院不受理单独的精神损害赔偿恳求。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峻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受害人一方的恳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表现形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五, 发生损害事故后的处理。1, 刚好救治, 限制现场,通知家长,通知保险公司。尤其要做好校责险报案,只要发生意外损害,无论你认为学校有无责任,家长看法如何,必需在24小时内先报案。2, 查找缘由,重视各种缘由证据的收集。收信证据要合法,证据要签字。别等到发生诉讼了再收集,其在法庭上的采信程度是打折扣的。3, 在自愿, 合法同等的根底上,及各方解决争议。解决争议应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中学生中学生不满18周岁的。4, 在第三方调解下,到达协议。5, 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认为有理就能打赢官司的想法是片面的。损害事故发生责任的划分,也不是一是一,二是二的。根本上是看诉讼双方供应的证据的充分性,辩护的理由是否正确,法律依据是否恰当。在民事诉讼中,除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外,一般状况下是谁主见谁举证。青石小学案例。证据收集到位。辩论到位。6, 整理保存相关资料,写出报告。7, 处理可能涉及的程序性事务,索赔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要留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的民事法律纠纷诉讼时效是两年,即从或应知权利被侵扰之日起,两年之内行使诉讼权,假如不行使且没有法律规定的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就丢失了胜诉权。特别时效是这样规定的,身体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以及存放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四种情形诉讼时效为一年;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3年;因产品责任导致人身损害的赔偿恳求权适用2年时效。最长诉讼时效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爱护,适用于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的情形。对学生之间斗殴引起的损害事故。学校也要按上述处理要求,通知家长,向保险公司报案,调查经过等。当事人家长要求学校协调处理的,学校尽量调解,这里强调,学校对学生之间的民事纠纷没有行政裁决的权力,不同意调解意见的,学校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部门解决,公安部门调解不了的,告知其诉讼解决。六, 学校在管理中应当留意的问题除保证校舍设备设施平安和加强平安教化管理等常规性工作,结合检查中发觉的以及受理信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状况,我对各学校防止学生损害事故引起民事纠纷强调以下考前须知。1, 留意职务行为中对学生人格权利的爱护。近年来我市发生不少因老师限制不住心情,对学生实施体罚造成经济上严峻损失的案例。问卷调查中,几乎全市各学校都有个别老师挖苦挖苦学生的行为。体罚的危害性后果这里不强调了,强调一下老师羞辱学生人格,造成严峻后果的行为,现在的儿童,心理承受实力差,比拟脆弱。作为老师肯定要留意不要运用羞辱性语言,一旦学生想不开,出现心理问题, 精神问题或者其他严峻后果,不但须承当民事赔偿,还构成违法犯罪。羞辱罪的构成要件: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 损害他人的人格, 名誉,情节严峻的行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案例:重庆市渝中区初三女生丁某受到老师的体罚和羞辱后,出于对老师及家庭的怨恨而跳楼自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羞辱罪判处这位老师有期徒刑年, 缓刑年。丁某因上学迟到,被其班主任汪宗惠叫到办公室指责教化。其间,汪宗惠不仅对丁某进展了体罚,还当着丁某同学的面羞辱丁某:“你学习不好,长得也不美丽,连坐台都没有资格。当天中午,丁某留下遗书后,从学校教学楼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在遗书中,丁某表达了对老师汪宗惠及家庭的怨恨。事后,丁某父母以老师汪宗惠犯羞辱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合议庭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被告人汪宗惠作为一名从教多年的老师,应当明知体罚学生和对学生运用羞辱性语言会使学生的人格尊严及名誉受到贬损,仍实施该行为,足见其主观成心。客观方面,汪宗惠当着第三人的面,实施羞辱行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公然性,是导致丁某跳楼自杀的干脆缘由,其行为已构成羞辱罪。法院认为,鉴于汪宗惠是在对学生进展教化时实施的羞辱行为,其主观恶意不深,且有肯定悔意。丁某跳楼自杀确系多个缘由,加之汪宗惠又具备缓刑的管教条件,故作出了缓刑判决。家长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由学校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4万元。2, 仔细履行教化教学活动中的职责首先实施教学活动时,肯定要对学生具有危急性的行为加以制止,尤其是体育课, 试验课上,要依据教学要求实行必要的爱护和扶植措施。组织大型活动也要按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规定29条, 30条的要求,做好一切方案, 组织, 预防等。其次不得擅离岗位,放任学生在教室。对老师擅离职守发生事故的,学校和老师必需承当责任。目前我们各个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问题:学生到校后,让学生回家拿东西;让学生替老师买东西的;体育课,不按大纲要求开课,老师离开让学生自由活动或踢足球的等。3, 不要支配组织学生参及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具有肯定危急性的活动。如擦玻璃, 到较危急的山上种植树等。案例:  老师安排学生工作。例如,学生甲, 乙依据班主任老师的支配,中午为本班学生就餐分饭,在分饭过程中,不慎将汤盆碰翻把脚烫伤,家长将班主任老师和学校诉至法院,要求承当医药费等赔偿责任,法院支持了学生家长的诉讼恳求。本案中,因为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学校和老师负有爱护其平安的管理责任,而给学生分饭超出了学生的学习范围并存在可能发生的危急,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预见性不明确,而班主任老师应当预见,违反了对学生平安照看的义务,故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4, 宿舍平安管理。寄宿制的学校学生除学习时间外,也在学校生活,学校供应了宿舍,就意味着要对其在校期间的一切行为负管理责任。要依法建立健全住宿学生平安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平安保卫工作。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 值班制度,加强女生宿舍的平安管理。学校应当实行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平安。不能把学生锁在宿舍楼里。5, 高度重视平安信息通报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方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平安信息通报制度。将学生未到校, 自行离校等及学生平安相关的信息刚好通报给家长。没有刚好告知的,因告知不刚好,引起危害性后果的,学校须在没有告知而引起的损害范围内承当责任。在处理一些纠纷中,我们发觉班主任老师普遍存在这种心态,一个学生没按时上学,老师的第一反映就是,家长真不象样,孩子不来上学也不请假。因此不能刚好及家长沟通,通报孩子的平安信息。我们学校必需建立起在学生迟到多长时间必需报告学校, 联系家长的制度。我市有比拟惨遭重的教训,麻线案例。学生生病未刚好告知家长的损害案例:被告江苏省淮安曙光双语学校以下简称曙光学校是民办寄宿制小学,对在校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2004年6月13日,原告吴凯(8岁的监护人及被告朱超7岁的监护人分别及曙光学校签订入学协议书,送吴凯及朱超入学。一天,吴凯及朱超在宿舍内各自床上休息时,朱超将一枚橘子扔到吴凯右眼上,致吴凯右眼受伤。老师发觉后即送吴凯到校医务室治疗,但由于伤势较重,虽经校医治疗十余天,未见明显好转。学校这时才将吴凯受伤一事通知了吴凯的父母。吴凯的父母带吴凯到多家医院住院治疗,朱超的监护人和曙光学校也垫付了局部医疗费用。后经法医鉴定,吴凯的右眼钝挫伤, 右玻璃体积血, 右视网膜脱离,致右眼低视力1级,构成十级伤残。因三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吴凯起诉要求曙光学校及朱超赔偿其医疗费, 护理费, 误学费等损失。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朱超在宿舍内扔橘子砸伤吴凯的右眼,因为其系无民事行为实力人,朱超的监护人依法应当对吴凯的损害后果承当赔偿责任。依据民法通那么和相关司法说明规定,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依法负有教化, 管理, 爱护义务,其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遇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当及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曙光学校系一所民办寄宿制小学,依据该学校的管理制度,学校里特地负责学生生活的老师应当对学生的就寝状况进展巡察。吴凯, 朱超等学生超过规定时间未人睡,曙光学校对此没有刚好发觉并进展管理;在损害事故发生后,曙光学校不仅未给吴凯供应刚好有效的治疗措施,且滞后10多天才向监护人通知吴凯受到损害的状况,以致延误了治疗。曙光学校对学生没有充分履行教化, 管理和爱护的义务,具有过错,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曙光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使朱超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受到限制,故曙光学校对朱超, 吴凯未充分履行教化, 管理和爱护义务,是导致本案损害事故发生的主要缘由,应当对损害后果承当主要赔偿责任。朱超系加害人,其监护人应当承当次要责任。吴凯因身体受到损害,由此产生的医疗费, 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均应得到赔偿。其主见的误学费的赔偿恳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30%6, 建立健全发生损害事故后的应急处理制度。7, 食堂就餐的有无传染病的体检措施。8, 幼儿园, 小学低年级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规定要求我们建立这样的制度。但据我了解,我们小学低年级全部没有这样的执度,包括少年宫,也有很多不满10周岁的小学员。当然这项制度的执行会增加学校很大的负担,尤其是学额高的学校。但要求我们建立而没有建立,发生学生丢失的行为,假如家长找到学校学校也是应当承当责任的。9, 午休时间的平安管理以上内容是我们目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几个方面。要求我们学校必需完善学校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尽量防止损害事故的发生,一方面造成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牵扯工作精力。处理学校内外部关系涉及到的的法律问题一, 依法维护学校, 老师和学生的正值权益。学校是国家依法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我们除加强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外,在学校, 老师, 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教化教学活动中,可能遇到违反治安管理处分法的现象包括:1扰乱机关, 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 生产, 营业, 医疗, 教学, 科研不能正常进展,尚未造成严峻损失的;盗窃, 损毁路面井盖, 照明等公共设施的。2结伙斗殴的;追逐, 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随意损毁, 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殴打他人的,或者成心损害他人身体的,写恫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逼他人人身平安的;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供应效劳或者强迫他人承受效劳的,冒领, 隐匿, 毁弃, 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4屡次发送淫秽, 羞辱, 恫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 偷拍, 窃听, 散布他人隐私的。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成心袒露身体,组织播放或传播淫秽物品的遇到上述状况时,假如侵害来自于外部,学校都会处理得很好,假如这些行为是在校学生所为,学校往往就会实行校内解决的方式。影响学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学生违法行为的思想误区主要有两点一是在校学生在学校违法,司法机关不处理。二是学校制度和教化可以解决学生的一切错误问题。第一种想法,甚至某些派出所工作人员也有。我们不要轻易信任司法人员都是熟识和驾驭法律的,要自己仔细研读法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确应从轻或减轻处分,但绝不是不调查,不处理。治安管理处分法是这样规定的,14岁以下不处分,但公安机关也应当调查,责令其监护人加强教化管理。1418岁减轻或从轻处分,1416岁不适用行政拘留,但是可以罚款;1618岁首次不拘留,再犯就可以适用拘留。对于一些学生已到达违反治安管理处分法行为的,应刚好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受理我们可以反映其行政不作为。学校要刚好拨打报警 。不行意气用事,以暴制暴,使自己也违反法律例如,遇到个别学生在上课期间大摇大摆出去,敲别班教室门捣乱;不服班主任以外老师指责,出手打老师等,这完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分法。矫正青少年不良行为,仅靠教化的力气是不够的,尤其是已对学校教化产生逆反的青少年,通过公安机关,适当惩戒会起到更好的教化作用。学校领导还要学习了解我们可能涉及到的严峻违法问题,也就是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教化部门特别主体,涉及的犯罪行为有:1教化设施重大平安事故罪。即明知校舍或者教化教学设施有危急,不实行措施或不刚好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峻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视机构通知实行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峻后果的,对干脆责任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峻的,处37年。3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平安事故罪。4受贿罪。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学校及其他教化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教材, 教具, 校服或者其他物品的选购等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分。 学校及其他教化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分。 5非法披露信息罪。刑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 电信, 交通, 教化, 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供应效劳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供应应他人,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分金。学校领导要自觉遵守法律,同时对个别老师的违法行为,一经发觉的,要向有关部门举报,肯定不要隐瞒和包庇。扶余县卖高考作弊器的两名老师在以经营销售间谍器材罪被起诉时,同时受到起诉的还有其中一名老师的好挚友,他为挚友存了8万元的违法所得,涉嫌隐藏转移赃物罪,受到三年刑罚。在这里强调,学校老师有受到治安处分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必需按我局制定的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上报,由教化局按有关人事规定予以处理。二, 严格按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处理好及临时聘用人员的合同关系。学校有一些自自己的临时用工。如食堂工人, 清洁人员, 打更人员或有关文件早已不允许运用的代课人员等,这些人员一经运用并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实施管理,就及学校成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方面,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我们要留意以下问题:1, 要刚好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 完成肯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任务完成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非法定事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哪种状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一是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协商一样。二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的。三是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什么不胜任及违反纪律,身体不好不能正常工作的状况,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及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及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及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及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马上及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目前我市各学校仍有代课老师存在。但凡这种状况,几乎都有人情的因素在里面。学校切不行大意,用工形式究竟是实习,还是运用,怎样运用,多长时间,待遇怎样,肯定落实到纸面上,并做为证据保存好,防止为日后造成难以整理的麻烦。假如存在劳动者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状况,一个月之内,用人发出书面通知,劳动者不订立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一个月之后,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订立合同,劳动者不愿订立的,用人单位的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留意肯定是书面通知到。2, 签订合同后,必需按劳动法的规定和合同内容履行。为劳动者参投保险,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发放加班费。老师管理并不完全适用劳动法。只是依用。加强管理及考核,保存相关考核资料,出现不胜任工作或失职等状况,可以做为资料,依法辞退。3, 解除和终止合同时留意的事项。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自行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假如中途想解除合同,必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45条有明确规定。 强调这样两点,一是无论是终止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必需向劳动者发书面通知,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文本材料,要保存两年。二是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大多数终止和解除合同的状况均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需支付的状况有: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峻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劳动者本身过错的解除合同状况。还有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想续订合同劳动者不愿续订的状况。除以上状况外,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额度的补偿金。所计时间未满一年的局部,1-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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