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答案.docx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答案作业2甲市A食品厂冒充某知名奶粉企业,生产劣质的奶粉在市场上销售,这一行为被该知名企业发觉,诉到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有关政府管理部门责令A食品厂登报致歉,赔偿经济损失,并惩罚款。试分析:本案中发生的主要法律关系是否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并说明理由。答:本案的主要法律关系发生在有关政府管理部门与A食品厂之间:一方面,它们并不是同等的民事主体,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虽然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履行了执法职能,但是这种职能带有很明显的经济执法色调,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执法,因此也不能简洁地将其归为行政法律关系。本案中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与A食品厂之间的关系应当被界定为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与其他经济实体在参与经济管理与经济协调过程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 法规确认与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存在与运行的经济权利, 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要判定主体双方的关系是否符合上述要求,主要依据就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经济管理关系, 经营协调关系, 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及涉外经济关系等。本案中,政府在履行其对市场进行微观管理的经济职能的过程中与违反经济法规的A食品厂之间发生的关系正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之一。因此,在经济法调整之下形成的法律关系就应当是经济法律关系。作业3 某作家应出版社邀请写了一本纪实文学,约定第一次根据书出版后的定价与发行册数支付稿酬,再版另行支付稿酬。书出版后,出版社支付该作家2万元稿酬。后该书脱销,出版社再版一次,支付作家15000元。请计算:该作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应当实行什么方式缴纳?答:缴纳个人所得税3920元。由出版社代扣代缴,作家本人自行申报纳税。稿酬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减除20%的费用,因此作家两次的应缴税所得额为(2万+1.5万)×(1-20%)=2.8万元。又因为稿酬所得运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且根据应纳税额减征30%,故应纳税为2.8万×20%×(1-30%)=3920元。作业4A市甲, 乙两公司均生产同一种类的热水器,因甲公司的产品运用便利, 制热效果好,因而市场占有率高于乙公司。乙公司为了提高销售量,隐私地支付给甲公司的技术员张某一大笔“技术询问费”。通过张某,乙公司获得了热水器的核心制作技术。之后,乙公司运用获得的这些技术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了改造。同时,乙公司在市电视台与市消费者报纸上发布广告称:我公司的热水器质量牢靠, 长久耐用,其他厂家的热水器质量无保证。另外,乙公司还以高额回扣为诱惑,使得本市的几家大型商场的选购人员只选购自己的热水器。李某因信任乙公司的宣扬,在商场购买了一台乙公司的产品,但在运用过程中,因热水器出现严峻的质量问题,致使李某小女儿的右手被烫伤,花去医疗费4000多元。试分析:1.在本案中,乙公司的哪些行为构成不正值竞争?2.对于张某的行为,甲公司应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3.李某可以向谁主见赔偿?答:1.乙公司行贿,获得技术,该行为为侵扰商业隐私的行为;乙公司广告发出访人误会的宣扬,是对产品质量的虚假表示;乙公司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竞争者的信誉,属于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乙公司向本市大型商场行贿,构成商业贿赂的行为。2.甲公司对于侵扰商业隐私的公司员工张某,可以开除。并且要求张某赔偿公司的损失。3.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也可以要求销售乙公司货物的商场赔偿。市电视台与报纸在明知产品质量有问题的状况下仍旧广告,应当担当连带赔偿责任。第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