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试题填空题(社会保障).docx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学问试题填空题社会保障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学问试题填空题社会保障 .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根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根本养老保险费由承当。 2.社会保险基金存入。 3.企业年金方法规定,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企业年金理事会应当由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也可以聘请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参与,其中职工代表应不少。 4.企业年金方法规定,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 化解产能过剩企业, 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三类企业扩大到。“护航行动中,对基金支付实力缺乏一年,特殊是去产能企业集中,涉及员工数量众多, 就业岗位偏少的统筹地区,要加大失业保险调剂力度。“护航行动,推动全面, 标准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实现“两个全覆盖,即,为企业脱困开展, 削减失业, 稳定就业护航。“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进民企专项宣扬活动要求,省级及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商联每年至少联合举办。 9.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申领的技能提升补贴金额一般不超过。 0.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申领的技能提升补贴金额一般不超过。 1.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申领的技能提升补贴金额一般不超过。 2.2021年,失业保险针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提高稳岗补贴标准, 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等,这些政策的执行期限截至。 3.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及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 特困人员, 。 4.单位职工失业后,失业人员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证明,刚好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顿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顿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折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无正值理由,拒不接收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供应的培训的。 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对其遗属。 7.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峻的,依法赐予。 8.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及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9.用人单位应当刚好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 20.任何单位, 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 21.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 2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与职工根本医疗保险,享受。 2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晰, 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确定。 24.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承当举证责任。 2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确定。 2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受到事故损害的应当认定工伤 27.申请劳动实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年。 28.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 以及职工损害程度等根本状况。 29.设区的市级劳动实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实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内作出劳动实力鉴定结论 30.拒不帮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展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以下的罚款。 31.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平安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平安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防止和削减危害。 32.社会保险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 33.供应社会保险效劳,负责社会保险登记, 个人权益记录, 社会保障待遇支付等工作。 34.职工发生工伤时,应当实行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刚好救治。 35.工伤保险费依据的原那么,确定费率。 36.职工因工作遭遇事故损害或者患职业病进展治疗,享受。 37.职工再次发生工伤,依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依据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38.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缴费赐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元。 3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根底养老金和构成,支付终身。 40.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 累计缴费满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1.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支付根底养老金。 42.年满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4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个档次,省区, 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实际状况增设缴费档次。 44.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根底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元。 45.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根底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提高全国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根底养老金最低标准所需资金,中心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赐予补助,对东部地区赐予50%的补助。 46.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根底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对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保存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47.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根底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应推动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而逐步提高。 48.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根底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逐项落实各项政策,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地区状况的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根底养老金调整机制。 49.征收农村集体全部土地,应当足额支配被征地农夫的。 50.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所需资金从当地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支配,两项费用尚缺乏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中解决。 51.为切实做好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工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 5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 管理, 投资运营以及监视检查状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社会保险法实施状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视职权。 53.以欺诈, 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的罚款。 54.现场监视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基金监视机构对被监视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实施的。 55.职业年金代理人应当在季度完毕后35个工作日内, 年度完毕后45个工作日内,向提交职业年金方案管理报告。 56.职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应当在季度完毕, 年度完毕后2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财务管理数据的职业年金方案投资组合管理报告。 57.职业年金受托人应当在季度完毕后25个工作日内, 年度完毕后3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人提交。 58.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务院 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59.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状况定期告知 。 60.社会保险基金通过 实现收支平衡。 6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根本运行费用, 管理费用,由 依据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62.对于侵扰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 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状况, 认罪悔罪看法等,依法判处分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 。 6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采集的 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进展岗位权限设置。 64.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根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 基金补足差额。 65.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五级, 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 补足差额。 66.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日内凭营业执照, 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67.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68.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 。 69.社会保险基金依据 设立预算。 70.社会保险基金存入 ,详细管理方法由国务院规定。 7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 的罚款。 72.以欺诈, 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 的罚款。 7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经办的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依据 及不同制度分别建账, 分账核算。 74.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记账采纳 记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