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docx
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专业实习是高等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非教师教育专业开设 的一门综合实践类专业必修课。搞好专业实习教学工作,对于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师生和企业人员的结合,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以及促进就业等有着重 要作用。为了加强专业实习管理,保证专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做专业实习质 量,特制定本方案。一、专业实习的目的1 .具体地感受和了解本专业相关领域、相关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动态,以期对本专 业相关领域和相关行业形成较为系统、全面和真切的认识,增强对本专业的热爱。2 .具体地感受和了解本专业所涉及而在校内又缺乏直接认知机会的特殊环境、特 殊设备和特殊工艺流程等,并在实际工作中获得初步的职业体验;3 .与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专业课教学等环节相结合,接触和承担特定的专业任 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提高学生应用所学知识在实践中发现问题、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专业素质的综合训练;二'专业实习的形式和内容(-)专业实习的形式包括:理工科的生产实习、野外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 习等;文科的教学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实 习、分散实习及其他多种方式。(-)专业实习内容由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及要求制定,并编制相应的实习 计划。要求由各学院制订的实习大纲,经各学院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各专业必 须在每次实习前一个月将实习大纲送交实习单位。带队教师必须与实习单位负责人共同制定落实大纲要求的实施计划(日程安排),实施计划应于实习开始前发给实习师生 人手一份。专用实习大纲内容包括:1 .实习的目的和任务;2 .实习的内容和要求;3 .实习的方式和方法;4 .实习的选点原则及时间安排;5 .实习的考核方式。6 .实习指导书或参考书。三、专业实习的基本环节和时间安排专业实习包括专业见习、专业实习、实习总结和竞赛表彰。(-)专业见习。安排在第一至第四学年,采取集中与分散的方式进行。第一至 第三学年分散进行专业见习,每学年见习时间为1周。第一学年的专业见习主要是到企业、厂(场)矿、公司等参观、走访,体验和感 受企业、厂(场)矿、公司的运行情况和企业、行业的经济发展现状,初步了解企业、 行业、服务业等的发展趋势。第二学年末,各相关专业可安排学生到企业、公司等进行认知实习,时间为1至 3个月,相关院系自行安排。第三学年的专业见习可与本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相结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 的方式开展教学见习。第四学年第七学期在校内课程设计结束后集中进行专业见习,共14周,各学院 根据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情况自行组织见习。(-)专业实习。可分校内课程设计和校外专业实习两个阶段,实习内容与时间 安排如下:1 .校内课程设计。安排在第七学期初进行,学生在校内实习基地或教室、实验室 等场所进行课程设计,共4周。各院系将参加专业实习的班级按10名实习生分成若 干小组,每组一名实习生小组长,并配备一名责任心强,在学校统规定的时间集中进 行专业实习,完成校内阶段的初步设计。2 .校外专业实习。安排在第八学期初,共8周,到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完成校外专 业实习工作。各院系将参加专业实习的班级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一名实习生小组 长,并配备一名责任心强带队指导教师,在学校统规定的时间集中进行专业实习,完 成校外阶段的实习计划。校内课程设计要求每位实习生准备设计方案2份,填写课程设计听讲记录10份。 同时开展挂职副经理(副厂长)、助理工程师等工作实习和撰写企业或行业发展基本 情况调查报告。(三)实习总结和竞赛表彰各学院在实习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专业实习总结,验收实习生校内、外各种实习 材料;客观公正地对实习生作出实习成绩的评定,并以此为依据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带 队教师。学校专业实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各学院实习材料。学校组织开展专业实习竞赛,评选优秀实习生、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单位,并进 行实习表彰。四、专业实习对实习生的基本要求1 .非教师教育类的学生必须参加专业实习,参加专业实习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1)执行教育方针、政策,熟悉本专业的专业实习大纲。(2)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基础课、教育理论课和专业必修课。(3)初步具有课程设计、工艺设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基本知识和本专业的 技能技巧。(4)身体健康。2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实习生守则的内容如下:(1)遵守专业实习的一切规定和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2)服从领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3)按规定日期和手续将实习设计方案和实习计划、企业或行业调查计划,送请 指导教师审阅。(4)深入了解企业、场矿、公司等行情,认真负责,努力克服困难,保质保量地 完成实习任务。(5)要礼貌待人,尊敬工人师傅,虚心学习,注意言行举止和作风修养。(6)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纪律,遇有特殊情况需持确切证明请假。请假1一 2天者须经指导教师审批,并报院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备案;请假37天者,须经院 系主管负责人审批,报学校专业实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凡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 间的1/4者,取消专业实习资格。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未经批准, 擅自超假者,实习成绩降低一等。(7)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水电。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应赔偿,借还手续要 清楚。五、专业实习的组织和领导1.学校实习工作领导组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组成的学校专业实 习工作领导组,全面领导全校的专业实习工作。学校实习工作领导组的职责是:(1)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和指导性文件,确定实习工作日程,统安排实习工作,审 查经费预算;(2)审查各学院实习工作计划,检查实习工作,研究和处理实习中的重大问题;(3)研究和总结实习工作,决定实习工作的重大改措施。学校实习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专业实习的日常事务。2 .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学院的专业实习工作。学院实习 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1)制定本学院专业实习工作计划,安排实习日程,做好思想动员和各项准备工 作;(2)编排实习生小组,选派实习生小组长,配备实习指导教师;联系实习单位,建立专业实习基地;严密组织实习工作,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健康和安全;(3)督促指导教师根据实习任务安排好各项具体活动,检查专业实习工作进展情 况;(4)及时发现、研究和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5)严格评定实习成绩,认真做好专业实习的经验交流、检查、验收、总结、评 优等工作;(6)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实习工作。3 .实习指导教师职责(1)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指导教师须会同有关人员 拟订实习计划的实施方案;提前准备好实习大纲、指导书、思考题、作业、参考书、 图书等技术文件;(2)协助学院领导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学生介绍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宣布实习 纪律,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实施计划,让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3)做好实习巡视工作,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切实关心每一位实习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与实习单位负责人保持联系,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4)检查并指导学生记好实习日记、调查报告、实习总结和其它作业;(5)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题报告和观摩等活动,扩大学生知识面;(6)教育学生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严重违反纪律,经教育无效 者,指导教师有权决定暂停其实习活动,并及时向学院和学校汇报,以便作出处理;(7)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报告,协助实习单位的指导人员共同做好实习成绩考核工 作;(8)写好指导实习工作总结,并做好与实习单位告别结束工作;(9)参加学院的实习工作总结会。4.实习生小组长职责一般按10名左右实习生组成一个实习小组,由各学院专业实习领导小组一名实 习生担任小组长,其职责是:(1)协助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小组开展生产实习,圆满完成实习任务。(2)关心小组同学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小组内实习生的情况和要 求。(3)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其它有关工作。六、专业实习的考核1 .学生专业实习成绩的评定,由学院专业实习领导小组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 生在校内、外实习的表现及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定。校内课程设计占总成 绩的30%,集中专业见习占20%,校外专业实习占总成绩的50虬2 .专业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计分,优秀率一般不得超 过 30%。3 .在实习内容中,有一项“不及格”者,总成绩为“不及格”;有一项不是“优” 者,总成绩也不能为“优”。4 .对应参加专业实习的学生,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1)对专业实习工作不重视,没能完成教学工作实习任务者。(2)对撰写企业、行业等调查报告不重视,缺少报告或抄袭者。5 .对应参加专业实习的学生,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记零分:(1)在实习期间缺勤一周以上者。(2)因故未参加实习者。(3)严重违犯实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实习成绩不及格和记零分的学生不能毕业,必须参加下一届毕业生的实习工作, 成绩合格后方可颁发毕业证书。七、专业实习的检查验收与评优1 .专业实习检查验收。各学院在实习开展期间要经常检查实习工作开展情况。实 习结束后,学校对各学院实习结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有:(1)院系实习工作方案和实习工作总结;(2)指导教师的每生每次学生课程设计的记录及评议意见;(3)实习生的课程设计的听讲记录和实习工作计划、企业工艺产品或流程设计方 案、企业、行业调查报告、专业实习鉴定表等。专业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所在院系存档,一份装入学生档案。2 .课程设计观摩。各实习小组推选实习生参加院系组织的课程设计观摩活动,各 院系从中选出若干名优秀实习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设计观摩竞赛。3 .优秀实习生评选。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在评定优秀实习生时,原则上不超过30%, 受学校表彰的校级优秀实习生原则上不超过15%。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1)实习态度认真,工作积极肯干,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实习期 间,虚心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习。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巩固的专业思想基础。(2)深入钻研实习大纲,熟悉专业实习内容,初步掌握企业、行业的基本方法与 技巧。注意能力的锻炼,在教师的指导下,大胆进行工艺改试验,设计效果良好,受 到实习单位职工的好评。(4)尊重指导教师,团结同学,虚心求教,模范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学校的规 章制度。(5)专业实习成绩优秀。(6)关心学校的教育改,通过专业实习,能对学校的教学改提出合理建议。4 .优秀指导教师评选。优秀指导教师的评定,由各院系组织进行,原则上不超过 校内外指导教师总数的20%。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条件:(1)能积极承担专业实习指导任务。工作认真负责,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受到 实习单位及实习生的好评。能从培养实习生的能力着手,认真指导并参加实习的全过程,在指导上有所创新,成绩突出。(3)关心实习生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能教育实习生热爱企业、爱公司,遵守实习纪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实习任务。(4)所指导的实习小组能按有关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无违反纪律和影响学校 声誉的不良现象,并受到实习学校师生的好评。(5)能对专业实习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改建议。5 .实习先进单位评选。实习先进单位的评定,由学校专业实习工作领导组根据各 学院实习工作的准备、组织、实习基地建设、实习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定。6 .专业实习经验交流。学校定期组织专业实习经验交流,鼓励各学院对专业实习 深入研究,不断改和完善这一实践教学环节。八、专业实习基地与经费管理1 .各学院应建立适量的校外专业实习基地,非教师教育毕业生原则上应到专业实 习基地实习。2 .专业实习经费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实习经费学校统划拨,实行“专款专用”, 教务处负责教育实习过程管理和实习经费审核监督。3 .具体使用办法见XX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实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