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docx
国有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总那么1.1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及上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精神, 为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1.2 考勤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具有及时、公正、规范、可 追溯的特点。是按劳分配的依据之一。各级领导、考勤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那么, 切实抓好此项工作。1.3 考勤对象为在册员工、外来务工、培训、实习人员等。2管理2.1 员工考勤管理工作由劳资部门归口管理。2.2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考勤工作责任人、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员实施日 常考勤。2.3 考勤员每天应如实处理考勤数据,月底进行小结,送部门领导审核签章。 考勤记录于每月5日前报劳资部门。2.4 公司内调开工作的,考勤员应根据调令进行考勤记录。临时借用人员应由 借入部门考勤。2.5 请各种假期(含调休)均应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用假。原 那么上不得事后补假。2.6 上年度考勤数据(含离开公司人员)由部门保存一年以便查阅。3依据3. 1作息时间3.1.1 公司实行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 日。3.1.2 因工作需要,或是因电、因水等原因,可调整规定的工作时间,更改工 作日。3.1.3 根据国家和公司规定,员工享受下述法定假日:a元旦,放假1天(1月1日);b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c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d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上述节日,适逢每周公休日时,顺延放假。3.2出勤:3. 2.1铃响准时到达工作岗位,没有缺勤现象的。3. 2.2中夜班考勤:凡按作息时间上下班的可考中或夜班;早班延点至二十三 时的可考中班。3. 2.3因生产和检修需要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部门,应当在三天前将加 班工程、人员名单报生产管理部门(检修的,同时报工程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 送劳资部门批准。3. 3公假3. 3.1经部门领导批准的文体活动、居住地拆迁等(两小时以上需得到劳资部 门批准)。初婚双方到达晚婚年龄(按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推迟三年以 上),给予延长婚假10天。3. 3. 3晚育者(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或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 产假期间领取单身子女证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婴儿在一周岁以内,女方上班的每班可安排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 钟,两次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哺乳具体时间由部门明确。符合晚育年龄的,经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男方可在女方产后一个月内 享受护理假10天(一次性使用)。3. 3.6施行绝育手续的,经职工医院证明,手术期间的假期。3.4缺勤3. 4.1探亲假与配偶或父母分居异地的,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享受探亲假。确认能否享 受探亲假,具体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间的不享受探亲待遇。上半年见习期满的,下半年可以享受; 下半年见习期满的,从下一年度起开始享受。已婚者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假期30天,双方不得 重复享受;已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原那么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 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当年结婚或离婚、配偶死亡至再婚前,符合探亲条件的,应在满一年 后享受。根据路程远近,路程假另给。享受病假工资待遇的人员,探亲期间仍按病假工资支付。病假试复工 期间使用探亲假的,试复工期限顺延。探亲者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书面申请,各部门要有计划合理安排 本部门员工的探亲时间。3. 4. 2婚假从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经部门、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假期为3天。外地 的根据路程远近,路程假另给。3. 4. 3产后假晚育者经部门、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劳资部门批准,从“生产”之日起可休 产后假18个月(含产假、晚育假)。有局部怀孕六个月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经批准,可提前休产后假。但前、后合并不得超过18个月。3. 4. 4事假因事请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手续者,应持有 效证明于上班后即刻补办。是否属特殊情况、证明是否有效,由员工所在部门与劳 资部门共同确认。审批权限:当月半天内由作业区或班组审核;当月3天内(含3天)由部门审 批;当月3天以上由劳资部门审批。中层以上干部(含助理)请假由上一级领导审 批。员工一次请假原那么上不超过5天。3. 4. 5病假因病不能正常工作,应在病休前交出病休证明。职工医院原那么上不予事后补开 病休证明。非职工医院的病休建议,必须经职工医院转开后方有效。连续三个月以上病假的管理:需续假或复工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讨论决定。 试复工期内原病复发,试复工前后病假连续计算。3. 4. 6工伤假根据无锡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程序规定,经生产平安部门确认, 职工医院根据伤势给假,何时上班,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职工医院提供的体检依 据讨论决定。3. 4. 7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的父母死亡,可准予3天丧假。外地的 可另给予路程假,交通费自理。3. 4.8迟到、早退、旷工迟到:不按作息时间到达生产、工作岗位(铃响不到岗)。早退:不按作息时间下班,提前离开岗位。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工作岗位;事先未请假,事后又无正当理由补 假;工作时间无故不工作、不生产;应出勤时未出勤。3. 4.9缺勤计算:缺勤日与缺勤日之间假设无出勤,称作连续缺勤。整月未出勤 的称作全月缺勤。执行三班制或二班制生产的,班次统一由部门领导安排,不得自行翻班。中班 中途翻早班,中班可提前二小时下班,第二天早班准时上班。5附那么5.1 本规定中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探亲假、公假适用于公司正式在册 员工。5.2 本规定假设与上级规定不符,按上级规定执行。5.3 关于员工上班考勤工作卡打卡使用规定,详见附那么。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2)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通信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考虑员工与 家属团聚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考勤1 .考勤内容(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2 .考勤须知(1)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属屡教不改的,给予 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2)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按下表计扣工资,扣发当月各项奖金。 旷工二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年终奖10%。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超过30天,或旷工虽未到达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情节严重的,均应作除名处理, 参见表7. 3. Io表 7.3. 1旷工天数0.51天1. 5天2天一年累计 13天连续旷 工15天一年累计 30天以上扣工资 岗位+技能25%50%75%100%扣年终 各项奖金除名除名留职观察期间,只发岗位工资及各项补贴。3 .请假方法公假经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工会活动均属公假; 经公司指定或批准休养、参观、访问的模范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工(公)负伤人员在 医疗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核给公假。(2)调遣假员工异地调动,有家属随迁的,不超过6天,调往遥远地区的,不超过14天。 员工单人赴调不超过3天,赴调途中所需行程时间,按其实际需要核给,不计算假 期。特区内调动一般不超过一天。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 可考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4 .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 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存至当年底,员工调开工作,原那么上不能将积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岗位。5 .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或人事部 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方法:(岗位工资+技能工资)+25.5天 XL5X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按(岗位+技能)+25.5X2X加班天数计算。(二)休假1 .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准,室主任一 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2 .员工申请休假须一个星期前填写有薪假期申请表或无薪假期申请表, 送交人事部审批。未接到休假通知单,不得擅自休假,否那么当旷工处理,因特殊原 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前托人或 告假,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假 单之类的一律无效。3 .婚假员工申请结婚,需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婚假假期3 天,晚婚假10天(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 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4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 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假期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 需时间,另给路程假。5 .产假、计划生育假(1) 女工产假按以下标准核给:假期内容明产 假胞胎加14天晚育假 岁生育为晚育独生子女假 女证核给假期天数90天15天35天说难产或双年满24周凭独生子(2)临时工产假56天,临时工产假期间发给60%的工资。(3)产妇如遇实际困难,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岗位+ 技能工资)75%发给,并据此比例计发房补,其他补贴照发。(4)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日,手术后7日内不从事重体力劳 动; 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日; 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日; 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时,由 医生确定。6 .病假(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 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2)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理(参见表7. 3. 2、表7. 3. 3)。 病假三天内不扣工资,四天以上按(岗位工资+技能工资)+30天计扣工资。(3)长期病休人员,从病休时起,一年内的任何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或153天 个工作日),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累计方法:每月以24为 截止日期往前推12个月,凡在这12个月内病休累计达6个月(或153个工作日)时, 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4)凡领取疾病救济费者,如病愈需要复工时: 经医生证明,先行试复工两个月。 在试工期,又患病累计休息15天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疾病救 济费。试复工期满,连续工作两个月以上者,假设再次患病,休息时间可重新累计计 算。表 7. 3. 2连续工龄不满 二年满二年 不满四 年满四年 不满六 年满六年 不满八 年满八年 以上六个月以内病假工 资(岗位工资+技能工 资)60%70%80%90%100%表 7. 3. 3连续工龄不满一 年满一年不满三 年满三年以上连续病假六个月以上、救济 费(岗位工资+技能工资)40%50%80%7 .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 给。请事假员工按(岗位工资+技能工资)-30天计扣工资。8 .探亲假(1)员工结婚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 偶假,假期为30天。(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 的,可以二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4)员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养关系为主)。(5)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 假,满一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外单位调进公司的员工要满半年,才能享受探亲假。(6)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员工配偶、父 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而且身边没有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 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假处理。(7)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路程假根据实 际需要核给。(8)员工探亲休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 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 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9)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 假。(10)探亲假原那么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经人事部 批准,可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路程假只给一次,往返路费只报销一次。9 .年假1) 休假范围及条件:凡参加工作(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劳务工)满五年 以上的员均实行休假规定,参见表参加工作时 间满5年 不满10年满10年 不满20年满20年 不满30年满30年 不满40年满40年 以上每年休假时 间7天10天15天20天30天全国劳动模范、部省级劳动模范,不管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均享受休假两周 待遇;有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经企业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2)享受年休假的几项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全脱产学习满一年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学习满半年不满一年 的员工,可享受休假,其假期减半。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 工2天,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一年的休假,受各类观察处分的职工,察 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 取消其年休假待遇,上报人事部备案。年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凡外单位、外系统调入的人员,从报到之日起,满半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三)说明L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 执行。执行以后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1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