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施工合同.doc
外墙干挂石材工程施工协议书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当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外墙干挂石材工程的制作及安装。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严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 承包内容及方式:1、 承包内容: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平安文明施工甲方只提供石材到现场。乙方负责钢材、辅料、制作干挂钢骨架及安装石材; 二、 工程承包单价及数量:1、干挂石材工程量暂估数量1800,综合单价为:360元/。综合单价包含干挂骨架制作安装的所有材料费及人工费、石材面板干挂的辅材费及人工费、材料运输及搬运费、成品保护费、技术措施费、施工机械费用、临时办公及生活用房费用、职工差旅费用、工程试验检测费用、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2、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面积,外可见面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3、乙方在监理单位监视下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现场进场材料进展检测及现场拉拔试验,进场材料报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三、 工程制作、安装及质量要求:1、本工程应该到达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01及其它最新公布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进展施工与验收。2、工程施工图由甲方提供应乙方,图纸双方签字认可。3、骨架主材10#槽钢、角钢等钢材必选选用热镀锌国标钢材。原材料必须到达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假设建筑材料的质量存在异议时,由双方共同委托铜仁市质量计量监视检测中心监测,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当,不合格由乙方承当。4、安装质量:外观检查应装配结实、嵌条密实、打胶均匀、附件齐全、整齐美观、外表垂直度、平整度检查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 工期: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2、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3、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与内容变化;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五、 工程验收质量保证: 1、工程验收按国内现有国家行业标准JGJ10296进展。2、工程完工后乙方先进展全面自检,确认无误后提出书面报检要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在一周内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展联检及验收。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干挂骨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30%; 2、乙方安装完成石材面的一半工程量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60;3、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28个工作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5给乙方,剩余5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两年保修期满后,经双方验收后当天日余款内一次性付清。4、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2个工作日后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后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顿施工,甲方须向乙方每天支付2000元人民币,直到甲方支付款项,乙方才开工。5、乙方未按时进场的,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当;由于乙方施工工期拖延,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当;同时,每延迟一天工期,乙方须向甲方偿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七、 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 2、甲方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穿插作业协调工作,保证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尽量防止停工、窝工; 3、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如整改仍不能到达甲方及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催促各单位保护好乙方产品,如发现有意破坏,责任由破坏方负责,由甲方协调。 5、如变更设计,需提前一周内通知乙方,否那么造成成品、半成品的报废,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责任:1、保证加工及安装质量,严格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技术要求与有关标准标准执行;2、对超过标准规定的影响本工程安装的土建施工误差,及时将可行性处理方案报于甲方;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应由乙方负责; 4、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平安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格按照工地有关平安规定及制度进展施工,如发生平安与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5、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令,对不配合、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展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叁天内到岗。八、竣工、结算与保修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立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展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场使用,视为已验收。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28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那么认为已承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3、工程竣工乙方提供4套完成整的竣工资料,包含现场检测报告。4、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九、其它1、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与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组成文件。2、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4、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5、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6、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完税发票,否那么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代扣。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地 址: 地 址:邮 编: 邮 编第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