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处罚制度.docx
施工管理处分规定第一节 总那么1. 为标准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制订并执行?施工管理处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2. 本规定以监视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承包合同、建立单位及监理的要求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标准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为目的。3. 本规定适用于建立单位及监理对主施工单位的管理。4.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违规处分须书面报请监理,由监理以?工作联系单?报建立单位或监理批复。所有处分决定均由建立单位或监理以?罚款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5. 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虽对其违规行为被处分,但:1) 并不免除其承包合同约定及政府法规规定其应尽的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和须承当的责任;2) 并不免除政府对其作出的任何处分;3) 并不免除因其违规行为对建立单位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4) 并不影响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按承包合同约定及工程常规拥有的相互的索赔权利。6. 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受处分后并不免除按法律法规和主合同应承当的有关责任。7. 罚金在500元以下的交现金,限24小时内上交,超过24小时者,加倍处分。超过1000元的从工程款中扣除。8. 以上罚款由建立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工程部共同认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工程部,所有罚款,均交建立单位工程部,假设限期不交,将在支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第二节 细那么一、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1. 擅自更换工程经理,每人次罚款¥30,000元;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罚款¥20,000元;2. 施工单位工程经理、技术主管工程师不得撤离工地,有事外出,须报监理批准工程经理或技术主管必须有一人常驻工地,无故脱岗者,每天罚款200元。3. 工程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而有无证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4. 不按建立单位要求配置或不称职人员,每人次罚款¥5,000元。5. 不服从建立单位、监理单位管理,顶撞、无理取闹,罚款¥2,000元,建立单位、监理单位要求撤换该人员,如承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撤换的,每人次罚款¥5,000元。二、 施工准备及总平1. 施工现场的道路出入口、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架、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批准的最新现场总平面位置布置,不按照位置布置的,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展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分款¥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2. 建筑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3. 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三、 物资管理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进场材料报验程序,并经监理检查材料实体和相关质保资料证明,经监理符合要求后以后才能进入现场堆放、施工;未按程序报验报审,每批次罚款¥2,000元。2. 按要求需要见证取样、复检、送样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送检进场3天内或由此影响正常施工使用的,除按合同承当相应的责任外罚款¥500¥1,000元。3如进场材料与国家相关规定、合同约定、招投标清单、样品等不符合,违背甲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材料的生产厂家、产品名称、产地、品种、规格、型号、大小、壁厚等,除按照监理的要求无条件退场外,处以罚款¥1000¥5,000元/次;4. 施工过程中,混有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每种材料每次罚款¥1000¥5,000元;物资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及时退场要求时间内、退场时未通知监理见证的,以每拖延一次罚款¥500¥1,000元。5. 对于物资进场不予以严格把关的、物质来源不明、资料与实体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对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物质使用的,按该批物质价值的双倍罚款;送检的试验报告,最迟在检测部门发出的第二天17:00前报监理,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6. 物质三证不全、未经送检或报审验收就擅自使用的,每次罚款¥1,000¥3,000元,并无条件撤除,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7. 不同强度等级商品砼浇筑部位错误,除按标准要求处理外,每次罚款¥5000元。四、 现场平安文明施工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平安帽、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赤膊上班,除要求回去佩带外,罚款¥50元/人·次;2 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平安带、平安绳, 罚款¥100元/人·次;3 在工地现场和民工宿舍生火或使用施工用电煮饭,除没收器具外,同时罚款¥50元/次 ;4 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和酒后作业,不管何种原因, 罚款¥1000元/人·次;5 非专业人员乱动施工特种机具,乱拉、乱接电线, 罚款¥500元/人·次;6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检查不合格, 罚款¥50元/处·次;7 施工现场随地小便,罚款¥100元/人·次;随地大便,罚款¥500元/人·次;8 偷盗公私财物,除退还赃物外, 罚款¥500¥1,000元/人·次,触犯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9 破坏平安设施(平安网、平安挡板、警示灯、模板支撑、脚手架、跳板等), 罚款¥500元/处·次,并予以恢复;10 完工或下班前不清场,未将剩余材料处理好, 罚款¥50元/处·次;11 木工班拆模后不及时清理模板,乱堆乱放, 罚款¥50¥200元元/处·次;12 新工人进入现场施工,未进展三级教育及平安技术交底,除不允许上岗外, 罚款¥50元/人· 次;13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款¥100元/人· 次,处分后继续无证作业者,罚款1000元/人· 次;14 周、月、巡视检查提出的平安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 罚款¥500元/处·次;15 对平安事故隐患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书所列工程未如期整改完成, 罚款¥500/元·次;16 施工现场无平安标语和平安色标、平安警示等,或未到达国家标准, 罚款¥200/元·次;17 大型构件、设备乱堆乱放, 罚款¥500元/次;18 脚手架、跳板搭设不符合规定, 罚款 ¥200元/处·次;19 竖向平安网、水平平安网、水平挡板未全封闭, 罚款¥200元/处·次;20 从高空或楼层上抛洒建渣、废弃物或器具,罚款¥200元/处·次;21 起重设备起吊材料时,未按标准要求捆绑,材料坠落, 罚款¥500元/次; 如造成平安事故承当全部责任,并停工整顿;28. 施工现场机电使用相关规定:a) 配电箱引出线混乱, 罚款¥50元/处;b) 电线破皮漏电, 罚款¥50元/处;c) 线路通道无防护措施, 罚款¥50元/处;d) 导线未绑在绝缘子上, 罚款¥50元/处;e) 开关箱无防雨措施, 罚款¥50元/处;f) 电气设备无保护接零或接地, 罚款¥50元/处;g) 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罚款¥50元/处;h) 开关箱无锁, 罚款¥50元/处;i) 熔丝不符合要求, 罚款¥50元/处;k) 中、小型机械违规操作和无定期检查维修记录分别罚款¥200元/次;29. 现场内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现场地外表、厕所卫生间、沉砂池、沉淀池、化粪池、润泵管砂浆及罐车清洗污水等,不及时清理按规定排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30. 按照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31. 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的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或挂墙须按标准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要规整,否那么,按照电缆数或不规整处,罚款¥1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处,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32 “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以每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100¥500元,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造成高处坠物的以每次罚款¥1,000¥3,000元。33. 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上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缺乏、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以每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100¥500元,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34 施工现场在严禁抽烟区抽烟,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50元,罚款总额累加。35 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展搭设的,施工通道不畅通的,不按监理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罚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36 大型平安设备安拆如:施工电梯、塔吊、脚手架等未报送方案,罚款¥1000-¥5000元。五、 方案及进度1. 施工单位须向监理按时提交工程的总进度方案、月方案、周方案及分局部项和各控制点的控制方案,如未按要求时提交的罚款¥100¥1,000元。2. 周方案、月方案、总进度方案、分局部项、各控制点进度未按方案完成滞后的,又无正当理由被监理书面确认,除按总合同约定并承当有关损失以外,按照每一项拖延一天,罚款¥200¥5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3. 各控制点、分项工程进度,如:±0.000、主体分段、主体封顶、外架撤除、门窗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等不能按期完成,特殊原因外,除按总合同约定并承当有关损失以外,根据具体情况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3000元。4. 建立单位或监理以书面形式或会议上明确的节点工期,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完成的,逾期按¥500¥1,000元/天处以罚款。5. 建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或双方达成的临时工作,施工单位未完成的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 。六、 本钱1. 不按要求及时报送预结算资料或监理要求须提供的计量依据等,罚款¥100¥1,000元。2. 蓄意影响监理、建立单位开展正常工作,或弄虚作假,高估冒算,防碍计量工作正常进展,罚款¥500¥2000元。3.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建立单位资源浪费的,予以双倍处分。七、 隐蔽工程验收及质量问题1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检查验收擅自隐蔽的,须翻开或撤除后重新检查,并处以¥500¥2000元/次的罚款处分;2不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擅自施工的处分¥200¥2000元/次;3.施工过程中,严重违反设计文件、标准规程要求等施工,罚款¥1,000¥10,000元/次;4.任意偷工减料的施工行为,除修补外,罚款¥500¥5,000元/处;5.每个砼及模板检验批出现爆模或蜂窝、麻面2处,除修补外,罚款¥50¥500元;6.钢筋施工出现少主筋,除增补外,每处分款¥500¥1000元;7.混凝土施工出现露主筋,除修补外,每处分款¥50¥100元。8.砖砌体未按标准设锚拉筋同部位两处以上,除修补外,罚款¥50¥100元。9.安装施工未经监理同意擅自开洞切断钢筋的除修补外,每处分¥200¥2,000元。10.同一部位,同一施工问题,签发第二份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每处分款¥500¥2,000。11.任意主体构造混凝土开口或钻孔,每处分款¥500¥2,000。12.未经同意擅自撤除模板或支撑系统,每处分款¥500¥2,000,造成质量事故的,追究质量责任。13.窗台、构造柱、圈梁、过梁等钢筋遗漏,每处分款¥200¥1,000。14.材料代用未经同意,除返工更换外,每处分款¥500¥2,000。15.在接到监理通知后未在通知时间内完成整改,如通知有罚款提示的,以通知为准,无提示的每处分款¥200¥1,000。每拖延一天每处分款¥100¥500,并按天累计。16.现场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标准、验收标准的程序进展。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本道工序自检合格,上、下工序施工时,须填写工序交接单,质检员验收合格,并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经自检报监理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处以每次¥2000¥5000元,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情节严重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17.按照验收标准检查验收,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处分。a. 砼检验批严重缺陷,如多处柱不平直、梁下桡,观感差的,罚款¥1000¥2,000元处。b. 检验批验收,钢筋绑扎多处5处以上不符要求,除整改外罚款¥1000¥2,000元。c. 楼、地面惯穿性裂缝,除整改外罚款¥500元/处。d. 墙面开裂、漏水罚款除整改外¥300¥1,000元/处。e. 防水工程不符要,除整改外罚款¥300¥500元/处。f. 轴线、层高不符合要求罚款¥1,000¥5,000元/处。g. 门窗工程不按节点作法施,除整改外罚款¥300¥1,000元/处。h. 不注意成品保护,损坏成品的罚款¥300¥2,000元/处。墙体砌筑平直度、垂直度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灰缝大,灰缝不饱,除整改外罚款¥300¥500元/处。i. 砼剪力墙、柱平直度、垂直度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灰缝大,灰缝不饱,除整改外罚款¥100¥300元/处。j. 墙体砌筑平直度、垂直度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灰缝大,灰缝不饱,除整改外罚款¥100¥300元/处。k. 抹灰严重空鼓,平直度、垂直度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线条不,除整改外罚款¥100¥300元/处。k. 保温板安装不平、不直,除整改外罚¥300¥500元/处。 i. 涂料施工腻子、乳胶漆不平,阴阳角不直,观感较,除整改外罚款¥300¥500元/处。m. 外立面装饰线条与图纸差异较大、不齐、错缝观感较差、平面积水、整体观感较差,除整改外罚款¥300¥2000元/处。18. 施工单位必须将自查自验的数据用粉笔写在作业面能看到的地方,并报请监理检查,未写者每处分款50元/处。八、 会议、文档资料管理及施工配合1. 周例会、专题例会、周月平安检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0元,每缺席一次罚款¥200元。2. 施工单位须按监理要求报相关文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方案等,除建立单位要求的有关文件以外,所有的文件资料必须按要求按时先送达监理,由监理审核转发,对于不执行者¥100¥1,000元。3.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能有效组织现场施工,不能与建立单位或监理很好配合,开展现场的管理工作,或对于工人的无理取闹行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每次罚款¥200¥1,000元。4. 施工单位应按监理或相关要求收集、整理、编写文件挡案资料,如不按时提交的罚款¥100¥1,000元。5. 在周例会或专题会议上、建立单位、监理通知要求完成的工作或要求解决的问题,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以每一项为单位,罚款¥1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6. 监理下发暂停施工指令期间,强行野蛮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10,000元,并更换直接指挥作业人员。7. 建立单位、监理下达的书面或口头通知,不能及时、较好的配合的罚款¥300¥1,000元。8. 拒收建立单位或监理单位发放的各种文件,每次罚款¥500¥1,000元。九、 其他对本规定未述及的违规行为的处分标准,由监理通知要求或监理和建立单位共同商定。签收单位: 签发单位:签 收 人: 签 发 人: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