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总.docx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和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和参加其他活动。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 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和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安全教育制度1、加强领导。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由副校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2、教育学生饮水饮食要注意卫生,预防食物中毒。3、教育学生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抢道,不玩耍打闹,注意交通安全。4、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违反规定在楼梯处乱跑,不在楼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准在校园内燃放鞭炮。5、安全教育的时间可确定在校、班会、晨会中,可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之前,也可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6、财产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财务档案由主管会计负责,现金由出纳员负责。各个办公室的资料、物品、设备均由各个教研组长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教室一切物品、设备由班主任负责。7、后勤处设有校舍、设备检查记录,每月检查一次,若发现有危险应和时停用或维修,特别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涝工作,确保师生安全。8、放学时各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提前和托后放学,且以班级为单位站队放学,由值日者组织,一律通过学校正门。9、严禁学生学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上路。10、值日教师要认真负责,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本校和本校人员的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11、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12、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旁设置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了保障我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能负责:教务处政教处少先大队责任人员: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教职工、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具体落实的管理人员、班主任、班级责任教师、值周领导、值周教师。二、具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校内发生火警、漏电、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1、切断各楼层的电源。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师生埋入,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3、迅速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学校教职员工组织学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带。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6、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证人证事记录。(二)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2、来人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和,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和时将闯入者清逐出校门。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务的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迅速报警(110)。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作好师生的思想工作。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时,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病症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教导处,并和时与该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学校要采取下列措施:1、学校要迅速如实报告上级有关部门。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和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染病学生来校上课时,必须有收治该学生的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其已康复,并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可来校上课。4、学校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采取必要的防范和保护措施。(四)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值周领导、值周教师、上课教师,要第一时间到位指挥。2、让学生坐在教室静候,要坚决阻止学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3、马上安排过道指挥和其他照明用具。4、和时与有关方面联系了解情况。5、若是校内电路问题,可能的情况下,应和时维修。6、若遇不能修复,值周领导、值周教师、上课教师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地离开教室,要教育学生轻上慢下楼梯。三、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的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师生利益、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应视作玩忽职守。对突发事件,全校师生员工实行首见首闻报告制和教职工首见首闻第一时间负责制。四、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作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逃脱手段。五、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在事发初和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校长或值月领导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六、突发事件解决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校长或值周领导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学校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工作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广泛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氛围。二、班级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有责任和义务对所辖区的安全进行有组织地经常性地全面检查,为全校师生的生活提供安全保障。三、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任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年级组长为本年级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本班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进行定期检查、定人、定位检查。四、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安全检查,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库房、电脑机房、实验室、食堂、众一公寓、财务室和其它专用教室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电器、电源、用水、煤气和化学危险品为检查的重要内容。五、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学校分为四个检查领导小组,工会主要负责检查办公室的安全隐患,政教处、团委主要负责检查教室的安全隐患,总务处主要负责检查食堂、库房、众一公寓和灭火器,教导处和保卫干部主要负责检查各专用教室的安全隐患,每次检查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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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部门和相关人员,将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处罚。八、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查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1、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6、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7、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拆卸、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10、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11、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2、有校车的学校或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校车和驾驶人符合运行要求。二、校园外交通安全管理15、临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在校门口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斑马线和车辆禁停区(校门口左右各50米)16、上、放学时间,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禁止在校门口车辆禁停区内停车。17、市区繁华路段的的学校,如上、放学期间不能执行管控地段(经交警部门批准,学生上、放学时段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的学校,必须实行交警、老师联合协管措施。18、学校如有校车或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学校必须与驾驶员和租赁公司签订安全接送责任书,学校要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学校要指定负责人,对接送车辆进行管理,限定车速,严禁超载。19、学生上、放学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轮车,禁止“三无”车辆、报废车辆等其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督查,和时报告。20、如有校外集体活动学校需要租赁车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台车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要明确限乘人数和行车路线。21、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接送登记制度。幼儿接送原则上由监护人负责,监护人不能接送的,必须签订委托书,幼儿园不能将幼儿交给不认识或没有委托的责任人接送。22、学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规、彬彬有礼过马路、安全文明行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校园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的安全管理制度一、有毒有害物品由化学实验室统一管理。二、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登记工作,和时做好新置有毒有害物品的验收和入册工作。三、根据安全规则,剧毒、放射、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储藏于专用危险品仓库内。分开保管,严禁混放。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无标签药品,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以报废处理。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总量。保持干燥、通风、阴凉。做好防盗设施,实行双人双锁,双进双出。四、有毒物品只限于实验教学专用。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有剧毒、放射、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时,和时填写领用单,严格履行领用手续,做到有用必登,谨慎使用。并做好回收处理工作,防止危险物品失散。六、实验后有毒药液应妥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此项制度责任人为任课老师)。七、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得将毒品柜内的药品移作它用,违者严加追究。有毒物品无论个人或单位,一律不得外借,如发现毒品外流,严厉追究保管人的直接责任。八、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其它应急物资。学生寝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和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和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和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和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和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和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和时做好记录。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和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和时报请总务处修理。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和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和时关好水、电开关。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和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和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2、教导处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做到: (1)必须索取桶装水(包括纯净水桶的)的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和所用饮水机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拟定每学期开学前、五一、十一、元旦长假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并索取详细记录。每周由总务科对饮水机进行清洗、表面保洁)3、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4、小卖部销售的饮料、饮水必须索取供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采购货物要查看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期,同时用肉眼检查饮料的质量和外包装。严禁小卖部出售无质量安全保障产品。 5、学生科、各班主任做到:(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6、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7、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或小卖部的饮料,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8、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9、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学生晨检与考勤制度学校坚持晨检制度,每天早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和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校的异常情况的排查。 1、检查方法包括:一看:是否有疲劳乏力、精神萎靡或精神恍惚,是否有痛苦病容,面部皮肤有无苍白、潮红、淤血斑点,有无咳嗽、咳痰、恶心、呕吐等病症; 二问:有无感冒、发热、咳嗽、恶心、呕吐、腹泻,是否诊治和是否接触呼吸道传染病人等;三查:对可疑患病的学生,进行体温测量,必要时请学校卫生技术人员进一步做检查处理。 2、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3、向医务室医师汇报,医务室医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和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政教处)汇报。 4、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5、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6、对超过3人以上有异常情况的,由校长室汇总后上报县卫生防疫站、教育局。7、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8、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9 、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10、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11、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校车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一、校车司机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2、学校在租用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员时,应要求对方提供从业资格证书、车辆等级评定报告和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并协助有关部门将有关资料报市交通局运管处备案。3、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和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4、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和时补办的,应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5、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和时协调车主设法调剂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6、驾驶员凡有酗酒、嗜赌史和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二、护送老师安全管理制度:1、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和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2、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通知学校,跟车老师必须记录并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3、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4、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 6、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7、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9、校车站点和乘车学生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车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和司机。10、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对教职工乘车管理进行考核考评。校舍管理制度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学校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部分,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总务处统管,并实行使用班级和各处室分管责任制,科组由科组长负责,班级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分配给教职工居住的宿舍,属学校固定资产,居住期间由入住教职工负责,调离时无条件完好归还学校。住宿生宿舍楼,由分管各幢的宿管老师负责。未具体分配使用的校舍,由总务处统筹负责。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2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3校舍的修缮维护:(1)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和时维修、改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门窗地板注意保养维护,墙壁地面要干净无污溃,保持完好状态。(2)经常检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报修制度,确保正常运转,使用。留守儿童管理制度一、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学校对留守儿童进行登记,分类区别对待,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要和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思想动态等,便于对他们进行有的放矢地帮助和引导。二、建立“代管家长”队伍:学校选派班主任、课任老师与留守学生“结对子”,当起学生的“代管家长”,做到“三个一”;每个月进行一次家访;每个月与家长通一次话,每学期给家长写封信。 三、设立亲情电话,方便留守儿童与家长联系,和时做好通话记录;四、建立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袋,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过程,重视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设立心理辅导教师,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五、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慰藉他们残缺的感情。六、重视留守儿童的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儿童自尊、自立的意识,帮助他们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识,做知法、守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