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研管理规章制度2013年版pdf.doc
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科研管理部二 0 一三年一月目录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试行)1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试行)6“IT 教育探索的论文评审费及稿酬”的补充规定11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12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15“东软学院教师工作室”的指导意见23东软学院教师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25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学院科研事业的发展,培养青年科研人才,造就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有强烈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业务上高素质、高水平、充满活 力的科研骨干队伍,作为我学院实施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设立院立青年科研基金。第二条 院立青年科研基金是学院设立的专项基金,用于资助有发展潜力 和创新思想的优秀青年教师及员工在教学和科研领域进行研究工作,支持准备 申报国家(部、委)、省(厅、办)、市或区(办、局)级项目的前期研究; 对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项目研究;对我学院的学 科建设和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直接作用的项目研究。第三条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的管理原则(一)院立青年科研基金的实施应该充分发挥基金制管理的优越性,贯彻“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二)学院立项项目向科研成果显著的青年教师倾斜;(三)对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实行政策倾斜;(四)学院科研管理部负责各类项目的日常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项目立项等事项,由院长办公会议行使审定权。第二章 申报程序和项目评审 第四条 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定于每年 12 月进行申报,科研管理部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整个评审工作的时间为一个月;特殊情况, 学院可以另行安排。每个项目研发周期最长为两年,每个申请者累计获得资助 不得超过两次,在国家(部、委)、省(厅、委、办)、市或区(办、局)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给予重复立项。 第五条 项目申报程序(一)申请者提出申请。应组成项目组,不支持个人单独申报;1(二)评审小组邀请相关专家(不少于 5 名,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初评,提出书面评审意见;(三)评审小组召开项目评审会议,申请者介绍项目情况,进行陈述、答辩;(四)评审小组按照尽可能客观的方式进行投票确定被资助的项目;(五)报请学院批准后,由科研管理部与获准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签订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第六条学院每年原则上资助研究项目20项左右。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按项目级别划分,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在1.2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在0.81.2万元,启动项目资助额度在0.50.8万元。教改项目现亦列为学院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管理,但资助额度酌减。第七条具体资助金额由评审组参考专家组的初评意见,结合学院具体实际确定。项目必须切合我院的当前专业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有一定的深度水平和应用价值意义。评审时应严格掌握,宁缺勿滥。第八条申请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一)资格要求1、申请者为本院正式在职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该项目的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须应具有所从事专 业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工作基础及从事科研的基本素 质和能力;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要求。3、申请者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未完成上一年项目的,不得申报新的 项目;作为参与人不得超过2个项目;学院返聘教师、非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 究人员参加项目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4、申请者已在院外各级组织(政府、科技、教育、研究会、学会、协会 等主管部门)立项的,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相同的项目不再给予立项。(二)课题要求1、申报课题要立足自身实际和我学院特色,围绕院系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特别是教育探索的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要面向周边地2区的企业和社会发展实际,进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2、立论依据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 理可行,预期研究成果和成果形式明确。3、受学院资助的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必须在学院学报IT 教育探索 发表至少1篇和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同时,研究报告或软件与电子产品 等类项目的结项成果需出具相关部门采纳证明,所有项目在同一项目类别中满 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详见下表:项目类别标准1、在有正式 ISSN 号和 CN 号的期刊或 ISBN 号的论文集发表至少 2篇论文,其中至少有 1 篇论文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文核心期重点项目刊要目总览(2011 年第六版)的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被 SCI 、EI、ISTP 三大检索的其中一个收录;2、公开出版一本至少 20 万字(版权页上公布的字数)以上的专著;3、取得国家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 项。1、在有正式 ISSN 号和 CN 号的期刊或 ISBN 号的论文集发表至少 2一般项目篇论文;2、公开出版一本至少 10 万字(版权页上公布的字数)以上的专著;3、取得国家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 项。1、在有正式 ISSN 号和 CN 号的期刊或 ISBN 号的论文集发表至少 1启动项目篇论文;第九条 申请人须按规定填写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对项目 的研究意义和现状、研究的目标和内容、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方案和计划, 以及预期成果和效果等,应精心设计,科学论证,同时要对经费的使用做出合 理的预算。第十条 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系、部应根据申报指标 对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送交科研管理 部。科研管理部对受理的科研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将被 取消申报资格,不再进行评审。第十一条 科研管理部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工作,择优资助。通过评审 同意立项的项目,由科研管理部签署意见,报主管副院长审核,院长批准后, 正式发文公布支持对象名单及其资助经费额。3第三章 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立项批准后,科研管理部向项目组下发科研任务下达通知书,通知项目组到科研管理部签订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合 同签订后,科研管理部为项目建立管理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同时,科研部管理 部向财务资产部提交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财务资产部为项目建 立科研经费使用档案,由财务资产部和科研管理部共同对该项目经费进行 管理。第十三条 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由科研管理部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管理。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要做好项目自我管理,按计划进度和目标要求如期完 成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要做好项目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第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应维护项目研究的严肃性,申报书中经论证确定的 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主要研究方法,结项时间,预期研究成果等不能随 意改变。如项目需作重大变更,则必须书面报告科研管理部,经同意后方可继 续进行;否则,撤消项目,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如果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出现 项目失败,学院立即中止该项目,追回全部资助经费。中止项目的主持人两年 内不得申报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第十五条 项目周期为一年的,项目负责人应每三个月向学院科研管理部 提交一次项目季度报告;项目周期为两年的,项目负责人应每6个月向学 院科研管理部提交一次项目季度报告;该报告的书写要求实事求是。科研 管理部可以根据该报告所描述的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对书 面报告与项目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者,采取撤销项目,追回全部资助经费等惩罚 手段。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内,如发生工作变动、病休半年以上 或其它特殊情况,应由本人书面阐明理由,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科研管 理部同意后,准予延缓项目完成期限。在项目实施期间内,项目负责人如果离职, 项目负责人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提出本院内新的项目负责人,并按照相关法律4规定移交项目涉及的所有资源等,以及遵守保密安全等有关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正式立项后,经费使用按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试行)(东软学院(南)院字201225号)执行。 第四章 项目结题第十八条申请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项目实施期限内,研发计划已实施,研发目标已实现。(二)反映项目研发过程和研发成果的资料已整理齐全并如数上交到科研管理部。(三)研发成果实物及证明材料符合项目研发方向,与立项承诺目标相符。 第十九条 如项目不能如期结题,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一个月向科研管理部提出项目延缓报告。每一项目只能延缓一次(延缓时间不超过项目研究周期的50%),延缓期满,项目仍不能结题者,学院给予中止,并追回全部研究经费。 中止项目的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学院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第二十条 学院科研管理部组织对申报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评审,如果评 审未能通过,科研管理部将给予项目组一定的时间整改。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 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将仍视为项目延期,遵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试行)(东软学院(南)院字201225号)第五条第16款执行。评审结果由 学院发文公布。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修订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科研管理部、财务资产部 负责解释。原院立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试行)(东软学院(南) 研字201032 号)同时废止。5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试行)第一条目的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 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 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经费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学院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部门从事具有科研经费的科研活动的教职员工。第三条术语(一)纵向科研经费:指承担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计划安排的科研项目,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拨给的科研经费,国内外各种团体和个人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等。(二)横向科研经费:指承接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协作、科技咨询及技术服务的项目,由企事业单位拨给的专项经费或合同经费等。(三)院立青年科研基金经费:本学院设立的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费用,该经费由科研管理部和财务资产部统一管理。(四)项目管理费:指学院为该科研项目的实施所提供的管理功能和基础设施等基本条件的费用,以及用于重大项目的启动和攻关的费用。(五)项目业务费:1、设备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用。2、材料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费用。3、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4、差旅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含出差补助)及市内交通费(含汽油费)。5、会议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等活动而6发生的会议费用。6、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国际学术合作和学术交流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签证费等费用。7、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论文论著出版费、版面费、文献资料检索费、图书资料购置费、专用软件购置费、专利申请与保护费等。8、专家咨询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进行学术指导所发生的费用。9、劳务费: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 人员(如在校学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10、项目交流费:横向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可超过横向项 目业务费的 10%。11、税金及其它:横向项目合同产生的各种税费,及上述未包括的其它费用。12、资料、印刷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所发生的书刊、资料、计算机 软件、复印、印刷的费用。13、租赁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而租赁的专用仪器、设备、场 地、实验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第四条职责1、本办法由科研管理部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和管理。2、本办法由科研管理部、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 内容1、科研经费使用范围按照经费下达部门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 执行,并按照批复的预算范围使用,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2、科研经费直接拨到学院财务资产部按科研经费专项管理,再由科研管 理部、财务资产部根据项目类别按比例分配各类费用,要求单独核算,专款专 用。各类科研项目分配比例见表 1;院立青年科研基金不设管理费,但需结题 保证金,详见表 2。7表 1:科研项目总经费分配比例表管理费业务费纵向科研经费1585横向科研经费892院立青年科研基金0100表 2: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总经费分配比例表业务费中期检查合格后结题保证金70303、科研经费到款后,由财务资产部通知科研管理部和项目负责人。由项 目负责人填写科研经费分配表一式三份,科研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及项目 组各一份。同时,科研管理部将项目立项申请书复印件一份送交财务资产 部备案,财务资产部为项目建立科研经费使用档案。4、为维护科研梯队的稳定,项目参加人以项目的申报书为准,如有变动 应该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说明。5、科研项目及论文、论著所获得的各类奖金全部发放参与人员,学院按 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项目组在办理科研用款与结算手续时,会计人员须按科目逐项登记, 严禁项目组超预算运作。财务资产部每月 5 日前应向科研管理部和项目组提供 上月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经费超支或亏损一律由项目组负责,学院概不 承担任何责任。7、单项支出 500 元以下的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单项支出超过 500 元的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科研管理部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本人发生费用8需科研管理部负责人审批。8、为加强学院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建设,学院鼓励使用科研经费购置实 验研究设备、改善实验和办公条件。购置使用年限 1 年以上或价值 500 元(含500 元)以上的设备(包括计算机软件),应经科研管理部审批并报主管副院长 审核,由数字化中心实行采购,学院科研单独建立设备档案管理。9、由科研经费购置的一切仪器设备、物品以及书刊资料、音像资料、多媒 体资料等均为学院资产,项目结项后(包括中止)由学院收回和统一管理使用, 如项目组需继续开展有关后续研究,可优先继续使用。对长期占用科研仪器和 图书资料并逾期不还者以侵占公物论处,同时给予必要的经济和行政处罚。10、临时聘用学院外项目研发人员需事先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科研管理 部审批后方可使用,因项目需要长期聘用的学院外人员须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 案。外聘人员项目劳务费发放需提交申请报告,填写外聘科研人员管理表, 经科研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11、学院建立学生助研津贴制度。各项目组吸纳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的, 助研津贴应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领取。12、科研项目管理采用项目负责人制,项目科研经费的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科研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并报主管副院长审核,院长审批;科研经费的报销,应坚持“先支出,后报销”的原则。科研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报销。项目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13、在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正常调离学院,以及以学院名义申请并在项目批准期间正常调离学院者,该项目的经费原则上留在学院(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由学院管理使用;非正常脱离学院工作岗位的,其科研经费一律冻结,并由学院重新调整安排。14、学院科研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跟踪了解,以保证专项经费按核定的预算合理使用。15、各类科研经费的开支必需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如果项目所获资助有具体经费管理办法,按照其管理办法执行)。对违反规定者,科研管理部有权9通知财务资产部冻结各级所持有的科研经费。16、为保证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实行项目结题保证金制度,项目结题保 证金由学院统一控制。17、以上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后,若有经费剩余,全部转入学院的院立青年 科研基金账户,用于资助学院的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第六条 本办法修订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科研管理部、财务资产部负责 解释。原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东软学院(南)院字200874号)同时废止。 第七条 附表(1)科研经费分配表(2)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3)外聘科研人员管理表(4)科研设备购置申请单(5)科研图书购置申请单(6)学生助研津贴申请表10“IT 教育探索的论文评审费及稿酬”的补充规定IT 教育探索是南海东软信息技术学院学报,由南海东软信息技术学院主管,学院科研部主办的综合性学术与教育研究期刊。2009 年经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取得广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许可证(粤内登字 E 第 11317 号)。为充分调动我院广大教职员工的科研积极性,提高学院科研水平,合理地使用科研经费,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对投稿IT 教育探索的论文评审费和稿酬做出如下补充规定:一、学院科研部组织专家对投稿论文进行评审,论文评审费:100 元/篇,由学院支付。二、论文稿酬:1、凡在我学院批准立项的项目组,必须在IT 教育探索发表 1 篇文章,不支付论文稿酬。2、没有院立项目的教职工在IT 教育探索发表论文的稿酬规定:(1)校外专家(副高及以上):200 元/篇(2)校内高级人才(副高或博士及以上):150 元/篇(3)校内其他教职工:100 元/篇三、校外专家的评审费和稿酬以现金方式支付,校内专家的评审费及校内论文作者稿酬由科研部通过呈阅件报院长审批后,人力资源部通过工资发放。11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为了活跃学院学术氛围、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术交流,决定面向全 院教职工开设“学术讲座”(注:英文 Research Seminar)。为使我学 院学术讲座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推进学术讲座资源共享,根据我 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 讲座原则、范围1、学术讲座原则: 选题和内容以具有学术性、思想性、前沿性为目标,以学院学科大类为主。校外学术主讲人应为具有正高职称的国际、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大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政府部门官员等。 校内学术主讲人应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首先是学科带头人、校学术委员会中的成员,其次是有学术专攻的硕士、博士 研究生学历的人员。2、学术讲座范围: 一般分为以下内容l 学院学科领域的学术前沿和研究动态;l 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实践;l 世情、国情、市情、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国内外社会热点问题;l 人生发展和道德成长;l 历史文化和艺术鉴赏;l 有益于提高师生员工人文科技素质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其他问题。二、 讲座申请12讲座应提前至少 1-3 个工作日向科研管理部申请,科研管理部将按学 术讲座流程予以安排。一般情况下,安排讲座的次数:1-2 次/周。三、 讲座信息发布所有备案的学术讲座均在网上发布消息加以公告,部分讲座同时由品 牌部在校园发布消息加以公告。承办单位可酌情制作宣传海报或欢迎牌。四、 讲座报酬举办学术讲座报酬:每场校内讲座 200 元(1.5-2 小时);校外聘请:200-1000 元(1.5-2 小时)。五、 讲座后续工作承办单位在学术讲座结束后 30 天内,将录音整理稿(字数不限)、全 程录像并制作光盘,送交科研部。录音整理稿在送交科研部之前应尽量经 由报告人本人审阅。提交讲稿、讲课提纲亦可。13学术讲座工作程序推荐人填写登记表,推荐人单位安排讲座相关事宜;科研管理部审核办理并协同财务部发放酬金。一、负责单位:科研管理部、各单位二、执行文件:南海东软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三、流程图准备登记审核讲座领取酬金科研管理部审批支付单, 交财务、人力办理支付酬 金的相关手续归档各单位安排讲座推荐人填写南海东软学院学术讲座登记表交由科研管理部科研管理部审核签署意见推荐人单位负责宣传组织、张贴海报、安排讲座等事宜讲座结束后,推荐人单位填写学 术讲座酬金支付单交科研管理部科研管理部、推荐人单位整理归档讲座的相关材料14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修订)1 目的 为满足学院考核、评优、职务评聘等工作的需要,使得科研考核更加趋于规范化、合理化。2 适用范围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评定全院所有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和行政人员)的科研工作量工作。3 职责本办法由学院科研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4 内容4.1 科研工作量 科研工作量实行按人计算考核,采用分项积分,逐项累加的方法确定。科研工作量是体现教职工科研能力及对科研工作贡献大小的重要标志。每位教职工每学年的科研工作量由科研项目任务量积分A1、科研论文积分A2、学术著作积分A3、科研成果与奖励积分A4、科研成果转让积分A5、艺术类重要创作成果积分A6、动漫及影视短片类创作成果积分A7几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AA1A2A3A4A5+A6+A74.1.1 科研项目任务量积分A1A1 是指本年度内主持的或参加的正式立项的纵向项目,以合同方式确15定的横向合作项目和学院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为依据,以科研经费 为基础,再考虑项目的级别及教职工在项目中的贡献等因素。教职工在本度内科研项目任务量积分A1的计算公式为:A1Mi Qi Pi式中:Mi为考核该年度承担的第i项项目的实际拨入学院的经费数量或校立 产学研项目折合的经费数量,校立产学研项目按8000元/人月折算为项目 经费计算科研工作量。单位为百元。Qi为第i项项目的项目系数,纵向项目按表1-1赋值;横向合作项目按 表1-2赋值;学院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按表1-3赋值。注:纵向项目如果在学院获得全部经费支持,则只以学院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计算。纵向项目如果在学院获得部分经费支持,则获得纵向项目经费部分以纵向项目计算,获得学院经费部分以学院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计算。表1-1 纵向项目系数Qi项目类型系 数国际竞标项目13.0国家级项目22.5部省级计划项目31.5厅市级计划项目41.21经费额度折合成人民币计算。2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等部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省科技厅及各专业委、省教育厅,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级项目;4佛山市的项目。16表1-2 横向项目系数Qi项目类型系 数50万元>=经费额度>20万元/国际合作横向项目1.520万元>=经费额度>10万元1.210万元>=经费额度/校立产学研项目1.0备注:如果横向项目经费额度超过50万元,横向项目系数单独考虑,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表1-3 学院院立(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系数Qi项目类型系 数3万元>=经费额度>1.5万元0.61.5万元>=经费额度>0.5万元0.40.5万元>=经费额度>0.2万元0.3Pi为第i项项目的个人参与系数,由该项目负责人/主持人(通常为申 请者,特殊变化时应以原项目申请人及科研管理部共同做出的书面说明为 准)分配,但要满足条件该项目的Pj<=1(Pj排名第j的项目参与人的个 人参与系数);对于有院外人员参与的项目,院内个人参与系数之和应由 科研管理部与项目组协商来确定,通常Pj<1(项目参加人以申报书为准, 如有变动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说明)。所有个人参与系数分配需要提供项 目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的书面证明材料。4.1.2 论文积分A2教职工本年度内在各类正式出版的刊物发表的论文积分A2,计算公式为:A2=Si Wi Pi Ji式中:Si为第i篇论文分值,按表2-1计算。表2-1 论文积分1,2,3论文类别分值自然、科学英文杂志10000SCI、SSCI检索收录200SCIE(扩展版)、EI(核心版)、ISTP(书本式)检索收录150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150A&HCI、ISSHP、CPCI-S检索收录100国内核心期刊80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3017其它公开出版物、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10IT教育探索31论文内容要求与本职工作及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字数要求在二千字以上,学术论文要求署名为本学院名称。国内核心期刊的论文标准按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第六版);如果论文同属多个类别,按照级别高的类别计分。2对于未列入期刊分类目录而其难以确认期刊的其它论文标准,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3增刊、专辑按其它公开出版物计算。Wi为第i篇论文的学院参与系数。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W值赋1,否则赋0.8,排名第二之外则不记。作者系数分配需要提供有关作者签字确认的书面证明材料。Pi为第i篇论文的作者顺序系数,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包括国外论文主审)的P值为0.7,第二作者为0.4,第三作者及其以后的作者不再计算分值。作者系数分配需要提供有关作者签字确认的书面证明材料。Ji值为论文获奖的系数,按表2-2赋值。表2-2 论文获奖的系数Ji1获奖级别系数国家级2省级1.5市级1.2没有获奖11根据论文获奖的级别,由院学术委员会给予具体的系数评定。4.1.3 学术著作积分A3学术著作分为学术专著、学术编著、工具书(译著),但不含论文集、习题集、考试指导等形式的著作。其中,学术专著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并得到国内外公认;学术编著是指把现成的文字材料18经过选择加工而写的著作;工具书是指可供寻检、查阅的科技工具书,包括百科全书和手册;译著是指从一种语言的作品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作品。教职工本年度内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积分A3,计算公式为:A3=Si式中:Si为第i部著作分值:Si=撰写字数(或审核字数)×积分/万,按表3计算。表3 著作积分1,2学 术 专 著学 术 编 著工具书(译著)主著参著主审主编副主编参编主审主编副主编参编36184964.51.5542.51个人撰写(审核)字数为版权页所示全书字数除以全书正文页数再乘以个人撰写(审核)页数(要求提供出版社或主编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需对我院教师所编写的字数做出说明)。2某些书籍出现主编或副主编并列排名,排名在后者依次降级计算,所有作者系数之和为1,作者系数赋值需要提供全部作者签字确认的书面证明材料。4.1.4 科研成果与奖励积分 A4科研成果与奖励积分A4由本年度内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与奖励的积 分组成,计算公式为:A4Si Wi Pi式中:Si为第i项科研成果与奖励积分,赋值方法参见表4。 Wi为第i项科研成果与奖励的学院参与系数,属学院主持项目赋1,学院参加项目赋0.5。Pi为第i项科研成果与奖励的个人顺序系数,如只有一人,则P值为1;否则,第一成果人P值为0.5,第二成果人为0.3,第三成果人为0.2,其他19等级内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P值均为0.1。表4 科研成果与奖励积分Si1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5000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3000省自然科学/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1500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1000省自然科学/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500市科技进步一等奖300省自然科学/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200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发明专利2150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280已鉴定省级科技成果3401本年度内获奖不重复计算(按较高标准执行)。2获得授权(以获得专利号为依据)。3国家级奖项单独考虑,年末由院学术委员会给予分数评定。4.1.5 科研成果转让积分A5科研成果转让积分指本年度内按实际拨入学院账号的转让金额一次性积分,每千元计1分。4.1.6 艺术类重要创作成果积分A6艺术类重要创作成果是艺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计算公式为:A6=Si Wi Pi式中:Si为第i篇创作分值,按表5计算。Wi为第i篇创作的学院参与系数。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W值赋1,否则赋0.8。Pi为第i篇创作的作者顺序系数,创作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P值为200.6,第二作者为0.4、第三作者及其以后的作者不再计算分值。如只有一名作者,则P值为1。创作中明确注明并列(共同)第一作者的应予相应赋值(均为0.5),否则不予考虑。作者系数赋值需要提供全部作者签字确认的书面证明材料。表5 艺术创作积分1由人民美术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画集6/印张由省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画集3/印张文化部、全国美协联合主办的全国美术大展160/幅文化部或全国美协主办的全国性美术展览80/幅省文化厅、省美协联合主办的全省年度美术大展40/幅省教育厅主办的年度美术作品展20/幅1同一幅作品被公开发表在有正式刊号的各种刊物上的美术或设计作品或参加各种档次的展览(一幅作品按一篇其它公开出版物论文一次计分)。4.1.7 动漫及影视短片类创作成果积分A7动漫及影视短片类创作成果是艺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计算公式为:A7=Si Wi Pi式中:Si为第i件创作分值,按表6计算。Wi为第i件创作的学院参与系数。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W值赋1,否则赋0.8。Pi为第i篇创作的作者顺序系数,创作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P值为0.7,第二作者为0.4、第三作者及其以后的作者不再计算分值。如只有一 名作者,则P值为1。创作中明确注明并列(共同)第一作者的应予相应赋 值(均为0.5),否则不予考虑。作者系数赋值需要提供全部作者签字确认的书面证明材料。21表6 动漫及影视短片类创作积分1在中央电视台及知名国际频道放映500/件在省级电视台公开放映200/件在市级电视台公开放映100/件在区级电视台公开放映50/件在主流网络平台点击数超过20万次150/件在主流网络平台点击数超过10万次80/件在主流网络平台点击数超过5万次40/件1同一件作品被多个网络平台转载,以点击数最高的平台计算,不可跨平台累计,点击数计算周期不可超过3个月。5 科研积分使用5.1 每位教职工每学年完成的科研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 学术著作积分、科研成果与奖励、科研成果转让、艺术类重要创作 成果、动漫及影视短片类创作成果等)在每年底统一计算科研积分, 并由人力资源部记入教职工的业务档案,作为年底考核的参考指标 之一。5.2 教师科研工作量占额定工作量的比例,将按照东软教发20127号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适用于东软三校)5.1.1 的规定:“在教 师工作量考核中,教师科研工作量占额定工作量的比例上限为 20%。”5.3 学院每年设专项科研奖励基金,以科研积分为依据进行奖励, 奖励范围不超过教师总数的 10%。6 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由科研管理部负责 解释,并将随着学院的发展和教师成熟度的提高进行调整。22“东软学院教师工作室”的指导意见一、设立教师工作室的目的1、充分发挥大学教育资源和智力资源的作用,直接体现大学为社会 服务的功能;2、作为校企合作、校政合作的桥梁,为教学注入最新的技术与市场 信息,保持教育的活力;3、为教师教学和科技开发能力与水平提升搭建平台;4、为学生提供“工学结合”的实践教学平台;5、成为学院吸引社会优秀人才的平台; 二、成立工作室的原则1、选择与学院专业或业务相关,发展较为成熟的方向,在具有合适 的负责人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成立相应工作室;2、学院计划发展的方向或业务,市场需求明显,在没有成熟专业支 撑和合适负责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开招聘负责人的办法成立相应工作 室;3、工作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的选择以校内正式员工为主,特别紧急的可以从社会招聘。4、工作室主任应具备相关专业领域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承担过类似项目、取得过相应成果),责任心强,应承担正常的教学工作或业务工作,具有工程师、讲师(或同等)以上职称。三、学院对工作室的投入学院提供适当面积的工作空间、办公设备等;四、对工作室的考核与评估231、完成的委托项目数量、资金数量、质量;2、完成的样品、作品,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等的质量以及展示度;3、指导的学生数量(人次)、合计教学时数(折合实践教学时数);4、产生的论文、论著、专利、发明等;5、工作室主任、以及加入工作室的其它教师正常教学与管理工作不 能减免。五、工作室的基本任务1、指导学生实践教学;2、完成一定数量的外部委托项目,或产生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或科研 作品;3、指导学生参与高质量的技能竞赛,或产生发明、专利等; 六、对工作室的奖励:参照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七、工作室批准与管理1、批准:主管部门(现为科研管理部)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