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公务员制度1.doc
法国的公务员制度一、 法国大革命: 1789年5月由于财政困难国王被迫召集三级会议,路易十六企图向第三等级征收新税,但第三等级纷纷要求限制王权、实行改革。6月,他们毅然决定将三级会议改为国民议会。路易十六准备用武力解散议会,巴黎人民于7月14日起义,攻占了法国象征封建统治的巴士底狱(The Storming of the Bastille),法国大革命爆发。8月26日制宪会议通过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简称人权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Man and the Citizen),确立人权、法制、公民自由和私有财产权等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宣布人与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是平等的,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议会还颁布法令废除贵族制度,取消行会制度,没收并拍卖教会财产。革命初期,代表大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利益的君主立宪派(斐扬派)取得政权。1791年6月20日路易十六乔装出逃(参见路易十六出逃事件),企图勾结外国力量扑灭革命,中途被识破押回巴黎。广大群众要求废除王政,实行共和,但君主立宪派则主张维持现状,保留王政。君主立宪派制定了1791年宪法,召开立法会议,维护君主立宪制,反对革命继续发展。第一、二等级和大资产阶级取得了妥协,但和占法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和城市平民的矛盾依然没有缓和,相反,人民在斗争中看到了自己的力量。1792年8月10日,巴黎人民再次起义,推翻君主立宪派统治,逮捕路易十六国王。9月21日召开国民公会,次日宣布成立法兰西共和国。法国大革命后一百七十多年的政治不稳定,使国家变得越来越中央集权。拿破仑一世执政时期,公务员制度已具雏型。对官吏实行与年薪结合的等级制、严格的纪律管理、统一的培训系统和工作方法,并建立行政法院。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法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公务员制度,担任公职的条件由各行政机构自行规定。1945年10月法国政府设置公职管理总局(后更名为行政与公职总局)和国立行政学院,建立统一高级公务员的录用、培训和任用的制度,第二年又通过国家公务员总章程,改革公务员队伍结构,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等,逐步形成了统一、完备的公务员制度。二、法国公务员概况:法国行政当局有600万个文职公务员在工作。这相当于十分之一法国公民人口,或全部劳动力的四分之一。最大的部是教育部,有10 0万雇员是法国军队规模的两倍以上。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法国的文职公务员比例最高,这并非因为“社会化”程度最高(瑞典和挪威比法国的社会化高得多,但公务员比例只是它的一半)。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决定在2007年裁减1万5千名公务员。尽管如此,由于最近几年法国有大批公务员退休,还是会有很多公务员岗位需要招聘工作人员。公务员是个法国人非常向往的职业,收入虽然不算太高,但是各种福利相当好,连家人子女也会跟着受益。公务员的工作还是“铁饭碗”,不用担心任何经济形势的变化,一年四季旱涝保收。据调查,四分之三的法国年轻人都希望自己能进入公务员的行列。法国的600万公务员根据其资格条件被分成大约1800个机构。与军队一样,他们的报酬依其职位高低而定,而且遵从一些工资、利益和晋升的统一规则。1999年版的公务部门会考指南列出了建筑师部门100人,二级研究领头人部门67人,征税员部门28799人,警察部门94043人,凡此等等。文职公务员分属三个范畴:A、B和C。C级是普通级,与其军队里的对应级别一样,其人员很少有大学学位,他们的工作包括一些像民用救援、军队保健、大使馆职员或学校实验室助手之类的职位。B级是技术人员,相当于士官,他们包括税收审计员、社会工作者、教师或民用航空控制技师等。拥有大学文凭的B级公务员可能在执行由A级公务员制定的规章。A级是官员,大部分都有研究生学位,他们是工程师、教授、检察官、建筑师或城市规划师。他们制定规章规则然后告诉别人如何实施。还有A级别,是最高级公务员,相当于参谋或执行官之类。公务员分类(参考教材P200表格)1、国家公共职务(FPE)这个部分有3百万个岗位。国家中央职能部门:各部委工作人员、教育部直属教师。国家下属服务部门:警察局员工、各学区教师、税务部门员工等等。国家附属公共部门:大学教职员工、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等等。2、公共土地部门职务(FPT)这个部门有170万个岗位。地区的公共土地部门大区的公共土地部门城镇的公共土地部门公共机构,廉租房办公室。公共土地部门的录取情况比较特殊:通过了考试并不等于被雇用,而只是进入了这个部门的备选人名单。这个备选名单3年内有效。各地方土地部门会在这个名单中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人选,并向他们发出通知。如果候选者接到了通知,可以有2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前往工作。如果没有及时答复,就会被认定为拒绝工作机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候选人2次拒绝了工作机会,就会自动从候选人清单上除名。3、公共医疗部门职务(FPH)这个部门有90万个就业岗位,有100余种不同的分工,其中包括医疗、卫护、教育、行政、技术、后勤等等。工作的部门有公共医院、公共养老院、地区儿童社会辅助机构、残障人员公共服务机构、社会避难中心等等。三、录取状况法国公务员的选择过程非常严格,他们被录用后还要经过很高层次的培训。任何一个人想获得任何公务员资格都必须经过一系列竞争性考试,这种考试可能需要学习或准备两年才可能参加。为了成为司法部门罪犯假释的咨询人员(B级职位),申请人要经过四个小时笔试的筛选,测试他们的普通文化知识。如果他们通过了筛选,还要经过两个小时的考试,要求他们写出一份备忘录。通过了这一关,还要继续参加口试,测试他们的普通文化知识及适合该职位的能力倾向。公务员考试的成功率很低。所有职位的成功率在1%到12%之间变化不等。终于过关的人五个中有四个要到专门学校培训,培训内容可以持续达两年即使他已有相关专业的文凭。1、基本条件拥有法国国籍,是欧盟成员国的公民(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的国家中,只有塞浦路斯和马耳他包括在这个条件内),可以申请所有公务员职位,但国防、警察等公共安全和权力部门的职位除外。享有公民权,没有与职务不符的犯罪记录,符合国家服务部门的规定,身体状况符合工作岗位要求,2005年11月以后,除报考军队、消防、司法、警察、海关、监狱、航空管理等部门,以及国家行政学院外,对报考者不再有年龄要求。2、录取新形式PACTE这种签合约(PACTE)的形式是2005年8月4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它在公务员人事管理上是一个重要的改革,为年轻人进入公务员领域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合约”是针对1625岁,没有任何文凭,甚至没有中学会考文凭(BAC)的年轻人的。符合条件的年轻人在ANPE进行登记后,由ANPE进行初次挑选,并把合格者的名单送交给需要招聘公务员的部门。该部门再进行第二次筛选,录用合格的年轻人前来工作。这些年轻人必须和录用他们的单位签署一份“合约”,同意通过工作培训来取得作为公务员的资格。在工作培训期间,21岁以下的年轻人能领到正常公务员55的工资,21岁以上的年轻人可以领到正常公务员70的工资。一旦培训结束,他们获得了公务员的资格,就可以领到100的工资。通过这种方式,年轻人可以不必参加公务员考试,直接进入工作岗位。四、监督与惩治腐败 法国对公务员行为的合法性监督,主要由人力资源部驻各部的纪律检查委员和行政行为实施人的直接上级共同承担,如果行政行为违法,上级要负连带责任;公务员的行为超出了行政监督的范围或者触犯了刑律,即由司法部反贪总局驻各部的监督员负责调查,由驻部检察官向民事或刑事法院起诉。公务员在违反纪律,出现诸如虚报病假等现象被查实后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首先是口头警告。如出现三次就给予书面警告并装入公务员档案。而档案在公务员晋级、提升时,由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查,并可能因此影响仕途发展。二是警告加批评书。公务员在为公众办事时,因个人原因,公众把政府告上法庭或在工作中产生纠纷时,公务员每三年一次的晋升将得不到。国家行政学院毕业的高级公务员发生这样的事会降为普通公务员。三是停职、撤职、降级。根据错误程度不同,有停职反思l5天、撤换到其他工作岗位、行政降低一个等级三种。四是如果发生了经济不清白的问题,将会被限定离职三个月至一年。五是劝退。无论岁数大小,问题达到一定程度就劝退,但保留退休金。六是辞退。责令辞职退出公务员系统并不发退休金。公务员触犯法律时,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法国侦查贪污腐败案件主要由司法部负责。法国国家警察总局和巴黎警察局设立了财经处,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法国总检察长领导和指挥全国的检察官,除起诉犯罪外,还负有对警察侦查活动的指挥、监督之责。近十多年来,法国加大了打击公务员腐败的力度,查办了佩希尔股票案、埃尔夫石油公司集体贪污案、前总理朱佩政治献金案、巴黎大区公共工程腐败案等大案,前总统希拉克也因为担任巴黎市长期间存在“腐败问题”被起诉,这些在国际上引起了震动。五、法国的公务员制度的特征其一:典型的科层官僚制。法国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受国家保护,官职等级按年晋升,职务可以调任,官职分立,同类同职级人员可在不同地区、不同机关间调任,从而形成终身雇用的封闭官僚系统。其二,瞻循化的默许规则。即机关行政首长可直接以“红包”形式奖励下属,此类“红包”系非法定给予,故以个别、秘密方式交付,双方秘而不宣,但预算上承认该项开支。其三,民主参与机制。公务员可通过“人事管理协议会”直接参与人事行政,并以此调节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双方利益。其四,考试培训严格结合任用。其五,公务员队伍实行精英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