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企业管理制度002.doc
连云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维修企业管理制度范本二零一二年三月目录一、业务受理程序3二、安全生产网络图4三、服务承诺5四、收费标准6五、质量保证期制度8六、用户抱怨受理程序9七、质量检验制度9八、维修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管理制度12九、维修车辆进出厂登记管理制度13十、维修档案管理制度13十一、人员技术培训制度14十二、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管理制度15十三、配件入库检验制度16十四、设备仪器管理制度17十五、标准计量管理制度18十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9十七、环境保护制度20十八、安全生产责任制21十九、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25二十、各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29二十一、贯彻执行三项制度-35一、业务受理程序(须公示)二、安全生产网络图(须公示)总经理漆 工钣金工机电工仓 库销售部财 务办公室三、服务承诺(须公示)本单位热情为用户服务,承诺做到以下各点,请广大顾客监督:1严格执行车辆维修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不违规作业,不减漏作业项目,不维修报废车辆,不利用维修配件拼装车辆。 2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维修质量。3按公示维修项目和收费标准合理收费,未列入的项目与客户商定后收费。4车辆竣工交付后严格执行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本单位负责与时无偿返修。5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装车使用的配件执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6提供完整、规范、有效的机动车维修单证和票据。希望您在车辆维修期间,对我单位的承诺给予监督,如未按承诺进行车辆维修,欢迎投诉举报。我单位投诉电话:0518-连云港市运输管理处举报监督电话:96196 维修企业名称(或章) 年 月 日四、收费标准本公司执行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04)1、工时单价: 元/小时2、计算方法: 维修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加工费+维修诊断费+检测费3、配件结算进销差率: %4、车辆施救拖车费:20公里内 元,20公里外超出部分按每公里 元收取。机动车维修价格公示(须公示)公示内容执行工时单价: 元/工(小)时维修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加工费+维修诊断费+检测费服务承诺优质服务热情答复用户咨询,解除用户遗虑诚实守信公正签订并履行维修合同收费合理按规定合理结算费用,依法开具发票杜绝假冒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规范经营公开维修作业规范、收费标准保证质量实行竣工检验,按规定签发出厂合格证 客户服务电话:0518-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行业监督电话:96196 连云港市物价局 监制 连云港市交通局 监制五、质量保证期制度(须公示)1、本厂对维修竣工的汽车实行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自竣工交付之日起;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与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2、保证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确是维修质量原因的,由本单位免费返修。属于返修部位的保证期按返修竣工交付之日起顺延。3、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4、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交付之日起计算。六、用户抱怨受理制度(须公示)1顾客对本单位的服务质量、维修质量、维修费用结算等有意见或异议时,可当场或事后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投诉。投诉电话:0518-2本单位在接到顾客抱怨投诉后,将立即成立由单位经理负责的投诉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处理,一般情况下在24小时内给顾客以答复,并向顾客详细说明答复的理由。3顾客如对本单位的答复与处理不满意或不同意,可向市运输管理处投诉。投诉电话:96196七、质量检验制度 本厂对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车辆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检验人员具体负责制度的贯彻执行。1、维修前诊断检验制度 1、在诊断检验前,质量检验员应主动告知车主出具机动车维修记录。2、根据汽车技术档案的记录资料和驾驶员反映的车辆使用技术状况,质量检验员确定所需要的检测项目。3、质量检验员针对每一检测项目实际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和车辆实际技术状况进行故障诊断,以确定附加作业项目(二级维护)或维护和修理方案。4、质量检验员将所诊断的故障、维护和修理方案、维修项目等填写机动车维修记录,并根据检验情况填写车辆进厂检验单,并告知托修方,由拖修方签字确认。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2、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填写车辆维修过程检验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与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7、车辆维修完工,维修人员自检合格后,做好车辆清洁工作,并将车辆停放在竣工区域,通知总检进行竣工质量检验。3、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制度1、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由总检负责。2、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与车辆验收。3、修竣车辆竣工质量检验严格依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将有关内容记入车辆维修竣工检验单和机动车维修记录。4、如是营运车辆,由总检告知送检员将车辆送往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竣工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将车辆交付托修方。八、维修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管理制度1、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汽车维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与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所承修车型相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并与时更新,以上资料交由资料管理员保管。2、资料管理员对所有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定期对资料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与时向领导汇报。3、借用资料时,资料管理员应认真、完整地填写资料借用登记表。4、借用人对资料必须爱护,保证资料的完好、整洁。对于使用中出现的损坏现象,应主动向管理员说明,并酌情赔偿。5、如资料遗失,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期购回此书或与时复印此书,资料管理员对借用人进行遗失登记,当再次出现遗失情况,限制其使用权,并上报领导。6、为保证资料内容清晰完整,翻阅资料时双手一定要洁净,凡出现资料破损,粘上油腻、不清洁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制其使用权。九、维修车辆进出厂登记管理制度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维修记录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2、业务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关于使用车况的陈述与要求,提示客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检视车辆外观、内饰、仪表和座椅情况,记录随车物品和相关数据,交由质量检验人员进行进厂检验并确认维修项目,接待人员负责填写进厂交接单并经车主签字。 3、汽车维修竣工出厂时,价格结算人员根据维修工时和所用材料,向车辆托修方提供具有工时和材料费清单的费用结算凭证等单据。 4、车主确认随车物品,验收、提取车辆。5、资料管理员建立维修车辆档案。6、接待人员进行客户满意度回访。十、维修档案管理制度1、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维修的,资料管理人员须与时建立维修档案。2、维修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与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存根)与结算清单等。3、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4、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与时修补。5、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6、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电子档案要与时备份。 7、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8、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9、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两年。十一、人员技术培训制度1、厂长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2、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3、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4、提取营业收入的( )%做为职工培训费用。5、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十二、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管理制度1、总检员对二级维护以上竣工出厂车辆,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2、合格证由资料管理员负责保管,视生产情况由专人持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到管理部门购领。3、合格证由总检员向资料管理员领取,资料管理员须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台帐。4、总检员须逐项填写合格证,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签发后合格证存根交由资料管理员保存。十三、配件入库检验制度1、外购配件入库前,应由配件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并填写配件入库检验单,并经检验人员签名。2、入库配件主要检验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外观包装和数量,禁止“三无”配件入库。3、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配件,应由原采购人员负责退货。4、配件检验人员应与时向厂(公司)领导汇报供货质量,以便调整供货渠道。5、外协加工件装车前,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检验,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不得装车,并由相关人员责成加工单位返工。6、外购基础件、外协加工件的检验资料应归入车辆维修档案。十四、设备仪器管理制度1、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与设备技术状况制定本厂设备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并做好设备维修记录台帐。2、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3、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4、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与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5、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6、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7、设备发生故障应与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8、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单位领导批准。9、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管理员归档,以便检查。十五、标准计量管理制度1、 按生产需要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标志,计量器具的有关资料、合格证、说明书等应存档。2、 使用计量器具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小心轻放,严禁乱掷,并按要求妥善保管。3、 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失准不得私自拆卸,应与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4、 使用计量器具应有检定合格证,计量器具应按周期送检,不得超期使用。5、 不能用或多余闲置的计量器具,要与时封存、报停。十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维修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任何人不得违反。2、各维修工种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3、生产工人必须按照规定使用、戴好防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5、各工位应加强灭火器材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6、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7、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8、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9、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照消防规范和设备安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10、易燃、易爆、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并具备响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和设施。十七、环境保护制度1、油漆工在水磨作业时所产生的污水不得外流,应排入污水排放沟内。 2、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3、相关维修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4、对从事车辆消声器和喇叭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5、作业结束后,要与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维修场地整洁。6、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十八、安全生产责任制1、法人代表安全职责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与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措施所需费用。5、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2、车间负责人安全职责车间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与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与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入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3、维修工人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与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与时处理和报告。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十九、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须公示)1、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与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2、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与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C。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与电瓶。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与炙热金属接触。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3、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前要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他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机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2、进行校正作业或适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夹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与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3、使用车床、电焊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与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与劳动保护用品。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7、搬运氧气瓶与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8、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4、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天那水与所需器具。2、在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先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产生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C以上。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二十、各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须公示)1、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1、举升的车辆不得超过该产品的额定举升重理。2、举升过程中严禁车下和车内有人。3、非使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本设备。4、当举升机长期停止使用或下班后,应将控制盒电源切断。5、应将车辆较重部件置于短托臂上。6、举升车辆时,将托臂放到被托汽车合适位置后,再分别转动四只橡胶托盘,使四只托盘距车身位置相等,再按上升按钮,当车离地面10cm左右时,应检查托盘位置,并晃动一下车辆,检查是否安全,确信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7、液压举升上升后,其安全保险锁止手柄必须朝上。2、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长度大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5、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3、四轮胎定位仪操作规程1、定位前车辆检查(1)检查车辆悬挂装置、车轮轴承、转向系统等没有不允许存在的间隙和损坏。(2)一个车轿上的轮胎胎纹深度最多允差2mm。轮胎充气压力合乎规定。(3)车辆装备为全装置重量。2、定位要求(1)将车辆安置在定痊举升器上,车辆应倒入举入器。车辆中心与举升器和转盘中心重合。(2)检查、必要时更改车辆规格。(3)应严格按定位仪显示步骤进行操作,不允许省略。如应按要求作车轮偏差补偿和轮胎检测。轮胎检测的有关内容应按要求输入仪器。(4)各轮定位参数(前束、外倾角)的调整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对检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应进行调整(原车不能调整的除外)。(5)各定位参数的调整方法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6)定位结果应予以保存和打印。4、轮胎拆装机安全操作规程1、拆装时,轮胎必须放尽余气。2、工作气压应保持在68千帕。3、所有移动件保持清洁,必要时用汽油清洁,注意润滑,确保拆装器转动灵活。4、排放汽滤中的积水,确保马达转动皮带松紧适度。5、安装轮胎时,应在轮胎边上涂上小量润滑油脂或滑石粉,以免断裂轮边。6、拆装时,应注意定位爪不要紧贴钢圈,以免擦掉钢圈油漆。5、轮胎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时应严格按使用要求进行,应小心挂放车轮,防止中心轴变形,确保机器正常工作,延长使用寿命。2、进行平衡时应选择与轮胎中心孔相配的定位中心椎。3、轮胎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防止出现松动现象,作业前必须盖上护罩,方可启动。4、进行平衡时,应检查和输入所测轮胎轮辋直径、轮辋宽度与测量头至轮胎内侧距离。5、作业完成后切断电源,与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环境清洁。6、钻床安全操作规程1、往钻床上吊放工件时要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注意避免碰伤碰坏设备。工作装卡找正时,不准猛力敲打。2、严禁在工作台上清砂和矫正弯曲工件,重大工件吊装时,应将摇臂离开工作台,以防碰坏摇臂。在摇臂下降时,要严防钻头与工作相碰。3、钻床转动时,操作者不许擅自离岗,如临时离开应该将钻杆升起,并闭电源,停车后方可离开。4、在机动进给接近钻透时,应用手动进给,钻头在还未退出工件前不得停车。5、当钻削时,保险丝盒子如因超负荷自动脱开,必须立即停车查找原因,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6、钻削铸铁工件时,不许加使用冷却水。必须经常提起钻头排屑。7、禁止用偏刃钻头扩孔。7、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1、电焊机同钣金工操作,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2、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4、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5、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6、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8、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1、用前应检查各举升架系统中的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确保各部件性能良好,检查牵引系统中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保证各部件性能完好。2、举升架配套的气液泵的气源压力不允许超过规定大气压。3、工作台升高至某一位置停止,一定使机械自锁装置的棘齿有效地顶在固定齿条上。4、举升架装置下降前,应先将机械自锁装置脱开。5、牵引装置与工作台的联接一定要牢固可靠,在第次拉拨羊应进行检查。6、拉拨羊应检查链条,以确保链条完好无损。7、拉拨前,夹钳务必将车可靠夹紧。8、链条、夹具和夹持部件的联接一定要可靠。9、矫正操作过程中,立柱扣与链条受力方向严禁站人,以确保安全。10、有关操作使用的详细步骤应严格遵循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二十一、三项制度公示内容(须公示)友情提醒:机动车维修记录、维修合同、结算清单消费的凭证、权益的保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托修人在维修前主动出示机动车维修记录,结算时主动索取机动车维修记录和统一格式的结算清单。维修费用预计超过2000元,建议使用推荐示范文本与承修人签订书面维修合同。维修合同、维修记录、结算清单是您发生维修纠纷时维权的有力证据!承修人未按规定填写、出具全省统一格式机动车维修记录或结算清单的,托修人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监督投诉电话: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