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嘉集团生产设备管理考核制度.doc
远嘉集团生产设备管理考核制度一 、目的为了加强生产设备管理,保证远嘉集团生产设备管理制度能够严肃有序地实施,提高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明确各岗位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二、 范围适用于远嘉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的管理、考核。三、职责(一) 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工作及负责考核汇总上报工作。(二)各分公司具体负责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工作的实施。四、 检查(一)生产技术部每两个月对各分公司各岗位的现场规范、安全工作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二) 电气和维修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每日不定期对各岗位的现场规范工作和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三)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员工、领导应该积极主动配合,否则,视情节轻重从重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责任。五、考核(一)生产运行1、操作人员巡检不到位或未尽到本岗位职责(1)造成停电影响生产的,给予值班人100元罚款,主要负责任人50元罚款,分公司主管副职200元罚款(2)造成停气、停水影响生产的,给予值班人100元罚款,主要负责任人50元罚款,分公司主管副职200元罚款。 2、 由于外网原因造成高压跳闸停电的(1) 值班人没有采取应对措施的一次罚款100元;分公司主管副职一次罚款200元。(2)值班人没有记录或没及时上报的一次罚款100元;分公司主管副职一次罚款200元。3、各种生产运行记录填写应清楚、无随意涂改、内容要完整、真实、准确、规范。若未按要求填写,考核一次一项不合格罚款50元,二项不合格罚款100元,三项不合格罚款150元,三项以上不合格罚款200元;分公司主管副职罚款相应加倍。4、未按时上报生产运行原始记录的,值班人一次罚款100元;分公司主管副职一次罚款200元。5、值班人未按时填写操作记录或提前填写者,一次罚款50元;分公司主管副职一次罚款100元。6、各班中设备发生的故障要在记录中有真实的反映以便追述,否则值班人一次罚款100元;分公司主管副职一次罚款200元。7、值班人未按操作规程操作,一次罚款200元,分公司主管副职一次罚款200元;责任心不强一次罚款200元,分公司主管副职一次罚款400元;如果工作责任心强,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表现突出的奖励200元,分公司主管副职一次奖励400元。 8、巡检时间应在正常规定的时间范围,无故在别处逗留者或巡检次数不够虚填数据的每次罚款50元。巡检过程中责任心强,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及质量安全的隐患,避免更大事故的发生,一次奖励100元,主管副职一次奖励相应加倍。9、隐瞒事实真相,原始记录失实的,视情节每次罚款200元,主管副职一次罚款400元。10、由于当班设备发生故障,处理不及时,影响生产正常进行,一次罚款50元,主管副职一次罚款100元。 11、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当面交接清楚,当班问题当班解决,未解决而移交到下一个班的,要当面交接清楚,并有记录和说明;无故不接班的,每出现一次罚款300元,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全部由接班当班人负责,主管副职一次罚款500元。12、在节能降耗、修旧利废方面取得经济效益,效果显著的由部门上报至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出具奖励通报,奖励金额依据取得的经济效益的40%进行奖励,主要成绩人占60%,其余奖励部门。13、内部培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第一名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50元;第三名奖励100元。(二)安全运行1、本班发生一次一般人身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罚款100元,主管副职一次罚款200元。2、本班发生一次重大人身安全事故,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予以罚款,主管副职相应加倍。3、 本班发生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罚款100元,主管副职一次罚款200元。4、本班发生一次重大设备安全事故,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予以罚款,主管副职相应加倍。5、本班发生一般责任事故,安全责任人罚款100元,主管副职一次罚款200元。6、本班发生一次重大责任事故,安全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主管副职一次罚款400元。7、不按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者,一次罚款200元,主管副职一次罚款400元。8、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处理并更改完善的,责任人一次罚款100元,主管副职一次罚款200元。9、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车间领导及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对设备进行拆解,如果善自拆解造成部件损坏的或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的,按照价赔偿的原则给予处理,主管副职承担70%的费用。(三) 设备运行1、 保证水、电、气的稳定正常供应,没有因此而影响生产和产品质量, 能耗指标完成率100%,全月无事故发生,奖励机修班组、电气班组员工每人60元、班长100元,主管副职奖励200元。2、 如因供电、供水、供气中断,影响正常生产或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按责任划分扣机修班组、电气班组员工每人罚款60元、班长罚款100元、主管副职罚款200元。3、认真做好当班卫生清扫工作,每出现一次接班人提出不合格的当班人罚款50元、车间主任罚款100元、主管副职罚款200元。4、在公司现场检查中查出的一项不合格的当班人罚款50元,二项不合格罚款100元,三项不合格罚款150元,三项以上不合格罚款200元、车间主任罚款加一倍、主管副职罚款加两倍。5、年终统一汇总:按所属单位、个人,对一年来所受到奖惩总额分别合计,作为各分公司正职年终考核的一项主要指标,同时按其主管副职奖惩总额的30%对其管理能力进行一次性考核。六、上述奖惩金额,财务部门按生产技术部出具的文字手续在下个月所受奖惩个人的工资中直接体现,其中5.5项条款在年终考评后体现。七、 发放范围:集团公司所属生产设备司职各岗位 八、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远嘉矿业集团 201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