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处置饮用水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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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处置饮用水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1页).doc
-XX县处置饮用水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来源:未知 作者:f 日期:10-05-22一、指导思想按照“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政府对管辖范围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故负总责的前提下,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xx县相关部门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形成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二、工作目的为规范和强化应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对水污染事件早发现,速报告,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三、适用范围(一)剧毒、有毒、有害性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六价铬、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露等突发性事故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化学性污染。(二)致病性微生物和寄生虫等通过饮用水源使居民可能或已经出现腹泻、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生物性污染。(三)工业生产企业因突发事故对集中式饮用水源造成的其它污染。(四)人为破坏或过失使有毒物质进入集中式饮用水源造成的污染。(五)因地震、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和煤炭采掘造成的饮用水污染和困难。四、事故等级根据环境污染程度分为:(一)重大污染: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污染:1、饮用水源监测项目(28项)中有1项以上(含1项)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体标准或者严重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水质要求,经水厂净水处理后仍未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或者残留含量对居民身体健康、工农业产品、输配水管道等构成威胁,不能保证居民终身饮水安全;2、饮用水源周边流域、水库出现死鱼、死禽;3、因人为故意、过失或其它突发性污染事故致使有毒物质或大量高浓度污水进入水源保护区。(二)较大污染:饮用水源监测项目(28项)中有1项以上(含1项)浓度处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体之间或者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范等规定的水源水质要求,经水厂净水处理后仍未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或者残留含量对居民身体健康、工农业产品、输配水管道等构成威胁,不能保证居民饮水安全。(三)一般污染:饮用水源监测项目(28项)中有1项以上(含1项)浓度处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体之间或者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范的水源水质要求,经水厂净水处理后不影响水质安全。五、信息管理(一)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根据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按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报告。1、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县政府、县环境监察及环境监测机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有关单位。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环保专业人员、突发环境事件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2、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发现或获知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xx县xx县环保局报告。县环保局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和确认;根据现场调查结果,一般污染环境事件在48小时内报告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较大污染环境事件在12xx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重大污染环境事件在6小时内报告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3、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形式和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是指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续报是指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可用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是指在事件处理完毕后,采用书面报告形式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初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大小、人员受害情况、野生动植物受害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内容主要包括:初报基础上的核实数据、事件发生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初步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二)突发事件的通报与信息发布xx县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新闻发布管理办法规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xx省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六、工作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始终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着眼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二)坚持合法、合理原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处理等工作。应急处理措施的行使,应当与环境污染事故的紧急和危害程度相适应,不得超出合理限度。(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根据环境污染事故的种类、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四)坚持“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断提出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减少污染范围。(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注重环境安全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储备,做好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环境污染事故的组织、管理、决策、处置能力,确保污染事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六)坚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原则。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组应对现有的资金、物资、人员、信息、技术等资源进行整合,妥善协调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作用。(七)坚持依靠科学、及时高效原则。发挥环保专业技术人员作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技术,做到以事实为依据,重视证据、重视技术手段,防止主观臆断;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做到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协调高效。(八)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原则。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手段;在保障公众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充分依靠和发挥公众力量。(九)坚持严密排查重大污染事故隐患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主要污染源存在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的监管,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置污染事件能力。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集中式饮用水源发生较大以上污染时,县政府成立处置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领导组。一、应急领导组成员及主要职责组 长:县长副组长:分管环保、城建、水利、安全、xx县长、公安局长(视污染类型而定)。成 员:环保局、城建局、水利局、卫生局、安监局、交通局局长、疾控中心主任、有关乡镇乡镇长和供水单位负责人。主要职责:组织建立相应的应急办公室和应急现场指挥部以及下属机构。建立突发性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网络;做好污染事故信息上报工作,提供和解决处置应急事故所需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组织和技术准备;组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建立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档案,组织监察和监测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培训;负责与上下级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报告、指示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发布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二、领导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一)应急办公室(xx县环保局)主任:局长副主任:分管环境监察、监测工作的局领导成员:监察大队、监测站、污控股有关人员主要职责:制定应急响应方案,负责组织环保系统内部的应急准备工作;负责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的接报工作,执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传达和执行应急领导组的指令,xx县环保系统的应急工作,xx市环保局、xx市政府、省环保厅和有关部门的联络和信息交换工作,编写事件处置情况报告。(二)应急现场指挥部(设在现场)指 挥:xx县长副指挥:环保局长、乡镇长成员:水利、城建、卫生、疾控中心、公安、交通负责人、乡镇分管副职和供水单位负责人。主要职责: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组织应急处置组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组展开行动;通知应急监测组按照“应急监测预案”进行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物类型及程度;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并参考专家意见,确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指挥各部门指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指挥污染区域的警戒工作,指挥污染物的处置工作;负责临时居民饮用水的调度工作,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及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信息上报工作。(三)指挥部下设两个工作组: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1、应急处置组:当集中式饮用水源发生较大污染事故时,应急处置组进入工作状态,区分污染情形确定牵头处置单位。当发生适用范围第1、3种污染事故时,xx县环保局牵头、水利、卫生、疾控中心、乡镇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并视情况确定增加参与部门。当发生适用范围第2、5种污染事故时,xx县农业局牵头,环保、水利、公安、卫生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并视情况确定增加部门。当发生适用范围第4种污染事故时,由安监局牵头,环保、水利、公安、卫生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并视情况确定增加参与部门。主要职责: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井),开启备用水井;开展现场处置工作;负责现场协调沟通工作,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措施;负责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事故处置、调查取证、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2、应急监测组:当发生化学污染事故时,xx县环境监测站负责,起动、突发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预案。当发生生物性污染事故时,xx县卫生疾控部门负责,起动相应的监测预案。主要职责:建立应急监测处置专家库,做好技术储备,一旦发生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件,xx县应急监测网络,及时赶赴现场执行应急监测,迅速确定污染物种类、毒性、污染程度、污染范围及处置方法,报告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法、安全评价和事件处置技术研究,组织应急监测技术培训,做好监测技术储备工作;制定应急监测工作程序和主要风险源应急监测预案。三、相关部门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xx省、市安监部门,组织、参与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二)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三)卫生(疾控)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的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组织对可能造成传播疾病病人进行隔离,流行病学调查,相关病原体的检测、检查。(四)环保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负责将污染现状上报上级部门;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对环境恢复提出建议措施。(五)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开闭相关水闸,起用备用的输水渠道,保证水体需要的流速、流量。(六)建设部门(自来水公司):负责关闭受污染水源、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要求相关水厂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如加入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的有机污染物等。(七)交通局:做好现场的交通管理工作,保证事故现场交通通畅,保障各应急部门及物资快速抵达现场。(八)农牧局: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管辖和管理责任的部门,具体由领导组(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型确定。负责责任范围内事故现场的处置和调查处理。(九)乡镇政府:根据指挥部确定负责辖区内受污染区域的警戒、人员抢救、备用水源的调度、污染源的处理以及群众的思想工作。(十)宣传部门及时准确报道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情况,宣传饮水安全注意事项等。第三章 处理程序一、迅速报告接到有关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报告或信息,接报人必须尽可能详细、全面地了解情况,做好笔录,并立即上报应急领导组。对严重水源污染事故,由领导组在2xx市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二、赶赴现场应急领导组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总体行动方案。应急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处置、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启动应急处置监测预案,并保证车辆和必要的物资到位。三、现场控制应急处置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控制现场,同时划定紧急隔离区线、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应急监测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布点监测,在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种类,出具监测数据。四、污染调查应急处置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响程度等,并与安监、消防等单位协调,共同开展现场勘验工作。五、情况报告各应急组要将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部,应急现场指挥部按6小时初报、24小时续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组报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动态情况,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设备、物资、现场增援等。六、污染处置应急处置组要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进行隔离。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或采取稀释、净化、药剂处理等措施进行处理,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启用备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饮用水源,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捞、吸附污染物等。应急监测组要增加指标和频次,提高精度,掌握污染动态;七、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应急处置组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出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的建议。应急现场指挥组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按照国家保密局,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新闻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xx县政府应急领导组负责新闻发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八、污染跟踪各应急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九、应急中止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办公室根据应急监察、应急监测结果做出应急中止报告,报应急领导组批准后,应急中止。第四章 责任追究一、调查取证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二、行政处罚对工作中因迟报、误报、瞒报、推诿、对事件不重视等情况贻误污染处置和救援时机,造成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受到危害的,以及违反规定,未经允许擅自发布、泄露污染事件信息,在当地群众及新闻媒体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五章 结案归档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报上级部门,对整个事件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监测记录、执法文书、采送样单、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调查处理总结报告等。第六章 应急处置建设要求一、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要求xx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常备应急队伍;环境监测站设立应急监测组,服从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二、装备建设为环境监察、监测机构配备必备的交通、通讯、调查取证、人员防护工具。第七章 日常防范环保部门要与安监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密切配合,对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开展全面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放射源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及重点污染源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第八章 附 则xx县环保局负责编制和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 2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