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镜设备胃肠镜维保项目招标文件.docx
公开招标文件(全一册)采购工程:医院内镜设备胃肠镜维保工程工程编号:采购人: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工程要求.1、服务期限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与维修,服务费用于首次保修 工作开展后30日内付清。3、履约保证金不适用4、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 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过失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 止协议,中标人承当全部责任。二、保修设备详细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113条奥林巴斯内窥镜/1.14条电子胃镜GIF-H2901.21条可变焦放大电子胃镜GIF-H290Z1.34条电子结肠镜CF-H290I1.41条电子支气管镜BF-Q2901.51条电子膀胱肾盂镜CYF-VHA1.61条电子胆道镜CHF-TYPE-V1.71条电子腹腔内窥镜WA50012A三、工程要求6序号服务要求投标响应1保修要求1.1原厂保修1.2保修时间:1年2服务要求2.1要求保证72小时内完成小维修,14个工作日内完成大维修;2.2大维修时供应商需及时向医院提供备用品;2.3保修期内供应商需安排并指定工程师负责医院的内镜维修和清洗保养培训;2.4工程师需每6个月一次点检和每次维修保养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 报告给医院存档;2.5响应时间:48小时内派工程师前往现场技术支持;2.6供应商需提供一次对内镜周边的仪器免费除尘清洁服务;2.7配备至少1名全职的厂家认证的工程师专职服务于本工程。2.8供应商不得转包服务。供应商应当能独立完成内镜设备所有工程的 维修工作,不得整体或局部将维修工作转交给其他公司或个人,一 经查实,将终止合同,供应商要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四、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程保修、维修方法或方案、组织和实施计划维修人员配置 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设备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培训方案、服务承诺、工程业绩和政策加 分等相关证明材料。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投标报价及费用:1、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人民币报价;2、本工程投标报价须是完本钱工程的所有费用,应包括设备保修、设备保养服务及 所有配件费、维修人工费及差旅费等费用、利润、税金等一切与本次采购相关的费用。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详见公开招标公告;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 作无效标处理。4、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当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代理机构按下表中服务招标的标准(按差额定率累 进法计算),根据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务类型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 5%1.0%100-5001. 1%0. 8%0. 7%500-10000. 8%0. 45%0. 55%1000-50000. 5%0. 25%0. 35%5000-100000. 25%0. 1%0. 2%1亿5亿0. 05%0. 05%0. 05%注: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人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 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 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备注: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投标文件组成与份数:(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 本1份,副本4份)。3评标结果公示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4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5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6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那么(-)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工程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 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当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 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工程”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 、电函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 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 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 章)。(五)投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当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 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八)特别说明: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假设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 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假设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工程,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招标文件中指定 的“核心产品”)作为其工程的一局部,按一家供应商认定。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 现的,中标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 任。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公 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缺乏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 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假设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当。(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当招标文件与 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 告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 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4、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 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工程 或此类工程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 书对分公司有效。5、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 务或其任何一局部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当。(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 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 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当所有责任及费用。6、供应商的风险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 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当,并对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当法律责任。(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当任 何责任。7、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九)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 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 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工程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的,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 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 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 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 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 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局部组成:1、公开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 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局部组成。(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 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二局部可一起装订成册,报价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1、资格文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 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 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假设以不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 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 要求:3.本工程的特定资格要求”;(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改为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可改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联合体协议(如有,格式见附件);(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2、商务技术文件(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技术局部:针对本工程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各种方案, 格式自拟;(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6)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9)企业业绩表(格式见附件);(10)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见附件)。12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或印章) 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 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 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那么视同 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 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 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 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 本1份,副本4份)。3、电子投标文件:3.1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 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134.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局部组成。 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二局部可一起装订成册,报价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 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4. 2假设有多个标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二局部可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应按标 项分别装订、密封、包装,未按规定装订、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 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 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4.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假设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 5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 签署(签名或盖章),供应商应写全称。(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要求分别按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二局部分开包装。3、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 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投标工程名称、工程编 号、标项号(如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 风险由供应商承当。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 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 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签署、盖章和密封。6、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领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 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 传输递交的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 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jmbs)。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 件文件后缀为:bfbs (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是指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纸质投标文件。14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 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启用时,“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在规 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时,供应商假设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异常处理,并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 解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余供应商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已按时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继续有效,其“电子备份投 标文件”自动失效。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启用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 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时,供应商假设在投标截止 时间之前递交了 “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线下开标程序,未在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递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所有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上传递交的已按时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四、特别说明1、本工程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参与本工程的供应商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那么予以无效标处理。2、本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享受小 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不适用)(1)在货物采购工程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工程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工程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在货物采购工程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本工程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开展管理方法(财库(2020 ) 46号)规定 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 (工程工程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适用)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15分包的采购工程,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 (工程工程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开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H41号)规定,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开展管理方法(财库(2020 ) 46号)规定 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6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本方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理方法,结合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 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 可开标结果。二、开标程序: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工程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 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 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 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2、线下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4)由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密封的完整性;(5)按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翻开投标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外 包装,清点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由主持人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由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密封的完整性;17(4)再开启报价文件,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 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交货期(服务期限)等投标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 其他内容;(5)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6)主持人公布评审结果。(7)开标会议结束。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 操作。本工程原那么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假设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 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工程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 文件自动失效。(2)假设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 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 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 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平安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平安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平安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 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4)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予以退还。三、评标委员会(-)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二)评标原那么。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那么和规定的程序进 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 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 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三)评审专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 该评审专家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8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参与过采购工程进口产品论证的专家应当回避;5、通过随机抽到本单位的评审专家,采购人已经指定了采购人代表,该评审专家应当 回避,采购人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情形除外;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递交一 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工程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当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 主观总评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总评分平均值30%以上),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提醒 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否那么视为同意。四、评标方法(一)本次采购工程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中标候选人。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那么抽签决定。(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扫描件上传政采云平台),并 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或盖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那么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那么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 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澄 清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五、评标程序(-)资格条件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sdf. Ikjccgp.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 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 求”。(三)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 要求:3.本工程的特定资格要求”;(四)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有)。(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三)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 签署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工程齐全 的;(四)投标文件工程齐全;(五)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相符且无虚假投标的;(六)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且意思表述明确,前后无矛 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七)带的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己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且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A)投标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 案的;(九)商务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报价或单价的;20(十)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一)不存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情形;符合性审查(报价文 件)(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工程齐全;(三)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四)不存於艮价超出最局限价,或者超出米购预算金额,米购人不能 支付的情形。(五)不存在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情形;(六)投标报价中未出现重大缺项、漏项;(七)不存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 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情形;(八)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不 存在重大差异的;(九)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投标无效的情形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 合要求的偏离或保存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 疏忽、笔误所造成的过失,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 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 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 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 结果。上传投标文件同一网卡地址、同一 IP地址的为无效标。A、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3、资格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B、在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未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项B不齐全的;4、投标文件工程不齐全;5、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1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 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 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9、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10、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C、在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2、投标文件工程不齐全;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6、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 报价的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评分标准评审内容分组评审 形式商务 技术 分 90分1、对采购文 件的技术响 应(28分)(1)完全响应米购文件“第一章 米购需求 二、工程要求”中所有服务要求的得28分;(2)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三、工程要求”中标的要求, 每负偏离一条扣5分;(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三、工程要求”中未标的指 标,每负偏离一条扣2分。注:当有供应商此项分值扣减至0分时,该供应商投标将被拒 绝,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评审。28客观 评审2、工程保 修、维修方 法或方案(25 分)2.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的提出的维修服务方案是否 详尽、可操作性强进行评议。方案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 方案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扣完为 止,本项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