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货物买卖合同5篇范文.docx
部门货物买卖合同5篇范文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对 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 部门货物买卖合同,更多部门货物买卖合同点击货物买卖观察。部门货物买卖合同1供方: 需方: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 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 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 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 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那么。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 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 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 协议为准。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 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 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 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置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 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照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遵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1 .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 时起由乙方承当。2 .乙方应当妥善安置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遵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 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 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 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 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那么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 制。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 以书面答复,否那么视为认可。五、商品促销L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 售。2 .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 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3 .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六、商品退换1 .双方在明确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 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1)不经受退换货(2)有条件的退换货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畴内可 经受退换货2 .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 周转,双方同意:在第 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10(1)残、次品滞销、过季商品其他在第 种条件时,甲方经受乙方退货: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其他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 限内提出退换货。3 .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 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 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 自行处治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七、对账与结算.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预付货款货到付款铺货后按结算周期付款,铺货期为 日1 .采用第1条第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确定对账及结算周 期。(1)遵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 次,具体对账日期为每月 日。对账日前3日,甲方应当遵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账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 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2 .如因商品种类不同,明确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 对账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账、结算方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 一中列明。3 .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 可持商品对账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双方明确的付款方式为:现金转账支票电汇(4)八、知识产权的保障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 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11 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当全部责任并承当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九、违约责任L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当赔偿责任。2 .甲方未遵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 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 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 除本合同。3 .乙方未遵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 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4 .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 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 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十、合同的解除1 .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明确的日期解除。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 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应当遵照合同实 际履行期的比率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 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 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遵照合同实际履行期 的比率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撤消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 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 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局部转让给第三方的;1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遵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年。1 .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 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经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遵照以下第种方 式处理: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三、其他L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 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o2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局部,遵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3 .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后生效。5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税号:税号:壶早:盍早:签字日期:签字日期:部门货物买卖合同413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供方:需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深圳市(供方)与(需方)就所需的供货事宜进行了充分协 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供货合同,以资共同信守:1,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合同总额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人民币单价人民币金额总金额(大写):2,质量要求:以双方商定的标准为准。3,付款方式和支付条款:收到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个一月内付款。4,交货与发运: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年月日前交货。供方送货到需方办 公地点,货物运输由供方负责,费用由供方承当。5,知识产权:供方应确保其供应的产品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瑕疵或没有侵 犯他人知识产权。如需方因供方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被任何第三人(含国家机关) 追索或处分,供方应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并承当由此而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6,合同纠纷及仲裁:为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各种纠纷,供需双方应本着合 作的态度,友好协商。假设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7,任何一方均不得修改本合同,如有修改须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否那么本合 同自动失效。8,其他: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需方乂单位盖章)供方乂单位盖章) : :14 : :部门货物买卖合同5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联系人: : :开户银行: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联系人: : :开户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 下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备。2、产地:详见附件。3、质量标准:团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回其他:4、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155、其他要求: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所列各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支付方式:回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第三期付款:其他:回付款信息乙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种方式明确交货时间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团于年月日内。回其他方式: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日期为准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甲方指定地点:接货人: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原厂包装标准并适于运输需要;其他: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 的任何货物锈损或丧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4、设备的运输费、包装费由乙方负责。16第四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 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个 工作日内负责处理。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5 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那么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 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按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当。4、验收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5、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6、其他:第五条保修服务与培训: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为全新、无损坏的设备,符合本合同、要求 适合合同目的的设备。2、乙方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在送货之日起个月内,负责提供设备的发货、 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并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的设备免 费上门保修服务,到场的时间在小时内(从接听用户报障 起)。在保修期间假设 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3、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热线:5、培训条款:6、其他:第六条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日内按合同交货地点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 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o违约期计 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2、乙方所叫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 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当修理、 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17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 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当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 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局部。因包装不 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4、如因乙方安装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规定的维护和保养服务而造成的一切 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当责任。5、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支付货款,应自款项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 后的次日起,没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局部总值的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 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6、按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 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否那么按逾期付款处理。第七条不可抗力:1、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 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 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局部或全部免予承当违约责任。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 或 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 阅确认。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 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第八条争议的解决: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能 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日期 为准。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 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 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 行完毕。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合 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19 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方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 幅遵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 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遵照中档(等)作单价成 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 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 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 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隔的,由需方负 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囊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 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当。 对运费负担,也可遵照双方协商的方法办理。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 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明 确。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 方可协调解决。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平安。需方对商 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进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 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 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 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 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 直送局部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局部,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 履行合同处理。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 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 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按时通知对方,并进行 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进的费用由需方负担, 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 需方同意的,因此增进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 的丧失、缺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 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 问题,应按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 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 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 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假设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 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 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 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 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遵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 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 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 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 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 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 的内容应囊括喽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 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 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 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 单。为了减少局部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 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 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 明寄运日期。需方在收货时发现过失(如错发、多发局部)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 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那么供方可不受 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 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 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 结算方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 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 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 期付款的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lo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 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缺乏局部。对方要求 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 交货局部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明确),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 为货款总值的( 10%-3 0%之间明确)2。供方逾期交货,遵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 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 用,应由供方负担。4o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 金为退货局部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明确);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 退货局部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明确)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 担。50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遵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 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局部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 约金。6o需方承当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当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当代供方 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那么按逾期付款 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 的精神,按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 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 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 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 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 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囊括本数在内。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 可用自制格式。供方签字盖章:需方廉价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 :部门货物买卖合同2供方:需方: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那么,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 行。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品名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备注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以下第一项作标准:1O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2o商品质量,遵照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3o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lo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 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那么,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当经 济责任。2o单价和合同总金额:O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O(遵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 货出售为原那么;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 或另作规定。)第五条交货方式lo交货时间:O2o交货地点:3o运输方式:0第六条验收方法 O(遵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第七条预付货款(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O第九条运输及保险。(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 物途中的平安,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 0第十一条违约责任lo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 款总价_%的违约金。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缺乏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 值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 批货款总值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 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那么应承当经济责任。3o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 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方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 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 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4o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 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囊括合同履行后 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按时通知对方,并 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局部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 任。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第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 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需方:(盖章)供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及帐号:年月日部门货物买卖合同3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 本合同。一、订购商品1 .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2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 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3 .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本钱、市场供 求关系等异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异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 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 之日后的新订单。4 .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非常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 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5 .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 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平安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 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 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6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 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确定的, 遵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遵照通常标准或者符 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代理人1 .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 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2 .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 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三、订货1 .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乙方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邮件 订货合同其他2 .订单应当确定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 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3 .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经受订单予以确定答复,答复形 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经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 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经受,乙方不经受那么视为订单无效;乙方 不予答复的,视为经受修改的订单。4 .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 址或电子邮箱;以 、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 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四、交货及验收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