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教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docx
师范学院教学实习经费管理方法教学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 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为规范教学实习经费管理, 提高实习经费使用效率,保障教学实习工作正常进行,结合实际,制 定本方法。一、总那么(一)教学实习经费(以下简称“实习经费”)是用于各专业按 照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安排的实践教学活动环节,包括 毕业实习(教育实习)、专业见习(教育见习)的专项经费。(二)教学实习分为集中实习和自选实习两类。集中实习是由指 导教师联系实习单位并带着学生集体完成全部实习内容的实习;自选 实习是学生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教师为学生 联系的顶岗实习(实习单位给学生提供食宿条件及生活补贴),按集 中实习对待。(三)各学院应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进度计划,严 格按照教学计划、实习大纲、实习日历、实习经费预算及相关财务规 定安排实施教学实习。各学院主管院长应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 度实习执行计划,切实加强对实习工作的领导,保证实习实践教学质 量。(四)教学实习经费管理遵循“统计划、统筹分配、专款专用” 原那么,使用经费应勤俭节约、规范合理,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做 到按计划、不超标开支。(五)在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前提下,应本着“有利于学生专业 开展”和“就近就地”原那么安排学生实习,能在校内实习的,尽量不 到校外实习;能在本地实习的,尽量不去外地实习。二、经费预算(一)学校按当年实习人数和35元/生标准预算教务处实习管 理经费;根据实习、见习专业类别差异预算实习经费,具体如下:序号专业层次实习/见习经费预算(元/生)备注1师范专业本科教育实习600专科按80%预算2非师范专业本科毕业实习600专科按80%预算3艺术本科专业学前教育生物学本科专业见习4504艺术专科专业生物技术专科专业见习校内实训300专业见习2周以上并且校内实训6周以上5其他各专业(3、4项除外的专业)本科专科专业见习150(二)实习带队教师经费据实报销。(三)学生经费实行包干补助。各学院可根据实习实际情况,分 年级、专业、班级按照上述预算标准的50%发放给学生,用于实习期 间的交通补助、住宿补助和生活补助。在校内实习、实训的,不发放 学生补助。(四)实习经费实行总量控制,预算年初一次下达,超支不补, 结余不结转。三、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实习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实习带队教师及学生的交通费、住宿费、 补助费,实习单位的教学管理费、参观费,教学实习资料费、耗材费, 组装元器件费,聘请实习单位技术人员的指导费及授课酬金等。(一)交通费:指实习带队教师落实实习任务往返学校与实习地 点以及实习期间车船等费用,标准按照学校差旅费管理方法执行。 同城交通费不予报销。(二)住宿费:指教学实习期间教师的住宿费用。教师到外地指 导实习需要住宿时应住标准间(2人间),标准按照学校差旅费管理 方法执行,超出局部自行承当。(三)实习补助:实习期间驻点带队教师补助实行综合定额包干, 按120元/人天执行(校内实习不予补助),包括伙食补助、市内交 通、通讯费等,按照实际驻点天数核发。带队教师未长期驻点的,补 助按实际赴现场指导天数核发。(四)教学实习管理费:指实习单位接纳教学实习而收取的管理 费、出入实习地点的证件费等,按照实习单位标准执行,据实报销。(五)参观费:指实习单位安排的观摩教学费及艺术类、设计类 专业的费用等,按照实习单位标准执行,据实报销。(六)教学实习资料费:指教学实习期间为学生发放教学材料的 印刷费、复印费以及网络费、实验费等,按照教学实习预算执行,据 实报销。(七)耗材费:指教学实习期间的教学材料消耗费,按照教学实 习预算执行,据实报销。(八)校内教学实习的元器件和组装费用,按照教学实习预算执 行,据实报销。(九)指导费及授课酬金:指聘请专家或实习单位的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实习及授课的酬金等,严格控制在各学院实 习经费总额的20%以内,不得超支。(十)各学院针对教学实习开展的检查、督导工作,视同因公出 差,出差标准按照学校差旅费管理方法执行,严格控制在各学院 实习经费总额的20%以内,不得超支。(十一)艺术专业学生实践性展示、汇演等活动费用,可从实习 经费中开支。(十二)教务处管理的实习经费主要开支范围为实习基地建设 经费、印刷费、资料费、会议费、会务费、培训费、差旅费、专家劳 务费、校外专家交通费以及校外专家食宿费,对学校优秀实习指导教 师、优秀实习学生及优秀实习单位等的奖励经费等。超出上述规定范围和标准的经费,不予报销。U!(一)实习经费预算是学生在校期间所有实习、见习的经费总预 算,各学院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将总预算分解到各个年度,但开支 总额不得超出总预算。每年9月底前,各学院应报送下一年度实习经 费预算,填写实习经费预算表(相应表格在校园网下载,下同)交 教务处。(二)每学期学生专业实习(教育实习)前,各学院应严格按照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习计划及经费使用计划,填写学生实习计划表 和学生实习经费使用计划表,报教务处审核签字后作为实习、见 习实施及经费使用和报销的依据。(三)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粘贴票据等。各学院报账员分 年级、专业如实填写报销单,并附符合财务规定的报销凭证和学生 实习情况清单,经学院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及时到财务处报账。(四)实习经费开支采取公务卡结算、对公、个人补助银行直达 账户等方式进行。五、考核和监督(一)各学院院长是实习经费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在保证完 成实习任务和实习质量的前提下,应严格把关;应尽可能节省开支, 降低实习本钱。各学院应结合本院实际制订实施规范,加强实践性教 学各环节教学本钱控制和管理。(二)实习经费是学校确保实习环节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必要 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各学院应结合实际做好广大教师廉洁自律教育 工作。学校加强对实习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并将其结果作为学院年 终考核的依据之一。(三)依据关于实行政领干问责实施规范(X二师院2014) 15号)和有关财经政策法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追究直接责任 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1 .弄虚作假,虚报、骗领实习补助。2 .扣发、骗取学生实习补助。3 .以教学实习为名公款旅游。4 .挪用、滥用实习经费的其他行为。六、本方法由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 实习经费管理方法同时废止。XX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经费管理暂行方法(X二师院行发(XXXX) 37号)(XXXX 年 12 月 20 日)为规范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促进研究生培养工作健康、有 序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法。一、总那么联合培养研究生经费用于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实 习、学术交流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专款专 用原那么。二、经费的构成及标准(一)培养经费1 .教师授课课酬(1)研究生授课课酬根据授课教师职称分为3个层级:正高120 元/课时、副高100元/课时、中级80元/课时,外聘教师课酬比照校 内教师标准核定发放。(2)授课工作量由所在培养学院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实 际开课情况汇总,报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2 .导师津贴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情况下可聘请校内 专业实践导师参与指导,导师津贴由所在培养学院统计汇总后报研究 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1)研究生导师津贴按30课时/生学期计算,专业实践导师 津贴按18课时/生学期计算。(2)研究生导师、专业实践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开展课程学习、 实践实训I、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写作。研究生学位论文一次性辩论不 通过的,导师应被扣除当年导师津贴50%,专业实践导师应被扣除当 年导师津贴30%;因导师及专业实践导师失察致所指导研究生出现学 术不端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导师、专业实践导师当年导师津贴 50%-100%,并取消其次年指导研究生资格。3 .校外实践导师指导经费学校聘请校外实践导师指导研究生在实习基地开展实践活动, 其指导费按1500元/生发放。4 .研究生实践及参加学术活动经费(1)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由导师指派或带着参加相关专业学 术会议2次,要求提交会议论文参会,费用按XX师范学院差旅费 管理方法执行。(2)研究生为撰写毕业论文外出调研,必须确定论文题目、提 交撰写提纲并经导师审定同意,费用按XX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 法执行,不超过800元/生-年。(3)研究生专业课教学所需资料及学术论文的打印、复印费, 不超过200元/生年。(4)研究生专业技能训练、课外科技活动、专业竞赛、社会实 践及日常各项文体活动的经费据实报销,不超过1000元/生-年。5 .研究生论文辩论评审费(1)开题评审费。校内专家评审费按3课时/场计算,秘书100 元/场,每场专家不超过5人。校外专家评审费按XX师范学院劳务 报酬管理方法执行。(2)辩论评审费。校内专家评审费按4课时/场计算,秘书100 元/场,每场专家不超过5人。校外专家评审费按XX师范学院劳务 报酬管理方法执行。(二)培养学院绩效拨款学校根据培养学院研究生培养规模,按2200元/生-年标准核 拨人员经费,纳入该培养学院绩效工资总量。培养学院应根据人才培 养方案及本方法等相关规定做好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其中包括教学 管理、生活管理、实习实践管理、平安保护、质量监控、就业指导及 学院专兼职管理人员管理经费等。(三)研究生助学金学校按500元/生月标准、每年按10个月发放助学金,每月 由培养学院上报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经研究生处(学科建 设办公室)统审核核准后发放。三、经费管理使用原那么(一)以上所有开支项均由培养学院负责人签字,其中研究生学 术经费开支须导师同意后上报学院,经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审核后,按照财务有关规定报销。(二)教师授课课酬、导师津贴、研究生论文辩论评审费、培养 学院绩效拨款为人员经费,纳入学校绩效工资发放。(三)各培养学院应管好用好研究生经费,严格把关,合理开支, 不得挪作它用,不得提高开支标准和扩大开支范围。、本方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