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2年最新版).docx
编号:WD-HT-063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2年最新版)合同书一CONTRACT DOCUMENT甲方:乙方:日期:合同系列文字均可修改一-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 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 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 清理现场到达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当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 成的损失和罚款;(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 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1234567合同范本 I CONTRACT TEMPLATE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您可以在此处填写公司名称或地址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HERE第10页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2年最 新版)说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 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有需要可以下载修改或直接打印。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 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 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 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 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 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 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 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2 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 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 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 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 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 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 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 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 发包人承当。4、图纸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 承当。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当,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 务。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 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 给发包人。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存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 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 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 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 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 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 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 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 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 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 的约定处理。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 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 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 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 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1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工程 经理,工程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 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 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 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 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 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 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 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 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当,延误的工 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6.2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 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 延误,发包人应承当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 失,顺延延误的工期。6.3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工程经理工程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7.1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经理签字后 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7.2 工程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 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 时,工程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平安的紧急措施, 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 人,由发包人承当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 承包人,由承包人承当费用,不顺延工期。7.3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工程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 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4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工程经 理。8、发包人工作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 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 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 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 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 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 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 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 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当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局部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 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当。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合同范本 | CONTRACT TEMPLATE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 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9、承包人工作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 )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 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 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2 )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 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 设施,产负责平安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 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 境保护和平安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 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 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