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中三种评标方式的利弊分析.docx
土建工程中三种评标方式的利弊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施 行以来,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得到了全面推行,工程招标率 特别是公开招标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随着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 进一步实施,有关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的实施细那么势必 尽快制订。本文就土建工程中公开招标的三种常见评标方式 作一些分析,希望能给评标、定标实施细那么的制订作一些参 考。一、“标底式”评标标底是招标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设计图纸、有关定额与 取费标准等计算的投资总额,并经当地招标主管部门审核后 所确定的发包工程造价。这种评标方式以价格考察为主,跟 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法规配套,能照顾施工单位的利益,使 工程施工建立在合理利润根底上,可充分保证工程质量,也 是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的一种主要评标方式。但是,这类评标方式存在许多弊端。第一,标底的编制 费是按投资总额的比例收取,对业主来说,是一笔不少的钱, 这无疑加重了业主的工程支出费用;第二,编制出来的标底 容易泄露。一是从标底编制人员口中泄露,二是从业主处泄 露,三是从当地主管部门泄露。这就使工程招标造成不公平 竞争,是不公正的;第三,这种评标方式与国际惯例不接轨。 一方面标底是以定额或信息价或供给价或内部价及取费标 准算出的,这些价格本身就差异较大,各.投标商所得信息 的渠道不同,投标价与标底定会有很大差距,造成报价与标 底差距较大;另一方面,标底把各投标商的生产技术水平、 经营管理及资源条件放在同一水平考虑,没能表达优秀企业 的优势(管理优势、生产技术优势、资质优势、业绩优势、 价格优势),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利益。二、“打分式”评标“打分式”评标是在商务合格、技术合格条件下,将一 些主要内容如工程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业绩信誉、 优惠条件、平安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作为 打分工程,按照评委的打分得出中标单位的推荐顺序。其中, 工程报价的分值较多。这种评标方式兼顾了价格、技术等各 方面因素,能客观反映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能全面评估投 标单位的整体实力,同时,业主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 调节评分工程及分值,有利于工程工程的顺利实施。但是,以下原因将会导致评标时的不公平、不公正:第 一,评分标准中工程及其定量标准不准确;第二,业主对评 委施加影响或评委对各投标文件不可能开展较全面的阅读、 理解、比拟;第三,业主和评委的主观倾向性制约评标。三、“最低评标价”评标这是一种国际惯例,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合格、技术合格 条件下,将最低评标价的投标单位定为第一推荐中标单位。 这样可以减少评委的主观倾向性,表达了投标单位的管理优 势、生产技术优势、价格优势,节约工程投资。这种以价格考察为主的评标方式,第一,不保护投标商 的利润,如果资金不到位,那么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同时施工单位要担负资金周转困难和利润率极低的风险;第 二,我国多数施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施工企业还没有这种实 力及投标经验,制约了这些企业的开展,不利于社会主义的 市场经济的开展;第三,低价抢标,高价索赔,给施工过程 造成较多的麻烦,甚至严重地影响工程顺利开展。综上所述,不管哪种评标方式都有利有弊,但都要求招 标文件的商务局部准确、完整,技术局部完善、规范,工程 量清单全面、不能有漏项,同时如果能以某种评标方式为主, 兼顾其他两种评标方式,减少评标过程中的主观性,并能制 定针对评委的有效的监视机制,评标一定会更加公平、公正。 为了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落到实处并发挥更大 的作用,制订有关评标的实施细那么已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