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空白.doc

    • 资源ID:35544811       资源大小:127KB        全文页数:39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2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空白.doc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空白 正本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辽 宁 省 建 设 厅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_ _承包人(全称): 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_工程地点:_工程内容: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批准文号:_ 资金来源:_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竣工日期:_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元(人民币)¥:_元六、组成合同文件:组成本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 年_ 月_ 日合同订立地点: _本合同双方约定_后生效。发 包 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_ _委托代理人:_ 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住 所: 电 话:_传 真:_ 开户银行:_ _账 号:_ _邮政编码:_ _承 包 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住 所: 电 话:_传 真:_开户银行:_账 号:_邮政编码: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编号: (章)年 月 日经手人: 鉴证机关意见:编号: (章)年 月 日经手人: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合法继承人。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代表。16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单位。 17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单位。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人委派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尾行本合同代表,其具体分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范围内工程。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款项。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方法增加合同价款。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经济支出。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承包天数。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绝对或相对日期。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绝对或相对日期。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用于工程施工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供施工使用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过失,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情况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要求。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最后一天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 工程量清单(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工程师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约定适用地方标准、规范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标准、规范。属强制性标准,发包人、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图纸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方。本合同终止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2监理人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人委派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事件时,负责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此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8条关于争议约定处理。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56不实行工程监理,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6工程师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自己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经发包人同意,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形式函件,与工程师发出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任何书面形式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62工程师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通知。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通知,并履行约定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工期。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前任职权,履行前任义务。7项目经理71项目经理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方,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74承包人如需更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前任职权,履行前任义务。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需要;(3)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施工场地内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畅通;(4)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真实准确性负责;(5)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证件除外);(6)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 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 发包人应做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82发包人如将前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工期。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 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费用;(2) 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 按专用条款约定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费用;(5)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罚款除外;(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工程部位和相应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 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损失和罚款;(9) 承包人应做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视为同意。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3工期延误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 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 发包人派出工程师或在施工现场发包人雇用其他承包人所造成或引起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停工;(4)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5)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6)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7) 不可抗力;(8)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其他情况。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4工程竣工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工期竣工。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四、质量与检验15工程质量151工程施工应达到协议书约定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未达到约定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6检查和返工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3工程师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8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9工程试车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安装范围相一致。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运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95双方责任(1)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2)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3) 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5) 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与检查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费用。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2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费用。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涔约定采用其中一种:(1) 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 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 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计算方法。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重大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期超过十二个月;(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国;(4)双方约定其他因素。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24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应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相应扣回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263发包人超过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双方应当按专用条款约定,制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72发包人按一览表所定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27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274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1)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2) 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3) 发包人供应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4)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5) 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6) 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使用前,同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28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时间运出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产品,承担由此发生费用,由此延误工期不予顺延。28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工期不予顺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286由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八、工程变更29工程设计变更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变更:(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 增减合同中约定工程量;(3) 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造成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工期相应顺延。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更改及对材料、设备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费用和获得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31确定变更价款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8条关于争议约定处理。315工程师确认增加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日期和份数。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费用。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日期。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326中间交工工程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3

    注意事项

    本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空白.doc)为本站会员(叶***)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