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上海曼伦商贸有限公司装修合同天德20140730.docx
上 海 天 德 建 设 (集团) 有 限 公 司Shanghai T.D.A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工 程 合 同 建设单位 上海曼伦商贸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 人民币 460000.00元 合同编号 装 修 工 程 承 包 合 同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 上海曼伦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 : 肇嘉浜路1033号徐家汇国际大厦11楼 邮 编 : 20030 联系人: 孔小姐 电 话 : 021-51692299 承包方(乙方) : 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襄阳北路97号601室 邮 编 : 200031 联系人: 琚思琴 电 话 : 021-6472669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总则 1. 工程名称: 上海曼伦商贸有限公司新办公室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1033号徐家汇国际大厦11楼 3承包范围:室内装修、电气照明,具体内容详见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及平面设计图等配套工程图(见附件)。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装修材料及设备均由乙方根据双方确认负责采购,并负责运输和保管。5工程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6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预算总造价 金额:RMB 460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 肆拾陆萬元整 工程报价遇以下情况如此处理A、合同签订后市场材料、设备价格浮动,乙方人工费用变更,政府有关政策的变更,乙方过错原因导致费用增加都不属于调整合同价款的范畴。B、 施工过程中,如非乙方过错导致需变更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中规定的施工项目和数量,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后,可按双方协商规定的单价乘以变更后乙方承造的数量调整合同价款,且发生变化的施工内容须经甲方签字确认数量及金额后,乙方再行施工。7、图纸提供日期:于合同签订时由乙方提供整套设计施工图纸。图纸提供套数:壹套第二条:工程期限 工程项目计划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上述竣工日期,如遇下列情况,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相应顺延期限。1. 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开工。2. 如因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被迫停工时。3. 如因乙方开工后甲方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对乙方施工有影响时。4. 如因甲方付款延期,对乙方施工有影响时。第三条:施工准备及施工要求1 乙方负责设计制作施工场地的施工图。2 上述图纸及表格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提交甲方审核。3 乙方必须按甲方审批的图纸、工程预算书中确定的项目、国家颁发的建筑技术规范及相关法规规定、及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防火防盗安全。4 乙方负责办妥所有审批手续及施工前准备工作,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5 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必需的水、电等施工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第四条:物资供应包工包料的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材料样板和设备说明书,质量由乙方负责。第五条:工程款的结算和付款方式1. 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40%预付款计RMB 184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捌萬肆仟元整 ) , 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开始施工。工期过半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30%预付款 计RMB 138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萬捌仟元整)。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入住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5% 计RMB 11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萬伍仟元整)。甲方待竣工后三个月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 计 RMB 23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萬叁仟元整)。2 最终的价格以实际工程为结算价格。3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闸北区沪太支行 银行帐号:03-3610 0004 0008 859第六条:乙方责任及施工、验收标准1.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并达到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良好标准。2. 乙方负责工程过程中及竣工时施工场地的清洁工作。3. 开工后,乙方应每隔五天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状况报告,并及时提出有关技术性建议。4、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施工设计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天之内提出设计、技术变更文件。 5、隐蔽工程乙方必须于施工前2天通知甲方,并在完工后2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及时验收,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验收合格书面报告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乙方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盖章确认,工期可顺延。第七条:工程交验与保修期1. 验收时,如发现因乙方责任造成不合格需返工或修补时,甲、乙方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并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而后由甲方复验合格后,乙方再行移交。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修,自竣工验收后甲方入住日起算,保修期为 叁 年。保修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包括施工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质量)问题,乙方应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天内免费保修或返工,直到修复完善为止甲方不负责返工的任何费用。 3、保修期内,因乙方工程质量(包括施工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有人员和财产损失或引起其它任何纠纷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1. 甲方派: 为驻现场负责人。 乙方派: 为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防火、防盗及施工安全,在施工中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3、 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审核乙方的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所购材料质量、用款计划及其结算,并监督、验证乙方的工程进度和质量。4、 甲方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并不排除乙方对工程质量负有责任。5、 甲方驻地工程代表有权随时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及质量(包括乙方所购材料的质量),如果乙方的施工行为存在不安全因素或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乙方应即刻纠正错误。乙方纠正错误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恢复施工。6、 如甲方驻地工代表不在施工现场,乙方应联系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经寻找确实无法找到(过6个小时后),又急需进行下一工序时,乙方视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第九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工,应承担违约损失。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2。2.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规定的,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工程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价款的2计。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有赔偿责任。3.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4款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有赔偿责任;因此引起一切纠纷的与甲方无关。4、如甲方未按期付款,造成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付款延期3天以上,经书面通知2天内甲方未有任何纠正行为后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自行承担停工损失并赔偿乙方由于停工而造成所有损失。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一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过后失效。第十二条:附则本条款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补充条款,该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合同附件1. 工程预算书2. 工程施工图甲方单位: (章) 乙方单位: (章)税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联系人: 联系人:地址: 地址: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中国·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