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及终止合约商关系管理程序-范本.docx
离职人员及终止合约商关系管理程序1.0目的:本程序旨在控制离职雇员和终止合作客商进入我厂区,严格遵守C-TPAT有关控制非准 许进入的要求。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离职人员(含辞工/换岗/自离/解雇)和已终止合作的客商(含 供货商/承包商)。3. 0执行程序3. 1离职人员的管理措施3.1.1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或总经理提出辞职申请,辞工人员须如实填 写好辞工书后交部门组长或部门主管;3.1. 2部门组长或主管查明事实后签名交总经理批准后,再交部门主管及人事部主管签 名,辞工人员在辞工期间须正常工作,遵守厂规厂纪;3.1. 3有使用计算机权限的职员在离职时必须交回计算机使用密码,交回后公司IT管 理人员必须立即取消和更换该计算机的使用密码,使离职人员不再有机会和权限进入该计算 机;3.1.4辞工职员人员离职时,需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对所领的工具、办公用品、锁 匙、文件等交清及工作做清交接,如有损坏或遗失公物须照价赔偿(办公锁匙损坏或遗失要 及时更换),交接后由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审批表上签名确认;3. 1.5员工辞工到期时辞工人员将工卡、锁匙、厂服、工作帽及厂证交给人事部,人事 部检查辞工书、证明等无误后开放行条并交安全经理批准;3.1. 6被解雇及辞退的员工名单由人事部提供,由保安员负责监督对辞退员工行李的检 查,办理退出床位手续,安排在下班时间经保安员检查及相关盘问后离开,并收回放行条;3.1.7换岗人员需经该部门上级和接收部门上级批准同意,方可进行相关换岗手续;3.1. 8换岗人员在换岗前,须填写员工换岗交接事项清单,须向该部门完成交结清单, 并在接收部门进行上岗前培训,并填写员工换岗登记表;3.1.1 1.9凡已离职员工(含解雇、辞工及开除)一经离厂后,保安员有责任不再让其进入 厂区内;3.1.10 有雇员离职,人事部需记录于员工离职审批表,清晰注明离厂人员姓名、 时间、原因(方式),并提供相关数据给保安部;3.1.11 保安人员严密监视有自动离厂人员利用其未被收缴的厂证混入厂区,发现此类 事件,可强行收缴其厂证及拒绝其进入,并根据事态情形决定是否报警;3.1.12 凡被解雇的员工一经离厂后,人事不不得重新聘用。3. 2终止合约关系之供货商/承包商/客户3.2. 1如有终止合约关系之供货商/承包商/客户情况出现时,PMC部应实时将相关数据 和信息提供给保安部门,内容简介应当包括客商单位名称、终止合同的时间,原因以及经常 往来我公司的业务人员姓名等资料。3.3. 2保安部接相关部门通知后,再有终止合同的客商要求进入厂区则可予以拒绝;如 的确有需要,须征得最高安全负责人同意凭其签名的放行条方可进入。4. 0相关文件4. 1员工离职审批表4.2. 员工换岗登记表4.3. 员工换岗交接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