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财务管理制度.docx
小区财务管理制度小区财务管理制度为坚持服务业主、节约办事的宗旨,防止腐败及滥用职权的 现象发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那么和提高小区财务工作透 明度和规范性的指导思想,加强收、支管理,规范报销行为, 保障业主共有资金平安,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 那么,制定本制度。一、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总那么1 ,合理编制业主委员会财务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 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那么,并对预算实施全过程控制和 管理。2 .合理配置小区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供资金 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业主共有资产的流失,并使其 保值增值。3 .严格执行业委会内部财务审议制度,如实报告业委会财务 状况。4 .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财务监督,维护业主权益,保障物业 管理。5 .接受业主监督,每半年在小区范围内公示业委会财务收支 情况。二、业委会财务人员管理1 .业委会设财务人员2名,其中专职会计1名,出纳1名(由业委会秘书兼任)。2 .会计负责登记或保管银行资金账目的管理;出纳负责现金 支付及业委会账户支付U盾的使用。3 .财务人员同时负责管理业委会日常财务登记、财务会计报 表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支付工作;4 .落实财务公开。5 .保管财务收支账本。6 .离任审计。账目保管人更换或离职前,须进行离任审计及 财务交接。在业委会多数委员(过半数以上)监督下完成审 计、交接,三方签字确认存档。7 .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业委会成员违规干预或要求从事违反财 务管理制度的指令。三、业委会资金管理1 .禁止挪用和为其他公司垫付业委会账下和共管账户中的资 金。为了资金平安,业委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由财务委员 或出纳专职负责银行现金存取,他人不得保管、私存业委会资 金。除业委会共同议定的款项外,业委会及共管账户中的资金 不得用于因私、垫支或挪作他用。2 .禁止违规支付。业委会资金实行主任审批负责制,当一次 性支出在人民币10000元(不含本数)以下时,由业委会主任 审批签字、经办人签名、财务审核并加盖业委会公章后方可支 出或报销;当一次性支出超过人民币10000元时,需报请业委 会表决,经过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后,由业委会主任签字、经办 人签名、财务审核并加盖公章方可支出或报销。3 .禁止利用业委会资金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提供借款或为任何 第三方提供担保。4 .禁止白条报销。所有资金使用凭票报销、凭单收支,会计 凭证按月装订成册。原那么上不得使用白条报销,特殊情况需要 提交情况说明和二人以上见证人签名。四、小区收入与支出管理(一)业委会账户收入1 .业主共有场地、设施租赁及公共收益等纳入业委会与物业 公司共管账户需要额外缴纳税费的收入;2 .业主、委员及其他有关方面自愿捐赠的收入;3 .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其他不宜纳入共管账户的收入。(二)与物业公司共管账户收入凡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缴纳物业 费、违约金、返纳律师费、返纳水电费、装修保证金、建设工 程施工单位质保金等,均纳入共管账户中。(三)小区支出管理1 .业委会预算经费及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支出均从共管账户中 支付,双方均遵守物业公司财务报销制度,并接受业委会财务 与物业公司财务人员的互相监督审核。2 .业委会账户原那么上不承当业委会正常工作费用的支出,累 积收入转交物业用于小区建设。3,由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的,给予生病住院的委员及业委会 工作人员、因病或遭遇不幸的热心业主的慰问金和慰问品(统 一标准:300元慰问品,500元慰问金),从业委会账户下业主 捐款账目支付。4.其他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特殊原因,需要 从业委会账户支付的费用,需经业委会全体委员商议,一致同 意的,集体负责。五、财务监督1 .定期公开。财务会计每月向业委会汇报收支情况,每半年 向业主公示财务状况;物业共管账户财务状况每季度向业主公 不O2 .换届审计。完成换届选举后产生的业委会应当委托第三方 审计机构对上一届业委会财务情况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 果进行公示。公示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指定的 公告位置公示,或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质 询;任期较长的业委会,原那么上每两年进行一次任内审计。3 .换届交接。业委会换届选举后,新旧业委会应当将财务凭 证、报表、账户银行开户资料、U盾、公章等财务有关档案资料 办理移交签收手续,确保不丧失。4 .接受业主监督。对业委会账目有异议的业主可以就异议事 项提出书面质询,业委会认为质询合理的,应在十日内予以回 复,必要时可以展示相关资料,予以说明;质询中有不合规合 理之处,应及时予以纠正。5 .违规追责。业委会委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经查证属实的, 业委会可劝其主动辞职;拒不离职的,可呈请政府街道办或业 主代表大会,决定终止其委员资格。因个人行为造成损失及业 主公共财产流失的,由其个人承当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本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 施。如有不妥之处,再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