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汽车租赁合同4篇(精选汇编).docx
2022汽车租赁合同4篇汽车租赁合同篇1出租方:租赁承租方:公司一、租赁车辆状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 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运输车辆租赁合同。(D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2、不承当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当赔偿、维修义务。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 用银行信用卡消费,那么需自行承当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节假日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以 方式通知甲方,否那么视为有效预定。(4)乙方的任何预定在甲方未确认或已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的 情况下对甲方均无约束力。(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执行的租车价格不能高于甲方制定的市场门市价。(6)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节、十一国庆节)预定须提前3 7个工 作日办理预定手续。(7)节假日期间价格按协议同比上浮20% 50%不等,(依据当时公司规 定的市场价以 或 为准)。(8)租车押金及租金在租车时一次性付清,具体规定以机场 公司汽车租用合同及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预订后,根据乙方或客人要求,在离甲方办公地点 十公里内免费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或将客人接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手续。(10)乙方代为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按甲方租车标准严格审核租车人的资 料,按甲方要求填写租赁合同书并提供担保。三、租车优惠(1)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价格优惠、优先办理,租车紧张时优先安 排等服务。(2)乙方租车累计积分达 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费机场接送,享用完此优惠,重新累计。(免费接送机路线指 市区一一机场、市区*>机场)O四、结算方式甲方在协议价格基础上为乙方代收超额部份,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订传 真件与甲方财务部门核算,月底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此超额部份转帐至乙方 指定帐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6%税金。五、违约责任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在其他补充条款项补充,所补充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如遇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七、其他补充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4、自行承当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当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 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7、承租方必须承当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五、抵押条款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 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 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六、保险条款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 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 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 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假设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 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 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局部。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 承租人承当。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 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 须的有关手续,那么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当保险事件不 能赔付的责任。七、违约责任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 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局部租 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 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 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 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九、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 可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合同及附件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出租方:承租方:盖章:盖章:代表:代表:日期:日期:汽车租赁合同篇2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 那么,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一、摊铺机概况:二、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1 .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2 .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三、甲方为乙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 人,由乙方负责食宿,由甲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四、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1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假设乙方继续使用,应 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2 .租赁期间原那么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一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一小时局部应视为加班,按超 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元/月,超出工作 小时加班局部,另计收加班费。3 .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 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 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五、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1 .设备的进场费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 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缺乏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当)。2 .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3 .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 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4 .在工作过程中,乙方假设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 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局部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 一小时的租赁费。5 .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当。六、甲方的义务:1 .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2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 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3 .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4 .甲方机手应每日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月或租期结 束将此表交乙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七、乙方的义务:1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的平安,如因 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丧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2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3 .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 造成的甲方设备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 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4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 收收据交给甲方。八、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 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 .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 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赔偿责 任。3 .假设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 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九、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 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 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当。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汽车租赁合同篇3经营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 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 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二、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 费。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 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缺乏局部的赔偿,押金仍抵压缺乏的,有继续索赔的 权利。三、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 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那么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 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 乙方应向甲方赔偿。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 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 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那么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 失。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 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 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那么将收取20元清理费。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 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 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 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 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 管理条例处理。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 方承当,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 算。假设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10、乙方在承租期间,假设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 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当,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n、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 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 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 赔偿,乙方须承当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 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14、全车丧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当。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 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 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那么由担保方承当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 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 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五、其它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 损失的责任。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汽车租赁合同篇4甲方:乙方:为进一步促进 省旅游业的开展及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实现双赢的原那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自 驾车租赁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驾租赁车辆,租车价格如下时间车型日租(元/天)协议价押金(元/天)接送机接送机备注5天内5天以 上 市至 机场协议价 市至 机场协议价租车:1) 6小时以内按半天收费2)日租24小时,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数3)燃油 费自理接机:费用已含燃油费及司机费注:(1)市内、市内指机场 公司10公里内,超出部份按 元/公里计算;(2)按送机服务以两小时为准,如遇误点,超出时间按 元/小时计算(每超出20分钟按1小时计)。二、车辆预订、更改、取消和责任(1)乙方在客人要求预定车辆时,必须注明客人人数,用车要求、车型、 使用天数、结算方式及标准,送车地点等以 或 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 预订工作。(2)乙方如无特别要求,一般预定只保存至约定时间延后3个小时;节假 日期间,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交纳所订车型及所租用天数的租车预订金(预定 金不少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约定提车,甲方不退还预定金,预定金不 计利息。(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预订,平时须提前6个小时以 方式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