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docx
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平安隐患专项整治方案按照关于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 塌事故教训迅速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平安隐患再排查再 整治的紧急通知和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平安隐患专项整治 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开展和平安,结合全镇 既有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 年行动和平安生产大检查部署要求,重点排查自建房等既有 建筑,及时消除平安风险,坚决遏制倒楼事故,切实维护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平安 环境。二、整治重点各村(居)、各职能科室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拉网式、 全覆盖的要求,对全镇包括自建房在内的所有既有建筑平安 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整治重点为以下情形:1 .原作居住用途改造为面向社会作为生产经营等公共 用途的自建房,如将一般住房改为饭店、商铺、小作坊、简 易生产用房、承办红白喜事等房屋或场所;2 .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 “多合一”自建房;3 .位于小城镇、城乡结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 建房;4 .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 集、改扩建的自建房;5 .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 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 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6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 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工程员工集中 居住的房屋;7 .全镇既有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两违” 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平安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 的房屋建筑;8 .低洼地块、临河地段、软弱土层上的自建房等既有建 筑。三、时间安排1 .排查推进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5月底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既有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和平安 监管责任清单(附件1),各村(居)、各职能科室根据各 自职责组织对自建房等既有建筑进行再排查(参照附件3、 附件4),并建立工作台账(参照附件5),对排查出有安 全隐患的房屋,镇统一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第三方鉴定检测 机构进行鉴定。对经营类人员密集自建房、无设计图纸私自 拆改的经营性房屋、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将住宅改为商业的房 屋、群租性自建房必须进行房屋平安鉴定。各村(居)、各 职能科室对包括自建房在内的既有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 进行查漏补缺“回头看”,相关信息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要 及时在“泰州市既有建筑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对存在安 全隐患的房屋制定“一案一策”,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动态 销号。2 .隐患整改阶段(2022年6月至8月底前)各村(居)、各职能科室对排查出存在平安风险隐患的 既有建筑,要根据风险等级、建筑性质等情况,科学制定整 治方案,及时开展平安性评估或鉴定工作。对D级危房或存 在重大平安隐患的建筑,应当第一时间依法清人、停用、封 房,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C级危房和其它存在平安隐患 的自建房等既有建筑,要迅速催促落实产权人主体责任,应 当停用的停用到位,应当加固维修的加固维修到位,应当拆 除的依法撤除到位。同时,坚决遏制既有建筑隐患增量,在 各村(居)迅速设立既有建筑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申报受理窗 口。3 .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9月至10月底前)各村(居)、各职能科室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 型做法和问题缺乏,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通过本 次专项行动提高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平安隐患日常管理水平。四、工作要求1 .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各职能科室要牢固树立 平安开展理念,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充 分认清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 要性,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自建房 等既有建筑平安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做到排查见底、措 施到底、整改彻底。2 .压实各方责任。各村(居)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 亲自部署,主动靠前、深入一线,抓好排查整治工作。各职 能科室要按照既有建筑平安监管责任清单,切实扛起本行业 既有建筑平安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危害使用平安的违法建设、 违规改造、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活动,确保监管责任不留盲 区和漏洞,确保问题隐患排查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 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强化责 任人合理使用、日常维护、规范改造、及时除险和依法承当 责任的意识,严格规范使用行为。3 .加强督查考核。镇政府将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平安隐患 整治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内容,各村(居)、各职能科室要充 分落实整治责任,定期开展自查。同时,镇纪委将牵头组织 专项督导,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在专项工作中弄虚 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将及时通报、重点督办。4 .构建长效加强机制。各村(居)、各职能科室要结合 既有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 年行动和平安生产大检查,巩固提升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平安 隐患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由镇、村、组等构成的房屋安 全监督管理网络,充分发挥三员管理模式作用,推动全镇监 管体系逐步完善,提升本质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