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经销合同(2).docx
可编辑代理商经销合同(2) 金额月份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金额全年合计2.3 乙方必需101%按以上表格完成相应月销售额或年度月平均销售额,假如不能完成季度销售额70%,那么甲方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2.4 乙方假设完成年度总销售额的80%以上,那么甲方无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下一年度的代理经销权,下一年度的合同销售额依据须经甲方评估及当地行业市场开展实际状况调查订定。假设乙方在双方合同期内前6个月未能完成年度总经销额40%以上甲方那么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本年度代理经销商资格;假设乙方全年未能完成年度总销售额的70%,那么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下一年度经销权资格。2.5乙方如有工程或特别订单需求选购其它非乙方签约类产品,必需提前向甲方报备,授权后允许可向甲方其它签约类别的经销商订货。2.6 乙方不得同时经销与甲方同档次、同类型的国内外产品。2.7 乙方必需承受甲方市场价格指导并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且乙方只能在约定地区销售,乙方及其分销商不得跨地区销售。2.8 乙方不得假冒“xxxxxxxx”系列产品或利用甲方公司名义用其它配件组装假冒“xxxxxxxx”系列产品。乙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在甲方帐上的保证金,缺乏部份可向乙方提出恳求支付补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2.9 甲方经销商之间因市场实际须要进展调货的,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乙方有义务履行相关调货责任及运费,由调货双方经销商之间自行结算。订单管理3.1 乙方订货应按甲方规定填写订货合同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商务人员审核签字后传真至甲方确认,订货合同单上应注明该批订货的交货期、运输方式及发票类型,其它方式甲方不予认可。3.2 甲方承受乙方最低订货单位以50万/次为单位,须按合同金额约定下季度订单可按月分三批次出货,不承受零散订货。3.3 常规产品的正常订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订货合同单对发货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3.4 如乙方订做的非标准产品,须在订货合同单生效后1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货款到帐后甲方即起先生产,发货时间由乙方货款到帐时间与订货合同单甲方确认的生产时间为计算依据。3.5 全部产品,如非甲方产品质量缘由,甲方不承受乙方的退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