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检查记录(2016)安检机构.doc
编号:内审员内审组长审核日期年月日审核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质量手册准则条款要求审核内容/方法审核记录受审核部门/责任人审核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不适用4.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4.1.1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查: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是否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是否在有限期内;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或者相关表述;是否有影响其检测活动公正性的诸如生产和销售等经营项目。查:是否在体系文件中明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明确,其余证明文件齐全有效,属实。体系文件中有明确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总经理办公室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查:独立的运行机制,法人授权文件。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查:质量手册组织机构图是否明确表明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层次、相互关系、岗位责任无重叠)。内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层次、相互关系、岗位责任明确无重叠,能满足检测活动开展。总经理办公室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查:是否有公正性声明或承诺及相关的程序或制度,有无违规现象(含信用等级等行业规定)公司有公正性声明、服务承诺,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能恪守职业道德。办公室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性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查:是否制定并实施保证公正性和诚信的承诺,是否有制度保证?或有规定和相应记录。如有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是否进行识别,是否有制度、有措施保证不受影响。实施情况是否满足要求。查:机构人员一览表,上岗证和检验检测人员承诺书,人员是否有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情况。有制定保证公正性诚信性程序确保工作人员不受内外部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它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实施效果较好。人员花名册表述明确,员工持证上岗,检验检测人员有不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承诺书。办公室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查:是否建立了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是否按照保密规定,做到保护客户商业或技术产权的事项,以保证客户的利益不被侵害。有制定客户机密和所用权保护程序,并按规定执行。办公室4.2具有及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查:是否制定人员管理程序文件,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做出规定,是否及其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查:相关人员是否知晓和理解自身工作重要性,是否有培训、宣贯或其他内部沟通记录,应含有实现质量目标的宣贯内容及质量目标分解的内容。有制定人员管理程序,确保人员资格、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规范进行,并及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定期向员工宣贯培训公司的方针、目标、要求,让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目标,工作的重要性,并满足工作。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办公室4.2.2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所需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查:最高管理者是否负责管理体系的整体运作,发布或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最高管理者履行全面组织管理体系运行和持续满足要求的承诺,包括管理体系变更时,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证据。查:最高管理者是否组织管理评审并有效实施。由总经理负责管理体系的整体运行,并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声明。总经理负责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有证据可查。有2015年管理评审资料,实施有效。总经理办公室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的代理人。查:技术负责人是否全面负责技术运作,任职条件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查:质量负责人其职责和权利、任职条件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是否可直接及最高管理者沟通,能保障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查: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管理人员是否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有技术负责人一人(),全面负责技术运作,任职条件满足规定要求,有据可查。有质量负责人一人(),负责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保持,任职条件满足规定要求,有据可查。体系文件有明确关键管理人员权力委派代理。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办公室4.2.44.2.4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查:人员技术档案,授权签字人是否经机构提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由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并经机构授权。查:抽查报告,是否存在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情况。公司 () 两名授权签字人均由公司提名,任职条件满足要求,并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公司授权。抽查报告不存在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情况。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4.2.5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查:是否对所设立岗位职责的人员进行能力确认,下发任职文件。查:(1)是否建立了监督工作程序;(2)监督员的数量和专业领域能否覆盖能力范围,是否有任命文件,是否符合条件要求;(3)是否制定了监督计划,监督的重点尤其是在培人员、新上岗人员、操作关键项目的人员是否进行了监督;有人员培训和考核程序,有任职文件。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有授权任命监督员两名()覆盖其全部检验检测能力,熟悉各项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人员,制定有监督计划,有对检验操作人员及新上岗人员进行监督。技术质量室办公室4.2.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培训计划应适应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查:是否制定人员教育和培训程序。查:(1)制定的人员培训计划是否是否合理,是否及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2)是否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有制定人员培训和考核程序。有基本培训、技能培训、专业培训、改进培训和上岗培训,及公司当前和预期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并有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技术质量室办公室4.2.7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查:人员档案,人员是否能够胜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是否满足检验检测技术工作的需要,有无相关记录。所有人员具备检测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满足检验检测技术需求,有人员资格和能力考核确认记录表。办公室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4.3.1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查: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全覆盖(固定、离开其固定设施和临时或移动设施的场所)各类场所。体系文件覆盖机构固定设施内的场所,以及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检验检测工作。总经理检测室4.3.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查:现有的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均有利于检验检测活动的正确实施;查:在检验检测机构永久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检验检测时,对环境条件和设施的控制是否作出合理安排,是否有相关记录。现有设施和环境条件有利于检验检测活动实施,满足标准规范要求。有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有效的对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进行控制。技术质量室检测室4.3.3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查:结果质量有影响的场所是否有监测、控制等保证设施,是否进行了记录;当环境条件已经危及到检验检测结果时,是否立即停止检验检测。有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等,当环境条件危及检验检测结果时,立即停止检验检测,技术质量室检测室4.3.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查:是否有必要的内务管理程序文件,是否包括有关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必要措施,实施是否有效。有内务管理程序包含有关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必要措施,实施有效。办公室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4.4.1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及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查:对设备的校准是否有程序,是否制定了溯源计划,是否能保证设备在在投入使用前均进行了校准,并满足检验检测需求。有制定量值溯源管理程序,保证了设备投入使用前均进行了校准,满足检验检测需求。技术质量室4.4.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配置、维护和使用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查:是否制定并实施检验检测设备的管理程序,是否覆盖所有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操作,是否能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是否能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制定仪器设备控制及管理程序并实施,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技术质量室检测室4.4.3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并标识其状态。查:是否配备了正确进行检验、检测的全部设备,其量程、准确度等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制定了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计划。设备在投入服务前是否进行校准或核查并确定满足使用要求,是否有设备标识。按当前检测所用标准,现有设备满足条件,有制定量值溯源管理程序,投入使用前都有检定或校准,满足其条件,并有设备标识,标识设备状态。技术质量室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标准应满足溯源要求。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查:相关的检验检测记录,修正因子(或修正值)是否得到应用。是否对设备的硬件和软件进行必要的保护防止发生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仪器设备控制及管理程序有对修正值应用,硬件和软件备份更新的明确规定。保证了硬件和软件正确更新使用。技术质量室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查:当需要时是否建立设备期间核査程序,是否编制了期间核查的作业指导书。是否制定了设备期间核查的计划及有效实施并保留了相关记录。公司有编制期间核查程序、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有计划的实施期间核查。技术质量室4.4.4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应加以唯一性标识。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并对其进行正常维护。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查:是否保存对检验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档案, 档案内容是否齐全、符合要求。查:现场仪器设备是否有状态标识,标识内容是否满足要求。查:检验检测设备是否均由授权人员操作,是否有授权文件。设备档案内容齐全,复合要求。设备仪器有唯一性标识,内容符合要求。检验检测设备均有授权人员操作,有授权文件。技术质量室检测室办公室4.4.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使用、隔离或加贴停用标签、标记,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设备能正常工作为止。应核查这些缺陷或超出规定限度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查: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是否立即停用,是否有记录。是否采取了措施能确保不被误用。进行修复后的设备是否通过校准或核查表明能正常工作。查:是否检查这种缺陷对过去的检验/检测的影响;是否编制了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对不符合工作予以及时处理。有设备运行记录和设备维护维修记录,停用设备有标识标记,修复后通过核查投入使用。有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技术质量室检测室4.4.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查:标准物质的溯源是否有文件规定。查:是否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核查。有量值溯源管理程序有标准物质管理程序,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按期间核查程序要求核查。技术质量室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4.5.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及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查:是否建立、实施和保持及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是否建立了管理体系文件(体系文件是否齐全)。查: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发放到组织机构部门、是否进行宣贯、执行,是否有相关记录。建立的管理体系及本机构相适应,体系文件齐全(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计划、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等)。管理体系的运行,全员参及,有效实施。有培训考核记录。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办公室4.5.2检验检测机构应阐明质量方针,应制定质量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查:员工是否能获取、理解执行机构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否输入管理评审。有制定计划进行质量手册培训。有2015年管理评审资料可查。总经理质量负责人办公室4.5.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标识、变更和废止,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查:文件控制是否有程序,内容是否齐全,规定是否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受控编号方式是否清晰。文件受控清单及发放回收记录,内部文件、外来文件,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有文件控制程序,均按照准则条款明确规定批准、发布、标识、变更和废止等有效控制。办公室4.5.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查:是否制定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相关程序文件,不同情况下的评审规定或要求是否明确。委托书、标书或合同签署前,是否按照不同的规定实施了评审。有建立和维护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使客户的要求得到准确、及时和有效的满足。总经理办公室4.5.5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体现分包项目,并予以标注。查:分包是否有文件规定;是否对分包方进行评审,是否有评审记录和合格分包方的名单;实际分包方是否满足要求。确认有能力分包及无能力情况:无能力不允许分包。查:检验检测报告中分包结果是否清晰标注。查:分包是否事先通知客户并经客户同意,在委托书中是否有客户同意的确认签字。4.5.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验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查:是否建立了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查:是否建立了合格服务方/供应商名单。是否收集了合格服务方/供应方资料。机构已发生的采购是否受控,是否正确选择具备资格的供应商。是否对服务方和供应商进行了评价,是否对采购品进行了验收。有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程序。建立有供应商名单、资质资料等,并对供应商进行了评价,和对采购品进行验收。办公室4.5.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保持及客户沟通,跟踪对客户需求的满足,以及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查:是否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查:是否对客户进行检验检测服务的满意度调查。查:查阅客户进入相关区域是否有相关申请、批准的记录。有服务客服程序。有客户满意度调查表记录可查。有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登记表可查。检测室4.5.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查:是否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内容是否齐全,职责是否明确。查:相关投诉的登记、处置记录,是否有效处理客户的投诉,相关人员是否采取回避措施,是否有记录。有建立投诉处理程序。相关投诉及处理结果有记录可查。技术质量室4.5.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的处理程序,明确对不符合的评价、决定不符合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批准恢复被停止的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该程序包含检验检测前中后全过程。查:是否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程序。查:是否明确对不符合工作的评价、决定不符合工作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工作、批准恢复被停止的不符合工作的责任和权力是否明确。是否依据程序对不符合妥善处理。是否有相关记录。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不符合工作。有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有不符合报告可查,明确对不符合工作的评价、可接受、责任和权力,并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必要时,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客户。技术质量室4.5.10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当发现潜在不符合时,应采取预防措施。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查:是否编制了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查:对出现的不符合工作是否进行了原因分析,是否针对原因采取了纠正措施,纠正措施实施结果是否进行了验证。是否保留了相关记录。查:是否编制了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查:是否保留持续改进的证据,能证实机构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查相关记录。有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有不符合报告可查。有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有持续改进计划可查。技术质量室4.5.1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记录管理程序,确保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符合要求。查:是否建立了程序,查:质量记录是否齐全,是否记录了所有的质量管理活动。记录是否及时,记录的所有改动方式是否符合程序文件规定,改动人的签名或签名缩写是否清晰。查:是否规定了记录(包括档案)的保存期限,并满足要求。查:电子存储的记录是否有措施。查:记录是否予安全保护和保密。有文件控制程序、数据控制程序。质量记录齐全,符合要求,记录及时、改动方式等符合程序文件规定。所有记录(包括档案)有规定保存期限,并满足要求。有数据控制及软件管理程序。有客户机密和所有权保护程序。办公室4.5.1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便验证其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次,由质量负责人策划内审并制定审核方案。内审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内审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应:a) 依据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检验检测机构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b) 规定每次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围;c) 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d) 确保将审核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者;e) 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f) 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做出审核结果的证据。查:是否制定了内部审核程序。查:是否按照程序规定开展了内部审核,审阅内审资料是否完整(检查:内审计划,内审是否涉及全部要素及全部场所及活动,首次会议及末次会议记录,审核过程记录,不符合项报告是否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针对不符合工作制定的纠正措施是否合理)。查:内审人员是否进行了资格确认,是否经过恰当的培训和授权;内审人员是否做到了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查:内部审核发现问题是否进行了原因分析,制定了纠正措施,纠正措施是否实施、实施的结果是否进行了验证等有内部审核程序。按计划开展内审工作,内审资料齐全符合要求,见2015年内审资料。有内审人员,经过培训获取资格,并由公司授权,且能独立胜任工作。内审发现问题,启用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纠正措施控制程序、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质量负责人技术质量室4.5.1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应保留管理评审的记录。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信息:a) 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b) 及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c) 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d) 质量目标实现程度;e) 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f) 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g) 内外部审核的结果;h)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i) 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j) 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k) 资源的充分性;l) 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m) 改进建议;n) 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训。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a) 改进措施;b) 管理体系所需的变更;c) 资源需求。查:是否编制了管理评审控制程序。管理评审工作是否按照规定和计划组织实施,管理评审是否由最高管理者主持。查:管理评审中的发现的问题和制定的措施,最高管理者是否确保这些措施在适当和约定的时限内得到实施。查:每次评审输入信息是否明确、充分,结果是否恰当。查:管理评审输出是否明确,管理评审报告提出的有关措施是否纳入改进。有制定管理评审程序并按照规定,由最高管理者主持有计划的组织实施。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和制定的措施,能确保措施在适当和约定的时限内得到实施。输入信息明确,内容充分,结果恰当。输出信息明确,管理评审报告提出的有关措施纳入改进。总经理办公室4.5.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方法控制程序。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应优先使用标准方法,并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在使用标准方法前,应进行证实。在使用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前,应进行确认。查:(1)是否建立和保持使用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的程序;(2)是否对检验检测方法受控管理;(3)是否有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验检测数据程序。(4)新引入或变更的方法是否有控制程序。查:是否制定必要的作业指导书,审核其内容是否满足要求。有建立检验检测方法及方法确认程序、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偏离许可控制程序、数据控制程序和计算机数据保护及软件管理程序对检验检测方法受控管理。有各检验检测方法作业指导书,内容满足要求。技术负责人检测室检验检测机构应跟踪方法的变化,并重新进行证实或确认。必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作业指导书。如确需方法偏离,应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和批准,并征得客户同意。当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应通知客户。查:使用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是否适用于检验检测活动,是否使用最新有效版本,并满足客户要求。使用检验检测方法均是最新版本,适用于当前检验检测活动,并满足客户要求。技术负责人检测室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的使用,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并告知客户相关方法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自制方法控制程序,自制方法应经确认。查:使用非标准检验检测方法的程序内容是否齐全。查:方法确认是否通过检查并提供客观证据判定满足预定用途或所用领域的需要。4.5.15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需要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查:是否制定并实施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有制定实施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技术负责人检测室4.5.16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媒介上的数据予以保护,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的程序。查:是否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了系统和适当地检查。查:制定数据保护程序,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人员有对检验检测数据计算和转移进行检查。有制定计算机数据保护和软件管理程序对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进行保护。技术负责人检测室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应形成文件,使用前确认其适用性,并进行定期、改变或升级后的再确认。查:自身研发软件是否形成详细文件,适用于预定的目的,对商业通用软件和自身研发软件在使用前是否进行安全、可靠确认(验证),保留相关记录。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查:是否定期维护计算机。设备管理员有对计算机进行定期维护。技术负责人检测室4.5.1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抽样控制程序。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当客户对抽样程序有偏离的要求时,应予以详细记录,同时告知相关人员。查:是否制定抽样程序,是否有抽样的计划。查:抽样计划的制定是否有依据,是否满足标准、规范要求。在抽样的地点能否得到。4.5.1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样品管理程序,以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并为客户保密。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并在检验检测整个期间保留该标识。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样品在运输、接收、制备、处置、存储过程中应予以控制和记录。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环境条件。查:是否制定和实施样品管理程序,是否规范检验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清理过程。是否保留相关记录。查:文件对样品的标识系统是否有规定,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样品标识管理(流转状态标识是否明晰,流转记录是否完整)。4.5.1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质量控制程序,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或机构之间比对。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质量控制应有适当的方法和计划并加以评价。查:是否制定并实施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计划,其内容是否覆盖所有检验检测能力领域和所有资源条件。查:是否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质量控制数据一旦超出预先确定的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报告错误的结果。查:是否制定和实施能力验证程序。公司有建立和保持监控检验检测有效性的检验检测有效性质量控制程序,控制范围含盖检测前、检测中、检测后全过程。依据检验检测有效性质量控制程序,通过结果质量控制程序、纠正措施控制程序、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有效的实施。有制定能力验证程序,并实施。质量负责人技术质量室4.5.20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a) 标题;b) 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适用时);c) 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的地点(如果及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不同);d)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是属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结束的清晰标识;e)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适用时);f) 对所使用检验检测方法的识别;g) 检验检测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h) 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重大影响时,注明样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验检测的日期;i) 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影响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j) 检验检测检报告或证书的批准人;k) 检验检测结果的测量单位(适用时);l) 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所检验检测样品的符合性情况。查:是否制定和实施报告管理程序,是否明确报告或证书的格式、生成、审核、批准、盖章、发放的规则,报告是否准确、清晰、明确、客观。查:报告或证书是否有足够的信息量(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唯一性标识、批准人等),信息量是否满足要求。报告或证书是否进行受控管理(报告的发放是否有台账、有编号、有签名)。有制定结果报告管理程序,明确报告或证书的格式、生成、审核、批准、盖章、发放的规则,准确、清晰、明确、客观的出具检验检测结果。检验检测报告满足要求,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唯一性标识、批准人等信息齐全,报告发放有台账、有编号、有签名。技术负责人检测室4.5.21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说明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a) 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增加或删减,以及特定检验检测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b) 适用时,给出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c) 适用时,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声明。当不确定度及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的指令中有要求,或当对测量结果依据规范的限制进行符合性判定时,需要提供有关不确定度的信息;d) 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e) 特定检验检测方法或客户所要求的附加信息。查:需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说明时,查证检验检测报告,要求的信息是否齐全,是否尤其关注方法的偏离、增删,测量不确定度声明,给出符合(或不符合)等。查证,检验检测报告内容信息齐全。技术负责人检测室4.5.22当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抽样检验检测时,应有完整、充分的信息支撑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查:对含抽样结果在内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是否对抽样进行标注说明,评审时查证检验检测报告,抽样信息是否齐全。4.5.23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形成文件。意见和解释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查:是否把作出“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制定成文件。查:检验检测报告的 “意见和解释”是否在客服需求时进行。结果报告管理程序有对“意见和解释”进行说明。“意见和解释”在客服需求时进行。技术负责人检测室4.5.24当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包含了由分包方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予以清晰标明。查:查阅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是否有分包方及其分包项目的明确标示。查:是否保存有对应分包方的书面或电子方式的报告结果。4.5.25当用电话、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对数据控制的要求。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检测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查:电话、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是否满足本准则对数据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