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表彰激励制度(4页).doc
-学生表彰激励制度-第 4 页小学小学学生表彰激励制度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鼓励广大学生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制度。奖项设置一、 “优秀学生”奖条件1. 思想品德方面(1) 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2) 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3) 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2. 学习方面(5)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6) 考试学科学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最低分不低于75分。(7) 考查学科学期(期末)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8) 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9) 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二、 “学习标兵”奖条件1、月考: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单科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三名。2、期中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3、期末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三、 “优秀学生干部”奖条件1.担任班、校学生干部,热心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一致好评。3. 考试学科学期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考查学科学期成绩均在良好或70分以上。4、品德等次为“优秀”。四、“文明学生”奖条件1、思想品德方面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班级有一定贡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品德等次为“优秀” 。2、行为习惯方面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3、学习态度方面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有上进要求和趋势,各科成绩在合格以上(包括考查学科)。五、 “显著进步”奖条件1、学习成绩或其他方面有显著进步。2、品德等次在“良好”(含)以上。五、“竞赛”奖条件1、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优异表现,获得荣誉称号的;2、在校外关于学生参与的各类活动中,获得荣誉,为学校增光的。六、奖项的评选方式(一)评选办法1月考每月评选一次,其余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2由班级提名、评议,班主任审议并填写学生评优表,交教导处及政教处。教导处、政教处综合意见后最后审批公布,并填入学生素质报告单和学校档案。(二)奖励办法1、学校经核实,视其成绩给予适当奖励。2、学校张榜公布、大会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