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doc
-
资源ID:36113559
资源大小:17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江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doc
江西省建立工程平安评价报告和平安设施设计专篇评审细那么为进一步标准平安评价报告及平安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建立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评审细那么。受江西省安监局委托,江西省平安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承当平安评价报告和平安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工作。一、适用范围1、由省安监局负责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其它行业平安设施“三同时建立工程平安评价报告;2、由省安监局负责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行业建立工程平安设施设计专篇;3、由设区市安监局委托审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行业建立工程平安评价报告和平安设施设计专篇。二、评审程序1、申请:建立单位向省安监局提出申请,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安科中心综合部,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时所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2、受理:省安科中心综合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进展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建立工程,当场向建立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见附件2;对申请材料不齐的建立工程予以一次性告知,当场向建立单位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见附件3;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建立工程,当场向建立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4。3、流转:省安科中心综合部受理建立工程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评审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转交到省安科中心评审部,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件5;评审部根据申请材料的具体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并填写流转抄报单见附件6,报评审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同意,2个工作日内以电子版的形式转报省安监局相关业务处室,业务处室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审核后的抄报单应以书面形式打印,由省安科中心技术负责人、业务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省重点工程工程业务处室还应报省局分管领导审定。4、评审1评审的组织根据确认后的抄报单,综合部根据时间要求做好评审会准备工作;评审部根据安排告知局相关业务处室、市县安监部门、建立单位和评价单位或设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见附件7,并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立工程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同时,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应在评审会前35天送达评审专家,给专家充分的时间熟悉评审材料。2参会人员的要求评审会由安科中心主持,参加评审会的人员应包括业务处室相关人员原那么上12人、市县安监部门相关人员、省安科中心相关人员、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工程负责人或报告编制人以及建立单位主管平安的负责人和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建立工程验收评价报告的评审会议还应有设计单位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负责人或主要平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加。省重点工程或投资较大的建立工程请省局分管领导出席。3评审结果的处理建立工程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评审会由省安科中心主持,并做好评审会议记录。评审会专家组根据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写质量和提供的评审材料,并结合生产现场情况适用于验收评价报告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见附件8,并作出通过、原那么通过、不予通过的评审结论:评审通过的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省安科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意见书见附件9,并将相关材料转送业务处室特殊情况除外; 评审不通过的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省安科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告知书见附件10,并将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退回评价机构或设计单位重新编制; 对评审原那么通过,需要修改的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省安科中心2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告知书,并将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退回评价机构或设计单位修改;评价机构或设计单位应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对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进展修改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改后的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交省安科中心综合部,综合部应做好登记记录,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材料移送评审部,评审部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原评审专家组组长或省安科中心技术负责人对修改的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进展审核,如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修改合格,省安科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意见书,并将相关材料转送业务处室特殊情况除外;对于修改不合格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评审部那么应做好记录,退回催促评价机构或设计单位继续修改完善。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再次修改仍不能通过省安科中心的审查,评审部那么应做好记录,退回评价机构或设计单位重新编制。对评价报告中工程组成员、技术负责人、技术专家存在非亲笔签名、评价报告内容与实际不符、平安评价结论对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认定为“符合、平安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等出具虚假证明或者虚假评价报告行为的,必须书面抄报规划科技处。三、修改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的时间要求平安预评价报告设立评价报告的修改期限为7个工作日;平安设施设计专篇的修改期限为15个工作日;平安验收评价报告可根据建立工程平安隐患整改情况确定修改期限,但最晚不应超过180天。评价机构或设计单位修改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的时间超过上述时限,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评价机构或设计单位全部负责,如因被评价单位整改不到位,导致评价报告超过时限的,由被评价单位负责。四、专家确实定按评审要求,将专家库专家按专业分组;根据专业对口的原那么,由省安科中心、局监察室和规划科技处共同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建立工程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进展评审。专家组一般由单数专家组成,人数为3-7人,专家人数的多少根据建立工程投资额或风险程度的大小而定。注:在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制度实施前,仍由省安科中心评审部根据工程的情况挑选专家,报评审部负责人或省安科中心总工批准,省重点工程报省安科中心负责人批准。五、公示公告省安科中心根据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的每月评审情况,定期在省安监局网站上公布当月的建立工程平安评价报告或平安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结果。六、实施时间本细那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市安监局委托安科中心进展评审的工程参照本细那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