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试行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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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试行稿).doc
企业管理制度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试行稿)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试行稿) 乌兰巴托市 2011年 人 员 增 补 申 请 表 申请部门: 年 月 日 岗位 编制人数 现有人数 拟增补 人数 工作内容 需要时间 所需条件 增补理由 核准: 总经理 新进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岗位 部门 试用期限 考 核 内 容 工作表现考核(100分) 敬 业 精 神 10分 遵 守 司 规 司 纪 情 况 15分 出 勤 情 况 10分 团 结 协 作 精神 10分 服 从 分 配 情 况 10分 工作 态度 15分 工作完成情况 10分 工作质量 10分 独立完成作能力 10分 得 分 总 分 用人 部门 意见 行政部 意见 副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说明: 1、用人部门根据考核内容所列标准分,按照“好、中、差”三个档次对新进员工进行打分。 2、用人部门对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进行评定。 3、公司将根据用人部门意见和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决定该员是否留用。 报 到 通 知 书 一、你应征本公司 岗位,经初试后,决定录用,请你于 年 月 日 午 时 分,携带下列资料至本公司管理部门报到。 ?居民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则提供); ?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退伍或转业军人相关资料; ?其它资料。 二、按本公司之规定,新进员工必须先试用2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间暂支月薪为: 三、报到后,公司管理部门或相关人员会为您进行职前介绍,如果有疑问或困难,请向管理部门或相关人员咨询。 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部 年 月 日 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版 次:第1版 执行日期: 2011年04月01日 制定部门:人事部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0日 总经理签核: 类别:行政类 名称:文具用品及耗材领用须知 编号:蒙东司2011-02号 1、总则 1-1、制定目的 1-1-1为使文具用品及耗材之使用不产生浪费,并能有效率地管理,以使所有的资源能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1-1-2将本公司内各部门各种文具用品及耗材之管理予以制度化、合理化。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各部门职工领用之文具用品及耗材,依本须知所规范的制度管理之。 1-3、管理部门:行政部为本须知之管理部门。 2、文具用品管理 2-1、文具用品分类:本公司文具用品分为消耗品、管制消耗品、管制品三种。 2-1-1消耗品:包括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回形针、橡皮筋、笔记本、复写纸、标签、便条纸、信纸、各类印刷表单、橡皮擦、打印油、圆珠笔、修正液、钉书针等称之。 2-1-2管制消耗品:包括墨水笔、白板笔、萤光笔、打印台、电池、印泥、卷宗夹、剪刀等称之。 2-1-3管制品:包括名片、钉书机、打孔机、打码机、日期机、计算机等称之。 2-2、文具用品领用分为:个人领用及部门领用两种。 2-2-1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之用品。 2-2-2部门领用:系部门内部共同使用之用品。 2-3、管理原则 2-3-1消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如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基准,并将用具之消耗品更换之(橡皮擦除外)。 2-3-2管制消耗品:管制消耗品应限定人员使用,必要时依部门或人员之工作状况调整发放。 2-3-3管制品:管制性文具应列入移交,如自然损坏无法修复时,应以旧品换新品,如遗失或使用不当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或自购。 2-4、领用申请 2-4-1消耗品及管制消耗品:一般文具用品向行政部领用,若为特殊文具之申请,应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签核后交由行政部另行采购发放。 2-4-2名片:名片之申请须因公务实际需要注明印刷内容,经部门主管签字后于需要日前5天送交行政部申请。 2-4-3到(离)职人员:新进人员到职时,由所在部门提出文具申请单向行政部请领文具,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文具一并缴交所属部门交接人。 2-5、文具采购原则: 文具用品由行政部统一向文具批发商采购,其必需品或不易采购或耗用量大者,应适量库存;另特殊文具紧急需求时,需行政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2-6、印刷品领用 2-6-1一般印刷品(如名片、信封、信纸、表格)其印刷、申请、保管均由行政部负责,各部门特殊用途之表单及印刷品则自行保管。 2-6-2请领印刷品应向行政部领取。 3、公司内一般耗材之管理原则与文具用品之管理原则略同(2-1至2-6项)。 3-1、一般耗材:于领料时在仓库之签领簿上签领,以方便统计。 注:如螺丝、手套等。 4、附则 4-1、本须知属于管理规章,经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4-2、本须知执行时间:2011年04月01日。 5、附件 【附件1】表单:部门/个人保管财产清册 【附件2】表单:请购单 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版 次:第1版 执行日期:2011年04月01日 制定部门:人事部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0日 总经理签核: 类别:人事类 名称:新进人员管理须知 编号:蒙东司2011-03号 1、总则 1-1、制定目的:为使本公司新进人员,对本公司基本规章制度有所了解,并能迅速进入状态和顺利执行本职工作岗位之职责,特制定本须知。 1-2、适用范围: 1-2-1凡经本公司所录用之新进职工,在试用期内均依本须知所规范的要求管理之。 1-2-2行政部应将本须知及“报到通知书”,一并交新进职工。 1-3、管理部门:行政部为本须知之管理部门。 2、新进人员基本须知 2-1、报到手续 本公司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到行政部缴验下列材料,以完成报到手续: 2-1-1居民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1-2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1-3最高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试用规定 2-2-1新进人员办妥报到手续正式到岗后,必须先试用2个月,最长不超3个月,试用合格者正式任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投保手续,确定薪资待遇。 2-2-2试用不合格者,应在试用期内无条件接受解雇或同意延长试用时间。 2-2-3试用期间离职,须依本公司规定3日内提出申请并办妥离职手续。 2-3、基本规定 2-3-1作息时间 A本公司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30,下午13:30至18:00,中午用餐休息1小时。 B本公司上下班时间,必要时根据实际需要及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核准后方可调整。 C星期日、法定假日休息。特殊情况经协商后调之。 2-3-2加班:除星期六为固定加班日以外,以上各假日或下班时间,若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应配合加班。 2-3-3签到:上班时应在签到薄上签名报到。严禁代签,违者处罚当事人及代签者。 2-4、工作要求 2-4-1凡本公司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临时颁布之公告或通知,同心协力为公司服务。 2-4-2职工应遵守作息规定,上班时间各就工作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消极怠工。 2-4-3职工着装仪容应以整齐、清洁、朴素、端庄为标准,不可蓬头垢面,不修边幅。 2-4-4职工在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会客或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但因公务者不在此限。因公务会客或带领外客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4-5职工应和睦相处互助合作,谨言慎行,严禁辱骂、斗殴、滋事、扰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或其它足以损害公司名誉之行为。 2-4-6职工应爱护公物,不得有浪费或毁损行为,因过失损坏或遗失者,须照价赔偿。 2-4-7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保持环境清洁,不乱丢纸屑、果皮及制造脏乱,下班时所用之工具物品应收拾整理后方可离去。 2-4-8未经公司许可,严禁私自带出公司所属物品,一经查获将予以严处。 2-4-9职工对重要文件及商业机密,有严守保密之责任,若发生泄密之事情,应报告上级处理。 2-4-10员工不得利用职权向关系单位或协作供应厂商索取财物、回扣或接受馈赠。 2-4-11公司员工在经办各项业务时,因蔬忽而致公司遭受损失或名誉受到侵害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按奖惩施行细则处理。 2-4-12公司员工违反以上守则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 2-4-13公司对于表现优秀之员工,及违反规定之员工另制定奖惩施行细则,新进职工务必详细阅读。 3、待遇须知 3-1、试用期薪资: 3-2、正式任用后薪资结构 3-2-1薪资结构=本薪+奖金福利等 3-2-2主管岗位及其它特殊岗位者另加其奖金。 3-2-3加班费另计。 3-3、薪资发放及调薪时间 3-3-1每月25日为薪资打卡日。 4、请假须知 4-1、请假种类 4-1-1事假:员工遇重大或私人事情必须请假亲自处理者可以请事假,其请假日全年不得超过20天。 4-1-2病假:员工因病治疗或休养无法康复者可请病假,其请假日不得超过30天。 4-1-3工伤假: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或因公致病不能工作可申请工伤假,其假日数依所需天数核给。 4-1-4婚假:A员工因本人结婚者可请假15天。 B职工因子女结婚者可请假3天。 C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3天。 4-1-5产假:按公司颁布实施的“职工出勤、假期、离职管理施行细则”执行。 4-1-6丧假:按公司颁布实施的“职工出勤、假期、离职管理施行细则”执行。 4-2、请假手续 4-2-1填写职工请假单。 4-2-2呈送部门主管签核。 4-2-3送行政部归档。 5、员工福利须知 5-1、凡新进人员试用期结束经正式任用后即办理社保等手续。 7、其它须知 7-1、上列各条文所述内容本公司均有详细之管理办法或制度,各部门主管均保管1份,若有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向部门主管借阅。 7-2、新进人员对上列条文如有任何疑问,除向部门主管进行了解外,亦可到本公司行政部咨询。 7-3、本须知未尽事宜,依本公司所制定相关规定执行。 8、附则 8-1、本细则属于通知决定,经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8-2、本细则执行时间:2011年03月20日。 9、附件 【附件1】表单:报到通知书 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版次:第1版 执行日期: 2011 年04月01日 制定部门:人事部 发布日期:2011年03 月20日 总经理签核: 类别:人事类 名称:机构及岗位设置之通知 编号:蒙东司2011-01号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以及组织机构的有效运行,特将机构及岗位设置通知如下: 一、公司高管: 总经理: 副总经理: 二、人事部 主管 三、工矿部 矿长: 副矿长: 四、行政部: 主管 五、财务部: 财务总监: 主管会计: 编号:_ 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员工求职登记表 如果申请人能详实认真地填写这份表格,将给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留下美好印象。这是申请人提交个人资料的最佳机会。它是面试的良好开端,并将作为个人记录的一部分存档。请用正楷字体确切填写以下表格: 填表日期: 姓 名 现用名 性别 民 族 照片 曾用名 年龄 出生日期 籍贯 出生地 健康状况 现有文 化程度 家庭 出生 本人 身份 有何 特长 现在 住址 身份证或 护照号码 联系方式 紧急情况下联系人及号码 何时参 加工作 党团时间: 入退伍时间: 期望月薪 税前: 或 税后: 是否结婚, 对方姓名、 职业、住址 何时受过 奖励或处分 教 育 背 景 起始时间 结束时间 学 校 名 称 (从高中开始写起) 专业名称 证明人 年,月 年,月 工 作 经 历 起始时间 结束时间 工作单位名称 (最近工作过的三个单位) 岗位或职 务名称 为何离职, 年,月 年,月 本人承诺:本人提供的以上信息完全真实可靠,并同意对此表中的任何信息进行调查,本人明白并同意提供虚假不实信息会成为该求职申请被拒绝或以后被立即辞退的原因,而公司无须对此作出任何经济补偿。 本人签名: 日 期: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部 门 拟离职日 年 月 日 离职原因 备 注 请予核准后,依下列顺序办理离职手续 办理程序 内 容 经办部门 经办人员签字 1 工作及物品移交 部门主管 2 财务结帐 会计 3 退保手续办理 行政部 注:员工留用察看期间,先填好离职申请单,但离职日先空白,留用察看期间,若再有相同事情发生时,则由公司填写离职日,并即刻生效。 核准: 部门主管: 移 交 清 册 移交人: 移交日期: 序号 型号 品名 数量 主管签核 日期 行政部(签字): 序号 文件 类型 文件 类别 名称 编号 版次 发布 时间 执行 时间 决 定 通 知 人事类 部门及岗位设置之通知 蒙东司 2011-01号 第1版 11-03-20 11-04-01 规 章 制 度 行政类 会议管理制度 蒙东司 2011-11号 第一版 11-03-20 11-04-01 行政类 部门及岗位职责施行细则 蒙东司 2011-10号 第1版 11-03-20 11-04-01 人事类 员工出勤、假期、离职管理施行细则 蒙东司 2011-04号 第1版 11-03-20 11-04-01 人事类 员工通讯管理制度 蒙东司 2011-05号 第一版 11-03-20 11-04-01 人事类 新进人员管理制度 蒙东司 2011-03号 第1版 11-03-20 11-04-01 行政类 文具用品及耗材领用须知 蒙东司 2011-02号 第1版 11-03-20 11-04-01 行政类 办公室管理制度 蒙东司 2011-06号 第一版 11-03-20 11-04-01 行政类 印章证照管理制度 蒙东司 2011-07号 第1版 11-03-20 11-04-01 行政类 名片管理制度 蒙东司 2011-08号 第1版 11-03-20 11-04-01 人事类 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蒙东司 2011-09号 第一版 11-03-20 11-04-01 行政类 请购、采购、验收作业管理办法 人事类 人员出差管理制度 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版次:第1版 执行日期:2011年04月01日 制定部门:人事部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0日 总经理签核: 类别:行政类 名称:员工出勤、假期、离职管理施行细则 编号:蒙东司2011-04号 1、总则: 1-1、制定目的: 1-1-1为促使本公司全体职工养成守时出勤之习惯,以提高工作效率。 1-1-2制定本公司职工出勤之统一标准,以利管理工作之推进。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职工之出勤,均依照本细则所规定执行之,如有未尽事宜,依据蒙古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1-3、管理单位:行政部为本细则之管理部门。 2、出勤管理: 2-1、出勤日:员工除星期六、日及法定假日外,皆为出勤日,每月考勤天数为22天。出勤日以8小时为一日上班单位,出勤时间为上午9时起至12:30时止,下午为13:30时起至18时止。 2-2、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除请假外,若有违反,按下列办法处理: 2-2-1迟到(说明): 2-2-1-1按规定上午9:00以前须报到到班,在签到薄上签名为准,不得代签或补签,违者处罚当事人及代签者。 2-2-1-2凡9:15分以后到班者为迟到。 2-2-2迟到(办法): 2-2-2-1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到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或提供证明之文件者,可免计迟到。 2-2-2-2单日迟到累计逾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到班者,未履行请事假手续的,或迟到累计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单日迟到累计不足半小时的,以请事假处理。 2-2-3早退(说明): 2-2-3-1按规定下班时间到时,方可下班。 2-2-3-2凡于18:00前下班者,均为早退。 2-2-4早退(办法): 2-2-4-1早退处理办法与迟到相同,唯上班后中途下班者,均需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下班。 2-2-4-2超过30分钟(含)以上需罚款处理。 2-2-5罚款(说明): 每月均依出勤规定,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实施罚款扣薪资处理。 2-2-6罚款(办法): 2-2-6-1每月累计迟到不超过4小时者或累计迟到不超过5次者,罚扣薪资10000蒙图。 2-2-6-2每月累计迟到4小时以上(含)或每月累计迟到次数5次以上(含),罚扣薪资20000蒙图。 2-3、旷工行为及处理办法 2-3-1、未经批准而无出勤者,以旷工论处。如旷工成立,每月累计2天以内的,以当日薪资的双倍扣除。若每月累计超过4天旷工,则扣除当月薪资。若旷工连续超过3天(含)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以上,以自动离职处分,旷工时间不得补假。 2-4、加班:星期六日,依工作需要经有关负责人批准须加班者,其加班之薪资,按蒙古国法律法规执行。 加班以足1小时起计算,每6小时折算成1日。 3、请假及实施办法: 3-1、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公假、工伤假、产假、丧假、婚假等。如下; 3-1-1事假(说明): 3-1-1-1事由:因个人事务而请假者。 3-1-1-2请假期限:1年内累计不得超过20日,1月内累计不得超过3次3日为限。 3-1-1-3应缴证明:请假单。 3-1-1-4扣薪:事假超过20日(含)年终奖金视情节予以扣减,请事假不计薪。 3-1-2、病假(说明): 3-1-2-1事由:本人生病。 3-1-2-2请假期限:以治愈时间为限,但不得超过劳动部门规定的期限。 3-1-2-3应缴证明:须出示就医记录(诊断书),并复印留存于请假单上。 3-1-2-4扣薪: A、门诊病假一律不给薪。 B、住院病假未逾30日者,须有相关医院之证明,病假日薪资折半计发。 C 、如属重大疾病须长期住院治疗者(30日以上),均需呈总经理核准,以特别病假办理,可留职停薪。但以1年为限。逾期未治愈者,即应辞职。 3-1-3公假(说明): 3-1-3-1事由:本人因公。 3-1-3-2请假期限:按实际需要给假。 3-1-3-3应缴证明:缴验有关证件。 3-1-3-4薪资照给。 3-1-4工伤假(说明): 3-1-4-1事由:本人在工作时间内或在上下班时在必经路上受伤不能工作者。 3-1-4-2请假期限:按实际需要给假。 3-1-4-3应缴证明:区级以上(含)医院之诊断书。 3-1-4-4薪资照给。 3-1-4-5因违反公司安全规定者不在此限。 3-1-4-6工伤假须以劳动部门认定的工伤标准为依据。 3-1-4-7逾6个月未能销假或治愈者,按劳动部门伤残规定办理之。 3-1-5产假及护理假(说明): 3-1-5-1事由:本人生育或本人妊娠3个月以上流产者或产妇之丈夫。 3-1-5-2请假期限: A、本人生育, 顺产者为90天,剖腹产者为110天。 B、本人妊娠3个月以上流产者为30天。 C、妻子生育,其丈夫可享受15天护理假。 3-1-5-3应缴证明:相关医院之证明。 3-1-5-4进入公司6个月以上者薪资照给,不满6个月减半发给。 3-1-5-5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者按病假处理。 3-1-6丧假(说明): 3-1-6-1事由: A、本人之父母或养父母或继父母或配偶丧亡。 B、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之父母、祖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子女丧亡。 C、兄弟姐妹丧亡。 3-1-6-2请假期限: A、本人之父母或养父母或继父母或配偶丧亡,为5天。 B、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之父母、祖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子女丧亡,为5天。 C、兄弟姐妹丧亡,为5天。 3-1-6-3应缴证明:讣文或死亡证明。 3-1-6-4应于事实发生之日提出申请,并于丧假后两日内补齐应缴证明。 3-1-6-5薪资照给。 3-1-6-6可分段请假。 3-1-7婚假(说明): 3-1-7-1事由:本人结婚、子女结婚、兄弟组妹结婚。 3-1-7-2请假期限:本人结婚(10天)、子女结婚(3天)、兄弟姐妹结婚(3天) 3-1-7-3应缴证明:喜帖,并于申请时备齐。 3-1-7-4进入公司6个月以上者薪资照给。 3-2、A薪资依请假时数扣发。 B请假须事先书面请假,若以电话先行请假,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告知行政部,无特殊情况,不得于事后才打电话请假。 3-3、职工请假核准权限: A请假1天,部门主管核准。 B请假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核准。 C总经理出差或出国期间,由职务代理人核准。 3-4、请假情况将列入调薪及年终考核之依据。 3-5、员工喜事礼金、丧事奠仪之方式及金额如下: 3-5-1员工结婚:A服务满三年以上,礼金500元。 B服务满二年,礼金300元。 C服务满一年,礼金200元。 D服务满半年,礼金100元。 3-5-2职工丧事:A一等亲,奠仪1000元。 B一等亲以外,花圈1只。 4、特别休假: 4-1、本公司为奖励资深职工,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 4-2,凡职工在本公司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可给予特别休假,具体如下: 4-2-1服务满2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特别休假7天; 4-2-2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特别休假10天; 4-2-3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给特别休假14天; 4-2-4服务满10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每增1年工作年限则加2天,但其总数不得超过45天。 4-3、因故离职再重新进入本公司者,其服务年限以重新进入本公司之日起算,留职停薪者除外。 4-4、特别休假实施,由行政部配合各部门主管,及个人申请,排定日期给于特别休假,已由公司排定或核准之日期,个人临时申请若未经公司主管同意不得任意提前或延后。 4-5、特别休假超过5天,则包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4-6、特别休假应于当年度休完,未休天数超过7天者,折半给薪。 4-7、特别休假原则上应一次休完。 5、离职: 5-1、公司从业人员因故不能继续服务者,填写离职单经批准后始生效,生效后于3天内办妥移交及离职手续,若未依公司规定办理者,则薪资延后1个月发放。 5-2、公司从业人员离职均应亲自办理移交,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人 接交人 行政部)。 5-3、移交工作内容: A列明主要工作职责及承办事项。 B经管财产明细,借用保管品及款项。 C归档所保管之重要文字及资料。 5-4、离职移交时,依下列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及监交工作:离职人员由高一级主管监交,必要时会同财务人员监交。 6、附则: 6-1、本细则属于规章制度,经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6-2、本细则执行时间:2011年04月01日。 7、附件: 【附件1】离职申请单。 【附件2】移交清册。 【附件3】请假单 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版 次:第1版 执行日期: 2011年04月01日 制定部门:人事部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0日 总经理签核: 类别:行政类 名称:个人通讯管理须知 编号:蒙东司2011-05号 1、总则 1-1、制定目的: 1-1-1本细则为了急事急处理,促使本公司内各部门工作推行顺畅,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 2、细则内容: 2-1、员工上班后,应将个人通讯号码及紧急联络家庭或宿舍电话号码备案行政部。 2-2、申报报销手机通讯费用的员工,必需及时公布手机号码,并保证每天(包括节假日)8:00-22:00处于开机状态。 2-3、员工在执行公司特别任务期间,必需保证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2-4、行政部办公室负责每月抽查员工开机状况。如发现员工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联系不上者,取消该员工当月通讯费报销资格。 3、附则: 3-1、本细则属于规章制度,经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3-2、本细则执行时间:2011年04月01日。 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版 次:第1版 执行日期: 2011年04月01日 制定部门:人事部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0日 总经理签核: 类别:行政类 名称:办公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编号:蒙东司2011-06号 员工上班时间应佩戴好工作牌。 办公室内应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微笑面对同事及任何来访者,使用敬语,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 保持办公台面整洁,办公文具、纸张等用品应摆放整齐。工作位隔板上不得张贴纸张杂物,离开办公位应及时将座椅归位。 接电话时先说“您好”,再报出公司名称。接听电话应简单明了,尽量小声,以免影响其他同事办公。 如部门同事不在办公位,应及时接听其电话,待同事返回时告知。 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指定区域或会议室,避免影响他人办公。来宾一般不得进入办公区,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相关部门人员带入。 办公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暂时离开时应知会同事或上级领导。 办公区域内不准大声喧哗、聊天、禁止吸烟、就餐、吃零食。 上班时间不允许报刊杂志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书籍;不准在工作区域内玩游戏,在工作电脑上观看与工作视频节目。 员工下班离开公司前应关闭电脑主机和显示屏电源。 行政部将每月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与不定期的抽查,任何形式的批评都将会影响到部门负责人和其本人的绩效考核成绩。 12、附则: 6-1、本细则属于规章制度,经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6-2、本细则执行时间:2011年04月01日。 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版 次:第1版 执行日期: 2011年04月01日 制定部门:人事部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0日 总经理签核: 类别:行政类 名称:会议管理制度 编号:蒙东司2011-11号 公司规定每周周一上午9:30分为公司每周例会,安排一周的工作安排;每月月末最后一天(除了周六日)分为公司每月总结及下月规划会议。 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前准备好相关会议资料。 会议组织者应提前一天通知所有参会人员,开会详细地点及时间安排。 参加会议应准时,因故不能按时到达应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参加公司级会议未请假迟到者将被处以罚款。 会议组织者应事先确定会议记录人员,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出会议记录备档。 6、附则: 6-1、本细则属于规章制度,经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6-2、本细则执行时间:2011年04月01日。 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版 次:第1版 执行日期: 2011年04月01日 制定部门:人事部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0日 总经理签核: 类别:行政类 名称:印章证照管理须知 编号:蒙东司2011-07号 1、印章管理 1-1、各类公章必需指定专人负责和保管。公章不得随意存放,任意使用。 1-2、需盖公章的部门和个人须说明盖章的目的、用途、范围,填写发文审批表,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 1-3、各部门新刻或改制印章,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并由行政部登记备案。 1-4、印章如遇丢失、损坏或被盗时,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予以备案,并及时办理补刻手续。 2、公司公章管理 2-1、因工作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上报材料或有关资料需盖公司公章的,须说明用途、范围、经有关用章审批人批准后方能加盖公司公章。 2-2、凡因特殊原因需借公章外出公干,需书面申请说明用途和特殊原因,并经用章审批人同意方可借出;归还公章时,须将借用公章所盖文件的复印件一并交付备案;凡发现借用公章加盖其他文件或空白纸张或因此而发生问题,将严肃追究借用人的责任。 2-3、公章保管人外出时,应将公章交给总务处指定的临时代管人保管,不得擅自交给他人代用。 3、公司公章、部门印章使用审批规定 3-1、以公司名义张贴、外发(公司以外)的各类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3-2、以部门名义张贴、外发(公司以外)的各类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3-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对部门印章进行保管。 4、各类证照的管理制度 4-1、各部门在取得各类证照时,应同一交行政部进行存档管理,并登记在公章、证照登记表上。 4-2、如需使用各类证照,使用人需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5、印章使用审批规定 印章的审批使用应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任何个人和负责任严禁私自使用公章,一经发现公司将从严从重处理。因私自使用公章为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应给予辞退处理。 6、附则: 6-1、本细则属于规章制度,经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6-2、本细则执行时间:2011年04月01日。 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版 次:第1版 执行日期: 2011年04月01日 制定部门:人事部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0日 总经理签核: 类别:行政类 名称:名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编号:蒙东司2011-08号 新员工入职后即可申请印制名片,逐项按名片标准格式填写后发至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同意批准后发至总务处,即可办理。 员工名片标准:公司统一模版+部门+公司座机+手机+电子邮箱地址;主管以上人员名片标准:公司统一模版+部门+职位+公司座机+手机+电子邮箱地址。 未经公司任命的职位不得印制在名片上,所有申请了手机报销的必需将手机号码印制在名片上。 学位、职称等若因工作需要在名片上印制,须经总经理办公室验证同意后方可印制。 5、附则: 5-1、本细则属于规章制度,经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5-2、本细则执行时间:2011年04月01日。 蒙古东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版 次:第1版 执行日期: 2011年04月01日 制定部门:人事部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0日 总经理签核: 类别:行政类 名称:机动车辆管理须知 编号:蒙东司2011-09号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使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车辆保修申请单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车辆管理登记表。 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它支出等事项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办公室主管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先向办公室主管申请调派,办公室行政部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办公室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车辆驾驶人必需具有合法的相应的驾照。 3-4、未经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办公司以外的人员使用。 3-5、费用报销,公司配备的车辆均不配备专职司机,每月按费用和里程数相等的原则掌握加油费用。公务车油料由办公室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办公室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办公室主管批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蜡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维修厂维修,否则维修费用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办公室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或者40000图时,应事先征得办公室主管、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戴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者,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办公室、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3-13-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或200000图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3-13-2、严重损失(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或20万图,100万图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不低于10万图或500元。 3-13-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或100万图,200万图者):按经济损失的15%处罚;不低于800元或16万图。 3-13-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或200万图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6、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7、在办公室组织督促下,公司车辆使用者要认真做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