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与家长沟通制度(8页).doc
-教师与家长沟通制度-第 8 页教师与家长沟通制度 家校联系是教师与家长互相交流沟通,了解、研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教师与家长相互理解与信任、融合关系,改进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为更好落实该项制度,特制定如下制度1.牢固树立正确的家校联系观念,努力扭转在家校联系中的“单纯电话联系”以及专门向家长告御状的不良倾向,切实努力提高家校联系质量。2.积极主动取得与家长的联系,并利用正确渠道、采用正确的方式,实事求是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做到公正、公平,不虚报、不隐瞒。3.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要利用校园网平台、家校通平台等,及时向家长发布通告。 4.全体教师平时要通过家访、信访、电话访等形式与家长进行联系,及时提供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和发展态势。 5.每学期利用家长课程召开两次家长会,使家长能真实地了解子女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在组织召开家长会之前,班主任要根据学校计划要制订好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班级家长会方案,各科教师都要与学生家长见面交流。6.学校每学期要随机选择不少于30%的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以期了解家长对学校与教师的态度和意见等。7.学校每学期要召开一次家长委员会会议,向家长委员会成员通报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等,并做好记录。8.组织外出活动、停课、放假、收费及遇到其它重要情况,教师必须配合学校做好相应工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提醒注意保留好有关回执。9.学生在校突然不适或发病,应当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由家长领回进行治疗,如在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先与家长取得联系的同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教师与家长沟通制度实施细则家校联系是教师与家长互相交流沟通,了解、研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教师与家长相互理解与信任、融合关系,改进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为更好落实该项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原则与要求 1.教师不得利用家校联系之便向家长索要钱物。 2.进行家校联系时,不得向学生家长告状。 3.不能向家长灌输消极落后的教育观念和思想。 4.进行家校联系时应注意教师良好形象。二、措施与方法1.牢固树立正确的家校联系观念,努力扭转在家校联系中的“单纯电话联系”以及专门向家长告御状的不良倾向,切实努力提高家校联系质量。2.积极主动取得与家长的联系,并利用正确渠道、采用正确的方式,实事求是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做到公正、公平,不虚报、不隐瞒。3.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要利用校园网平台、家校通平台等,及时向家长发布通告。 4.全体教师平时要通过家访、信访、电话访等形式与家长进行联系,及时提供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和发展态势,每月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不少于8人次。 5.每学期利用家长课程召开两次家长会,使家长能真实地了解子女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在组织召开家长会之前,班主任要根据学校计划要制订好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班级家长会方案,各科教师都要与学生家长见面交流。 6.学校每学期要随机选择不少于30%的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以期了解家长对学校与教师的态度和意见等。7.学校每学期要召开一次家长委员会会议,向家长委员会成员通报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等,并做好记录。8.组织外出活动、停课、放假、收费及遇到其它重要情况,教师必须配合学校做好相应工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提醒注意保留好有关回执。9.学生在校突然不适或发病,应当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由家长领回进行治疗,如在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先与家长取得联系的同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三、家访的形式、范围、内容与要求1.家访形式(1) 上门家访:教师利用课余及休息时间,到学生家中访问,与家长沟通,相互了解情况。 (2) 家长来访:家长主动到学校或教师家长访问,交流学生学习与生活情况。(3) 通知家长来访(“约访”):因某件事情,而由学校或有关教师通知家长到学校,相互沟通处理。 (4) 电话访问(“电访”):教师通过电话的形式,与家长针对学生的情况进行交流。 (5) 书信及电子邮件(“信访”)等。 2.家访的分类: (1) 常规家访: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在学期中及寒暑假期间,对所有学生有计划地上门访问,与家长进行沟通,指导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 (2) 重点家访: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班内特殊类型的学生进行重点家访,增加家访的次数,努力帮助特殊类型家庭的学生解决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特殊类型学生包括:贫困家庭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学生、孤儿及智障学生等。(3) 立即家访:对因病缺课两天以上、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生本人发生伤害事故或家长发生重大事故、无故缺席旷课、严重违规违纪学生或发生其它重要问题、获突出进步或奖励的学生,要求班主任及相关教师在第一时间进行家访。 3.家访的指标要求: (1) 常规家访:班主任每月家访不少于5人次,每学年对班内每一名学生遍访一次,不遗漏任何一名学生. (2) 重点家访:班主任对每一名特殊类型学生在常规家访的基础上,每年增加1至2次家访,寒假期间为必访对象。(3) 立即家访:对每一名符合“立即家访”的学生,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上门家访。 4.家访的范围: (1) 班主任家访的对象为本班全体学生。如同时担任其它班级授课任务的,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量家访。 (2) 其他任课教师的家访对象为所任教班级学生。 (3)体育、艺术、科技类等教师家访对象为所带教的运动员、兴趣组成员等。 5.家访的内容: (1) 向家长介绍学生在校实际情况,包括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及品行情况。(2) 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实际情况,包括自主学习、家务劳动、对待家长及长辈态度等。 (3) 了解学生家庭的结构、经济状况、环境、教育等情况。 (4) 指导家长进行学生家庭学习环境建设。 (5) 与家长协商共同教育学生的措施、方法、手段。 (6) 协调学生与家长的关系。 (7) 联络教师与学生、学生家长的感情。 6.家访的注意事项: (1) 家访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中心,考虑恰当的谈话内容。 (2) 家访中,应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片面孤立地看问题。 (3) 家访时,要注意与家长平等协商、做到有情、有理、有节,谈话的态度要诚恳、耐心,形成和谐融洽的气氛,要使家长感到教师对学生的爱护和关怀,展现教师个人风采。 (4) 家访时要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家长采取说理、引导的方法教育学生,避免家长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教育学生。与家长共同分析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教育方法。 (5) 家访时要注意其家庭环境、家长心情、学生在场与否,酌情采取恰当的谈话方式,个别问题可要求学生或家长回避。 (6) 家访后,家访教师应及时如实填写家访记录。 (7) 家访中发现的问题,需学校行政或有关部门解决的,需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本细则实施纳入教师业绩考评,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实施。如遇重大决策问题报校委会审议决定。 教师与家长沟通考核评价办法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水平和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保障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促进教育系统行风进一步好转,特制订如下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敬业奉献、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科学发展,争创全面全优的教育教学质量。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3坚持舆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4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充分考虑教师工作业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促进教师健康成长。三、考核对象全校所有在职教师四、考核内容(满分10分) 正确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不训斥、指责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注意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 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1、训斥、指责学生家长或与家长吵架扣2分。2、对学生家长态度冷漠,对提出的意见置之不理,拒不改正工作中的错误做法,引起学生家长及群众不满扣2分。3、长期不做家访或极少家访,对特殊的人或事不做针对性家访,不与家长沟通,引发严重事件扣2分。4、学校每学期要随机选择的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中,评定等级较差的扣2分。 五、考核评价结果运用考核评价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评优评先、职务评聘、年度考核、职称晋级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