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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农林科学院科研创新和集成应用示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95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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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农林科学院科研创新和集成应用示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9509.doc

    四川省成都市农林科学院科研创新和集成应用示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9509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成都市农林科学院 2018 年科研创新和集成应用示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5101012018002069 中国成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共同编制 二零一八年十月 2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 . 3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 6 第三部分磋商项目资格要求 . 17 第四部分磋商项目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 19 第五部分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 25 第六部分合同草案条款 . 30 第七部分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 33 3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 8 2018 年科研创新和集成应用示范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与。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编号:5101012018002069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农林科学院 2018 年科研创新和集成应用示范采购项目。二、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预算品目:C020103 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预算总金额:60 万元;最高限价:包一:40 万元、包二:17 万元。三、项目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一 作物所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项 二 信息所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项 本项目内容分为 2 个合同包,供应商必须对项目中所参与的单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拆项报价。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文件“第 3 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否。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自 2018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5 日 09:00-12:00,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东方广场 A A 座 座 9 509 室(地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0 300 元/ / 份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4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六、本项目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交纳方式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交纳:包一人民币 8000元、包二人民币 0 4000 元的保证金; (二)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4、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响应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代缴保证金。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户行:招行成都玉双路支行 银行账号:128905008610201 交款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截至时间 (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的保证金能顺利进入本项目的保证金账户,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响应保证金事宜(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以保函形式的,其保函的生效时间应不晚于前述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开启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8 2018 年 年 0 10 月 月 1 31 上午 9:0 00 至 至 10: : 00 (北京时间)。 (二)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8 2018 年 年 0 10 月 月 1 31 日上午 10: : 00 (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三)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东方广场 A 座 509 室一号开标室。(四)磋商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东方广场 A 座 509 室一号开标室。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成都市农林科学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农科路 200 号 5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 82729980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分支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东方广场 A 座 509 室 邮编:610015 联系人:余先生、曾女士、江先生 联系电话:028-65556961 传真:028-65556962 电子邮件:cdebidding.com;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18 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此项目预算金额为 60 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此项目的最高限价金额如下:包一:40 万元 包二:17 万元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 响应文件份数 (实质性要求)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 份、副本 2 份以及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 U 盘 1 份(内容为正本的扫描件 PDF 或 JPG 格式)。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及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使用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若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7 / 5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供应商截止评审当日的信用信息记录。证据将以截图形式留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上述1所述。(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 无偿、低于成本价报价等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及处理规则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5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性采购范围 优先采购: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磋商文件评审部分执行。强制采购: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涉及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磋商文件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中标注“”的产品,如无“”标注,则本项目不涉及强制采购),供应商拟投上述产品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并将该产品所在文号、页码,相应内容附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清楚标注所投产品型号);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但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除外。注: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6 成交结果公告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 供应商咨询、询问、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余先生、曾女士、江先生 8 / 5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联系电话:028-65556961;65556962(传真) 注:1、采购文件及磋商工作、保证金退还事宜等咨询联系方式同上。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 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 成交服务费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应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且不单列:成交服务费按第一包、第二包分别为7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整)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方式:a.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按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成交服务费承诺书。b.成交人须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全额支付成交服务费。c.成交服务费应以成交人名义用汇款方式支付。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汇款凭据领取成交通知书。11 现场考察和磋商前 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和磋商前答疑会。12 其他禁止参加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 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享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二)定义 9 / 56 1、“采购人”系指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活动的组织方。3、“供应商”系指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成交人”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且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附件、材料、工具、软件、操作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5、“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以及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义务。6、“工程”指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三)合格供应商的 条件 1、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的条件。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邀请”中第五条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在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属的授权书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表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4、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四)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见第三部分相关规定。(五)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为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六)竞争性磋商采购费用 无论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七)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10 / 56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八)响应文件 1 1 、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 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2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磋商小组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1.3 除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 2 、报价货币及报价要求 2.1 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币种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2.2 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最后报价及其他事项。2.3 供应商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的价格。(九)资格性响应文件的组成 资格性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及第七部分相应格式内容要求,用于磋商小组资格性审查。(十)技术、服务 性响应文件 1、包含但不限于本采购文件第七部分相应格式内容;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十一)最后报价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后再最后报价。两轮(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按代理机构现场提供的最后报价格式提供最后报价。(十二)响应 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 90 天。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或不作响11 / 56 应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十三)响应文件编制、签署 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有格式要求的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相应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将所有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胶装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4、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说明:1、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系指提供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2、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 注: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响应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十四)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注 1、供应商应制作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2、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U 盘)应分别单独包装、密封和标注(说明: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可单独密封,也可以密封在同一包装内。) 3、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十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2 / 56 接收。2、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十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该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供应商公章。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章相关要求进行签署、密封、标注,并在密封包装的最外层标明“补充、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的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十七)其他注意事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2、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3、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以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第三方递交的材料。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十八)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邀请中规定的金额、方式以及规定的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2、保证金未按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的或在规定时间以后提交的,按未能有效提交保证金处理; 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之日起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请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后及时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13 / 56 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6、保证金退还方式:按照保证金汇款声明函的路径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来往账户应当一致,且为供应商的账户,不允许个人账户代缴,也不退至个人账户。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7.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3 除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7.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九)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1、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二十)付款方式及资金支付 1、付款方式见第四部分。2、本项目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按相关规定支付政府采购资金。(二十一)竞争性磋商程序 1 1 、供应商报名 除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规定的情形外。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2 2 、接收响应文件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除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规定的情形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14 / 56 3 3 、成立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技术或经济或法律等有关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和评审工作。4 4 、资格性审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被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在资格性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磋商文件规定。5 5 、磋商及评审程序 (1)确定磋商顺序:磋商小组与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或其他能给与各供应商平等机会的方式确定(查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磋商内容为第四部分中的技术、服务、售后要求以及第六部分合同草案条款。(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售后要求以及第六部分中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5)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6)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布后无息退还。供应商退出磋商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退出磋商的书面申明。(8)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15 / 56 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6 6 、最后报价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规定的情形外。(2)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区域独立填写报价资料,并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后密封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其收集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7 7 、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具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4)“最后报价”一旦递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8 8 、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 (1)最后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 9 、磋商终止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16 / 56 10 、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1 、评分细则及标准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第五部分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2 、评分办法 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各位评委得分的合计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二十二)、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7 / 56 第三部分磋商项目资格要求 一、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二、供应商应当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均需提供)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缴纳 2018 年任意月份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复印件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缴纳 2018 年任意月份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可提供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也可提供 2017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也可以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公司银行资金证明 (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注:原件加盖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注:原件加盖公章)。 注:1、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有原件要求的应当为原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复印件须清晰可辨)。2、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18 / 56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说明原因。3、磋商小组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以及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19 / 56 第四部分磋商项目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包一:作物所应用软件开发 (一)项目概况 作物所应用软件开发项目主要是开发搭建大邑农业专家咨询系统。该咨询系统是一个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也是一个将专家、农技人员、农户汇聚在一起的资源共享平台。农技服务系统将建立病虫草害图片数据库,病虫草害知识库,农作物知识库,帮助农技人员快速进行病虫草害诊断,将专家、农技人员、农户建立直接联系,收集农户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信息技术与农业科学技术的融合创新,为大邑县大田种植经营主体提供包括施肥方案、病虫害自动化诊断以及施药指导在内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从而达到化肥农药施用量减少以及农业增产增收的目的。(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完成农业专家咨询系统的需求、设计、开发、测试,实施部署工作,并提供一年运行维护服务; 1、总体技术路线要求 系统采用 B/S 架构,J2EE 技术体系; 支持部署 linux 操作系统; 平台支持 mysql 数据库,同时支持读写分离技术; 部署方式支持云部署模式,对系统分布式部署; 系统设计架构支持线性扩展模式并可用户并发灵活调整部署节点数量; 采用 Nginx 对系统进行负载均衡; 2、基本性能指标 本系统峰值并发数500; 本系统同时在线人数1000; 3、运行环境要求 服务器端运行环境 操作系统:linux centos7。客户端兼容性要求 操作系统:包括 win7,win10 等操作系统。客户端浏览器:兼容 IE9 以上版本。4、功能要求 后台功能 (1)公告管理:该模块主要是以文字的形式编辑发送系统相关的通知公告。(2)知识库管理:建立管理病虫草害图片数据库、病虫草害知识库、农作物知识库等。20 / 56 (3)农业信息管理:发布最新的市场行情信息,最新的农情信息。(4)农技百问管理:以图文或者视频的形式把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上传发布出来。(5)专家会诊管理:建立农业技术人员和农业大专院校专家的专家数据库。(6)经验分享审核:审核来自前端用户分享的生产经验,审核通过的记录可推送到农技百问管理中发布出来。(7)微信消息推送:微信管理配置推送农业相关的信息。(8)数据导入:定义各知识库等采集规则,管理配置数据采集,接口配置、手动导入、配置网站链接地址等。(9)网站接口:对接相关网站系统,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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