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教育体育局,高中学生军训服采购,,询价采购公告617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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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教育体育局,高中学生军训服采购,,询价采购公告6175.doc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教育体育局,高中学生军训服采购,询价采购公告6175 犍为县政府采购项目 询价 采购 文件 采购编号:QWZC- - XJ201829 9 项目 名称 :犍为县 8 2018 年高中学生军训服采购 采 购 人 :犍为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 代理机构: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 8 年 年 1 11 月 月 目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二、总 则 . 10 三、询价文件 . 11 四、响应文件 . 12 五、询价程序 . 15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7 七、询价纪律要求 . 18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19 九、其他 . 19 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 21 一、响应函(格式须符合) . 23 二、承诺函(格式须符合) . 24 三、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 25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26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 27 六、询价保证金缴纳凭证(票据) . 28 七、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28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28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 29 一、产品技术参数表 . 31 二、项目实施方案 . 32 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33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34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 35 一、报价函(格式须符合) . 36 二、报价明细表 . 37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 38 第五章 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 40 第六章 采购需求 . 41 第七章 评审办法 . 43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49 附件:询价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 54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国内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一、采购编号:QWZC- - XJ20182 29 9 二、 项目名称:犍为县 8 2018 年高中学生军训服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四 、 询价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2、最高限价:4 45 4.85 万元) (按实际配送数量结算) ; 3、交货时间:9 2019 年 年 3 3 月 月 5 25 日前交货 ; 4、交货地点:犍为县 教育体育局 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清 全部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90% ,余款在一年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则一次性付清。 6、售后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五、 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 采购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一)国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六、询价文件获取方式:采购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如出现询价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通知,请各拟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在询价前注意。 七、报名事项:本项目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八、响应文件 递交 起止时间:8 2018 年 年 1 11 月 月 0 30 日 日 9:10- - 9: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九、评标开始时间:8 2018 年 年 1 11 月 月 0 30 日 日 1 13 3 :3 30 0 (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犍为县 教育体育局 地 址: 犍为县 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黄 先生 联系电话:1 1 3350511160 采购代理机构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邮编:614400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833-4228705 电子邮件:3242056291QQ.COM 2018 年 11 月 23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44.85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文件作无效处理。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人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3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一、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 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产品 (一)本项目如有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和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本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否则,按照无效处理;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供应商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本采购项目中( / )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二、小微企业扶持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一)本项目 是(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1、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炸开,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监狱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 是( /)/否( ) 是专门面向监狱企业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的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有监狱企业的),给予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特别提醒:如果推荐的拟定成交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价格折扣,我中心将在结果公告中对此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因此请供应商诚信承诺、慎重承诺。因质疑、投诉被认定为非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的,视同为提供虚假资 料,将承担采购文件中关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4 询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小写) 88 000 .00 元。1、报价供应商应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现金进账单的形式缴纳询价保证金;如果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询价保证金未能到达指定账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询价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任选其一):收款单位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犍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犍为方舟分理处 账 号 5105 0169 9001 0000 0009 0002 2237 1601 0400 0043 8 二、谈判保证金退付流程: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或递交响应文件后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单独提交谈判保证金退付申请表。未成交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见附件)至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成交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和 1 份合同原件至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注意见后移交中心财务室,财务室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付工作;查询保证金需告知缴款日期、金额、公司(缴款人)名称、转存银行;查询保证金电话:17765463409,联系人:杜女士。请认真填写保证金退付申请表,申请表填写有误造成不能按期退还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二、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 10%。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下述方式任选其一),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方式:犍为县财政局监督股 电话:0833-4222947。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任选其一):收款单位 犍为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犍为县支行 中国银行犍为县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犍为支行 账 号 2237 1101 0400 0430 8 1252 5719 8731 5100 1699 0010 5250 0560 5 采 购 活 动 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供应商询问、质疑询价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技术服务要求等内容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和答复。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文件下载咨询、文件内容咨询、评审咨询、 询问和质疑咨询:采购人电话:见询件文件公告。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833-4266355 投诉咨询:0833-4223921 犍为县财政局监督股电话:0833-4222947。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6 评审情况的公告和成交通知书领取 评审结果、评审专家名单等将在发布媒体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结果公告在发布媒体上公示 1 个工作日后,请成交供应商在3 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成交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到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0833-4266355 或 4233201。7 询价文件包括的内容 一、询价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四、供应商和询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六、采购需求; 七、评审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8 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 一、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二、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三、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9 响应文件 数量要求 正本各 壹份 ,副本各 贰 份。10 询价有效期 本项目询价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日历天 11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告与备案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乐山市政府采购网公告; 三、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交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二、总 则 1 1 、适用范围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2 2 、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3)“供应商”系指拟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3 、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询价文件“询价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规定缴纳了保证金。 4 4 、询价费用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 (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抽签方式随机选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作无效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条目数量超过询价文件核心产品条目数量的 50(计算得数取整)的品牌相同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2 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3 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 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三、询价文件 6 6 、询价文件的构成 询价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文件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报价、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7 7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发布更正公告的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请相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看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查收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8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和现场考察。(2)供应商可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响应文件 9 9 、响应文件的语言 (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 、计量单位 除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的询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 、询价货币 本次询价项目的询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联合体供应商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采购,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询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联合体协议由供应商自拟。(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询价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本次询价的一切事务,并承担采购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13 、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三章。 1 15 5 、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当执行询价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6 、询价保证金 (1)供应商询价时,必须按照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缴纳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询价的一部分。(2)询价保证金缴纳和退付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在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17 、询价有效期 (1)本项目询价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询价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2)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询价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询价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供应商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1 18 8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分为“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三部分。“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应当分别制作装订成册。每一部分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2)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 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印制并按规定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印制按规定签字盖章,也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4)响应文件的印制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5 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 胶粘 装订成册并编码。 (6)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7)响应文件应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 A4 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19 、 响应文件的密 封和标注 (1 1 )供应商响应文件分为“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三 部分 独立装订 并分别包装于密封袋或文件袋内。密封袋和文件袋封面格式按照本询价文件第三章要求进行标注。 (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各供应商及参加的有关人员签到,并接收供应商递交的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如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封装,中心有权拒收。(2)询价保证金退付申请表不密封直接递交。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2)供应商的修改申请书或撤回申请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应按询价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五、询价程序 22 、 询价评审前准备 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相关情况依法抽取专家组成本项目评审委员会。 23 、询价程序 (1)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询价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2)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技术服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3)评审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服务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进行审查。24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评审委员应当按照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 2 24 4 、评审情况公告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 25 5 、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后按相关规定到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成交供应商已领取或已收到成交通知书。领取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退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 26 6 、签订合同 (1)成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 27 7 、合同分包 (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不属于成交人的主要合同义务。(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4)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