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EN10139版本(中)1997.12用以冷加工软钢制无镀层窄带材供货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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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EN10139版本(中)1997.12用以冷加工软钢制无镀层窄带材供货技术条件.pdf
1 德国标准 1997 年 12 月 用以冷加工软钢制无镀层窄带材用以冷加工软钢制无镀层窄带材 供货技术条件 德文版 EN 10139:1997 DIN EN 10139 ICS 77.140.50 对 DIN1624:1987-06 的补令 用以冷加工软钢制窄带材无镀层用以冷加工软钢制窄带材无镀层 供货技术条件 德文版 EN 10139:1997 德德国版国版 EN10139 具有德国标准的法律地位。具有德国标准的法律地位。 标准前言标准前言 欧洲标准 EN10139 是由欧洲钢铁标准委员会钢制连轧平扁平产品冷加工第 13 技术委员会制订的。 (秘 书处:比利时) 。 德国标准主管委员会是 DIN 标准钢铁标准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 011,主管“钢制扁平产品;由软非 合金钢制冷轧带材,轧制宽度至 650 毫米;供货技术条件”中。欲想知道钢种划分和处理状态的性能(见 表格 1) ,请阅 DIN EN10130。 下面介绍一下在第 2 款中引用的欧洲标准和 CEN 报告的相应德国标准: 欧洲标准 5 见 DIN 50133 欧洲标准 49 见 SEP 1940*) CR10260 (EC1SS1C10) ,见 DIN V 17006100 修改修改 对 DIN 16124:198706 标准作了下述的改动: a) 钢钟划分符合 DIN EN 10130 的匹配 b) 修改了钢钟命名 c) 限制了轧制宽度在 600 毫米以下的带材使用范围。 d) 删除了深冲要求; e) 采纳了垂直各向异性(r 值)和硬化指数 n 值(见表格 1 以及附件 A 和 B) 。 旧版本旧版本 DIN 1624:1954-08,1977-07,1987-06. 国家标准附件 NA(供了解信息) : 索引提示: DIN V 17006100 钢命名体系 缩写的各补充符号;德文版 ECISSIC10:1993。 DIN 50133 试验金属材质 维氏硬度试验 范围 HV0.2 至 HV100。 DIN EN 10130 用以冷加工的软钢制冷轧平扁平产品 供货技术条件, 德文版 EN10130:1991。 SEP 1940* ) 使用随机粗糙度结构来测量钢制冷轧扁平产品的算术中等粗糙度值 Ra 和最大值 RPc。 *) 新址:钢铁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信箱 105164 迪塞多夫 40042。 下接 11 页欧洲标准 DIN 德国工业标准协会钢铁标准委员会(FES) DIN 德国工业标准协会。未经 DIN 德国工业标准协会同意, 参考号:DIN EN ISO 0139:1997-12 不得擅自复制本标准。 本标准授权 Beuth Verlag GmbH 发行。 2 欧欧 洲洲 标标 准准 EN 10139 EUROPEAN STANDARD 1997 年 11 月 ICS 77.140.50 主题词:冷轧产品, 带材, 软钢, 非合金钢, 冷加工 , 划分, 品种, 供货状态, 命名, 性能, 试验 德 文 版德 文 版 用于冷加工的软钢制无镀层窄带材用于冷加工的软钢制无镀层窄带材 供货技术条件(ISO 1234:1997) 本欧洲标准由 CEN 于 1996 年 11 月 24 日批准通过。 CEN 的各成员单位有义务履行 CEN/CENELEC 的议事规程, 在制定国家标准时 不得修改本欧洲标准。 在中心秘书处或各 CEN 成员单位可查询最新的国家标准及其图书目录说明。 本欧洲标准有三个官方版本(德文,英文,法文) 。其他语言的版本则由 CEN 成员单位负责翻译成他们的母语并通知 CEN 中心秘书处, 以保证它与官方版本 内容的一致性。 CEN 成员单位包括比利时,丹麦,德国,芬兰,法国,希腊,爱尔兰,冰岛, 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奥地利,葡萄牙,瑞士,瑞典,西班牙,及联 合王国的国家标准研究所。 CEN 欧欧 洲洲 标标 准准 委委 员员 会会 European Committee for Standardization 中心秘书处:中心秘书处:ru de Stassart 36, B-1050 Brssel 1997 CEN-CEN 各成员单位将保留本标准的所有权利, 参考号:EN 10139:1997D 包括使用形式和方法。 3 第 2 页 EN 10139:1997 目录目录 前言 2 1 适用范围 2 2 标准提示 2 3 定义 3 4 品种划分和供货状态 3 5 命名 3 6 要求 3 6.1 制造方法和化学成分 3 6.2 性能选择 3 6.3 机械和工艺性能 3 6.4 表面质量 3 6.5 滑移线 7 6.6 表面镀层资格 7 6.7 焊接资格 7 6.8 尺寸、质量、极限误差 7 7 试验 7 7.1 约定交货试验 7 7.2 试验范围 7 7.3 抽样和试样 准备试样件和试样 7 7.4 要使用的试验方法 7 7.5 重复试验 7 8 标记 7 9 上油 7 10 包装 8 11 订货说明 8 12 赔偿要求 8 附件 A(标准性) 测量垂直各向 异性(r 值) 8 附件 B(标准性)测量硬化 指数(n 值) 10 附件 C(信息性)所引用的欧洲标准 相对的国家标准对应表 11 前言前言 本欧洲标准是由 “扁平产品冷加工 质量、 度量和特殊试验标准” 技术委员会 ECISSTC13 修订的, 其秘书处设在 IBNBIN。 本欧洲标准必须取得国家标准的合法地位或发表一个相一致的正文或者承认至 1998 年 5 月,因为不 符合本欧洲标准的国家标准必须于 1998 年 5 月前撤消。 根据 CEN/CENELEC 的章程,下述国家的国家标准局必须采用本欧洲标准: 比利时,丹麦,德国,芬兰,法国,希腊,爱尔兰,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奥地利,葡萄 牙,瑞士,瑞典,西班牙,及联合王国。 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1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成卷窄带材,其轧制宽度 600 毫米,也适用于由带材经纵剪生产的窄条材, 其厚度至 10 毫米,由软钢、非合金钢和合金钢制 成,用于冷加工,见表格 1。 1.2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冷加工和表面处理,但不 适用于淬火硬度和调质。 - 冷 轧 非 颗 粒 结 构 定 向 电 工 板 材 和 带 材 (EN10106) ; - 颗粒结构定向电工板材和带材(EN 10107) ; - 冷轧非终结退火电工板材和带材(EN 10126 和 EN10165) ; - 冷轧钢带材用于制作弹簧(欧洲标准 132) - 具备高屈服点的钢,用于冷加工(EN 10268) ; - 冷轧扁平产品,由软钢制,用于冷加工 (EN10130) ; - 极薄板(EN10205) ; - 冷轧扁平产品,由钢制成,用于涂瓷漆。 2 标准提示:标准提示: 本欧洲标准通过注明日期或不注明日期的提 示包含了其它出版物的规定,这些标准提示都 是引自正文的某些段落,而出版物是以后引用 的。如提示是注明日期的,那么该出版物的今 后修改和修订只属于该欧洲标准(若它们通过 修改或修订被补充的话) 。如提示是不注明日 期的,那说明涉及的出版物的最后版本才有 效。 EN 10002-1 金属材质 拉力试验第 1 部 分:试验方法(在室温条件下) EN 10002-2 金属材质 拉力试验第 2 部 分:试验拉力试验机的测力装置; EN 1000241 ) 金属材质第 4 部分:试验其 长度变化的测量装置,用于单轴应力测定。 EN 10020 决定钢种划分的概念。 EN 10021 钢的钢产品的供货综合技术条件。 1) 目前尚是草案。 4 第 3 页 EN 10139:1997 EN 100271 钢命名体系第 1 部分:缩写名, 主要符号; EN100272 钢命名体系第 2 部分:编号体系; EN 10079 决定钢产品概念; EN 10140 冷钢带 极限尺寸和形状误差; EN 10204 金属产品 试验证书种类; CR 10260(ECISSIC10)钢命名体系缩写名补 充符号; 欧洲标准 5(1979)2)用维氏检查钢的硬度; 欧洲标准 18(1979)2)由钢和钢产品抽样和准备 试样剪切; 欧洲标准 49 测量冷轧扁平产品粗糙度, 其钢制面 无镀层。 3 定义定义 3.1 EN10079 标准的定义适用于第 1 款中提到的 冷轧扁平产品, 同样也适合使用本欧洲标准。 注释: 按此欧洲标准的冷带材,甚至是窄宽度的,也可以 长度挠卷和卷成卷。 3.2 冷带材也可开卷后和纵剪成窄条后供货。 4 品种划分和供货状况品种划分和供货状况 4.1 本欧洲标准收集了表格 1 中所列举的钢种, 当 使用品种 DC01 时,还原种类方式将由制造厂商选 择。品种 DC03、DC04、DC05 和 DC06 一律都作 为全镇静钢供货。 4.2 用钢生产的产品可以以各种供货状态 (见表格 1)和具备各种表面质量(见第 6.4 条和表格 2)订 货的供货。 4.3 订货者的任务是: 在本欧洲标准规定的框架内 来选择钢种、供货状态和表面质量。 5 命名命名 本欧洲标准中的钢种缩写名是按 EN100271 和CR10260构成的, 而材质是按EN100272构成。 命名是由名称“冷带材”或“冷带材剪切成窄条” 组成以及在提到的顺序中由: a) 本欧洲标准 EN10139; b) 标记字母 DC,紧随其后的钢种标记数 (01、02、04、05 或 06) ; c) 供货状态标记(见表格 1) ; d) 表面种类标记字母(MA、MB 或 MC,见 表格 2) ; 在它转变为一个欧洲标准以前, 可根据附录 C 中关 于现有欧洲标准的目录,要么使用上述提到的 EURONORMEN(EURO 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 e) 表面规格标记字母(如需要的话) (见第 6.4.3 条和表格 2) 。命名例子:命名窄带 材由钢种 DC04 经稍再轧制状态(LC) , 表面种类“无裂纹和气孔” (MB) ,表面 规格“无光泽” (RM) : 窄带材 EN10139DC04LCMBRM 命名冷带材由钢种 DC03 经退火状态(A) ,表 面种类“光亮” (MA) 、表面规格“光滑” (RL) : 窄带材 EN10139DC03AMA。 6 要求要求 6.1 制造方法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熔炼法是由制造厂商选择的,同样的产 品的制造种类只要它在订货说明中没有规定 也是由制造厂商来选择的。 6.1.2 在表格1 中解释了按熔炼分析化学成分的最 高值。 6.2 性能选择 表格 1 的要求完全适用于本欧洲标准的产品。 在订货时,有特殊约定时,所供产品也可具备加工 一定工件的特殊资格;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约定最 高报废份额;然后就不进行证明机械性能的验收试 验。 6.3 机械性能和工艺性能 6.3.1 表格 1 说明了钢的机械性能和工艺性能, 这些性能适合于表格 1 所说明的有效期,即在订货 时产品供使用后的有效期。产品在供使用之时应当 立即通知订货者机械性能有效期有多长,钢种 DC01 的产品储存期超过 3 个月就会导致机械性能 的改变,尤其是降低了冷加工的资格。 6.3.2 表格 1 符合做拉力试验时对机械性能的要 求,而在订货时也可以这样约定,用表格 1 的硬度 值去替代拉力试验的机械性能。 6.3.3 拉力试验值适用于纵向试样,欧洲标准第 3.3.2 条中的规定找不到使用的地方。 6.4 表面质量 6.4.1 概况 作为表面质量是有两个概念,即表面种类和 表面规格。而表面种类的表面规格都需在订货时加 以说明。如订货时没有这方面的说明,那么就提供 表面种类 MA 和表面规格“一般” (RL 具有 Ra 0.6m)的产品。 5 第 4 页 EN 10139:1997 表格表格 1 机械性能与化学成分机械性能与化学成分 名称 按 EN1002 0 划分 还 原 种 类 机械 性能 有效 期 供货状态 缩写 符号 Re N/mm2 Rm N/mm2 按 EN1002 7-1和 CR1026 0 的 缩 写名 按 EN1002 7-2 的材 质号 DC01 至 1.0330 非 合 金 质量钢 由 制 造 厂 商 选 择 3 月 退火 A - 270 至 390 稍 作 再 轧 制 LC 最大 2801)4) 270 至 4104) 冷硬化 C290 C340 C390 C440 C490 C590 C690 200 至 380 最小 250 最小 310 最小 360 最小 420 最小 520 最小 630 290 至 430; 340 至 490; 390 至 540; 440 至 590 490 至 640; 590 至 740 最小 69010) DC03 至 1.0347 非 合 金 质量钢 由 制 造 厂 商 选 择 6 月 退火 A - 270 至 370 稍 作 再 轧 制 LC 最大 2401)4) 270 至 3704) 冷硬化 C290 C340 C390 C440 C490 C590 210 至 355 最小 240 最小 330 最小 380 最小 440 最小 540 290 至 390; 340 至 440; 390 至 490; 440 至 540 490 至 590; 最小 590 DC04 至 1.0338 非 合 金 质量钢 由 制 造 厂 商 选 择 6 月 退火 A - 270 至 390 稍 作 再 轧 制 LC 最大 21013)4) 270 至 4104) 冷硬化 C290 C340 C390 C440 C490 C590 200 至 325 最小 240 最小 350 最小 400 最小 460 最小 560 290 至 390; 340 至 440; 390 至 490; 440 至 540 490 至 590; 590 至 690 DC05 至 1.0312 非 合 金 质量钢 由 制 造 厂 商 选 择 6 月 稍 作 再 轧 制 LC 最大 1801)4) 270 至 3304) DC06 至 1.0973 合 金 质 量钢 由 制 造 厂 商 选 择 6 月 稍 作 再 轧 制 LC 最大 1801)4)6) 270 至 3304) 注脚见第 6 页. 6 7 第 6 页 EN 10139:1997 表格表格 1 注脚注脚 1) 当不冲制屈服点时,屈服点值适用于 0.2%延伸 极限(Rp0,2),否则适用于低屈服点(ReL), 当厚 度0.7毫米或0.5毫米时,屈服点最大值高20 牛顿/平方毫米是允许的,硬度(HV)最大值 高 5 个单位是允许的;当厚度0.5 毫米时, 屈服点的最大值高 40 牛顿平方毫米时允许 的;硬度(HV)最大值高 10 个单位是允许的。 2) 当厚度0.7 毫米或0.5 毫米时, (断裂)延 伸率的最小值低 2 个单位是允许的;当厚度 0.5 毫米或0.2 毫米时, (断裂)延伸率的最 小值低 4 个单位是允许的;当厚度0.2 毫米 时, (断裂)延伸率的最小值就低 6 个单位。 3) 当厚度1.5 毫米时, 屈服点的最高值大到 235 牛顿平方毫米。 4) 表格中所说明的值只适用于表面种类 MA,而 表面种类 MB 和 MC 的屈服点值就提高了, 拉 力硬度要高 20 牛顿平方毫米,而(断裂) 延伸率的最小值要纸 2 个单位,除此之外,硬 度值 HV 也提高 5 个单位。 5) 为了建筑用途, 当使用钢钟 DC01、 DC03、 DC04 和 DC05,其处理状态 A 和 LC 时,可以假设 屈服点的最小值是 140 牛顿平方毫米。 6) 为了建筑用途,当使用钢种 D06 时,可假设屈 服点最小值是 120 牛顿平方毫米。 7) 钛可以用铌来代替,而碳和氮必须完全放开。 8) 当厚度0.5 毫米或3 毫米时, 只有在订货时 有约定时才证实和 n 的值,这些值只适用于 产品宽度250 毫米。 9) 当厚度2 毫米时,r 和r值要小 0.2。 10) 当使用品种 DC01 时, 其供货状态是 C690, 碳 和锰的含量超过说明值是允许的。 11) 见第 6.3.2 条。 12) 品种 DC03、 DC04 和 DC05 的纵向方向 ( o r) 的 r 值是 1.1、1.3 和 1.6。 6.4.1 表面种类表面种类 6.4.2.1 按此欧洲标准的冷轧扁平产品可以按表格2 具备表面种类 MA、MB 或 MC 供货,期望的表面 种类请见命名中的说明(见第 5 款) 。 6.4.2.2 表格 2 中提到的特性是用来控制表面的, 一般说,产品成卷时,特性标记贴在外面。产品是 窄条时,特性标记贴在上面。至于不控制的表面, 至少必须符合表面种类 MA 的特性, 特性不适用于 卷的内外头几圈或由其剪成的窄条。 6.4.3 表格规格表格规格 6.4.3.1 表面规格按照表 2 的说明可以是粗糙、无 光泽、光滑或光亮的。 表面种类MA和MB的产品通常是以光滑表面规格 供货(RL) ,当期望供货规格粗糙(RR)或无光泽 (RM)时,那在其命名中有相应的标记字母来说 明 (见第 5 条) ; 而表面各类 MC 只以表面规格 “光 亮” (RN)供货。 6.4.3.2 表面规格是以中等粗糙度 Ra 的下列净值 而著称: 粗糙:Ra1.5m; 无光泽:0.6m<Ra1.8m; 光滑:Ra0.6m; 光亮:Ra0.2m; 表格表格 2 表面种类和表面规格表面种类和表面规格 表面种类(见第 6.4.1 款) 被考虑的表面规格 (见 6.4.3)2 ) 缩 写 符 号 特性 使用范围 MA 光亮,金属纯表面。气孔、小缺陷和轻微划伤 都是允许的。 全部厚度和处理状态 RR,RM,RL2 ) MB 光亮,金属纯表面。气孔、网纹和划伤只有小 到这样的程度才是允许的,即当用裸眼观察 时,统一的光滑外观不会受到重大破坏。 厚度2.0 毫米 1) ; 全部处理状态除 A 外 RR,RL2 ) MC 光亮,金属纯表面。气孔、网纹和划伤只有小 到这样的程度才是允许的, 它们并不损害光亮 表面的统一外观。 厚度1.0 毫米 1) ; 全部处理状态除 A 外 RN2 ) 1) 供货产品较厚,且具备这种表面种类,那在订货时专门约下; 2) 这种标记字母在命名时不需说明。 8 第 7 页 EN 10139:1997 6.5 滑移线滑移线 冷加工时出现的折裂倾向和形成滑移线的倾 向通过再轧制一些时间是可以消除的。对钢种 DC01 有 3 个月摆脱滑移线的有效期。对于其它钢 种有 6 个月的有效期,有效期一律从约定的供使用 之后算起。 6.6 表面镀(涂)层的资格。表面镀(涂)层的资格。 6.6.1 按下面说明的框架,凡按本欧洲标准的产品 都适合表面镀(涂)层: a) 全部产品都适合涂有机涂层; b) 全部产品都适合镀金属镀层, 例如锌、 锡、 铅; 镀层方法有两种;一是溶化浸入法,二是热喷 射法; c) 凡是表面种类是MB和MC贩产品都适合于电 解表面优化。 6.6.2 加工者有目的地进行表面准备,才能保证镀 (涂)层成功,如要按照 6.6.1b)或 c)进行镀(涂) 层,那在订货时对此要特别说明。 6.6.3 按照 6.6.1b)进行金属镀层时, 那必须用供货 状态 C290 至 C690, 尽可能地注意影响再生或再结 晶,通过高温使机械性能受到作用。 6.7 焊接资格焊接资格 全部钢种和全部供货状态都具有用普通焊接 方法焊接的资格,当供货状态是 C290 至 C690 时, 应尽量地注意对机械性能的影响,也应尽量地注意 对组织(结构)的影响,这是由于焊接出现的加热 所造成。 6.8 尺寸、质量、极限误差。尺寸、质量、极限误差。 6.8.1 EN10140 适用于尺寸、 极限尺寸和形状误 差。 6.8.2 为了计算质量,按本欧洲标准全部钢种的 密度均以 7.85 千克立方分米为基础值。 7 试验试验 7.1 交货试验的约定。交货试验的约定。 7.1.1 如欲进行一项试验,那订货者在订货时必须 作下列说明: 试验种类 (专门或非专门试验, 见 EN10021) ; 试验证书的种类(见 EN10204) 。 7.1.2 专门试验将按 7.2 至 7.5 条的规定进行。 7.2 试验范围试验范围 7.2.1 通常的试验单位是 5t 或收集同钢种、 同供货 状态以及同表面质量的额定厚度的产品 5t,卷重超 过 5t 的也作为一个试验单位来等待, 凡属同一试验 单位的全部产品都必须来自同一炉的钢。 7.2.2 每一试验单位都要作拉力试验以及如需 要试验 r 和 n 值测量,或进行硬度试验(如在订 货时有约定的话) 。 (见表格 1 和附件 A 与 B) 。 7.3 取试样和准备试样件。取试样和准备试样件。 7.3.1 从试验单位所选的产品中取一个试样件,它 可以取自带材或窄条的任何位置,但必须足够大, 如遇争议,那这块试样必须距离卷的端部至少 3m。 7.3.2 按照 7.3.1 取的试样件是拉力试样,它的纵 向轴是平行于产品轧制方面的,而试样的两个表面 都不能继续加工了。 7.3.3 试样在切割时尽可能地少变形,当使用剪切 设备和烧割设备时,必须规定足够的余量(见欧洲 标准 18) ,以使取得顺利完成。 7.4 欲使用的试验方法。欲使用的试验方法。 7.4.1 全部机械和工艺试验都在室温条件下进行。 7.4.2 拉力试验按 EN100021 进行。 7.4.3 如在订货时约定要进行硬度试验,那按欧洲 标准 5 来测量硬度。 7.4.4 如在订货时是有约定的,那欧洲标准 49 测 量表面粗糙度。 7.4.5 将按本标准附件 A 和 B 的规定来测量 r 和 n 的值。 7.5 重复试验重复试验 7.5.1 如按规定取的试样的结果不能满足预期的 要求, 那么按 EN10021 对每个不符合条件的试验要 从同一试验单位中重新取两个试样进行试验,上述 两个必须满足要求。 7.5.2 生产厂商有权对不符合条件的试验单位在 进行合适处理后重新再进行试验。 8 标记标记 在订货时可以按照 EN10021 标准约定产品的 标记。 9 上油。上油。 9.1 在全部供货状态中除 A 外,产品由于生产过 程通常都粘附着轧制油,但单靠它作防腐保护尚不 够。 9.2 通常产品都是上完油供货的, 此时两面都有一 层油作为保护层,油是化学上呈中性,不挥发以及 无杂质异物,而且能涂得均匀,这样产品在普通包 装、 发货、 装载和储存条件下三个月之内不会锈蚀。 9 第 8 页 EN 10139:1997 如果对发货或储存条件要求特殊防腐蚀保护 的话,那订货方必须在订货时向制造厂商作相应说 明。 应当用碱性溶液或其它流行的溶济来清洗稀 油层。关于防腐油的种类可以特别约定。 9.3 希望供货时就通过分离工艺过程对表面进行 脱脂,也同样应在订货时有约定。 9.4 如要求,在轧制形式供货或不上油状态供货, 那在运输和储存时生产划伤、网纹和生锈的危险性 就大大提高了。 10 包装。包装。 包装种类应当在订货时作特别约定。 11 订货说明订货说明 为了充分符合按本欧洲标准的要求,询价和订 货应包含下列说明: a) 产品寿命(见第 5 款; b) 希望供货具备何种制造一定工件的资格 (见第 6.2 款) ; c) 希望表面镀(涂)层资格(见第 6.6 款) ; d) 希望供货是上油表面或脱脂表面(见第 9.2 款和第 9.3 款) ; e) 额定尺寸(见第 6.8 款) ; f) 希望供货量; g) 希望产品交货试验的种类(见 7.1.1 款) ; h) 希望的试验证书(见 7.1.1 款) ; i) 希望产品标记(见第 8 款) ; j) 对包装的要求, 包括极限尺寸和卷或捆的 极限重量(见第 10 款) 。 12 赔偿要求赔偿要求 关于赔偿要求和其实施过程,请见 EN10021。 附件附件 A(标准性)(标准性) 测定垂直各向异性(测定垂直各向异性(r 值) ;值) ; 注释:本附件 A 是以 ISOTC164SC2 的工 作为依据的。 A.1 概念、缩写符号和命名。 A1.1 垂直各向异性 r 是实际的宽度形变比实际厚 度形变的比例,条件是试样受单轴拉力负荷: a b r = 式中: a实际厚度形变; b实际宽度形变。 可塑性的形变应当是均匀的。 A.1.2 因为长度测量要比厚度变化的测量容易, 下 面是从体积恒定法测和可塑形变前后引出来的公 式来测量 r 值: oo o bL Lb b b r ln ln = 字母 r 应通过试样对轧制方向构成的角度位置 的已知数 x 来补充,也应通过涉及长度形变的已知 数 y 来补充:例如 r45/20(见表格 A.1) 。 A1.3 平均 rx/y值是按公式来计算的: 4 2 4590 rrr r o + = A1.4 试验和计算垂直各向异性 r 值所使用的缩写 符号和命名(方法)都收集在表格 A.1 里。 10 表格表格 A.1 公式符号 名称 尺寸单位 bo 原始试样宽度 毫米 b 加工之后到所预期长 度形状变化时的试样 宽度 毫米 Lo 原始测量长度 毫米 L 加工之后到预期长度 形状变化时的测量长 度 毫米 r 垂直各向异性 rx/y 与轧制方向构成角度 位置 x(用度表示)的 垂直各向异性,用于有 关长度形状变化 y (用表示) )1 r rx/y的平均值 a 实际厚度形状变化 b 实际宽度形状变化 1)在一些国家里,公式符号 rm替代r A.2 试验实质试验实质 方法就是在进行拉力试验过程中使其形变 20,再来测定试样长度和宽度变化的垂直各向异 性,但测定必须在均匀的可塑形变范围内进行,因 此,延伸值只能使用 15和 20之间的值如 材质的均匀尺寸延伸值达不到 20的话, 但所选的 延伸值是作为已知数 y 加以说明的,而试样与轧制 方向构成的角度位置就作为已知数 x 来说明(见 A.1.2) 。 A.3 试验装置试验装置 A3.1 试验设备和试样的夹紧方法都必须符合 EN100021 和 EN100022 规定的要求。 A3.2 当使用自动长度变化测量装置测定试样长 度和宽度时,自动检测仪的质量必须是一流的或更 好地符合 EN100024 标准的要求。 A.4 试样试样 A.4.1 EN10002-1 标准适用于取试样和制造试样; 应当使用 2 号形状的试样(80 毫米20 毫米) 。 A4.2 测量长度应该在 50 毫米和 80 毫米之间,首 先是 80 毫米,将用相应缺陷极限的装置来测量测 量长度和试样宽度,长度能测到0.01 毫米,而宽 度能测量到0.005 毫米。 A.5 实际试验实际试验 A5.1 一般来说,试验可以在环境温度 10 度至 35 度范围内进行,在控制条件下进行试验时,温度应 当是(235)摄氏度。 第 9 页 EN 10139:1997 A5.2 当进行手动试验时,原始试样宽度至少在测 量长度上均匀地选 3 个分开的位置来测定(其中在 测量长度的每一端应测量一次) ,为了计算垂直各 向异性 r,应使用宽度的平均值。 A5.3 当进行自动试验时,必须测量原始测量长度 以及至少测量一次宽度,以符合一流长度改变测量 装置的要求,或按 EN100024 进行更好。 A5.4 试验速度决不允许超过 50, 至所定义的速度, 是因为用它可以使两个夹紧头互相移动,用百分比 ()来表示每分钟的平行长度。 A5.5 试样被固定在设备的夹紧装置上,按 A5.4 给力,以: 达到预定的形状变化(手动测定)和: 测定在预定形状变化时的宽度值(自动 检测) 。 A5.6 当手动试验时,在力被撤消之后,应用同样 的方法和用同样的精度(如测定原始尺寸那样)来 测量试样长度 L 和试样宽度 b。 A5.7 当自动试验时,在达到预定形状变化率时进 行试样长度和试样宽度测量,但应与 A4.2 相符。 A5.8 当手动试验时,按 A1.2 来计算垂直各向异 性。 A5.9 当自动试验时,直接借助于自动拉力试验设 备和数据处理程序来测定垂直各向异性,同时应考 虑弹性形状变化(不但在纵向有,而且在横向也 有) 。 A5.10 r值按 A1.3 来计算。 A.6 测量结果的评估。测量结果的评估。 A6.1 垂直各向异性 r 的测量值是 0.05。 A6.2 当试样横着轧制方向出现拱起,而且它会影 响测量结果,那此次试验应视为无效,而且应重新 做试验。 A6.3 当形状变化不均匀、有塑性时,试验也被视 为无效,而且应重新做试验。 A6.4 遇仲裁时,用三个预定角度位置的试样进行 试验,以上述三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 A.7 试验报告。试验报告。 参数 x 是拉力张紧方向的角度位置(在轧制 方向上) ,参数 y 等于延伸值,用它来测量 r 值,但 此值有 20的误差。 11 第 10 页 EN 10139:1997 附录附录 B(标准性) :(标准性) : 测量硬化指数(测量硬化指数(n 值)值) 注释:本附件 B 是以 ISOTC164SC2 工作为依 据的。 B.1 概念、缩写符号和命名概念、缩写符号和命名 B.1.1 测量硬化指数所用的缩写符号和概念都在 表格 B.1 中作了解释。 表格表格 A.1 公式符号 名称 尺寸单位 Lo 试样原始设备测量长度 毫米 L 施加力 F 之后瞬间试样 长度 毫米 So 测量长度范围内试样原 始横截面 平方毫米 S 施加力 F 之后测量长度 范围内试样的瞬间横截 面: L LS S OO = 平方毫米 施加力 F 之后瞬间实际 延伸: o L L ln= 施加力 F 之后瞬间实际 应力: So L Lo F = Nmm2 F 作用于试样的瞬间力 牛顿 n 硬化指数 K 强度系数 Nmm2 nx/y 轧制方向角度位置x (用 度表示)的硬化指数, 用于涉及长度形状变化 (用表示)范围上极 限值 y。 )1 n nx的平均值 N 测定硬化指数的测量次 数 1)在一些国家里,公式符号 nm替代n B.1.2 硬化指数 n 是作为数字公式中的指数来定 义的,此公式表示了屈服应力和真正延伸之间的关 系(当单轴加力时) : lnlnnK += 用对数形式: ln=lnK+nln B.1.3 字母 n 应当通过试样轧制方向角度位置参数 x 来补充,同时也应通过涉及长度形状变化范围的 上极限值的参数 Y 来补充, 假使它与标准值的误差 20, 例如 n45/18 B.1.4 nx的平均值是按下列公式来计算的: 4 2 45900 nnn n + = B.2 试验实质 试验的做法是:在试样单轴延伸时,用预定 的试验速度使其延伸值相同,硬化指数的测量是为 了延伸范围 10至 20,材质相同而尺寸延伸达 不到 20值时, 那作为延伸范围的上极限可以使用 15和 20之间的值。 在这种情况下,参数 y 应当作上极限来说明。 B.3 试验装置 B.3.1 试验设备以及试样的夹紧方法都应满足 EN10021 和 EN10022 的要求。 B.3.2 所用长度变化测量装置应当是一流的或按 EN10024 更好。 B.4 试样 B.4.1 EN1002-1 适用于取试样和制造试样;应当 使用 2 号形状的试样(80 毫米20 毫米) 。 B.4.2 测量长度应在 40 毫米和 80 毫米之间, 首先 是 80 毫米,它是用相应缺陷极限的装置来测量的, 其精度为0.01 毫米。 B.5 试验的实施 B.5.1 一般地说,试验可以在环境温度 10 度至 35 度范围内进行,在控制条件下进行试验时,温度应 是(235)摄氏度。 B.5.2 试样应这样地放在拉力试验机里,使力可以 按 EN10021 的规定轴向起作用。 B.5.3 决不允许试验速度每分钟超过 50,至所以定 义为速度,是因为用它可以使两个夹头互相移动, 同时初始长度是用百分比表示的() ,在测量硬 化指数期间速度是保持恒定的。 12 B.5.4 力和有关的延伸至少应用 5 个点来测定, 它 们是均匀地分布在延伸范围 10至 20之间(或 10至 1518%,见 B.2 款) ,硬化指数是为它 而计算的。 B.5.5 由力和有关延伸的值就能按以下公式来计 算实际流动应力: OO L L S F = 也可以按以下公式计算实际的延伸: O L L ln= 并可以测定这些值的对数。 B.5.6 用下列公式来计算硬化指数, 它就是一般在 测定直线上升时最小缺陷平方统计法: 22 )( ii iiii xxN yxyxN N = 第 11 页 EN 10139:1997 字母解释: y=Ax+B 和 y=ln x=ln A=n B=lnK B.5.7 硬化指数 n 的测定值四舍五入或 0.005。 B.5.8 遇仲裁时,用三个轧制方向预定角度位置的 试样进行试验,以上述三个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 准。 B.6 试验报告试验报告 参数 x 是在轧制方向上拉力应力方向的角度 位置,y 是延伸范围的上极限值,但它有 20的误 差。 附件附件 C(信息性) 。(信息性) 。 符合引用欧洲标准的国家标准清单(见第 2 款) ,直到它们转换成欧洲标准之前,既可以用提到的欧 洲标准,也可以用表格 C.1 的相应国家标准。 表格表格 C.1 欧洲标准和相当的国家标准欧洲标准和相当的国家标准 欧洲标准 相当的国家标准 德国 DIN 法国 NF 联合王国 BS 意大利 UNI 比利时 NBN 瑞典 SS 西班牙 UNE 5 50133 A03 154 427 1955 A11 107 7423 18 A03 111 14491 UNI EU18 A03 001 110120 110105 36300 49 ISO 4288 翻译: 宋春临 文字校对:毛磊 专业校对: 日期:1999 年 9 月 29 日 日期:1999 年 10 月 3 日 日期: